韩非子与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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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韩非子》与法家思想

非 天有明,不忧人之暗也;地有财,

不忧人之贫也;圣人有德,不忧人
》 与 法
之危也。天虽不忧人之暗,辟户牖 必取己明焉,则天无事也;地虽不 忧人之贫,伐木刈草必取己富焉, 则地无事也;圣人虽不忧人之危,

百姓准上而比于下,其必取己安焉,

则圣人无事也。《威德》


第三,法家取乎墨家者,主要

是“尚同”,“一同天下之义”。
思 《韩子》55篇(名非,韩诸公子,

使秦,李斯害而杀之)
第 七 讲 《
法家前贤最早都是战国前中期 人,均晚于儒、道、墨、名诸家。 法家是后起的学派。

《汉志》概述法家: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
子 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
》 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
与 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
法 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

内涵及其理论背景(土壤)完全

不同。


【注】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
七 史》:“荀子所谓礼,与当时法家
讲 所谓法者,其性质实极相逼近。”
《 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其书

专明礼,而精神颇近法家。案古无
非 子 》
所谓法,率由之轨范曰礼,出乎礼 则入乎刑,礼家言之与法家相类, 亦固其所。顾孔子言:‘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

治之极也。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



荀子大力倡导的“礼治”,

实 已 具 有 法 的 性 质 和 功 效 ——

“礼”与“法”一样,都是自外

向内发生强制作用以规范人的思

韩 非子法家思想的文言呈现

韩 非子法家思想的文言呈现

韩非子法家思想的文言呈现《韩非子法家思想的文言呈现》韩非,战国末期韩国之公子,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

其学说,峻刻深刻,务实求治,于乱世之中,独树一帜,影响深远。

韩非之思想,首重法。

法者,乃治国之规矩,行事之准则。

法须明,须严,须公。

明法者,使民皆知其可为与不可为,无模糊暧昧之处。

严法者,犯法则必惩,无丝毫姑息。

公法者,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无论贵贱亲疏,一断于法。

法之立,不以一人之喜怒,不以一时之私情,而以国家之长治久安为依归。

法之施行,当信。

信者,言出必行,法之所定,必不折不扣执行。

若有法而不行,或行而不果,则法如虚设,民无所从,国必乱矣。

故韩非云:“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

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君主须以身作则,守法而信法,方能使民信法而守法。

再者,韩非重术。

术者,君主驭臣之手段也。

君主要明察臣下之言行,洞察其心,以防其奸。

术之用,在知人善任,因能授官,使贤能者居其位,不肖者退其次。

亦在防臣下结党营私,蒙蔽君主,篡权夺位。

术之要,在于隐秘,不可为臣下所窥破。

势者,君主之权力也。

韩非认为,君主须有绝对之权势,方能推行法令,驾驭群臣。

势如高山之峻,水流之湍,无可阻挡。

无势,则法不行,术无用。

然势不可滥用,须以法为基,以术为辅,方能保其长久。

韩非之法家思想,强调以法治国,君主集权。

其以为人性本恶,趋利避害乃人之常情。

故须以严刑峻法,约束民之行为,使其不敢为非作歹。

同时,以赏罚之手段,激励民之耕战,为国效力。

于政治治理,韩非主张废除世袭贵族之特权,选拔有能之士为官。

“官贤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

”如此,则能使国家政治清明,人才辈出。

于经济发展,韩非重视农业,提倡耕战。

认为农为本,商为末,应奖励耕织,抑制商贾,以保证国家之粮食充足,兵源强盛。

于社会秩序,强调以法止乱,“禁奸于未萌”。

对违法犯罪者,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然而,韩非之法家思想,亦有其局限性。

其过于强调严刑峻法,忽视了道德教化之作用。

且君主集权过度,易导致权力滥用,滋生暴政。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儒家、道家、墨家和法家这四大思想家主导了中国的哲学思想。

韩非子是法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法律、教育、军事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影响。

本文将从韩非子的生平、法家思想及其在古代中国观念中的影响三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韩非子的生平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原名韩编,亦称韩长吉,战国时期韩国人。

他师从荀子,后拜商鞅、李斯为师。

韩非子曾任韩国相,后因为持不同政见而流亡赵国。

之后,他又先后在赵国与秦国任职。

韩非子被誉为秦国的三杰之一,是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他的著作《韩非子》中,他总结了战国时期各国政治制度的长短,并提出了一些非常有启发性的观点。

二、韩非子的法家思想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主张“治国必先法度”。

他认为,法律应该是稳定性最强的东西,比人更可靠。

他主张依靠法律和积极的统治行为来维持社会秩序,并强调政府应如何利用法律来赋予统治者更多的权力,并通过刑罚来维持社会纪律。

他认为,法律是严厉管制的,不会对违法犯罪行为坦诚相待,因此根据法律判罚,可避免人性的腐败和偏见。

韩非子之所以强调法律的可靠性,是因为他相信制定公平的、详细而又成文的法律,能够使施加判决的官僚完全服从制度和法律本身,在执行判决时不受个人的利益诱惑。

他还大力反对儒家思想,并提出了“察言观色”,即对阴谋活动的警惕和防范。

他还认为,政府应该精通军事机构、军事组织和战争管理方法。

三、古代中国观念中的影响因为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时期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他成为了在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

他的许多思想,在中国古代与现代化时期都起着指导性作用。

例如,韩非子主张“以工商杂税制为国之大道”,强调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有助于直接或间接刺激对工商业的投资,以推动经济发展。

在现代,这一思想得到了发扬光大,并积极引导了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

另外,韩非子在政治上还提出了“尺寸之权论”,强调尺寸的重要性,有助于维护国家权力的合法性。

高二历史必修3_课文注释:法家和韩非子

高二历史必修3_课文注释:法家和韩非子

课文注释:法家和韩非子法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期的李悝、吴起、商鞅和申不害等人。

战国末期,韩非子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

法家要求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统一的君主国家。

提出重农抑商的观点,提倡耕战政策,以农致富,以战求强;厉行严刑峻法,监察官吏职守,建立官僚制度。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

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

韩非子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

秦王嬴政读了韩非子的文章,极为赞赏。

公元前234年,韩非子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

李斯妒忌韩非子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子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子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

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

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

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

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

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

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研究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研究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研究韩非子,战国时期重要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他的思想贯穿了中国古代法制史的始终,对后世的法律制度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法家思想的核心观点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以法治国,他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根本手段。

他提出了“三才之道”的思想,即君主、法治和谋略的统一。

君主要有智慧和思考能力,法治要有严明的法律制度,谋略要有正确的策略和行动力。

只有三者相互配合,才能实现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

二、韩非子对法律的认识和定位在韩非子看来,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根本工具。

他认为法律应该具有普遍适用性,而不仅仅是凭借君主的意志进行判断和裁决。

他主张法律应该超越个人喜好和权力,以客观公正的理性规范来塑造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同时,韩非子也提出了刑法的重要性,认为刑法应该以威慑力为主要目的,防止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三、韩非子的社会政策思想除了构建完善的法律制度,韩非子还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政策思想。

他主张对农民进行有效的政策扶持,鼓励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勤劳努力。

他认为农业是国家的基础,只有农业稳定发展,国家才能有经济和社会的根基。

此外,韩非子还提出了改革财政制度的思想,包括征收合理的赋税和制定明确的财政预算。

这些政策思想体现了韩非子关注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的一面。

四、法家思想的影响和局限性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思想为汉代的刑法制度奠定了基础,塑造了中国古代法教化的传统。

他的观点也对后世法学家和政治家产生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

然而,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比如,他过于强调刑法的威慑作用,而忽视了人性因素和文化背景对行为的影响。

此外,他对法律的绝对性和权威性的追求,有时也容易导致法律的僵化和独裁主义的滋长。

五、现代社会的启示虽然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但其中一些观点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启示意义。

例如,他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客观公正性,提醒我们要建立高效健全的法治机制,保证社会公平和正义。

韩非才把法家思想总结出来

韩非才把法家思想总结出来

韩非才把法家思想总结出来韩非子是古代中国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也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他的著作《韩非子》是研究法家思想的重要文献之一。

下面,我将以1000字的篇幅对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进行总结。

法家思想,是韩非子对古代中国社会和政治现实的深入观察和思考的结果。

韩非子认为社会的秩序和政治的稳定不是靠仁义道德,而是通过严格的法律来维持。

他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认为推行法治可以使国家变得富强、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好。

在韩非子看来,国家的统治必须以法律为基础,而非以人治为主。

他认为人治容易导致官员的私心和个人好恶的干扰,而法治可以保证公正和公平。

韩非子强调,法律必须适用于所有人,无论是君主还是平民,都必须遵守法律。

这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础。

在经济方面,韩非子强调了财富的重要性。

他认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富强的核心基础。

他主张通过鼓励农业生产、发展工商业以及开展海外贸易来实现国家的经济繁荣。

他还主张实行币制,推行货币经济。

他强调了物质利益的重要性,认为人们的行为都是出于追求利益的动力,并且追求利益是人类的本性之一。

在政治方面,韩非子强调了国家的强大和统一的重要性。

他认为国家的强盛是通过强力的军事力量、高效的行政管理以及有效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

他提出了“分地而治”和“相权而偃”的国家统治制度,分地而治是指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域来管理,而相权而偃是指将权力分散给各级官员,以制约各级官员的权力。

此外,韩非子还提出了以威权统治为特征的“暴政”概念。

他认为,君主必须通过强大的军事力量和严厉的法律制度来维持统治,而不是通过仁义和道德。

他认为君主应该以法律作为自己的准绳,以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与此同时,君主也应该对违反法律的人进行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

总而言之,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是在对古代社会和政治的深入观察和思考的基础上形成的。

他在《韩非子》一书中详细阐述了自己对于法治、经济、政治等方面的观点。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成为后世政治家和统治者的重要参考,对中国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与改革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与改革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与改革韩非子是中国古代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于国家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观点和思考,为后世的政治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本文将从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出发,探讨他对政治改革的意义与影响。

一、古代中国政治形势与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古代中国社会的政治形势常常是动荡不安的,统治者往往以个人利益为重,缺乏有效的政治管理和制度建设。

在这样的背景下,韩非子提出了法家思想,主张通过强大的法律和严厉的法律制度,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二、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核心观点1. 法无情:韩非子认为,法律应该是公平无私的,不应受到个人感情和情感因素的影响,只要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他主张将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石,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 以法治国:韩非子认为,国家的统治者应该依靠法律来管理国家,而不是个人权力和恩赐。

他提出了“三务”的观点,即明法、修法、严法,主张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来确保国家的治理效果。

3. 致法尽治:韩非子认为,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应该注重法律的执行和效果,而不仅仅是法律本身的制定和形式。

他主张要确保法律能够得以贯彻执行,以达到惩罚罪恶、保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三、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改革的启示1. 建立科学的法律体系: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了法律的作用和意义,对于现代社会的改革也有着重要的启示。

在改革中,我们应该注重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将法律作为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础。

2. 维护社会秩序: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于现代社会问题的解决具有借鉴意义。

改革过程中,我们要注重维护社会秩序,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和执行效果。

3. 增加法律意识: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了个人法律意识的培养,倡导每个人积极遵守法律。

改革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因此,我们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建立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总结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于古代中国政治局势的改善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为后世的政治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韩非子的主要思想(法家创始人是谁)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韩非子的主要思想(法家创始人是谁)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韩非子的主要思想(法家创始人是谁)韩非子是传统认定的法家代表人物,其实自其师荀子(名卿)就已有法家思想。

法家著名人物如商鞅等,法家思想盛行在秦朝,以后各朝代均为儒法结合、此消彼长的形势。

先秦文化有九流十家之说,法家为先秦学术文化九流之一。

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

其思想先驱可追溯到春秋时郑国的子产,实际创始者是战国前期的李悝,代表人物主要有吴起、商鞅、慎子、申不害等,后世的曹操、诸葛亮都是法家继承人。

在战国中后期,法家思想得到长足发展,法家也成为最为显赫的学派。

战国末期的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和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

法家的政治学术思想概略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奖励农耕,崇尚军功,以求富国强兵。

2、因时变法,整饬法令,设立在官府,布之于百姓。

3、厚赏重刑,执法严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4、君主谨守主道,用刑名之术考核群臣,操持赏罚二柄。

5、君主独占权势之位,高度集权,君临万民,权力无限,超越于法令之上。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故需强权政治去除恶源。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约前281年-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国君之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韩非与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由于韩非的学术思想受秦始皇推崇和仰慕,被李斯谗害而死。

李悝(公元前455年-前395年),濮阳人,战国时魏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

曾任魏文侯相,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郡守。

主持变法。

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

”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

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

李悝是魏国丞相。

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濮阳)人。

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韩非子是古代中国一位杰出的思想家,他的思想主要表现在法家学派中。

法家是先秦时期的一种哲学思想,也是儒家、道家、墨家等其他学派的主要竞争对手,韩非子是法家学派中最具代表性的思想家。

在韩非子的思想中,他认为人性本恶,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危机和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强制管理和纠正,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本文将从韩非子对人性、政治、社会和法律的看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人性本恶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人天生就是自私自利的。

人们之所以会做善事并非出于天性,而是因为受到社会的道德和政治规范的制约。

反之,如果缺乏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制约,人类社会就会陷入混乱和浩劫中。

他认为,“民不畏死,奈何以刑之”,就是在通过法律制度来达到对社会稳定和秩序的管控。

韩非子的这种人性本恶的观点,对后来的中国政治和法律思想以及社会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政治在韩非子看来,政治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核心。

政治和社会秩序是密不可分的,政治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韩非子主张以国家利益为重,反对个人主义和英雄主义的思想。

他认为,国家的长远利益应当置于一切个人利益之上,即使政治决策会给一部分人造成不利影响,也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

同时,为了保证满足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他提倡通过国家计划经济来实现对经济的控制和指导,以及对民生事务的管理。

三、社会在韩非子看来,社会不是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需要政治和法律来规范和管理。

他认为,社会是由无数微观利益构成的复杂网络,需要建立一套体系来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同时,他提出了“物力至上”的观点,即物质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物质利益的地位是最优先的。

四、法律对于韩非子而言,法律是治理社会的重要手段。

他认为,法律是执政者统治和管理社会的最有力武器。

通过法律来约束人民的行为和规范社会的秩序。

他从法的来源、制定、施行和维护角度,阐述了他的法家思想。

他认为,制度必须将教化作为手段,通过法律教化人民,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韩非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思想家,他的思想对中国历史及政治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韩非子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秩序和国家治理,他的思想与儒家的仁义道德观念形成了鲜明的对立。

本文将对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进行深入探讨。

一、法家思想的基本观点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观点:1. 法治至上:韩非子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的稳定。

他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以严明的法律制度来约束社会行为。

2. 重视威严与惩罚:韩非子认为,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必须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肃打击,并通过公开示众等方式来起到警示作用。

3. 强调统一权力:韩非子主张集权式的统治,认为权力应该集中在一个人或一小群人手中,以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和效能。

4. 重视法制建设:韩非子提出了“三德并行”和“三才”理论,强调政府官员应同时具备品德高尚、才智出众和丰富的经验,以确保政府的公正性和效能。

5. 推崇实用主义:韩非子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他主张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以适应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需求。

二、法家思想的理论支撑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得到了一定理论支撑,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性本恶论: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主张通过法律来制约人的邪恶行为,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2. 刑不上大夫论:韩非子认为任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使是国君或贵族也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

3. 政治利益原则:韩非子主张政治行为应以实现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调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来制定政策和法律。

4. 功利主义思想: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功利主义,即追求行为的效果和结果,而不是纠结于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标准。

5. 技术统治观念:韩非子主张政府应充分运用科技和技术手段来提高治理效能,强调技术在治理中的重要性。

三、法家思想的现实应用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历史及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为中国古代政权的建立和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也对后世的社会政治理论产生了积极作用。

韩非子 法家经典著作

韩非子 法家经典著作

韩非子的法家主要代表作品
一、韩非子的法家主要代表作品包括《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

韩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及著作。

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

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

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

”便退而著书。

二、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韩釐王二十年(前275年),韩国难深重。

韩非始读“家有之”的商、管之书和孙、吴之书,也读各类杂书。

韩桓惠王十年(前262年),秦将白起率兵攻韩,一下攻取五十城。

韩国上党郡守降赵。

韩国统治层开始分崩离析。

在此前后,青年韩非开始上书。

韩桓惠王十五年(前257年),韩非愤怒于“治国不务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功实之上”,于是开始埋头著述。

韩非子法家典范治国之策

韩非子法家典范治国之策

韩非子法家典范治国之策韩非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他的学说为法家,致力于研究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

韩非子提出了许多具有指导意义的治国策略,这些策略不仅在当时受到了重视,而且至今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介绍韩非子法家典范治国之策。

1. 重视法律制度:韩非子主张完善法律制度,使法律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石。

他的“法者,治之固器也”这一观点表明了他对法律权威的重视。

韩非子认为,合理、公正的法律制度能够调节社会关系,保护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同时,他主张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倡导法不阿贵、无私无欲的原则,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推行赏罚并举:韩非子强调对国家治理中的赏罚制度的使用。

他认为,赏罚并举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有效手段。

对于有功之臣,应给予丰厚的奖励,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而对于犯罪分子,则应通过严厉的惩罚来震慑和警戒其他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在赏罚并举的制度下,人们会逐渐树立起遵纪守法、守信用的意识,形成社会共识,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3. 重视经济发展:在韩非子看来,国家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发展经济,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

他提出了“兼爱非命不残民”的观点,即政府应当积极为人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机会,使人民能够安居乐业,创造财富。

他主张加强农业生产,提倡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保障人民的土地权益。

同时,他也主张鼓励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国家财富的增长。

经济繁荣不仅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还可以增加国家实力,增强社会的稳定性。

4. 重视教育培养:韩非子非常重视教育,他认为培养有德才兼备的人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

他主张政府要加强教育资源的投入,确保人民接受良好的教育。

他提出了“行有不得已而为之”的观点,即通过教育的方式来引导人们遵守法律、遵德守信,形成自觉的行为准则。

他还提出了“法劫者耕,法术者商”的理念,强调培养人才要符合社会的需要。

只有通过教育的力量,人们才能够改善自身的素质,从而有能力为国家做出贡献。

韩 非子中法家思想的历史影响

韩 非子中法家思想的历史影响

韩非子中法家思想的历史影响《韩非子中法家思想的历史影响》法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韩非子生活在战国末期,这是一个社会动荡、诸侯争霸的时代。

在这样的背景下,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应运而生,旨在为统治者提供一套有效的治国方略,以实现国家的富强和统一。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以法治国。

他认为,人性本恶,不能依靠道德的约束来治理国家,而必须依靠明确的法律条文和严厉的刑罚。

法律应当是公开、公正、平等的,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不论其身份地位如何。

这种法治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贵族特权,为社会的公平和秩序提供了保障。

在秦朝,商鞅变法就是以法家思想为指导,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和推行军功爵制,使秦国迅速崛起,为日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韩非子主张君主集权。

他认为君主应当拥有绝对的权力,能够掌控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各个方面。

君主通过运用权术和手段,驾驭群臣,使他们为自己效力。

这种君主集权的思想在封建社会中被历代统治者所借鉴,成为巩固皇权的重要理论依据。

例如,汉武帝时期推行的“推恩令”,就是通过削弱诸侯的势力,加强中央集权,从而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韩非子还强调“法”“术”“势”相结合。

“法”是指法律制度,“术”是指统治的策略和手段,“势”则是指君主的权威和地位。

只有将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有效的统治。

这种思想为统治者提供了一套全面的治国策略,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的政治局面。

然而,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其过于强调严刑峻法,忽视了道德和教化的作用,容易导致社会的紧张和民众的不满。

在秦朝的统治中,过度的严刑峻法使得民不聊生,最终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导致秦朝的迅速灭亡。

尽管如此,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在历史上仍然产生了诸多积极的影响。

它推动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在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对后世的政治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后的汉朝、唐朝等朝代在继承秦朝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形成了中国古代较为成熟的政治制度体系。

为什么说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为什么说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为什么说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摘要: 韩非,战国末期韩国人,出身贵族世家,是战国末期杰出的哲学家、思想家、先秦发家学派的集大成者。

他所积极倡导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政治学理论,对两千多年来的中国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从人性恶出发,否定以“礼”节制人性,主张用“法”取代“礼”,“治民,治国”,唯法为治,主张严峻刑法,“杀戮禁诛谓之法”,他强调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韩非子总结了法术势三家的特点,真正的把法家学说合为一体,创造了未来几千年君主一直遵循的法家治国理念,中国在从此后就一直实行外儒内法的政治制度,以儒家为外衣,以法家的法律、权术、君权作为统治核心内容。

关键词:《韩非子》、法制、权利、法、术、势韩非,战国末期韩国人。

他师从荀子,纵观天下形势,多次上书韩王,提出变法图强的建议,但未被采用。

他报国无门,便发愤著书立说。

他的代表作有《孤愤》、《说难》、《内储说》、《外储说》、《解老》、《喻老》等,韩非的著作收在《韩非子》一书中,共有55篇约10万言。

秦王嬴政读了韩非著作,极为钦佩赞赏。

秦王急于灭韩,害怕韩非为韩王所重用,于韩王安六年,强邀韩非入侵。

韩非到达秦国不久,便遭到李斯、姚贾的陷害,被投入狱中,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为什么说韩非子是法家的的集大成者,我们不得不从法家的思想的发展说起。

在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形成前,法家分发、势、术三个派别。

商鞅就是法家的代表,他强调要建立严格完整的法律制度并严格实施。

慎到是势治学派的代表,他重点提出了权势和威势,强调君主要用权势和威势来管理自己的国家。

申不害是术治学派的代表,他重视权术,强调君主主要通过善于用人来加强自己的统治。

韩非子在对这些思想进行了总结和吸收的基础上,把各个学派融为一体,既是君主凭借政权的威力,运用术数以驾驭群臣,而使群臣百姓都守法奉令来体现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政治学说开创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法治理念。

韩非子的法治家思想首先是治理国家的“法”。

法是法律,法规,法令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韩非子,生活在中国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的著作《韩非子》被誉为法家经典之一,对中国古代政治学、伦理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以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为主线,探讨其核心理念和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一、法治为国家根本在韩非子的思想中,法治被视为国家治理的根本之道。

他认为,国家的权力应当依靠法律来行使,而非个人意志的随意决定。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完全公正,不能受到个人的私利和偏见的干扰。

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韩非子主张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严密的刑法制度,以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的公正性。

他强调法律的刚性和权威性,对违法者要给予严厉的惩罚,以起到威慑的作用。

同时,他还提出了以奖励鼓励善行,激励人们向善向上的措施。

在韩非子看来,只有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有力执行,才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重视统一的权力机构韩非子认为,一个强大而稳定的国家需要建立统一而高效的权力机构。

他主张建立严密的中央集权制度,由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统一决策并监督各级官员的行为。

韩非子坚信,只有通过君主权力的集中,才能确保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统一。

在权力机构的管理上,韩非子提出了严格的职守和责任制度。

他主张官员应当按照法律和规定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滥用权力和任性妄为。

同时,他还强调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官员的廉洁和政绩。

三、侧重实用主义法家学派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实用主义思想,韩非子在这方面的观点尤为突出。

他认为,国家的一切政策和措施都应该以实际效果为准绳,而不是根据某种理论或者道德原则来决策。

韩非子主张,国家应该依据形势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来灵活调整政策,以达到对国家和人民最有利的效果。

他反对墨守成规和抱残守缺的思维方式,主张在面对问题时要有创新思维,勇于改革和适应新的情况。

四、思想对当代社会的启示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当代社会仍然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一方面,法治的理念仍然是保障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基石。

法家代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

法家代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

法家代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韩非(韩非子)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政论家、思想家,那么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是什么?下面是店铺为你搜集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希望对你有帮助!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法家的代表人韩非子主张的思想就是“依法治国”,这也成为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独霸中原的一个关键点,自秦国开始,就已经实行了唯一的君王制,后来逐渐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民主社会体系,建立了中央集权制。

他认为推广仁义都是在空谈,他的“法治思想”反对着“儒家思想”,君主应该采用手段统一自己的权利,将所有的权利统一起来,治理国家应该制定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也因为他的轻罪重罚思想,导致了后来因为滥用权利的暴政,秦始皇在政时非常的重视并且重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并且推广实施韩非子的政治政策,不幸的是,韩非子在收到重用后,也遭到了同门师兄弟李斯的嫉妒羡慕,李斯与韩非子出师同门,因此密谋毒死了韩非子。

但是也不得不说韩非子的“法治”也成就了现在我们的中国,法家思想成为了法律的起源点,它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了国家政权,人口,环境之间的关系,但同时他也认为在追求利益的社会中是没有道德可言的,两千年的法治社会也和我们现在追求的法治有着很大的区别,在刚建立起的法律下还不是很成熟,很难做到人人平等,虽然说法治的思想跟本是“公平公正”。

因此,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有利也有弊!法律成为了当时统治国家的一种重要工具,不过秦国虽然因统一六国而强大,也因为了他的暴政走向了改朝换代。

韩非的政治主张首先,说一下他最主要的政治主张,即法治。

他提出了“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项政策,虽然严苛,但同时,他也主张“法不阿贵”,即君子于庶民同罪。

韩非还喜欢研究历史,他对于历史的态度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也就是说在制定一些政策时应该因时制宜,不能循规蹈矩。

对于君主,他主张君主必须握有绝对的权利才能统治好国家,并主张清除封建奴隶主的势力,取而代之的是选拔一些封建官吏。

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五蠹分别指的是学者、纵横家、游侠、依附贵族并逃脱兵役的人、商工之民。

韩非子法家思想解读

韩非子法家思想解读

韩非子法家思想解读韩非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之一,他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其观点和对社会的影响。

一、法家思想的概述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的重要思想家,他的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的严谨性。

他认为社会必须建立在严格的法律制度之上,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长治久安。

他的思想对于推动社会发展和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法家思想的核心观点1. 法律至上韩非子认为法律应该是社会的基石,是一切行为的准则。

他主张法律的权威性应该高于君主和社会个体,法律应该公平、公正地适用于每个人。

只有通过法律的严格执行,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护,国家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2. 重视刑罚韩非子主张以严厉的刑罚来惩治犯罪行为,他认为刑罚的威慑力可以有效地阻止人们犯罪。

他主张对犯罪分子实行快速而公正的审判,并且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行为提倡采取严酷的刑罚,以警示他人。

3. 重视国家统一韩非子强调国家的统一和统治者的权威。

他认为国家的统一是社会稳定和繁荣的基础,只有统一的国家才能避免内乱和战争的发生。

他主张国家应该集中权力,以便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实现国家的统一和长治久安。

三、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1. 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推动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完善。

他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谨性,使得各国家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他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 强调社会秩序的重要性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这对古代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他的思想使得古代统治者更加重视社会秩序的维护,加大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 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和统治者的权威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加强了古代国家的统一和统治者的权威。

他的思想强调国家的统一和中央集权,使得古代统治者更加注重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进一步巩固了中央政权的权威地位。

韩非子古代法家思想的经典之作

韩非子古代法家思想的经典之作

韩非子古代法家思想的经典之作韩非子,古代中国战国时期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和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他的著作《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对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就《韩非子》这部经典之作进行全面的论述,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领悟其中所蕴含的古代法家思想。

一、背景介绍《韩非子》是韩非所著的一部政治篇章,全书共分为五卷。

它的写作和创作时间大约在战国时期中期,内容包含了韩非对于政治、法律、军事等方面的观点和建议。

在这个时期,中国正处于战乱不安的局势下,法家学派的思想理念在这个时候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二、韩非子的思想核心1. 法治思想韩非子提出了“法治”的思想观点,主张依靠严密的法律制度来维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他认为国家应该通过明确的法律来约束人民的行为,规范社会的秩序,并倡导了“严刑峻法”的政策。

他坚信只有通过法律的严格执行,才能实现社会公正和治理。

2. 极端实用主义韩非子强调政治的实用性和目的性。

他认为一切政策和措施都应以实际效果为导向,不拘泥于传统的道德标准,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最有效的手段。

他主张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宗旨,追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3. 人性论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主张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抑制恶性行为的发生。

他认为人们应当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违法者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

他的这一观点对于中国古代法制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韩非子的贡献和影响1. 法家学派的奠基人作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子通过其著作《韩非子》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他为后世政治家提供了许多宝贵的思想和智慧,对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推动了秦国的统一和统治韩非子曾在秦国任官,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提出的法治思想和实用主义观点为秦国实行集权主义、加强中央集权提供了理论基础,成为了统一战国时期的秦国和建立秦朝的重要因素之一。

3. 对后世的影响韩非子的思想和观点在中国古代政治学和法治思想的发展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韩非子与中国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与中国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与中国的法家思想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重要的法家思想家和政治家。

他的哲学思想对于后来的中国思想和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

韩非子的思想强调人性本恶,必须通过严格的法律和法规来管理社会,使得社会稳定和有序。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一、韩非子的背景和思想韩非子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战国时期。

他出生于韩国的一个贵族家庭,曾担任过韩国宰相。

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政治家和哲学家,他的思想对于后来的中国思想和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

韩非子的思想强调人性本恶,他认为人类天生就有贪婪、自私和冲突的本性,必须通过社会的规范和法律来控制这些恶性行为。

他认为只有通过法律和法规的严格执行,才能使得社会稳定和有序。

二、韩非子的法家思想韩非子是法家思想家的代表人物之一。

法家思想主张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管理社会。

在韩非子看来,法律是治理社会的最基本手段。

他认为只有通过法律和规章的严格执行,才能统治和管理好社会。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还强调了财富和军事力量的重要性。

他认为只有拥有足够的财富和军事力量,才能让国家在国际上处于优势地位。

他还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让政府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社会。

三、韩非子的治理理念韩非子认为,统治者必须要拥有足够的智慧和才能,才能够有效地统治和管理社会。

他建议统治者要深入了解社会和人民的需要,从而制定出合适的政策和法律。

此外,韩非子还推崇“以法制人”,他认为只有通过法律和规章的力量才能使人们遵守道德规范,从而达到社会稳定和有序的目的。

四、韩非子对中国思想和政治的影响韩非子的思想对于中国的哲学思想和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

他的法家思想影响了中国历史上的统治者,尤其是秦朝的始皇帝,他通过推行法家思想而统一了整个中国。

此外,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于后来的中国思想和政治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后来的几个朝代中,法家思想家的思想逐渐被吸收到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中。

例如,唐朝的律制、宋朝的科举制度以及明朝的官僚制度中,都可以看到法家思想的影子。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影响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影响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影响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韩非子这位古代思想家,他的法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的不是仁爱和人性,而是对于国家的强力统治和规范,用法律来维护国家权威。

他的思想观点对于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和道家、儒家思想一起成为中国文化的三大思想流派。

韩非子是法家思想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法家思想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形态。

在韩非子看来,使用法律来规范国家,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

繁荣昌盛的大秦帝国,正是在以法治国的基础上实现的。

韩非子认为,法律应当是公正、权威而严密的,应该通过法律的严格执行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提出了“以法为纲”的治国思想。

在中国古代的国家制度中,以法治国的理念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秦朝时期,秦始皇奉行法家政治,秉持“法制万民”的理念,实行的法律法规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为严苛的。

这一措施极大地加强了国家的权威,在推动兵马出征,治理境内和统一语言,文字和度量衡等方面出现了质的飞跃。

法家思想的实践使得中国的疆域不断扩大,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增长,使得中国的国家治理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还注重实际情况并倡导行政上对官吏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韩非子主张要明确官员的职责,实行评级制度。

同时,韩非子还强调公正的司法制度,认为要对罪犯严格的依法审判,不能陷入贪赃枉法的错误行为。

这些思想观点对中国古代的国家制度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可以说,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他的思想无疑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的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如今,我们也可以从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中汲取前行的力量,倡导秉持法治思想,促进全面社会进步和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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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封建社会的运转,所依靠的是两项权力原则:礼和刑。

礼包括仪文、礼节、举止行为的规定、以及社会习俗所构成的不成文法;它的应用范围只限贵族,称为“君子”(它的字面含义是君王之子,像君王那样举止的人,有文化教养的人);刑即惩罚,它的应用范围是普通百姓,即“庶人”,或称“小人”(琐小的人)。

《礼记》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就说明了这两项原则的不同应用范围。

法家的社会背景中国封建社会得以靠这两条原则而运转,因为西周封建社会的结构相对简单。

天子、诸侯、大夫之间,有血缘关系和联姻关系把他们联结在一起。

理论上,每一个侯国都从属于周天子,在侯国里,小贵族又从属于王侯大贵族。

但实际上,大小诸侯从祖先那裹继承领土和贵族特权,年代已久,并不觉得周天子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因此,周天子只有名义,并无实权,各侯国事实上处于半独立状态;在这些侯国里的大夫(统率的范围称“家”)也是处于半独立状态,这些王侯彼此都是亲戚,按照大家的不成文法,保持着私人关系、外交关系、以至商业往来。

这种“君子协定”式的关系便是“礼”。

天子、诸侯都生活在社会金字塔的顶尖上,和庶民大众没有直接的交道,如果需要打交道,也是由下级诸侯、小贵族去做。

王公贵族各有自己的封地,由于这些封地都不大、人口也不多,因此,贵族通常可以实行个人统治,靠刑罚来迫使庶民服从。

可以看出,在西周封建社会里,各种社会关系主要是靠个人接触和个人关系来维持的。

这种关系在此后若干世纪里逐渐削弱,社会的瓦解带来了影响深远的社会、政治变化。

公侯君子和庶民小人的社会分野,逐渐模糊。

孔子的时代已经可以看到,有的贵族失去封地和称号,有才能或运气好的庶民百姓,也有的上升到显贵的地位。

社会各阶层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渐被打破。

与此同时,大国用侵略、兼并的手法,扩大统治的领土。

在这形势下,各国为准备战争或防御入侵,都需要强化国家的统治,就是说,需要集中权力。

这就使政府的结构和行使职权都日益复杂化了。

新的形势带来了新的问题,对各国都一样。

面对这样的形势,从孔子起的各派思想家都力求解决君王的各种问题。

他们建议的解决办法往往并不切合实际,各国君王所爱听的不是劝他们怎样谋求民众的福祉,而是要能应付眼前难题的灵机妙策。

在谋士中也有少数是懂得现实政治的。

各国君王通常也愿听听他们有什么看法。

如果他们的建议行之有效,国王就待如上宾,甚至委以高位。

这些谋士就是被称为“方术之士”的一班人。

他们以此得名,是因为他们为君王公侯出谋划策,怎样统治广大的封地、怎样把权力集中到统治者的手里。

他们鼓吹,君王不需要是圣人或超人,只要实行他们提出的一套方略,一个仅具中人之资的人就可以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

还有一些方术之士,为他们鼓吹的统治方略提出理论根据,这便构成了法家的思想主张。

因此,如果对“法家”望文生义,以为法家便是主张法学,这便错了。

法家的主张,用现代语言来说,乃是一套组织领导的理论和方法。

一个人如果想走极权主义道路,组织大众,充当领袖,就会认为法家的理论和方法颇有一点道理。

韩非子,法家的集大成者在本章里,便以韩非子作为法家的思想代表。

他是韩国(今河南西部)皇室后裔,《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称他“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

”韩非子以著书立说见长,著有《韩非子》五十五篇。

具有历史讽刺意味的是,战争时代,秦国采用了韩非子的主张,得以兼并六国,成就霸业。

韩非子因而声望日隆,由此遭到秦国宰相、他的旧日同窗李斯嫉妒,被陷害下狱,最终死于秦国狱中,时在公元前二三三年。

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在他之前,法家分三派。

一派以慎到为首,慎到和孟子是同时代人,他主张在政治和治国方术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

第二派以申不害(死于公元前三三七年)为首,强调“术”,即政治权术。

第三派以商鞅(又称商君,死于公元前三三八年)为首,强调“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

韩非子认为这三者都必不可少。

他在《韩非子·八经》篇中说“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

天则不非,鬼则不困。

势行教严,逆而不远。

……然后一行其法。

”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的作用。

他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从捉摸,这是“术”。

他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韩非子·定法》) 法家的历史哲学中国人惯于尊重过去经验,这可能与大多数民众都是农民有关。

农民为所耕种的土地所束缚,很少旅行。

他们年复一年,按季节变化耕耘作物。

凭过去的经验就够用了。

因此,如果遇到新事,首先就想过去有什么经验可以遵循。

这个传统思维方式对中国哲学有巨大的影响。

从孔子的时代起,多数哲学家都要找古代的权威来支持自己的学说。

孔子喜欢援引的古代权威是西周的文王、周公。

墨子与儒家辩论时,援引比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

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因为他们是传说中比夏禹更早的圣王。

最后,道家为胜过儒家和墨家,又请出伏羲、神农,据说他们比尧舜还要早几百年。

这些哲学家在这样做的时候,事实上是建立了一种历史退化观。

这些哲学家,思想主张虽然各有不同,但是,他们的历史观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

自古代的“黄金时代”以来,历史是在日渐蜕化。

因此,人的拯救不在于创立新的,而要靠退回到古代去。

先秦时期各主要思想流派中最后出现的法家,在这方面是一个鲜明的例外。

法家深深懂得,每个时代的变化,都有它不得不变的原因,因此只能现实地对待世界。

古代的人们比较纯朴,就此而言,或许值得称颂,但那是当时的物质条件造成的,并不是说,古代人们的品德就普遍比后代人高尚。

韩非子认为,古者,“人民小而财有余,故民不争。

……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

”(《韩非子·王蠹》)韩非子认为,由于这些全新的情况产生的新问题,只能用新的方法解决,只有蠢人才看不到事实的变化。

而这类蠢人是的确存在的,韩非子曾说了一个关于蠢人的故事:“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枝折颈而死。

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

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五蠢》)“民道弊而所重易也。

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商早在韩非子之前,商君便已说过类似的话:君书·开塞》)在现代人看来,历史不断变化,这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但在古代中国,和当时各派思想家的见解相较,这种看法实在是一种革命的观点。

治国之道法家为了适应新的政治情况,建议采用新的方法治理国家;照法家看来,这些方法是颠扑不破的治国之道,首先是制定法律。

韩非子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韩非子·难三》)法的作用是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去做,什么不应该做。

法律颁布之后,君王必须鉴察百姓的行为。

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反王法的人,也可以奖赏顺服王法的人。

君王这样做,就可以顺利统治百姓,无论百姓如何为数众多,都可以统治。

关于这一点,韩非子写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

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

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

”(《韩非子·显学》)这是说,圣人治国,不是要使人人都自觉行善,而着眼于使大众不能作恶。

在一国之中,能自觉行善的,不会超过十个人。

但只要民众不作恶,国家就可以保持太平。

君王治国,着眼在大多数,至于其它少数,无关宏旨;因此,要着力的是执法,而不是立德。

按照这个理论,君王统治百姓,靠的是法律和威势,他不需要有特殊的才能或品德,也不需要像儒家所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而众星拱之”,靠君王的品德、以身作则,和人格影响去感召百姓。

有人可以说,君王采取这样的办法治国,需要有能力制订法律,还要监察为数众多的百姓是否违反了法律,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法家对此的回答是:君王不用事必躬亲,只要他有驾驭人的权术,就可以物色到适当的人去为统治者办事。

“术”这个概念有什么哲学意义呢?它也是“正名”这个古老学说中的一方面。

法家对“正名”的解说是:“循名而责实”。

(《韩非子·定法》)这里的“实”,按法家的学说是指在政府任职的官吏个人;“名”是指政府职务的名称,是任职官吏应当完成的职责。

因此,“循名而责实”意味着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完成他的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个人。

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因此,君王只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这是官吏的事情,不需要君主具体指导;君主所要过问的只是: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仅此而已。

这样,人们还会问:君王怎样知道哪个人适合哪项工作呢?对此,法家的回答是:只要靠“术”,就可以知道。

在(《韩非子·二柄》)中说:“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

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

”这样认真实行,赏罚分明,经过几次,无能之辈就不敢承担他们力不能胜的职务,即便给他们,他们也不敢接受。

这样,没有能力的人就被淘汰下去,只有能胜任的人在政府职务上任职了。

但是,还有问题:君王怎样能够知道,某个官吏这个“实”和他所担负的“名”是否相称呢?法家的回答是:这在于君王;如果他没有把握,他就去考察结果,如同君王不知道他的厨司是否胜任,就去品尝厨司烧出的菜肴。

在监督官员方面,君王也可以委派别人去做。

这些监察官员的人,自己也在君王监察之下。

按照法家的说法,治理国家并不是必须选贤任能,君王只需要把赏罚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就可以了,这样,他就可以“无为而无不为”。

掌握赏罚两项大权,就是韩非子所说的治国“两柄”。

它们之所以有效,是因为人性趋利而避害。

韩非子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

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这是说,君王治天下,行事要循人性。

人性之中,有所爱,也有所憎,因此,赏罚便能发挥作用。

赏罚能起作用,便能做到令行禁止。

治世之道,于是便已具备了。

韩非子是荀子的学生,深信人性恶。

他与荀子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对通过文化教育,使人向善,不感兴趣。

韩非子和其他法家认为,正因为人性恶,所以法家的治国方针,全从实际出发,并不寄希望于把大众改造成为新人。

法家与道家“无为,而无不为。

”这是道家的思想,它也是法家的思想,在韩非子和法家看来,君王应当具备的一项品质便是“为无为”,自己表现出“无为而治”,不需要动手做任何事情,一切需要办的事情都假手别人去做。

韩非子说:君王应如“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已;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

”(《韩非子·大体》)换句话说,君王拥有政府运作的机制和工具,他自己不必做任何事情,而事情却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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