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复苏室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 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与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与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与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与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与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之令狐文艳创作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令狐文艳转入的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和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及交接制度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及交接制度一、进入PACU的标准(一)适用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发生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
(二)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呼吸功能恢复不良及小儿全麻尚未完全苏醒者,需在麻醉恢复室进行监测和处理。
二、在PACU停留时间:成人全麻应至少观察1小时左右,局麻是半小时左右,腰麻和硬膜外麻醉的患者应在血压稳定后至少观察1小时。
儿童一般情况较好,非插管儿童至少观察30分钟,插管需1小时左右、扁桃腺、腺样体摘除术、腭裂修补术等经口腔手术至少观察90分钟。
、三、麻醉患者术后离开PACU标准(一)呼吸方面:患者回病房或回家前其咳嗽、吞咽反射应已恢复,自主呼吸并能保持呼吸道通畅,有清除呕吐和吐出痰液的能力,呼吸平静而无困难,呼吸空气10分钟以上能保持SpO2>95%或达术前水平,皮肤、粘膜色泽红润。
如病情严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达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二)循环方面:血流动力学指标稳定者可转回原病室。
门诊患者能起立、行走,无体位性低血压者可回家。
若患者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三)神志状态:患者神志完全恢复,能直立行走无眩晕者可回家。
患者已清醒,能正确定向,可回原病室。
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体温低,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和(或)并发症者,应送ICU继续监测治疗。
(四)患者在恢复室由于严重疼痛或躁动等用过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者,应警惕再度发生呼吸和神志抑制的可能,应在药物作用高峰后观察一段时间才能送回病房。
(五)局部麻醉特别是椎管内麻醉患者,待循环、呼吸稳定后可转回原病室。
门诊患者则待运动功能和本体感觉恢复,循环、呼吸稳定才可回家。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手术病人在PACU恢复后,当其生命体征和神志处于安全稳定状态时,方可考虑转出。
转出前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病人的安全和稳定。
转出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交接者应将病人的基本信息、麻醉用药、手术过程中的情况、管道使用情况、病人皮肤和用物等情况向接收者进行详细交接。
2、接收者应全面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神志恢复情况、管道通畅情况等,并记录在病历中。
3、病人转出前应妥善固定四肢,保护受压部位,防止翻身或跌落等意外情况。
4、转出时应将病人转移到有护栏的推车上,并安装床护栏,确保病人的安全。
5、转出时应有一名熟知病人情况的医护人员陪同,对于需要氧疗的患者应维持吸氧状态,确保病人的呼吸道通畅。
6、转出后应及时记录病人的转出时间和转出情况,并通知病房医护人员做好接诊准备。
在整个转入到转出的流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规范化操作流程,确保病人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应及时记录病人的情况,便于后续的医疗工作。
麻醉复苏室工作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出标准
1、中枢神经系统;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 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 5 秒以上。 2、呼吸系统: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 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2次/min,paO2 在 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spO2 高于 9.33kPa (70mmHg),SpO2 高于 95%,呼吸空气状态下,spo2下 降不低于3-5%。
3、循环系统: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 的±20%。并且 稳定 30min 以上; 心律正 常,ECG 无 ST-T 改变。
4、椎管内麻醉后,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 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不需用升压药。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 30min无异常反 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性出血等。
1、患者转入相应科室后,麻醉的医师、巡回护士必须与 他科接应的医师、护士对患者进行识别。 2、麻醉医师及巡回护士应当与相应科室接应的医师、护 士认真交接。 3、交接内容:神志、生命征、皮肤状况、引流情况、其 他特殊情况。
全身麻醉患者Steward评分标准 1、清醒程度:完全清醒 2分、对刺激有反应1分、 对刺激 无反应 0分、 2、呼吸通畅程度:可按医师吩咐咳嗽2分、可自主维持呼 吸道通畅1分、呼吸道需予以支持0分、 3、肢体活动程度:肢体能作有意识的活动 2分、肢体无意 识活动1分、肢体无活动 0分。
(5)、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 气管痉挛、ECG 改变或血 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6)、其他特殊情况。 3、患者转入恢复室后,麻醉记录单及复苏记录单由复苏 室的医师记录。
术后患者转出恢复室流程
患者复苏达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Steward评分达4分 以上:椎管内麻醉后,循环功能稳定,不需用升压药:术 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 30min无异常反应; 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性出血等,可计 划转出麻醉复苏室。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转入到转出的流程:转入——交接——转出转入:手术结束后,手术医生、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及护工一起将手术病人转移至有护栏的推车上,安装床护栏。
带气管导管患者转运到PACU时应有一名熟知其病情的麻醉组成员陪同,对于全麻已拔管患者从手术室向外转运时患者应保持侧卧位,以减少呼吸道阻塞或呕吐、误吸胃内容物的危险。
转运过程中常规吸氧,特别对于年龄大于60岁、体重大于100kg的患者。
另外患者应在恰当的密切监护和支持下接受连续的评估和治疗。
交接:1、手术后麻醉医师、手术护士、护工一起将手术病人送至PACU。
2、连接呼吸机、监护仪。
3、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向PACU医师和护士交接以下内容:(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
(2)麻醉用药。
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和体温等)情况,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和尿量。
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6)各种管道:静脉输液管、中心静脉管、动脉测压管、导尿管、引流管(胸腔引流管、腹腔引流管、切口引流管)、胃管等情况、交接静脉液体、输液速度、药物名称及浓度、穿刺部位皮肤(是否红肿、静脉炎),液体是否通畅、引流液(通畅度、引流量、引流液颜色)情况等。
(7)病人皮肤:是否有压痕、红肿、破损。
(8)病人用物:X线片、病历、特殊物品、病人衣裤等。
4、交接者在护理记录单、病人转交卡上签名。
5、妥善固定四肢,并保护受压部位。
6、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麻醉恢复室转入流程交接流程
与家属交接
1 2
家属沟通
在患者转入麻醉恢复室后,医护人员应及时与患 者家属进行沟通,告知患者手术情况、麻醉恢复 情况等信息。
家属指导
医护人员应向家属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包括 如何照顾患者、如何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等。
3
家属签字
在家属了解患者病情和治疗计划后,应由家属在 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表示已知晓并同意治疗方 案。
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
加强员工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麻醉恢复室转入交接流程的培训, 提高员工对交接流程的认知和操作水平。
实施考核制度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员工对交接流程的掌握 程度,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交接流程。
建立奖惩机制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交接流程的员工 进行惩罚,以此激励员工严格遵守交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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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交接流程
与手术室交接
手术结束通知
手术室在手术结束后,应第一时间通知麻醉恢复室,并告知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患者情况等关键信 息。
患者转运
在确认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由手术室医护人员将患者转运至麻醉恢复室,并确保转运过程中患者的 安全。
交接核对
麻醉恢复室医护人员接收患者时,应与手术室医护人员进行详细交接,核对患者身份、手术名称、麻 醉方式、术中用药、输血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制定麻醉恢复室转入交接流程规范
01
明确交接双方职责、交接内容、交接方式和交接时间
等,确保交接过程规范、有序。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02 包括患者安全转运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药品管
麻醉恢复室工作规范与操作规范
麻醉恢复室工作规范与
操作规范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麻醉苏醒室工作规范与流程
一、苏醒室收治范围(患者转入标准)
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的恢复。
2、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患者。
二、患者入室的流程
1、当天全身麻醉的手术患者,手术结束后由巡回护士、麻醉医生和主管医生一同将患者送往苏醒室。
2、苏醒室护士提前检查好监护仪、呼吸机、吸引器、急救药品、抢救车等做好接受患者的准备工作:
1)接收未带气管导管患者:面罩吸氧,连接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压等。
2)接收保留气管导管患者:连接呼吸机(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模式和呼吸参数),连接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压等。
3)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一起与苏醒室护士做好交接班登记,包括特殊病情、麻醉方式、手术名称、术中生命体征变化、失血量、尿量、输血量、液体量、皮肤情况并及时登记。
4)保证患者安全、约束好患者、严防坠床自伤。
5)根据医生医嘱用药、吸痰、密切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对症处理,并做好各种记录。
6)苏醒室的患者每10分钟记录一次,有特殊情况的随时记录,记录到麻醉记录单或麻醉苏醒记录单上。
三、患者转出苏醒室标准与流程:
苏醒室Steward苏醒评分达4分以上,特殊患者需血气指标正常,由护士向医生提出离室申请,麻醉医生签字确认,由麻醉医生和护士送回病区与病区护士交接。
病情危重者麻醉医生和手术医生、护士一起转到ICU,与ICU医生护士交接。
评分在4分以上方能离开手术室或苏醒室,最后一台麻醉原则上在手术室苏醒。
医务人员《麻醉复苏室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 7&双方核对无误后,填写交接记录、签名!
❖ 8&患者在恢复室监护期间,生命体征出现异常情 况,经过外科医生及麻醉医师积极处理治疗,生 命体征还难以维持平稳,则与中心ICU联系,及 时将患者护送至中心ICU,由麻醉医师、外科医 师和护士共同运送!
❖ 7&全身麻醉患者steward苏醒评分标准,达到4分 者可离开PACU!
Steward苏醒评分表
病人情况 1、清醒程度
完全清醒 对刺激有反应 对刺激无反应 2、呼吸通畅程度 可按医师吩咐咳嗽 可自主维持呼吸道通畅 呼吸道需予以支持 3、肢体活动程度 肢体能作有意识的活动 肢体无意识活动 肢体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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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01
(6)坚守工作岗位,因工作需离开恢复室者,应向 上级医师汇报并向恢复室护士交代去向及联系方 式!
四、麻醉恢复室护士岗位职责
(1)麻醉恢复室护士在护士长的领导下,承担恢复室护理 工作!
(2)做好呼吸、脉搏、心电图、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监 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生对症处理!
(3)密切观察和处理呼吸道问题,掌握吸痰技术、观察病 人的意识活动,术后出血等情况!
呼吸、循环,及时记录!
二、麻醉复苏室转出标准与流程
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标准
麻醉恢复室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
麻醉恢复室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目的:为规范管理手术麻醉病人转入、转出麻醉复苏室及规范交接。
范围:麻醉科1.手术结束后麻醉医师依据麻醉复苏室转入标准转入病人。
麻醉复苏室转入标准:全麻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病人;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病人。
病人由麻醉医师、手术医生和巡回护士陪同转入。
2.手术麻醉医师评估病人生命体征的:已拔除气管导管病人,给予面罩或鼻导管吸氧;未拔除气管导管病人,接呼吸机辅助呼吸,严密观察呼吸频率、分钟通气量、氧浓度、气道压,保证有效通气。
复苏室麻醉医师连接心电图、血氧和度、有创血压、无创血压、中心静脉压监测等需要监测项目。
复苏室麻醉医师做好详细记录。
3.手术麻醉医师与复苏室麻醉医师交接;交接内容:病人一般资料、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中特殊情况,出入量及需要关注的事项等。
手术医生与麻醉护士交接手术名称、手术情况和需要特殊关注的事项。
巡回护士与麻醉护士交接物品、引流管、皮肤等。
复苏室麻醉医师与麻醉护士做好交接记录。
4.复苏室麻醉医师评估病人:评估病人神志、呼吸道、肌力的恢复情况;连续监测心率、心律、SPO2,有创血压或至少每5 分钟测定一次血压。
复苏室护士评估病人皮肤、动静脉穿刺点、静脉通道、呼吸道、刀口,引流液量及颜色,各种管道,体温等。
复苏室麻醉医师、护士将结果详细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
5.病人出现病情变化,复苏室麻醉医师需积极对症处理,包括:一般情况:拮抗残余的肌松药,麻醉镇痛药,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保持循环稳定等;特殊情况:病人出现重大病情变化,复苏室麻醉医师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6.复苏室麻醉医师对病人进行Steward 评分,总分六分,内容包括:清醒程度;呼吸道通畅程度;肢体活动度。
7.复苏室麻醉医师和护士将达到转出病人的标准,送返病房:一般病人:ASA分级在0~Ⅱ级,Steward 评分4 分以上;特殊病人:ASA 分级Ⅲ级,Steward 平分4 分以上;血气分析指标正常。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
生效日期:2015年1月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一、术后病人送入复苏室标准1、全麻病人、硬膜外麻醉平面在T6以上及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均应送至麻醉复苏室监护。
2、原则上全麻患者待拔除气管导管后,呼之能应,具有良好的通气功能;呼吸频率大于14次每分,潮气量大于术前的3/4(带管病人除外);在特殊情况下,麻醉后患者未清醒,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或肌张力差或因某些原因气管导管暂时不能拔除,估计短期内可恢复者,也可收入麻醉复苏室。
3、循环功能稳定,无明显的血压波动、心率波动及心律失常。
4、无缺氧、二氧化碳蓄积、躁动,无酸碱失衡及水、电解质代谢紊乱。
5、无特殊的外科情况。
6、麻醉平面固定,神志清楚(腰麻、硬膜外、骶管和臂丛阻滞病人适用)。
二、离开麻醉复苏室标准1、病人已经完全清醒(或意识达术前水平)或Steward苏醒评分大于4分。
2、血流动力学稳定,能正确回答问题。
‘3、气道通畅,脱氧情况下能维持脉搏氧饱和度在术前水平。
4、疼痛和恶心呕吐减轻或得到控制,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
5、腰麻和硬膜外麻醉的病人应在呼吸和循环稳定且阻滞平面T6以下。
6、使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
7、因病情需要转送ICU。
三、转运管理由值班的麻醉复苏室护士或医生护送病人返回病房;向病房值班医生或护士详细交待病情,并移交病历和监护及治疗记录;护送人员应充分考虑到在转运途中有可能发生的患者躁动、恶心呕吐、呼吸抑制、坠床,及电梯停电或出现故障、转运车损坏等意外,并及时处理,安慰患者,保持患者安静,保证患者在途中的安全。
有以下情况须由复苏室医生和护士一起护送:1、转入ICU的患者;2、在复苏室发生过喉痉挛、舌后坠、支气管痉挛及其它病情变化,经积极处理后转回原病房的患者;3、高龄且伴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或合并症的患者;4、有特殊管道(胸腔闭式引流等)的患者;5、烦躁不合作的患者。
麻醉复苏室转入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和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图
麻醉复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 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麻醉平面在T5以上和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 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插管。
麻醉复苏室恢复室ACU规制度
PA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一.麻醉后恢复室的工作规范(一)概述麻醉后恢复室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完全清醒,生命体征恢复稳定的病室。
全麻病人,硬膜外平面在T5以上以及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均需送麻醉恢复室观察治疗。
一般白天开放,急诊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可转重症监护室(ICU)继续治疗。
恢复室在麻醉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麻醉科医师和护士负责,麻醉科医师负责制定该病人的监测和治疗计划,并决定是否转送普通病房或ICU的指征。
(二)工作内容1、定期进行药品和物资和监护仪设备的检查,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病人由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师推入苏醒室,共同交接。
3、病人由手术室转往恢复室的过程中,麻醉科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定。
4、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
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血氧饱合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输液或输血;保留气管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机扶助或控制呼吸。
5、麻醉科医师向值班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如下内容。
(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等。
(2)麻醉用药。
包括术前用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尿量和体温等)情况,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等,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转出计划。
6、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恢复情况作出评价,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并将患者妥善固定,以免摔伤或擅自拔除各种导管。
7、恢复室病人管理内容(1)所有病人必须监测ECG、BP、RR、SPO2,特殊病人监测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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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新东仁医院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一、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标准
(一)收治范围:
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患者;
2.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患者。
(二)排外条件:
1、病情危重,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
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2、呼吸衰竭、其他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3、心肺复苏后患者直接转入ICU;
4、术前即有昏迷、呕吐误吸等情形者,直接送ICU;
5、感染伤口大面积暴露的患者;
6、特殊感染的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炭疽杆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HIV感染者、狂犬病患者等);
7、其他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需要特殊隔离的患者;
8、其他器官、系统功能异常或病情需要送入ICU进一步治疗的情形。
二、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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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应在转运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20%并循环稳定30min以上;正常心律,ECG无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若患者循环不稳定,仍需
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4、局部麻醉患者特别是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
麻醉平面在T6以下;最后一次麻醉加药时间超过1小时;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无需使用升压药。
门诊患者则待运动功能和本体感觉恢复,循环、呼吸稳定才可回家,并且门诊患者均应有家属陪伴返家;
5、患者在复苏室内由于严重疼痛或躁动等使用过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物者,应警惕再度发生呼吸和意识抑制的可能,应观察30min 无异常反应才能送回病房;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性出血等;
7、对苏醒程度评价可参考Steward 苏醒评分标准,达到4分以上者方能离开麻醉复苏室。
Steward 苏醒评分
评分在4分以上方能离开手术室或恢复室。
患者转出麻醉复苏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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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复苏室。
3、患者在麻醉复苏室内的监护结果和处理均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范地记录在麻醉复苏室记录单上。
4、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可参照Steward苏醒评分,必须达到4分以上才能离开麻醉复苏室。
5、如遇到患者苏醒时间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6、患者转入或转出麻醉复苏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复苏室内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
7、科室质控小组每月定期对复苏室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8、每月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麻醉复苏室相关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