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三章 国际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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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银行监管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 巴塞尔委员会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巴塞尔体系主要有两条主线:监管标准的 确立和国际银行监管职责的划分
第二节 国际银行来自百度文库管
二、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主要规则
资
《巴塞尔I》
本
充
足
率
《巴塞尔II》
标
准
——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监管资本:核心资本应占银行总资本的50% 风险加权资产:银行的债权、债务人的国别、 债权的部门性质 市场风险纳入资本充足率计量的范围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二、国际银团贷款 (一)银团贷款的含义与特征
银团贷款,也称辛迪加贷款,是由一家或几家银 行牵头,多家银行参加而组成的国际性的银行集 团按照内部的分工和比例根据相同的贷款条件共 同向一个借贷人提供贷款的资金国际融通方式。
直接银团贷款,是指由银团内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 回收和统一管理的贷款
并表监管 在合并整个银行或银 行集团各机构的财务 账表的基础上,全面、 综合地评判整个银行 或银行集团的风险、 遵守监管标准的状况 等,并采取相应的矫 正措施
母国并表监管 国际银行的母国监管当局,经与东 道国监管当局合作,在将国际银行 所有境内外机构的财务账表并表的 基础上,全面、综合地评判整个国 际银行风险、遵守监管标准等状况, 并可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的国际银 行监管方法和实践 母国监管权力、义务和责任的扩张
备忘录
牵头行分发给可能参加国际银团贷款的各国银行,邀请其 参加银团贷款的重要法律文件 内容会列明借款人的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 对于信息备忘录,各国法律通常没有如证券发行的招股说 明书那样进行监管 目前,各国尚无关于信息备忘录的专门立法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三、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又称工程项目筹资,是国际上为 某些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
让质 抵 浮
与
动
担
担
保押 押 保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一、国际银行监管与巴塞尔委员会
二、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 主要规则
三、国际银行监管合作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一、国际银行监管与巴塞尔委员会
国际银行监管是对国际银行负有监管责任的监管主体, 根据相关的监管制度安排,对国际银行及其业务活动 进行监督、检查、管束和处理,以防范风险,保护存 款人和维护国际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活动总称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三、国际银行监管合作 国际银行监管合作的形式及局限
备忘录
局限性: 备忘录是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双边条约,在一方不履行 对方请求的情况下,请求方不能获得法律救济 监管合作只是建立在利益需要以及信誉而非法律的基础 上,缺乏牢靠的法律保障
加
保 人
借 款
行
人
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原则
(1)各自承诺 (2)代理行是银团的代理 人 (3)银行内部的民主机制 (4)按比例分配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二、国际银团贷款
(三)银团贷款的委任书与信息备忘录
委任书
银团贷款发起的文件,是由借款人向牵头行或者牵头行团 队发出 通常列明拟定贷款的财务条款和其他贷款协议的必备条款 授权牵头行牵头组织银团 允许牵头行对贷款的价格、条件或结构予以修改 委任书在有些情况下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一、国际商业贷款协议核心条款
约定事项条款 国际贷款协议中的必备条款,是借款人就协议的履行及相关 行为所做的承诺:消极担保条款、比例平等条款、财务约定、 贷款用途、资产处理限制或者保持资产条款、合并条款
违约事件条款 通常的违约事件主要包括:实际拒付;违反非财务条款, 如违反消极担保条款等;预期违约。而主要的违约事件 则包括:拒付;违反约定事项、陈述与保证条款等;交 叉违约;实际破产或宣告破产;债权人执行;控制权变 更;重大不利变化等
1. 项目融资的对象,是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 发放的贷款,其款项的发放以特定项目的 预期经济收益和资产价值为主要因素
2. 项目融资是一种追索权受到限制的借贷方式 3. 贷款依靠项目的营业收益来还本付息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四、国际贷款担保
保证
信
用 担
独立保证 见索即付保函
保
备用信用证
安慰信(函)
物的担保
二、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主要规则
银行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
流
流动性覆盖率
备不得低于未来30日所需的净 现金流出量
动
性
标
准
净稳定融资比率
保障银行的长期流动性需要
银行为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以合理成本获得所需资金的能力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三、国际银行监管合作 国际银行监管职责划分原则——母国并表监管
第十三章 国际银行法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本章导语
•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国际商业贷 款的类型、条件,以及对商业争端的国际监管。
• 本章教学重点:货款核心条款,各种贷款的差异。 • 本章教学难点:核心条款的理解,还款条款的设计。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一、国际商业贷款协议核心条款
建立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审查 机制和市场约束 允许具有风险管理能力的资深银行运用内部 评级系统评定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允许银行采用外部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等级
《巴塞尔III》
(1)提高资本比例:一级资本充足率6% (2)严格资本标准
银行监管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比率或水平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间接银团贷款,又称参与型银团贷款,是由牵头行直接向借款人贷 款,然后再由牵头行将参加贷款权(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成 员行,全部的贷款管理工作均由牵头行负责,这种方式下牵头行是唯 一的直接提供贷款给借款人的银行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二、国际银团贷款 (二)银团贷款的主要当事人
参
担
牵 头 行
代 理 行
先决条件条款 明确了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每次提款时所需要满足的 条件;普遍使用的先决条件是适用于所有贷款的先决条件; 单独适用的先决条件是适用于每次提款的先决条件
陈述与保证条款
借款人对与贷款有关的事实,包括法律、财务、商务 等状况作出说明,并且对说明的真实性或者对自己承 诺的其他义务作出保证 1.法律保证主要包括: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借款人的 授权和权限,借款人债务的合法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2. 商业保证,是借款人对自身财务与商务状况的陈述 与保证 3. 持续保证条款
巴塞尔体系主要有两条主线:监管标准的 确立和国际银行监管职责的划分
第二节 国际银行来自百度文库管
二、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主要规则
资
《巴塞尔I》
本
充
足
率
《巴塞尔II》
标
准
——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监管资本:核心资本应占银行总资本的50% 风险加权资产:银行的债权、债务人的国别、 债权的部门性质 市场风险纳入资本充足率计量的范围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二、国际银团贷款 (一)银团贷款的含义与特征
银团贷款,也称辛迪加贷款,是由一家或几家银 行牵头,多家银行参加而组成的国际性的银行集 团按照内部的分工和比例根据相同的贷款条件共 同向一个借贷人提供贷款的资金国际融通方式。
直接银团贷款,是指由银团内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 回收和统一管理的贷款
并表监管 在合并整个银行或银 行集团各机构的财务 账表的基础上,全面、 综合地评判整个银行 或银行集团的风险、 遵守监管标准的状况 等,并采取相应的矫 正措施
母国并表监管 国际银行的母国监管当局,经与东 道国监管当局合作,在将国际银行 所有境内外机构的财务账表并表的 基础上,全面、综合地评判整个国 际银行风险、遵守监管标准等状况, 并可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的国际银 行监管方法和实践 母国监管权力、义务和责任的扩张
备忘录
牵头行分发给可能参加国际银团贷款的各国银行,邀请其 参加银团贷款的重要法律文件 内容会列明借款人的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 对于信息备忘录,各国法律通常没有如证券发行的招股说 明书那样进行监管 目前,各国尚无关于信息备忘录的专门立法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三、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又称工程项目筹资,是国际上为 某些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
让质 抵 浮
与
动
担
担
保押 押 保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一、国际银行监管与巴塞尔委员会
二、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 主要规则
三、国际银行监管合作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一、国际银行监管与巴塞尔委员会
国际银行监管是对国际银行负有监管责任的监管主体, 根据相关的监管制度安排,对国际银行及其业务活动 进行监督、检查、管束和处理,以防范风险,保护存 款人和维护国际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活动总称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三、国际银行监管合作 国际银行监管合作的形式及局限
备忘录
局限性: 备忘录是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双边条约,在一方不履行 对方请求的情况下,请求方不能获得法律救济 监管合作只是建立在利益需要以及信誉而非法律的基础 上,缺乏牢靠的法律保障
加
保 人
借 款
行
人
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原则
(1)各自承诺 (2)代理行是银团的代理 人 (3)银行内部的民主机制 (4)按比例分配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二、国际银团贷款
(三)银团贷款的委任书与信息备忘录
委任书
银团贷款发起的文件,是由借款人向牵头行或者牵头行团 队发出 通常列明拟定贷款的财务条款和其他贷款协议的必备条款 授权牵头行牵头组织银团 允许牵头行对贷款的价格、条件或结构予以修改 委任书在有些情况下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一、国际商业贷款协议核心条款
约定事项条款 国际贷款协议中的必备条款,是借款人就协议的履行及相关 行为所做的承诺:消极担保条款、比例平等条款、财务约定、 贷款用途、资产处理限制或者保持资产条款、合并条款
违约事件条款 通常的违约事件主要包括:实际拒付;违反非财务条款, 如违反消极担保条款等;预期违约。而主要的违约事件 则包括:拒付;违反约定事项、陈述与保证条款等;交 叉违约;实际破产或宣告破产;债权人执行;控制权变 更;重大不利变化等
1. 项目融资的对象,是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 发放的贷款,其款项的发放以特定项目的 预期经济收益和资产价值为主要因素
2. 项目融资是一种追索权受到限制的借贷方式 3. 贷款依靠项目的营业收益来还本付息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四、国际贷款担保
保证
信
用 担
独立保证 见索即付保函
保
备用信用证
安慰信(函)
物的担保
二、巴塞尔委员会有关国际银行监管标准的主要规则
银行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
流
流动性覆盖率
备不得低于未来30日所需的净 现金流出量
动
性
标
准
净稳定融资比率
保障银行的长期流动性需要
银行为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以合理成本获得所需资金的能力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三、国际银行监管合作 国际银行监管职责划分原则——母国并表监管
第十三章 国际银行法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本章导语
•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国际商业贷 款的类型、条件,以及对商业争端的国际监管。
• 本章教学重点:货款核心条款,各种贷款的差异。 • 本章教学难点:核心条款的理解,还款条款的设计。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一、国际商业贷款协议核心条款
建立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审查 机制和市场约束 允许具有风险管理能力的资深银行运用内部 评级系统评定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允许银行采用外部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等级
《巴塞尔III》
(1)提高资本比例:一级资本充足率6% (2)严格资本标准
银行监管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比率或水平
第二节 国际银行监管
间接银团贷款,又称参与型银团贷款,是由牵头行直接向借款人贷 款,然后再由牵头行将参加贷款权(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成 员行,全部的贷款管理工作均由牵头行负责,这种方式下牵头行是唯 一的直接提供贷款给借款人的银行
第一节 国际商业贷款
二、国际银团贷款 (二)银团贷款的主要当事人
参
担
牵 头 行
代 理 行
先决条件条款 明确了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每次提款时所需要满足的 条件;普遍使用的先决条件是适用于所有贷款的先决条件; 单独适用的先决条件是适用于每次提款的先决条件
陈述与保证条款
借款人对与贷款有关的事实,包括法律、财务、商务 等状况作出说明,并且对说明的真实性或者对自己承 诺的其他义务作出保证 1.法律保证主要包括: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借款人的 授权和权限,借款人债务的合法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2. 商业保证,是借款人对自身财务与商务状况的陈述 与保证 3. 持续保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