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0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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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1. 引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的语言文字使用,提升学校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通过明确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和管理办法,促进学校师生遵守规则,做到文明用语、规范表达,共同打造和谐文化氛围。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校师生及与学校有直接关联的工作人员。

3. 规范内容3.1 语言文字的准确性1.使用语言文字时,应准确表达,避免模棱两可或歧义的说法。

2.遵循语法规则,用词准确合理,避免使用粗俗、低级或不文明的语言。

3.2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1.使用统一的标点符号和格式,遵守常规书写规范。

2.文章、报告等正式文件应符合学术写作规范,清晰、条理分明。

3.避免使用网络流行语和网络新词,保持语言文字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3.3 语言文字的文明用语1.尊重师长和同学,不使用侮辱性、歧视性的语言。

2.避免使用不文明、恶劣的骂人词汇以及攻击性的言辞。

3.在公共场合,遵循社交礼仪,言行举止文明得体。

3.4 语言文字的文化尊重1.尊重多种文化,避免涉及敏感话题或使用不恰当的形容词。

2.避免使用带有侮辱性或歧视性的称谓,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3.提倡使用亲切友好、尊重他人的语言文字。

4. 管理办法4.1 规范宣导1.学校将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对规则的认识和理解。

2.设置学校内部语言文字规范宣导栏,发布相关资讯和活动。

4.2 监督检查1.学校将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团队,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不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考核,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3 教育培训1.学校将加强对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教育培训,提升大家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

2.鼓励师生参加专业写作培训或语言文字规范相关的学习交流活动。

5. 处罚措施5.1 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语言文字规范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纪律处分等。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依据《云南省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估标准》,特制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一、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全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二、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估标准》。

三、学校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必须将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学校将认真检查落实。

四、结合继续教育,加强对教师普通话培训,教师要符合规定普通话测试达标标准,学校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要必须达到规定的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要按规范化要求去做。

未达标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州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五、教师之间的交流使用普通话,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使用普通话,校园内学生与学生之间交流要使用普通话。

六、教师教学使用规范汉字,教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规范化,从而加强基本功训练。

七、学生能正确识别、书写常用汉字,学生作业、考卷等用字要规范。

学生的作业书写工整,规范,美观。

学生语言规范要与评定三好学生等联系起来。

八、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学校的墙报、板报及学校一切文字档案材料都使用规范汉字。

九、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聘用等工作结合起来。

十、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组织的各种普通话竞赛、讲座活动,各班必须组织学生参加每学期开学开展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推广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使校园用字规范化,交流普通话。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

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机构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中由教导主任担任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

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三、常规管理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2.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3.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4.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四、教学管理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管理制度(8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管理制度(8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管理制度(9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为了促进学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师生们的语言文字素养,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规范1.师生在校园内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礼貌用语,禁止粗话和高声喧哗,让普通话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在教研活动中,我们要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将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应能够流利、准确地使用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规范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必须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束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等用字必须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应能够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特制定了以下教师管理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

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教师们需要定期参加语言文字工作的培训和检测,确保自己的语言文字水平符合教育教学的需要。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提升师生语言文字素养,我们制定了以下教育培训制度:一、教师责任1.教师应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确保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项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1、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2、充分发挥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

3、学校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氛围的形成。

学校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周期宣传。

国旗下讲话中,每学期安排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4、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5、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朗诵比赛等活动,同时利用每年一次的体育科技艺术节,提高学生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二、加强管理相互监督1、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纳入学校管理范畴,纳入师生基本功训练,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切实地组织活动。

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课堂常规管理。

2、在课内课外,教师必须用普通话对学生进行教学和交流,师生间相互监督,学生通过校园信箱反馈教师运用情况。

3、学校领导班子带头使用普通话,并接受教师监督。

4、实行优质课评选一票否决制,不讲普通话不能参加优质课评选。

5、学校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学校领导小组——各处室——各教研组——各年级组——全体教师和学科教学——学生及各种学习活动”六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由校务值周组检查全校师生在校园内是否使用普通话,并作好相关记载,要求教师必须做到口语练习与理论知识学习、日常教学相结合,自觉努力与监督措施相结合。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中的语言文字使用。

第三条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行全校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推进、师生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第五条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

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应为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六条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优选先挂钩。

第七条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测试,测试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第八条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第九条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

第十条学生在日常学习中,要注重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语言文字活动,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素养。

第三章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全体教职工为组员。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落实制度、法律、法规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落实制度、法律、法规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一、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由全校教职工为组员组成。

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布置学校“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8.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目的
本规范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学校形象和管
理水平,保证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教职员工和学生。

规范要求
1. 使用规范的汉字和标点符号:所有文字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并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确保文字表达准确。

2. 严禁使用网络用语和俚语:在学校内部的正式场合,严禁使
用网络用语、俚语和不雅言辞,保持语言的正式性和端庄性。

3. 勤于核对和校对:在发布重要文件或通知前,务必进行核对
和校对,确保文档中没有错别字、语法错误或不合规语句。

4. 尊重他人和平等待人:在使用语言文字时,应尊重他人,避
免使用侮辱、歧视或冒犯性的语言,并保持友好和礼貌的态度。

5. 遵守机密和保密要求:在处理涉及机密信息的文件和通信时,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要求,确保信息安全性。

6. 注意用词和措辞:在学术和专业领域的文件和报告中,应注意用词和措辞的准确性和专业性,确保文意清晰和表达准确。

7. 主动研究和提高:学校鼓励员工和学生主动研究和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通过培训和研究机会来提升自身水平。

附则
1.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进行教育和指导,帮助相关人员改正错误。

2.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提高学校内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保证学校形象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希望全体学校成员共同遵守并扎实落实。

学校2020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学校2020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制度

学校2020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学校2020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和语言文字研究宣传制度。

一、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为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学校要求教学、会议、文体活动、校园交际等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教师需要达到普通话等级标准,学生则需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此外,学校还要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确保用语规范化。

在用字方面,学校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如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各种标牌、宣传材料、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需要用字规范。

学生也需要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学校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用语用字规范化。

教务处、教导处和政教处分别负责教师和学生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而各班主任则需要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此外,学校还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并在发现问题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语言文字研究宣传制度学校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

此外,学校还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校园内还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以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

最后,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首先,学校、年级和班级都设置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以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落实。

其次,学校通过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师生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对于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除外语教学中的外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以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

以下是本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常规管理1.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在校园内设置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张贴有关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

在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监督审查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纠正不规范用字现象。

5.规范化、标准化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

二、教学管理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学生素质报告、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评课、听课等教研活动的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4.将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三、师资管理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师上岗条件,教师续教育内容。

2.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研究、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学生管理本制度未提及学生管理的具体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1.学校要求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

在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要清晰明了。

作业书写也要工整,不允许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或错别字。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2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2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xx市教育局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提高学校师生员工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的意识和能力,争创市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xx学校制定如下制度.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应自觉使用普通话1. 教学中的语言应始终使用标准普通话,使标准普通话成为学校的通用语言。

2. 各类集会和活动的发言都应使用标准普通话。

3. 学校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以及校园广播,都应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宣传广播用语。

4. 校园内的各种交流和交际活动,都应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的交流、交际用语。

5. 教师应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达到《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标准。

6. 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以及与来宾的交流,都应使用文明、礼貌的普通话。

7. 语言文字工作小组应协调教务处、政教处等部门,定期检查和评估师生使用普通话的情况。

二、校园用字应规范1. 在醒目位置书写“说普通话,用规范字,讲文明语”。

2. 校园的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旗(状)等各种标牌,应避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简体字和错别字,确保用字的规范性。

3. 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都应使用规范的文字,避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简体字和错别字。

4. 公文、黑板报、手抄报、教案、试卷及各种上交材料等,都应使用规范的文字。

5. 教师的板书、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都应使用规范的文字。

6. 学生应能识别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三、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1. 学校对用语用字的监督检查,应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对教师语言文字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教务处、政教处、少先队负责对学生规范用语用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的年级、班级用语情况有监督检查责任。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河池市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平湖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

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与网络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陈为副组长,组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中由教导主任担任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

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推普员、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三、管理及职责(一)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XXX关于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提高学校的文化品位和语言文字水平,我们学校特别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使用普通话
1.教学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2.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
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
用语。

二)校园用字规范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不能使用不规范汉字。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不规范汉字。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以上规定希望能够得到全体师生的认真执行,共同营造一个规范、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规章制度之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办法》和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乐清市教育局有关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导处、大队部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导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大队部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各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寨子街小学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和职责(一)机构组成:学校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业务副校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语文教研组长任专干,全体语文教师为成员组成。

人员有变动时及时补充调整,确保各部门工作相互衔接不脱节。

(二)工作职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评估。

具体为;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推普周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推普、语言类活动及比赛。

3.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学年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做好推普周活动总结工作。

二、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一)校园用语要求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2020年最新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范本

2020年最新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范本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篇一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言类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篇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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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20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定
期检查落实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或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三)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

(四)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

(五)通过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

四、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
(一)除外语教学中的外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

(六)积极参加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

五、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
(一)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

(二)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

(三)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四)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

(五)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六)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七)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自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六、语言文字检查落实制度
1.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2.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3.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班主任、各教研组长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5.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年级组、文明科室、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7.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校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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