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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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与城市建设
文/陆平贵
长江三角洲城市体系现状
城市群等级规模结构。“长三角”是我国现代城市发育最早、城市化水平最高、大中小城市齐全、城市体系最完备的地区之一。“长三角”区域内有6个特大城市,5个大城市,22个中等城市,19个小城市,以及1396个小城镇。平均每 1800平方公里就有一座城市,不足 70平方公里就有一座建制镇。特别是在总长不超过 660公里的沪宁、沪杭、杭甬 3条铁路线上,密集分布着 20座城市,占区内城市总数的 37%,平均每 30公里一座城市,许多城市的郊区事实上已经连成一片。本区城市化水平在 45%以上,但是本区城市的集中度还不高,城市间的协同发展程度较低。
城市群职能结构。“长三角”区域内城市职能多样齐全,具有从国际到全国、区域、地方的不同层次的中心城市,各类综合性、专业性、历史性(五个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性的城市,加上坚实的经济文化基础,具备了强劲的发展潜质。如上海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龙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将逐步建成国际化大都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南京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科教与研发基地,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杭州是著名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以高技术产业为主的外向型、现代化工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宁波为“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港口与陆路物流的枢纽,东南沿海重要工业基地;南通是“长三角”北翼的江海门户,是以能源、原材料及深加工为主的工业基地;舟山是港口旅游城市等等。
城市群空间结构。“长三角”地区已基本形成多中心的城市空间格局,形成了以沪、宁、杭等特大城市为核心的若干都市区。“长三角”各城市与上海的联系强弱从中心区向四周降低,大致形成一种圈层结构。但是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的层次分布则并非完全是由中心向四周降低。因为上海外围地区还分布着一系列历史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的二级城市如南京、杭州、苏州、无锡、宁波等。它们在经济发展水平、吸引投资能力、产业结构高度化等方面,超过了上海辖区内的一些卫星城镇,成为都市圈内颇有活力的经济增长极。
城市群经济规模结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最大的经济核心区之一,自然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科技和文化教育事业发达。根据城市规模、经济总量及综合实力,"长三角"地区各城市大致可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上海,其人口不足"长三角"地区的20%,而经济总量、外贸出口、利用外资等却占30%左右,财政收入更是超过50%,处于龙头地位;第二层次包括南京、杭州、苏州、无锡和宁波,2002年,这5
个城市国内生产总值均已超过1000亿元、财政收入均已超过200亿元;第三层次包括常州、南通、绍兴和嘉兴,这4个城市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均在70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均在70亿元以上;第四层次包括镇江、扬州、泰州、湖州和舟山,这5个城市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在700亿元以下、财政收入在70亿元。“长三角”城市群的经济规模结构与城市群的等级规模结构大致相当。
经济一体化与城市建设的互动关系
经济一体化是城市群崛起的条件,是加快城市建设的物质基础。经济一体化发展,简单地说就是在分工与协作基础上,以各种要素与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实现联动互利、共同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传统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城市发展模式日益面临挑战。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经验表明,大都市在区际乃至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城市群或都市圈在区域、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占据绝对优势,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核心区,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也可在国际的竞争与合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大城市群的内在本质特征就是区域内众多城市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发展。没有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就没有城市群的崛起,从而就没有城市、区域乃至国家的综合竞争力,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加快城市建设是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根本要求,又是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器。脱离经济发展,就无法谈城市建设。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城市建设更应突破自身地域的局限,从整个区域的角度加以审视,必须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相匹配。中国已加入WTO,“长三角”城市群既面临全球化竞争,也面临国内珠三角、环渤海城市群的挑战。这一态势,决定了“长三角”区域必须加快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建设,是“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客观的需要,同时又将对经济一体化发展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不断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重要的支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无疑是决定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素。从“长三角”现状看,沪宁、沪杭“两条边”较强,两条城镇发展轴相对发达,就得益于沪宁、沪杭沿线交通基础设施发达:而宁杭“一条边”
较弱,城镇发展轴则相对落后,究其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受到交通基础设施的制约,宁杭间交通方式单一,通过能力较小。随着宁杭高速公路和城际铁路的建设,交通条件大大改善,宁杭沿线的湖州、宜兴、溧阳、句容、溧水等一批中小城市将迅速崛起,“长三角”城市体系将更加完善。
加快城市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呼唤城市建设观念的更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适应“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加快“长三角”区域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关键。“长三角”城市群是当今中国生产力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经济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但是,与美国大西洋沿岸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等成熟的世界级城市群相比,明显差距在于,“长三角”城市群内部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程度较低,城市功能和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严重,区域一体化进程滞后。这将成为制约“长三角”城市群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城市建设必须解放思想,树立全局观念,以城市群的理念指导城市建设。从南京城建来讲,要解放思想,破除行政壁垒和传统思维的束缚,抓住上海申办世博会、开展新一轮城市功能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遵循互惠互利和比较优势原则,在城市建设上主动对接上海、跟进上海,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市的合作与交流,在建设观念上率先确立一体化。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呼唤城市规划一体化。“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城市规划一体化要先行。第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迫切需要编制跨行政区的“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应从“长三角”城市群整体系统的区域层面出发,以协调发展为重点,以空间管治为主要调控手段,强调局部与整体的协调,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处理好人口适度增长、社会经济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配置,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第二,“长三角”各城市规划均须在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从“长三角”区域出发,跳出自身城市地域的限制,就区域论城市,合理制定自身的城市建设规划,并使之与“长三角”其他城市规划相衔接,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实现多赢共荣的目标。第三,重大基础设施包括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信息化建设、环保设施、供水系统、能源电力、污水处理、防灾、防洪排涝等的建设都必须按照区域效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发挥区域整体优势出发,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区内联合投资,共同受益,达到共建共享的最佳效益,同时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与城市内部设施的有效衔接。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呼唤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呼唤城市建设特色化。“长三角”城市群要真正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第六大城市群,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塑造各个城市的特色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城市群特色。城市特色是一座城市的个性、城市的品牌,没有特色的城市也就不可能有品牌效应。当前,“长三角”区域的城市建设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特色危机”,这主要表现在城市景观、建筑风格等的雷同,城市建设缺少特色,缺少风格,缺少创造性,甚至有的城市原有的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正在消亡。城市特色是一种文化,是城市竞争力不可缺少的条件和标志,城市没有特色就没有吸引力和竞争力,就失去了城市发展的根基。实施城市建设的特色化,要注重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自然因素和人工因素的关系,要尽可能地顺应、利用和尊重富有特色的自然因素,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创造自然与人工相结合的美好环境;二是新与旧的关系,城市在发展长河中,总是新建筑与旧建筑并存,有特色的现代城市,一方面要珍惜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旧建筑,另一方面又要建起一批具有时代感和创新意识的新建筑,但不能把旧的统统拆毁,以新盖旧;三是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城市建设面广量大,要使城市体现特色,一定要突出重点,照顾一般,不可能处处体现特色,重点是搞好总体构思,精心设计和建设好重点街区和建筑群。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呼唤区域协调体系化。“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城市规划建设一体化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不同层次、诸多方面的内容,加强协调尤为重要。协调得好可以节省投资,加速建设,推进经济一体化在更高层次上发展。三省市之间要协调,区域内各城市之间也要协调。因此,必须建立以省级协调为主导,以城市政府间协调为主体,以省市各部门协调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区域协调体系。如城市建设方面,可组建由省市规划建设部门组成的一体化协调委员会,内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协调城市群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加速城市发展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协调推进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通过强力协调,使区域内城市建设的项目时序同步,投资效应放大,整体速度加快,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作者系江苏省南京市建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