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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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非常浓厚的道德色彩。中国自古以来自称为礼义之邦,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思想与理论中充满了道德观点,道德甚至成了他们全部思想的焦点。儒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派,儒学从其整体上说就是一个道德学说。尽管中国古代思想家观点各异,但重视道德却是共同的。儒家创始人孔子学说的主要内容有三大部分:道德学说、政治学说和教育学说,其中道德学说占居着主导地位。在孔子看来,社会关系的本质是人伦,即人与人的关系,就是人的道德关系。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不过是道德关系在政治领域的表现。而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教导学生如何进行道德修养,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将来按照道德原则进行工作,即学习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国学术界也有这种看法,例如张锡勤等主编的《中国伦理思想通史》就说:“中华民族在4000年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中形成了足可引以自豪的优秀文化传统。传统思想文化的重心,是伦理道德的学说。传统思想文化的突出特点和优点之一就是它的道德精神。故我国素以礼义之邦著称于世。”(注:张锡林,孙实明,饶良伦.中国伦理思想通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1.)几千年的漫长时间里把道德看作文化的核心,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

确实是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特点。我们把中国传统文化关于道德的地位的这种观点叫做道德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特殊现象我们应该怎么评价呢?这种特殊现象有什么现实意义呢,我们下面拟对这种观点

作些介绍和评价。

道德现象或曰伦理关系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伦理关系是一种人际关系,但并非所有人际关系都是伦理关系,人际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党派关系、思想关系……伦理关系只是一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中,其行为与思想是否符合一定范围内的普遍性原则或规范,这些原则、规范是在人们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我们称之为道德规范或伦理原则。例如买主与卖主之间的关系本是经济关系,在买卖行为的基础上形成“信”的原则,信就是一个伦理原则。因此,道德规范或伦理原则都是一些价值标准,人们用它们来衡量人的行为,对人的行为与思想可以起制约作用,从而有利于人的

行为的顺利进行。

根据大量事实材料和深入的分析综合,唯物史观认为道德规范是在血缘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在人类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道德规范虽然表现为普遍形式,其存在决不是抽象的,它不仅具有时代性、地域性等特性,而且在阶级社会中还具有阶级性。因此,道德不是人类社会中最根本的东西,只有社会生产才是最根本的东西,道德归根到底是生产实践的产物,为生产实践所决定,服务于生产实践。道德现象不是与社会其他领域分立的,而是渗透于所有社会领域之中,这就给人一种假象,似乎道德是最根本的,从而夸大道德的作用,颠倒社会生产与道德的本末关系,于是就出现了道德主义观点。道德主义把道德看成人类社会的基础,用道德状况的变化发展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显然,这是一种唯心主义历史观。道德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明显的特

点之一。二

中国传统道德主义主要表现于传统文化关于义与利关系的理论中。中国传统道德主义的主要流派是

儒家,我们现在就来分析一下儒家的义利观。

儒家创始人孔子关于义与利的名言是:“君于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君子讲究的是义,小人讲究的是利。义指高尚的品格,利指物质利益。两千多年来的封建知识分子都把这话奉为天经地义,都耻于谈论物质利益,认为谈论道德是高尚的,谈论物质利益是低下的。这种观点不但是抽象的,而且是虚伪的,实际上任何君子都不能没有自己的物质利益。把孔子的全部言论联系起来看,他并不完全否定物质利益,但认为一个人取得物质利益一定要符合一定的道德原则,他说:“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就是说要用道德原则来统率自己的行为,财富该取的才取。这里就包含了把义和利统一起来的思想。《礼记·大学》提出的“义本利末”的观点比《论语》更进一步阐述了儒家

的义利观:“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论语》讲“义然后取”与《大学》讲的“德本财末”是两个观点,前者讲个人对物质利益取之有道,抽象讲,这是正确的,对今天是适用的。当然这个“道”是有相对性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阶级有不同

的“道”;道不仅是道德原则,还有法律和种种规章制度,这种观点谈的是道德对物质利益的反作用;后者讲人类社会以道德为根本或基础,而物质利益是次要的,我们应重道德而轻物质利益,这种观点颠倒了人类社会中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是一种道德主义观点。当然,《大学》这段话也包含有“义然后取”,

强调要以道德来指导物质利益分配的意思。

孟子把道德主义推向了极端。“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厌。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孟子就这样把义与利绝对对立起来。他甚至说,为善就是圣人,为利就是恶人,说:“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人利者,zhí@①之徒也。欲知舜与zhí@①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孟子·尽心上》)按照他的说法,一个人只要修身养性就行了,勤奋劳动倒成了恶人。这可以说是极端道德主义。这种极端的思维方式当然是说不通的,孟子在许多地方都不能不承认物质利益的必要性,强调满足人民物质需要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许多谋求人民利益的具体建议,如他提出的关于建立井田制的理想就是一个解决人民穿衣吃饭问题的方案。这样,孟子就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儒家这种义本利末、义重利轻、义先利后的道德主义思想成

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影响了中国历史,特别是思想史两千多年。后来董仲舒换了一个说法:“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艺文志》)宋代理学又把这种贵义轻利的传统推向灭绝人欲的极端。但是也应指出,中国历史上也不乏不同的观点。

法家著作《管子》是非常重视道德的,说:“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管子·牧民》)但《管子》决不轻视利,相反,认为利是四维的物质基础,说:“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群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并不是说人民富裕了,道德一定高尚,而是说生活富裕是道德提高的物质条件,这种观点比道德主义更加接

近真理。

墨子也主张把义与利结合起来。他说:“所谓贵良宝者,为其可以利也。”“今用义为政于国家,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良宝也。”“义,利也。”(《墨子·经上》)当然,这个“利”不是一人之私利,而是人民之公利。商鞅更加正确地提出:“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商君书·开塞》)这些观点当然不属于道德主义之列。三

下面我们试对这种道德主义作些初步的评论。

第一,道德主义作为一种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以它来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当然是片面的。但它也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一是它对道德及其作用的重视,一是它主张以一定道德原则来统率物质利益的取舍与分配。道德主义对我国社会发展也产生了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在社会需要稳定的时候,可以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这对于生产的发展会起促进作用,但另一方面,道德主义会抑制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积极性,限制生产的发展。道德主义与唯物史观是对立的,我们今天以邓小平理论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中包括唯物史观的指导,当然不能以道德主义来指导。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的重视道德的思想,主张以一定的道德原则来约束物质利益的取舍与分配的思想,对于今天的精神文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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