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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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 制定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拆卸专项施工方Fra Baidu bibliotek以及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1.8 监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应严格审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 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设备安装(拆卸)前 2天,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告知。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 1.3 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应经行业确认具有相关的 资质资格。购置、租赁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特种设备 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1.4 租赁或自购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在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市 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14 使用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性和不定期的检查、 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1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1.16 有下列情况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1)国家及我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未经评估或经评估不合格的; 3)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6)未取得产权备案证。
2.8 安全装置
2020/2/15
塔吊保险装置示意图
高度限位器
2020/2/15
变幅限位器
力矩限位器
2020/2/15
回转限位器
起重限位器
2020/2/15
吊钩保险
要求: 1.力矩限制器是塔吊最重要的安全装置之一,必须经常检查、维护,
确 保有效、灵敏、可靠。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测校验。严禁擅自解除 或限制其作用。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 等 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 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 具 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讲座
2020/2/15
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1.管理要求 1.1本讲座所指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
升降机、吊篮、井架物料提升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 理,应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 第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原建设部建质 〔2008〕76号)、《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 术规程》(原建设部第479号公告)、《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 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原建设部第651公告)、《龙门架及井 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及等规范、规定执行。 1.2 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
2.5 塔吊维护保养
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保养
连接部件和定期检查
要求: 塔吊使用过程中,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2020/2/15
2.6 顶升及附墙
塔吊附墙(形式A)
塔吊附墙(形式B)
2020/2/15
塔吊顶升
2020/2/15
要求: 1.塔吊的顶升、附着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 2.附着杆件与建筑物连接处必须确保强度满足要求。 3.塔吊顶升过程中必须派专人负责操纵油泵;顶升千斤顶的上下搁置横梁
2020/2/15
1.17 对达到下列规定使用要求或条件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使用单位应委托原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好复检工作:
1)塔吊自安装检测(复检检测)合格之日起,每增设一道附 墙,或独立高度内使用每隔6个月,或安装最后一道附墙后 使用每隔6个月的;
2)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及货用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自 安装检测(复检检测)合格之日起,每使用期满3个月的;
要求: 1.塔吊必须取得设备产权备案证。 2.安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 3.安装单位应按照编制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
操 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4.塔吊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 用 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5.安装单位应建立塔吊安装、拆卸技术档案。 6.塔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 相 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安装完成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 202造0/2的/15 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案并附计算书。 8.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9.塔吊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的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
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拆卸塔吊时,应随着降落塔身 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顶升或拆除作业。
3)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同类型号设备多次发生事故, 或遭遇重特大灾害性天气,或设备停用半年以上再重新启 用的。
1.18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钢丝绳报废应符合GB5972中2.5 条的规定。
2020/2/15
2.塔式起重机 2.1基础
固定式塔吊基础
装配式塔吊基础
2020/2/15
2020/2/15
2020/2/15
3.2 安装作业
作业前交底
2020/2/15
被交底人签字
施工电梯驱动机构安装
施工电梯安装
2020/2/15
要求: 1.施工升降机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作业人员应带
好 安全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2.当附墙距离超过说明书规定时,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附计算书; 附 着架的固定物的附着点应满足施工升降机的承载要求。 3.施工升降机安装后应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 塔吊验收
验收合格证
2020/2/15
使用登记证
2020/2/15
塔吊安装验收牌
塔吊接地
要求: 1.塔吊荷载安装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试 验,试验包括静载、动载、超载试验。 2.塔吊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 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验收时应测试重复接地和避雷接地, 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塔吊塔顶高度超过30m,塔吊的塔顶、 平衡臂、起重臂应设置障碍灯;塔吊起重臂 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应安装风速仪。 5.塔吊供电电源应单独设置,并满足《 JGJ46-2005》的规定。塔吊的开关箱应设置 在靠近塔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出 线端不得连接无关的电气设备。
必须专人负责操作看管。 4.塔吊自由端的高度不得大于使用说明书的允许高度。 5.塔吊安装后,塔身轴心线对支撑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附着后,最
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2 /1000. 6.附墙安装及加节完成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安装、出租、监理单位验收,
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附墙件间距与附着距离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如果超过规定,应有专项方
2.4 塔群作业
塔群作业
塔群作业示意图
要求: 1.两台及以上塔吊群作业应制定防止塔吊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塔吊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6米。 3.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保证低位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
之202间0/2至/15少应有2米的距离;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吊最高位 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米。
灌注桩基础图
2020/2/15
基础栏杆防护
要求: 1.塔机的位置安装和起重臂方向应便于项目完工后拆除。 2.固定支脚的钢筋数量不得减少和切断;主筋通连支脚有困难
时,允许主筋避让,但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3.塔吊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必须为C35以上;为了满足工期要求,
应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塔吊基础混凝土必须做强度试压,待达 到说明书规定强度90%以上时,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安装。 4.塔吊基础不得积水,坑底有可靠的排水措施;在塔吊基础周 围 设防护栏杆,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5.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要求,并能提供基础地耐力报告,基础 隐
3.3安全防护
施工电梯楼层卸料口
地面卸料口防护棚
2020/2/15
施工电梯地面围栏
要求: 1.地面卸料口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棚,防护棚材质搭设符合要求。 2.施工电梯楼层卸料口与电梯笼之间的间距应小于5cm。 3.施工电梯的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相连。 4.施工电梯地面围栏高度应大于1.8m。 5.出入口部位应挂安全规程牌、安全警示牌、限载牌等标识标牌。 6.各停层应设置规范的停层门或停层栏杆;不得利用吊笼的运动所
2.9 上人通道
上人通道
要求: 1.塔吊使用过程中搭设 的上人通道严禁与脚手架 相连。 2.当梯子高度超过10m 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 12.5m高度处,以后每10m 内设置一个。
塔吊塔身休息平台和上人护圈
3.施工升降机 3.1基础
天然基础示意图
地下室顶板的加固示意图
要求: 1.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 2.基础承载力必须满足说明书要求。 3.设在地下室顶板和承载力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编制专项加固方案。 4.基础四周应有排水设施。
控 制的机械装置来打开或关闭层门。 7.楼层应设楼层标识;通道卸料平台应搭设牢固,并通过验收。
2020/2/15
3.4 安全装置
底部围栏及安全门
2020/2/15
缓冲器
防坠安全器、上下限位 开关、极限限位开关
2020/2/15
2020/2/15
蔽工程检验单、基础混凝土试验报告、基础检验报告、地脚螺
2.2安装作业
起重机械产权登记证
2020/2/1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塔吊安装前的方案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
2020/2/15
被交底人员签字
2020/2/15
塔吊标准节安装
作业区域警戒
塔吊吊臂安装
2020/2/15
塔吊配重安装
1.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作业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出具安装自检合 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1.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在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 安装、监理共同验收,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 后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及设备验收标牌。
1.13 使用单位应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 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将使用登记牌置于该设 备显著位置。
2020/2/15
1.9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安装单位的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使用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控。
1.10 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环节实行旁站监理, 核实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定期和不定 期核查人员上岗资格,督促并参与验收。
2.7 主要构件
塔吊标准节连接
2020/2/15
塔吊回转
卷筒防跳绳保护
2020/2/15
扶手连接
配电柜
2020/2/15
开口销固定
操作台
2020/2/15
开口销固定
要求: 1.主要构件无扭曲、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焊缝应无明显可见的焊
缝 缺陷。 2.主要构件连接应安装正确无缺陷。 3.销轴有可靠轴向止动且正确使用开口销,高强螺栓连接按要求预紧, 有防松措施且螺栓高于螺母3扣。
1.5 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在签订安装、拆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合同中 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 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
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拆 卸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 拆卸时,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条件,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协调管理。
1.8 监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应严格审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 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设备安装(拆卸)前 2天,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告知。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 1.3 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应经行业确认具有相关的 资质资格。购置、租赁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特种设备 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1.4 租赁或自购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在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市 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14 使用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性和不定期的检查、 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1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1.16 有下列情况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1)国家及我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未经评估或经评估不合格的; 3)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6)未取得产权备案证。
2.8 安全装置
2020/2/15
塔吊保险装置示意图
高度限位器
2020/2/15
变幅限位器
力矩限位器
2020/2/15
回转限位器
起重限位器
2020/2/15
吊钩保险
要求: 1.力矩限制器是塔吊最重要的安全装置之一,必须经常检查、维护,
确 保有效、灵敏、可靠。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测校验。严禁擅自解除 或限制其作用。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 等 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 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 具 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讲座
2020/2/15
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1.管理要求 1.1本讲座所指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
升降机、吊篮、井架物料提升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 理,应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 第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原建设部建质 〔2008〕76号)、《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 术规程》(原建设部第479号公告)、《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 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原建设部第651公告)、《龙门架及井 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及等规范、规定执行。 1.2 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
2.5 塔吊维护保养
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保养
连接部件和定期检查
要求: 塔吊使用过程中,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2020/2/15
2.6 顶升及附墙
塔吊附墙(形式A)
塔吊附墙(形式B)
2020/2/15
塔吊顶升
2020/2/15
要求: 1.塔吊的顶升、附着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 2.附着杆件与建筑物连接处必须确保强度满足要求。 3.塔吊顶升过程中必须派专人负责操纵油泵;顶升千斤顶的上下搁置横梁
2020/2/15
1.17 对达到下列规定使用要求或条件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使用单位应委托原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好复检工作:
1)塔吊自安装检测(复检检测)合格之日起,每增设一道附 墙,或独立高度内使用每隔6个月,或安装最后一道附墙后 使用每隔6个月的;
2)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及货用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自 安装检测(复检检测)合格之日起,每使用期满3个月的;
要求: 1.塔吊必须取得设备产权备案证。 2.安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 3.安装单位应按照编制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
操 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4.塔吊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 用 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5.安装单位应建立塔吊安装、拆卸技术档案。 6.塔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 相 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安装完成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 202造0/2的/15 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案并附计算书。 8.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9.塔吊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的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
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拆卸塔吊时,应随着降落塔身 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顶升或拆除作业。
3)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同类型号设备多次发生事故, 或遭遇重特大灾害性天气,或设备停用半年以上再重新启 用的。
1.18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钢丝绳报废应符合GB5972中2.5 条的规定。
2020/2/15
2.塔式起重机 2.1基础
固定式塔吊基础
装配式塔吊基础
2020/2/15
2020/2/15
2020/2/15
3.2 安装作业
作业前交底
2020/2/15
被交底人签字
施工电梯驱动机构安装
施工电梯安装
2020/2/15
要求: 1.施工升降机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作业人员应带
好 安全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2.当附墙距离超过说明书规定时,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附计算书; 附 着架的固定物的附着点应满足施工升降机的承载要求。 3.施工升降机安装后应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 塔吊验收
验收合格证
2020/2/15
使用登记证
2020/2/15
塔吊安装验收牌
塔吊接地
要求: 1.塔吊荷载安装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试 验,试验包括静载、动载、超载试验。 2.塔吊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 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验收时应测试重复接地和避雷接地, 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塔吊塔顶高度超过30m,塔吊的塔顶、 平衡臂、起重臂应设置障碍灯;塔吊起重臂 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应安装风速仪。 5.塔吊供电电源应单独设置,并满足《 JGJ46-2005》的规定。塔吊的开关箱应设置 在靠近塔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出 线端不得连接无关的电气设备。
必须专人负责操作看管。 4.塔吊自由端的高度不得大于使用说明书的允许高度。 5.塔吊安装后,塔身轴心线对支撑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附着后,最
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2 /1000. 6.附墙安装及加节完成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安装、出租、监理单位验收,
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附墙件间距与附着距离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如果超过规定,应有专项方
2.4 塔群作业
塔群作业
塔群作业示意图
要求: 1.两台及以上塔吊群作业应制定防止塔吊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塔吊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6米。 3.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保证低位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
之202间0/2至/15少应有2米的距离;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吊最高位 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米。
灌注桩基础图
2020/2/15
基础栏杆防护
要求: 1.塔机的位置安装和起重臂方向应便于项目完工后拆除。 2.固定支脚的钢筋数量不得减少和切断;主筋通连支脚有困难
时,允许主筋避让,但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3.塔吊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必须为C35以上;为了满足工期要求,
应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塔吊基础混凝土必须做强度试压,待达 到说明书规定强度90%以上时,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安装。 4.塔吊基础不得积水,坑底有可靠的排水措施;在塔吊基础周 围 设防护栏杆,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5.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要求,并能提供基础地耐力报告,基础 隐
3.3安全防护
施工电梯楼层卸料口
地面卸料口防护棚
2020/2/15
施工电梯地面围栏
要求: 1.地面卸料口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棚,防护棚材质搭设符合要求。 2.施工电梯楼层卸料口与电梯笼之间的间距应小于5cm。 3.施工电梯的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相连。 4.施工电梯地面围栏高度应大于1.8m。 5.出入口部位应挂安全规程牌、安全警示牌、限载牌等标识标牌。 6.各停层应设置规范的停层门或停层栏杆;不得利用吊笼的运动所
2.9 上人通道
上人通道
要求: 1.塔吊使用过程中搭设 的上人通道严禁与脚手架 相连。 2.当梯子高度超过10m 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 12.5m高度处,以后每10m 内设置一个。
塔吊塔身休息平台和上人护圈
3.施工升降机 3.1基础
天然基础示意图
地下室顶板的加固示意图
要求: 1.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 2.基础承载力必须满足说明书要求。 3.设在地下室顶板和承载力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编制专项加固方案。 4.基础四周应有排水设施。
控 制的机械装置来打开或关闭层门。 7.楼层应设楼层标识;通道卸料平台应搭设牢固,并通过验收。
2020/2/15
3.4 安全装置
底部围栏及安全门
2020/2/15
缓冲器
防坠安全器、上下限位 开关、极限限位开关
2020/2/15
2020/2/15
蔽工程检验单、基础混凝土试验报告、基础检验报告、地脚螺
2.2安装作业
起重机械产权登记证
2020/2/1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塔吊安装前的方案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
2020/2/15
被交底人员签字
2020/2/15
塔吊标准节安装
作业区域警戒
塔吊吊臂安装
2020/2/15
塔吊配重安装
1.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作业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出具安装自检合 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1.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在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 安装、监理共同验收,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 后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及设备验收标牌。
1.13 使用单位应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 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将使用登记牌置于该设 备显著位置。
2020/2/15
1.9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安装单位的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使用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控。
1.10 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环节实行旁站监理, 核实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定期和不定 期核查人员上岗资格,督促并参与验收。
2.7 主要构件
塔吊标准节连接
2020/2/15
塔吊回转
卷筒防跳绳保护
2020/2/15
扶手连接
配电柜
2020/2/15
开口销固定
操作台
2020/2/15
开口销固定
要求: 1.主要构件无扭曲、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焊缝应无明显可见的焊
缝 缺陷。 2.主要构件连接应安装正确无缺陷。 3.销轴有可靠轴向止动且正确使用开口销,高强螺栓连接按要求预紧, 有防松措施且螺栓高于螺母3扣。
1.5 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在签订安装、拆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合同中 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 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
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拆 卸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 拆卸时,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条件,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