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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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和《介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是指我镇行政区域内的镇级公路和村级公路。

凡在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镇级公路、村级公路的路面养护、道路绿化、路肩培土、建筑红线控制、路牌标识保护、卫生保洁等养护管理工作均由所在村负责;城镇规划区及工业集中区内镇级公路养护管理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确保畅通的原则。

公路养护应当按照上级交通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逐步改善公路技术状况,使公路经常处于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桥涵、构造物及公路附属设施完好,安保标志齐全规范等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全镇所有村和个人都有养路、护路和爱路的义务,各村应加强对辖区道路的养护管理。

镇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全镇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镇政府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其职责是:1、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2、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并监督、检查、指导各村组织实施镇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绿化护管及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3、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况普查,建立道路养护档案,并按时上报养护计划,定期汇报公路养管工作情况;4、编制养护计划,落实养护资金,督促检查村级公路养护情况,组织养护人员定期培训;5、积极配合支持交通公路部门做好国道、省道的养护管理及公路大中修和水毁、塌方工程的修复与协调工作;6、负责配合交通公路部门维护路产路权,及时制止占用和破坏公路、红线内建筑、超限运输、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各村村委会是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11.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第2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11月11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

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中予以确定,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04.24•【文号】交公路发[2008]43号•【施行日期】2008.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现将部制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函告部公路司。

附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

其中,村道是指经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认定,连接乡镇与建制村或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逐步建立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养护管理体制,实行专业化养护和个人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按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执行。

第五条鼓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第二章资金筹措与管理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应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资金来源(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确保农村公路正常养护,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

乡镇农村养路管理制度

乡镇农村养路管理制度

乡镇农村养路管理制度一、引言养路是指保养和维护农村乡镇道路的工作,是维护道路基础设施,保障农村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农村地区,道路的质量和状态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出行,因此建立和健全乡镇农村养路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养路管理的必要性、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养路管理的必要性农村道路的质量对于农村居民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

农村交通不便会影响农村居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而道路的破损、积水等问题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因此,做好农村乡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另外,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均收入的提高,对农村道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只有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村道路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管理体制在乡镇农村,由于地域辽阔、资源分散等特点,道路养护管理主要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村居民自身负责。

乡镇政府作为地方政府的基层组织,是道路养护管理的主要责任方,负责道路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管工作。

村委会则是乡镇政府在村级层面的代表,是实施道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执行机构。

而农村居民则是道路养护管理的直接受益者和参与者。

四、管理制度1.道路养护规划制度乡镇政府应当制定道路养护规划,根据乡镇农村道路的情况和实际需要,明确道路养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划定养护的责任区域和范围,确定养路的资金来源和支出等内容。

道路养护规划应当与乡镇的城乡规划、交通规划等相衔接,形成统一的规划体系。

2.道路养护标准制度乡镇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养护的标准制度,明确道路养护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包括道路的路面硬化程度、路肩宽度、路基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道路的安全、畅通和合理使用。

3.道路养护资金筹措制度道路养护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乡镇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养护资金筹措制度,明确养路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规定,建立专项养路基金,保障道路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路小修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小修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小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路小修工程管理工作,推进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投资效益和服务水平,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结合我县日常公路养护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轻微损坏部分进行修补,其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合用于农村公路的小修工程管理,县、乡、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公路小修工程项目资金在年度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预算中申请解决。

第五条公路小修工程经费属专项资金,必修专款专用,除必要的小修工程管理费用开支外,严禁挤站挪用。

第六条年度公路小修工程项目计划有各县交通局负责编制,州(地、市)交通局复核,经省局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厅。

第七条我县受特殊地理、地质影响,每年春融期滞后,公路病害的高发期在四、五月份,根据费改税情况,为准确反映每年的养护小修工程质量,一是各单位按每年九月份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时调查的实际工程量编制小修工程量表;二是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核定的小修工程额度编制小修工程量表。

通过两项分析定个单位小修工程量。

第八条省局根据经省财政审核批复、省交通厅下达的小修工程项目预算,将小修工程计划下达各州(地、市)交通主管部门。

第九条州(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局下达的小修工程项目计划,将小修工程量分解下达给各县交通局。

第十条各县交通局根据承担的小修工程量,结合各自管养路段的实际和养护季节特点,分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为了提高公路的服务品质,应根据我县不同地区的气候点,按照《公路病害修复时限的规定》要求,对需修复的小修工程项目,做到及时修复。

在小修工程实施计划的安排上,应优先安排路面工程。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二条省公路局负责年度小修工程项目的申报及小修工程经费的下达工作,负责日常小修工程质量的监督。

年度工作目标检查考核中,配合总段完成对小修工程实施情况的全面检查。

第十三条州(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是小修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单位,应从小修工程的质量、进度及经费控制等关键要素入手,做好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案〉 __》、《**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以下简称管养)范围涵盖所有纳入年报统计里程列养的农村公路。

第三条本次管养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主要为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以及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本次管养坚持“乡为主体,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

第五条通过管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

“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订制度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

“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六条建立健全管养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通过开展管养,逐步建立适合我乡特点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更加协调、高效的运转体系,促进养护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第七条**乡人民政府作为管养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管养方案、实施细则、相关政策和措施,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指导、监督、检查管养实施情况,评估活动实施成效,研究健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目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认真落实乡为主体的职能职责;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养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加速,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维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而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是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农村公路小修的概念所谓农村公路小修,是指农村公路的轻微维修和维护工作,包括路面修复、排水系统维护、路基和边坡保养等内容。

农村公路小修是农村公路维护的基本工作,对于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和畅通至关重要。

三、农村公路小修管理的重要性1. 保障公路安全: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及时发现农村公路的损坏和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提高公路的安全性和通行能力。

2. 降低维护成本:及时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减少因为损坏和破损引起的维护成本,减轻农村公路维护压力。

3. 提高通行效率:农村公路的畅通对于农村居民的日常出行和交通运输非常重要,通过及时的小修管理,可以保证农村公路的畅通和通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农村公路小修管理的主要内容1. 农村公路小修的责任主体:农村公路小修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和相应的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各具体情况可以由农村公路管理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进行具体的小修管理工作。

2. 农村公路小修的资金来源:农村公路小修的资金来源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政府的专项经费拨款、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支持、居民自筹资金、农村公路维护资金等多种途径。

3. 农村公路小修的工作程序:农村公路小修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路况调研、小修计划编制、资金拨付、施工管理、验收评价等环节。

4. 农村公路小修的技术要求:农村公路小修的技术要求包括路面维护、道路排水、路基加固、边坡护坡、安全标志等多个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保障。

五、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的建立1.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小修管理激励机制,对于有效完善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各方参与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工作。

村路面维修管理制度

村路面维修管理制度

村路面维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农村路面维护管理工作,提高农村路面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目标1. 提高农村路面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2. 规范农村路面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农村道路的安全、畅通;3. 加强农村路面维护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维修管理范围1. 村村通道路面;2. 村内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3. 村内桥梁的路面;4. 村内公共停车场。

四、维修管理内容1.定期维护:对村内的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及村村通道的路面进行定期检查,保持路面的平整度和无裂缝,及时进行修复;2.变更路段维修:针对有危险的路段,及时进行路面维修,确保路面的安全性;3.报废设备维护:对村内公共停车场的路面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路面的平整,对破损的路面进行及时修复;4.桥梁路面的维护:对村内的桥梁路面进行定期检查,及时进行维修。

五、维修管理流程1.维修计划的编制:根据村内道路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并报村委审核批准;2.维修方案的落实:根据维修计划,确定维修方案、维修人员及维修时间;3.资金的使用:根据维修计划,确定维修所需的资金,并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预算及审批;4.维修施工:按照维修方案,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施工;5.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6.维修记录:对维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做好维修档案。

六、人员管理1.维护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制定路面维护计划,组织实施路面维护工作,监督维护资金的使用;2.维修人员的岗位职责:负责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施工,保证维修质量,确保维修安全。

七、经费管理1.进行资金预算:根据村路面的维护计划,进行资金预算;2.资金使用:对维护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3.账目核对:对维护经费进行定期核对,做好账目记录。

八、表彰奖励1.对在路面维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2.对表现突出的村路面维护工作规范、安全、及时的村进行表彰和奖励。

乡村公路养护规章制度(5篇)

乡村公路养护规章制度(5篇)

乡村公路养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制度》、《湖北省乡村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域内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按国家技术标准建成油路或水泥路的乡道、村道和未列入国家统一养护的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乡村公路养护是指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保持乡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而进行的保养和恢复行为。

养护范围包括路基、路肩、路面、涵洞、安全设施、绿化及其他设施。

乡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两大部分。

日常养护是指路基、路肩、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排水、除杂、绿化管护等经常性的保养工作;养护工程是指路面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对洪水、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公路损毁的恢复行为。

第四条乡村公路附属设施是指公路的涵洞、排水设施、防护构筑物、里程碑、界碑、测桩、指路牌、安全设施、养护设施和绿化林木等。

第五条乡村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干扰正常的养护施工作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和支持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乡村公路、乡村公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影响乡村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乡村公路养护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县道市管、乡道镇(含区、处、场,下同)管、村道村(含分场,下同)管”的管养体制。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是乡村公路中县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是乡村公路中乡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乡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是乡村公路中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农村养护小修管理制度

农村养护小修管理制度

农村养护小修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随着农村路网的不断完善和交通工具的不断普及,农村道路日常养护和小修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

为了保障农村道路的安全和畅通,提高农村道路的使用效率,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农村养护小修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公路和乡村道路的日常养护和小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复、路基加固、路肩绿化、排水系统维护等内容。

三、管理要求1.养护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2.养护小修工作应按照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进行组织和安排;3.养护小修工作应根据道路的使用情况和损坏程度,确定优先处理的路段和工作重点;4.养护小修工作组织协调,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5.养护小修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6.养护小修工作应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耐久和美观。

四、管理流程1.养护小修工作的组织:根据道路养护计划和有关规定,确定年度和季度计划,并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安排;2.养护小修工作的筹备:充分了解施工需要和环境条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设备;3.养护小修工作的实施:根据计划和需要,严格按照规程和要求进行施工;4.养护小修工作的验收:经过施工完成后的自检和现场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5.养护小修工作的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

五、管理考核1.养护小修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情况,由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2.养护小修工作的人员表现和参与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奖惩体系;3.养护小修工作的投入和效果情况,通过定期的评估和评审,为未来工作提供指导和改进。

六、管理制度的完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农村养护小修工作,不断改进制度、规范流程、提高效率,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和科学。

总之,制定一套完善的农村养护小修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村道路的安全和畅通,提高农村交通的便利性和效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质量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

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

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农村公路养护是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和农民出行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农村公路养护的实施细则至关重要,可以保证农村公路的良好状态,提高农村交通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下面将从农村公路养护的目标、内容、实施步骤和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目标1.保证农村公路的平整和驾驶舒适性;2.保持农村公路的洁净和卫生;3.保证农村公路的安全通行。

二、内容1.路面修补:对农村公路的路面破损进行修补,包括补洞、铺设新的路面等;2.路肩清理:保持农村公路的路肩干净整洁,避免杂草和垃圾的堆积;3.排水设施维护:保证农村公路排水设施的畅通,及时清理堵塞;4.标志标线保养:定期检修农村公路上的标志标线,保证其清晰可见,提高道路通行的安全性;5.道路绿化:栽种绿化植物,保护农村公路两侧的环境,改善农村公路的美观程度。

三、实施步骤1.规划: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的规划方案,明确养护目标、内容和时间计划等;2.实施: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包括路面修补、路肩清理、排水设施维护、标志标线保养和道路绿化等;3.监督: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的监督体制,对养护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4.评估:定期评估农村公路养护的效果,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四、管理体制1.建立科学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责;2.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其养护技术和管理水平;3.加强养护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管理,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4.加强与乡镇村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合作,形成多部门合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的整体效果。

综上所述,农村公路养护的实施细则是保证农村公路的良好状态、提高农民出行条件的重要依据。

通过明确养护目标、内容、实施步骤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细节,可以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进行,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简介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是指对农村公路进行日常小修的规范和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是连接农村各个村庄和城镇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持农村公路的良好状态对农民的出行和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和可靠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小修管理制度。

目的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农村公路小修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具体目标包括:1.统一小修工作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小修工作的质量稳定;2.加强对农村公路小修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3.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和改造成本;4.保证农民出行的安全和便利。

责任主体农村公路小修管理涉及多个方面的责任主体。

具体责任主体包括:1.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并发布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小修工作的实施;2.道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农村公路小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小修工作符合标准和要求;3.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小修工作,监督工作进展和质量;4.农村公路维护单位:负责具体的小修工程,包括路面修复、标线维护、排水系统保养等;5.农民群众:发现公路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小修内容农村公路小修的内容主要包括路面修复、标线维护、排水系统保养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1.路面修复:对农村公路路面出现的裂缝、坑洼等问题进行修补,确保公路的平整度和车辆行驶的平稳性;2.标线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公路标志和标线,确保标线的清晰度和可辨识性;3.排水系统保养:定期清理和疏通农村公路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对公路的侵蚀;4.其他维护工作:包括路灯维护、路树修剪等其他与农村公路相关的维护工作。

小修流程农村公路小修的流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巡查和查找问题:道路管理部门和维护单位定期巡查农村公路,发现问题后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部门;2.整理和汇总问题:上级部门收到问题报告后,进行问题整理和汇总,制定修复计划;3.组织修复工作:上级部门根据修复计划组织维护单位进行修复工作,确保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修复工作;4.工作验收:上级部门对修复工作进行验收,确保修复工作符合要求;5.记录和报告:全部修复工作完成后,上级部门对修复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定义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

第二章养护管理原则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坚持预防性养护,注重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养护管理体系。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养护工作。

第三章养护资金筹集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筹集,可通过财政预算、社会筹资等渠道筹措。

第八条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通过捐赠、冠名等方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

第四章养护质量检查第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检查,并建立质量评价体系。

第十条养护质量检查结果应作为养护资金分配、养护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养护工程分类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分为日常养护、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

第十二条各类养护工程应根据路况和养护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第六章养护作业单位选择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优先选择具有养护经验和良好信誉的单位。

第十四条养护作业单位的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

第七章养护作业规范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遵循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养护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养护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章养护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养护作业单位应接受监督与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对养护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方案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方案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方案咱农村的公路啊,就像是村子的血脉一样,可重要啦!那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咱可得重视起来。

你想想,这公路要是坑坑洼洼的,咱走起来得多别扭呀,就跟那山路十八弯似的。

所以啊,平时就得留意着点,看到有个小裂缝、小坑啥的,赶紧给它处理了。

这就好比咱身上有个小伤口,不及时处理,那可就可能感染变大病啦!比如说,那路面上有个小石子啥的,你可别小瞧它,时间长了,车来车往的,能把路面压出个大坑来。

咱就得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及时把这些“捣乱分子”给清理掉。

还有啊,路边的杂草也不能不管呀,长得太茂盛了,都快把路给占了,这怎么行呢!咱得把它们修理修理,让公路清清爽爽的。

要是遇到下大雨,那可得注意了。

雨水会把路面冲出一道道沟来,这时候就得赶紧填上,不然越冲越大。

这就好像家里的屋顶漏了雨,不赶紧补,那还不得把家给淹了呀!而且,雨后要检查检查排水系统,可别让水积在路上,不然这路不就泡坏了嘛。

再说说那路边的防护设施,栏杆啥的,得经常检查检查有没有松动的。

这就跟咱家里的门锁一样,要是松了不修好,那多不安全呀!万一有个车不小心撞上去了,那可不得了。

还有啊,咱村民们自己也得注意,别把什么垃圾呀、杂物呀扔在路上,这不是给公路添乱嘛。

这路是大家走的,咱得一起爱护它呀!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咱可不能等路都坏得不行了才想起来修,那就晚啦!平时多花点心思,多留意一下,就像照顾咱自己的庄稼地一样。

这公路保养好了,咱走起来舒服,车开起来也顺畅,大家的生活不就更方便了嘛。

总之啊,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可不能马虎,这是关乎我们每个人出行的大事。

大家都行动起来,让我们的农村公路一直健健康康的,为我们的生活服务!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2)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2)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范文以下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的范文: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农村公路在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资源有限和管理不善,农村公路的状况普遍不容乐观,亟需进行养护管理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安全性、通行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主要内容和对策1. 定期巡查和维护制定定期巡查和维护计划,全面检查农村公路的路面状况、水流状况、绿化情况等,及时发现和处理路面损坏、交通标志缺失等问题。

同时,加强对道路沿线杂草、垃圾的清理和绿化的建设,保持公路环境整洁美观。

2. 加强道路标志和警示设施建设完善道路标志和警示设施的设置,确保交通参与者能够清晰辨认道路方向、交叉口、障碍物等信息,并能够及时进行安全操作。

在交通密集地区增设交通指示牌、红绿灯等交通控制措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进行路面维修和改造根据不同路况,制定路面维修和改造计划,针对农村公路的波浪、车辙、坑洼等问题进行修复,同时进行硬化工程,增加公路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4. 加强排水设施建设在低洼地区和山区加强排水设施的建设,确保雨水能够及时排出,避免公路被淹水影响通行和使用寿命。

5. 建立养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一条公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起止点、养护历史、养护措施等信息。

同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公路养护信息,引导车辆和行人选择合适的出行路线。

三、实施计划1. 第一阶段: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案,确定具体养护措施和实施计划,选派专门人员负责实施工作。

2. 第二阶段:开展农村公路的定期巡查和维护工作,确定每段公路的巡查频率和维护内容。

3. 第三阶段:根据巡查和维护情况,及时进行路面维修和改造工作,确保公路的良好状况。

4. 第四阶段:加强道路标志和警示设施的建设,提高交通安全性。

5. 第五阶段:加强排水设施建设,防止农村公路在雨季受到损坏。

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证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议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村道、专用道,包括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养护优先、依法治路、科技支撑、体制创新”的原则,做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规范”,促进农村公路畅、安、舒、美。

第五条县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

在对各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分值中占2分,绩效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另行发文明确。

第二章养护与管理体制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县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资金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的养护与管理,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道的养护与管理。

各乡镇成立交通管理站,挂靠“村镇建设环卫中心”,并落实2-3名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

第七条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

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二)负责编制、审核和监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资金预算;(三)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四)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五)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应急预案,建立机械化养护中心;(六)检查考评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定

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定

XX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XX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XX乡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包括乡道含以乡镇为养护责任主体的群养县道、村道公路及其公路附属设施..其中;村道是指经XX市交通局认定;连接乡镇与建制村或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农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每批次处维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大修;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为中修;在2万元以下的为小修;小修资金在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中列支;具体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指农村公路的小修、保洁、绿化管护、附属设施维护和排水沟、涵洞清淤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指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养护统计、养护计划执行检查、养护资金监管和技术培训..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指对农村公路建控区、超载超限、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路产路权进行管理和保护..第三条各村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公路路产完好;路权不受侵犯..第四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养护管理的科技含量;走科技兴交之路..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护、保证畅通”的原则;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XX市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由XX 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乡政府是本乡含群养县道、下同;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乡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设在经发办;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2制定、编制本乡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XX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在乡人民政府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养护..第七条村委会成立村道养护管理组;村主任为组长;负责组织村组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乡管理站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多方式筹集村道公路养护资金和实施养护管理;组织实施公路养护计划..第三章养护管理第八条农村公路养护生产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路况质量要逐步达到与之相应的标准..乡村道路养护的总体要求是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完好;行车通畅..第九条乡政府所管养的乡道含群养县道由乡管理站实行常年养护;村道由村委会采取群众性组织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保证全乡乡村道路每年至少全面整修2次..第十条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应由乡政府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养护公司或专业养护机构承担建设任务..第十一条乡管理站对列入养护计划的油路要加强经常性养护;及时处治各类病害;并保证每年集中修补2次以上;使路面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延长油路使用寿命..第十二条乡管理站对列入养护计划的砂砾路要加强经常性养护;实行集中性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要求每年集中性养护不少于2次;及时处治各种病害;防止病害进一步扩大;不断改善路面技术状况..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大中修及水毁工程处理..1.乡道含群养县道大中修及2万元以上的水毁工程由乡政府上报市政府;经市财政局和交通局现场核实;市财政局评审;乡政府作为业主进行实施;工程费由市财政出资..2.村道的大中修及水毁工程作“一事一议”上报;工程费用由村委会筹资50%;市财政补助50%;由乡政府或村委会作为业主进行实施..第十四条乡管理站对全乡的乡村道路的养护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养护计划;及时处治出现的各种病害并积极组织抢修水毁路段..第十五条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安全警示标志..乡道因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依法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告;村道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经乡管理站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告知村民..第十六条农村道路的绿化由乡管理站和市交通局负责规划和实施..乡政府种植的乡道树木归乡政府;其收益主要用于乡道养护;属村委会集体种植的公路树木归集体所有;其收益主要用于村道养护..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或水毁修复需在荒山、荒地取土、取砂、采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第十八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农村公路严重损毁;责任单位确无力修复的;乡管理站组织干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注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养护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清理..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和养护工程的管理实行检查、考核、评定、验收制度..乡管理站和村管理组要建立养护管理台账;填写养护或巡查记录;严格实行成本核算..第三章路政管理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要力争达到以下要求:一无侵占公路、公路边沟、公路用地、公路路堤及边坡行为;二无擅自开设交叉道口、人行路口及砍伐行道树行为;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章建筑;四无堆放杂物、违章作业、挖沟引水行为;五无摆摊设点、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检举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和侵占公路路权以及不依法进行路政管理的行为..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绿化;由乡管理站会同市交通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应结合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公路两侧划留植树绿化用地..第二十四条乡管理站应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占和破坏..第二十五条乡管理站负责协助市交通局对乡道实施路政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二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三实施公路巡查;保护公路路产;发现破坏、损害、非法占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市交通局报告;四协助农村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五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的路政案件;村道由所在村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维护村道的安全和通畅;制止损害村道的行为..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农村公路..因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增设交通标志以及其他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利用、挖掘乡道或者使乡道改线的;在乡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事先经市交通局的批准;对公路造成损害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需要占用、利用、挖掘村道或使村道改线;或开设道口、砍伐路树的;应事先征得村委会的同意;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按不低于该路段原有的技术标准进行修复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二十七条对因组织领导不力;管养措施不落实;造成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严重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人;乡管理站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第二十八条农村公路养护按照“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原则;积极拓宽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1.市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际需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初预算;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运行;2.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中包含的民工建勤工资、义务工日工资和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3.受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4.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向受益群众筹措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与监督一市财政拨付的专项养护资金;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使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要加强本乡自查与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村道公路养护资金要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村民公布养护资金使用情况..二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村、社道路养护资金;由村委会按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专项用于村道的小修保养和养护工程;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如通过项目整合了其他财政性补助资金的;在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上应满足其被整合资金的使用规定..三汛期或因自然灾害致使乡道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时;乡政府及时组织物力、财力、人力迅速抢通保通;乡道损毁特别严重的应及时向市交通局报告;市交通局及时约请财政及相关部门人员并经现场确定整治方案经市财政评审后;下达灾毁恢复工程资金计划;资金由市财政局审核按程序报批后下达;村道原则上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投工投劳抢通及恢复..第三十条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XX 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及日常检查考核情况;会同财政等部门提出资金拨付方案;经审定后由市财政局向乡政府下达和拨付养护管理补助资金..乡政府按对各村、社的考核结果分配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乡管理站每月对各村养护组的巡查记录及村道养护情况路况质量、构造物状况等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全乡乡、村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乡管理站应及时向乡政府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问题督促村养护组立即整修;保持全乡农村公路的良好状态..每季度对乡道、村道养护人员进行考评;对考评优异的人员适当进行奖励;对考评较差的人员通报批评或者调换;充分调动养护人员的积极性..第三十二条乡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各村在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安排、管理、使用、到位情况以及公路养护管理落实情况、公路路况改善情况等方面予以考核并据此分配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三条经乡管理站检查认定;村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所在村管理组予以奖励:一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养护质量稳步提高的;二路况等级标准提高的;三养护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的;四对公路养护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五路政案件及时查处;路产路权未被侵犯的;六村道养护管理达到年度目标责任要求的..第三十四条经乡管理站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所在村管理组处罚:一经检测;好路率或综合值达不到养护计划指标或全年路况质量无明显提高者;扣发计划列支养护经费的20%—30%;二发生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后等待观望、不及时抢修;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或阻断交通72小时以上的;追究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责任;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三全年列养路线有失养现象或路况质量低下;造成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甚至中断交通的;责令村委会筹资整修;恢复路况;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四路政案件未能及时上报;路产路权侵犯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XX乡政府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范文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公路小修工作流程,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质量和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村公路小修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日常维护包括保洁、病害修补、排水疏通等工作,定期检修包括路面修复、路基加固等工作。

第四条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与加固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工作前期的调查研究和方案设计,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其中日常维护由村委会承担,定期检修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第六条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维修意识,共同维护农村公路。

第二章日常维护第七条农村公路日常维护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每次维护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日常维护内容包括保洁、病害修补和排水疏通。

第九条保洁工作应定期清扫公路沿线的杂草,及时清除障碍物,保持农村公路整洁干净。

第十条病害修补应采取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原则,确保病害修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排水疏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疏通沟渠、清理水道等措施,确保农村公路的排水畅通。

第三章定期检修第十二条定期检修应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并及时向上级报备。

第十三条定期检修内容包括路面修复、路基加固等工作,主要针对农村公路的病害进行修复和加固。

第十四条路面修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铺装修复或补丁修复等措施,确保路面的平整和牢固。

第十五条路基加固应通过加固路基的底层和表层,提高农村公路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小修管理工作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一)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路况调查和病害分析,确定所需维修和加固的路段和施工方案。

(二)方案设计:根据调查研究结果,编制修复和加固的方案,包括工程量、材料和施工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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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加强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以下简称管养)范围涵盖所有纳入年报统计里程列养的农村公路。

第三条本次管养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主要为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以及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本次管养坚持“乡为主体,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

第五条通过管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

“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订制度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

“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六条建立健全管养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通过开展管养,逐步建立适合我乡特点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更加协调、高效的运转体系,促进养护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第七条**乡人民政府作为管养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管养方案、实施细则、相关政策和措施,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指导、监督、检查管养实施情况,评估活动实施成效,研究健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目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认真落实乡为主体的职能职责;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养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八条制订管养实施方案,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养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分解细化活动目标,指导开展管养具体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乡道养护单位和各养护人员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九条认真研究市、县关于管养的具体要求,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管养实施细则,做好管养的相关工作,以管养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管养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制度建设第十七条根据《**省农村公路规范化小修保养
工作规程》,结合我乡农村公路规范化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明确各级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操作程序、痕迹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小修保养资料。

第十八条建立乡、村两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乡级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予以批评。

农村公路养护巡查抽取路段比例,按照《**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规范养护工程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考核、审计工作,建立我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报账拨付制度,确保养护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其最大效益。

第二十条建立完善以乡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制度,积极鼓励引导乡级财政、村“一事一议”、厂矿企业及社会资金等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弥补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不足。

第二十一条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小修保养工作,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小修保养电子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智能化管养系统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第二十二条建立乡管养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管养开展情况。

按照不同任务阶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各村(社区)和各农村公路管养人员发出指导意见和安排。

每年6月底和年底前,各村(社区)向乡交通管理所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并加强全乡农村公路统计工作,按要求上报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做到真实准确。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乡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道路交通的班子成员任组长,乡交通管理所所长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安监站、乡林业工作站、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交通管理所,负责全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等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积极开展示范村和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

每年选取不少于2个村(社区)作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村,选取不少于乡村道管养总里程的10%作为农村公路管养文明示范路予以推进,并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示范村和示范路(段)。

第二十五条认真落实管养资金,严格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进行足额配套。

第二十六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有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引导他们以主人翁精神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营造良好的保路护路氛围。

第二十七条加大工作力度,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农村公路管养,逐步建立适合我乡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机制,形成更加协调、高效的运转体系,促进养护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第二十八条多层次开展技术交流培训,着力培养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高素质人才队伍。

通过组织培训班、发放技术指南、实地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农村公路管养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2次的技术或技能培训。

第二十九条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力度。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路政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
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和超载超限车辆逐步减少。

引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村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不断创新路政管理模式,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按照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三结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小修保养与路政管理相结合,推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整合有限的管理力量,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规范养护作业管理制度,完善养护作业模式。

依照国家、省对农村公路管护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

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案修复”的周期性作业制度,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养护,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的经常性养护率,使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状况。

第三十一条强化养护工程管理。

加强对我乡养护工程计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质量控制、验收等环节的过程管理,细化养护工程目标和措施,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养护制度;完善养护作业模式,因地制宜地施行分段承包养护、委托承包养护、专业养护等多样化养护模式。

第三十二条鼓励技术创新,树立循环发展理念。

结合我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研究推广适合农村公路小修保
养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以科技应用保证养护质量,提高效能。

第三十三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全乡养护路段设立养护公示牌,公布小修保养主管单位、养护人员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第五章考核奖惩第三十四条我乡农村公路管养考核,采取按年度阶段考核、整个活动综合考评的方式。

按照省、市、县农村公路管养的要求,逐级签订管养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管养三年任务两年达标的各项要求,进行管养综合考评。

并且补充完善年度管养工作责任书,认真进行工作考核和综合考评,逐步推进管养要求的各项工作,确保管养分阶段目标任务及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三十五条年度考核表彰奖惩按《**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及**乡人民政府与县交通运局签订的《养护管理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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