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面最经典的《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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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3.??? 考勤规定
3.1 作息时间规定
公司后勤人员及卖场销售人员作息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3.2 打卡规定
3.2.1 正常工作时间,员工须于上、下午上班前及下班后打卡,一天打卡四次;销售人员及经主管上报、总经理批准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经常外出人员,每天仅于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打卡两次。
3.2.2 凡是不能打卡者,须在考勤卡上写明实际出勤时间,注明原由,并在两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字注明原由(主管不能打卡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签字)。打卡完毕后,将卡放于指定位置,严禁将卡带走,否则,一经发现每次负激励50元。如到销售卖场或工程现场支援或实习者,应将卡带到相应场所打卡或由负责人签到。
3.2.3 员工必须由本人打卡,如果代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代打卡者,一经发现每人次负激励100元,一个月内出现3次者,公司有权对其做辞退处理。考勤卡(表)丢失,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高200元的负激励。
3.2.4 每月7日前,各部门将上月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日前,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若出现漏报、错报、加报等情况,每出现一人次,对部门负责人负激励10元;一个工资月以上的员工,自然月内无迟到、早退、病事假、婚假、丧假(包括路途时间)、护理产假及旷工等情况的,每月享有50元的全勤奖(主管及以上员工不享有全勤奖)。
3.3 迟到、早退规定
3.3.1 正常工作期间,提前向主管或店长申请且批准后迟于上班时间1小时(含)之内打上班卡者或早上忘打卡者视为迟到,经批准早于下班时间1小时(含)打卡者视为早退。
3.3.2 一个自然月内,迟到或早退者,每次负激励10元;一个自然月内若迟到四次及以上时,公司可视情况对当事人做出辞退处理。中午上下班、下午下班正常出勤但忘打卡者,经直接上司签字,每次负激励10元。
3.4 旷工规定
3.4.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 无故未到岗、空岗或请假未准擅离岗位的;
(2) 请假事由经核实是虚假的;
(3) 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离职的;
(4) 超出原请假期限但未续假而私自休假的;
(5) 试用期内未提前3天或试用期后未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者,公司有权决定其是否属旷工行为。
3.4.2 每旷工一天次,负激励100元并扣除当日薪资;每月或年度内旷工累计3天次(含)以上者,做辞退处理;入职未满三个工资月的员工旷工1次,即予以辞退。
4.???

假期规定
4.1 事假
4.1.1 事假:正常工作时间内,经批准因私离岗超过2小时者视为事假;假期核算以半个工作日为单位,不足半个工作日的,按半个工作日计。
4.1.2 当天请事假者负激励20元、提前1天及以上请事假者每天负激励10元,每次请事假负激励累积金额最高为100元,并扣除请假期间的薪资。
4.1.3 在公司工作满3个工资月的员工,若因照顾生病的父母、子女、配偶请的事假,无薪无负激励。
4.1.4 在公司工作满3个工资月的员工,若提前2天(含)以上请事假,每月可享有1天次无负激励的无薪事假。
4.1.5 当天请假2小时(含)以内的,每次负激励30元,不扣薪资,无全勤奖,年假作为正常出勤。
4.2 病假
4.2.1 病假:指员工本人因病、伤不能坚持工作,需就医检查并遵医嘱休养的,凭休假申请单、病历及休假建议书等相关证据,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的假期;假期核算以半个工作日为单位,不足半个工作日的,按半个工作日计。病假无负激励。
4.2.2 入职不满三个工资月的员工凭休假申请单、病历及休假建议书只享受无薪病假。
4.2.3 入职三个工资月以上的员工提供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历、休假建议书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疗发票等就医材料(以上材料除病历外,均须盖章)的,可享受带薪病假,人力资源部依据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休假申请单确定带薪病假天数(天指工作日)。带薪病假期间薪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然月天数×带薪的病假天数
4.2.4 入职三个工资月以上的员工凭休假申请单、非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历及休假建议书,则只享受无薪病假。
4.2.5 一个自然月内累计请病假超过3天次者,公司有权要求其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4.2.6 若未能提供齐全、有效证件,则不能视为病假。以上所提到的休假建议书均须系医院开具的盖章证件。
4.3 年假
4.3.1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每满1个自然年,可享有5天带薪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有10天带薪年假;已满或超过20年的,享有15天带薪年假。
4.3.2 员工离职或第一次入职时,当年度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未满6个自然月的员工,当年度不计算年假。若非第一次入职的,入职当年不满一个自然年的,则不享有年假。
4.3.3 员工入职或离职时,当年度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满6个自然月的员工(不包括4.3.4和4.3.5情况)所享有年假的计算方法:按照当年度在本公司工作的自然季度数核算,以确定年假天数,员工在年度内工作每满1个自然季度,则享有1天年假,满4个季度(即满1个自然年)时除享有4天年假外,另额外享有1天年假。
4.3.4 毕

业当年入职的员工,次年度工作满一个自然年的,自毕业后次年度1月1日开始计算年假;若工作不满一个自然年的,毕业后次年度不计算年假,下一年开始计算年假。
4.3.5 毕业次年入职的员工,当年在本公司工作满1个自然年的,入职当年可开始计算年假;不足1个自然年的,则入职当年不可计算年假,入职次年方可计算年假。
4.3.6 其他规定
(1) 计算年假时,在本公司工作天数按自然季度合计,入职或离职不满一个自然季度的不计。
(2) 年假申请程序:拟休年假员工,提前一个月向其直接上司递交休假申请单,部门主管审核并经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休假。
(3) 员工休年假时间须服从公司安排,次年未休当年年假者,公司给予补助80元/天,年终统一结算。
(4) 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中病、事假等累计超过20天次或有旷工行为记录的,当年不计算年假。
(5) 一个自然年度中工作超过6个自然月的员工,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X天次的或有旷工行为记录的,当年不计算年假。X=(20/4)×当年度在公司工作的自然季度数。
如:若某员工于2009年6月18日入职,则其当年度在本公司工作的自然季度数为2。
则:X=(20/4)×2=10天次,即若该员工本年度在公司工作期间病、事假超过10天次时,当年不再计算年假。若其病、事假没有超过10天次,则当年计算的年假天数按每满1个自然季度享有1天年假核算,该名员工享有2天年假。
(6) 年假不能跨年度累计,过期不再补休。
(7) 年假作为正常出勤。
(8) 员工请假超出公司规定期限(如怀孕人员提前休假)的,若尚有未休年假,则年假取消,且年终无年假补助。
(9) 若员工离职,须于离职前主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结清未休年假,否则未休年假取消。
4.4 婚假
4.4.1 按照国家规定,在本公司入职后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享有3天带薪婚假;若员工双方晚婚的,另增加14天带薪婚假,即晚婚员工享有的婚假共17天。公司员工凭结婚证可享有相应的带薪婚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4.4.2 婚假在结婚前1个月或结婚后3个月内有效。
4.4.3 员工须提前60天申请婚假,未提前60天申请的婚假将不带薪。公司将视实际工作情况(如遇法定节假日等)有权不批准婚假时间,若出现此情况,员工可调整婚假时间,另行申请。
4.4.4 若员工实际没有休完应休婚假天数的,则按未休完天数每天80元的标准核计婚假补助,未休天数不满一天的无补助。
4.4.5 确定年假时,婚假作为正常出勤。
4.5 丧假
4.5.1 员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直系兄弟姐妹

去世,员工享有3天带薪丧假,路途期间享有无薪假期,无负激励(路途期间以车票为据,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4.5.2 统计年假时丧假及路途期间无薪假期作为正常出勤。
4.6 产假
4.6.1 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不得超过15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90天凭《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相关材料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早产员工事后补假)。
4.6.2 晚育员工除享有规定产假外,另增加产假60天;女年满23周岁怀孕并按国家政策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为晚育。员工产假期间薪资按社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6.3 产前检查按《产前检查规定》执行。
4.6.4 哺乳期内的女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内可享有1个小时的哺乳假期。
4.6.5 男性员工配偶生育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享有7天的带薪护理假期,统计年假时护理假期作为正常出勤。
4.6.6 产假及护理产假包括公休日。产假及护理产假确定年假时视为正常出勤。
4.7 法定休假日
4.7.1 员工每年享有下列带薪法定休假日:

元 旦: 1天;
春 节: 3天;
端午节: 1天;
清明节: 1天;
劳动节: 1天;
国庆节: 3天;
中秋节: 1天;
妇女节: 半天。
4.7.2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休假日上班的员工,过后不补休的,工作满3个工资月以上的员工补助按每天80元的标准核计,未满3个工资月(含)的员工补助按每天40元的标准核计;若节假日期间不休而过后补休的,其补助按相应标准的1/2核计;妇女节半天假期加班补助按以上相应标准的1/2核计。
4.8 加班及调休
4.8.1 加班是指经部门主管或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安排,员工需在休息日继续工作。
4.8.2 已加班员工须于次月5日前将加班补休完毕(后勤部门法定节假日加班补休另行规定)。
4.8.3 加班员工须于加班后补休,补休要提前1个工作日(18:00前)提出申请。
4.9 请假程序
4.9.1 员工原则上必须提前请假,但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用电话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直接上司,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据补办请假手续,每延迟一天负激励10元。
4.9.2 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单及其他相关证明于月末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4.9.3 未满休假期限提前上班者或超过休假期限后上班者,应在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休假3天以上或主管请假)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仍按休假处理。
4.9.4 请假提前天数及审批权限:
假期 请假提前天数 请假
天数 审批权限 出 具 证 据 直接
上司 部门
主管 人力

资源部主管 总经理 事假 ≤3天 审 批 批(主管) 休假申请单
其他相关证明 >3天 审 审 批 批(主管) ≥7天 审 审 审 批 病假 ≤3天 审 审 批 批(主管) 休假申请单
休假建议书、病历
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疗发票等 >3天 审 审 审 批 婚假 60天 审 审 审 批 休假申请单
结婚证 产假 90天 审 审 审 批 休假申请单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护理
产假 30天 审 审 审 批 休假申请单
出生医学证明 丧假 审 审 审 批 休假申请单 年假 30天 审 审 批 批(主管) 休假申请单 加班
补休 1天 审 批 批(主管) 考勤表/卡上注明
主管填写休假申请单 注:店面员工请假或加班补休在3天(含)以内时,店长在主管的授权下可代主管在休假申请单上签字。
5.??? 附则
5.1??????因违反本考勤制度被辞退的员工,按员工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作解除合同处理。
5.2??????使用考勤表的员工,签到视同打卡,考勤表视同考勤卡。
5.3??????工资月界定,若员工在当月15日(含)前入职的,当月为第一个工资月,次月为第二个工资月,依此类推;若员工在当月16日(含)后入职的,当月出勤时间及次月为第一个工资月,下一个月为第二个工资月,依此类推。
5.4??????自然月系指每月1日至本月的最后一天,年系指自然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5??????关于考勤的其他事宜,按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6?????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颁发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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