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安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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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实验中学校园保安考核办法
一、派驻校园保安接受公安机关、保安公司和派驻学校的监管。
二、保安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
学校采用师生座谈、日常记载、不定期检查与随机问卷调查方式,全面调查、准确掌握保安服务工作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月百分制,即每个保安人员的考核基本分(满分)为100分,根据保安人员工作情况加分或扣分。违反规定,扣完为止。表现突出的,按规定标准予以奖励。每月2日前学校将《保安在岗服务情况记载表》集中报教育局和保安公司,作为保安公司核发上月保安人员工资的依据。工资核发计算办法:
五、岗位奖励规定
1.保安人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提高快,能够在值班、巡逻中发现并制止不安全因素及事故苗头,为侦破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者,奖2分。
2.抓获进校偷窃财务的不法人员的,奖5~10分。
3.发现进校滋事的不法人员或属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的,奖10分。
4.对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受到来人来信表扬者,一次奖励4~10分。
5.抢险救火、见义勇为,有特殊贡献或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上报学校重奖。
6.对学生出入校园认真检查证件,发现学生证件违规者,一人次奖励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