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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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儿童发展规划

(2006-2010年)

前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区“十五”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儿童事业有了新的进展。儿童的生存环境日趋优化;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儿童教育得到优先发展;儿童权益保护有了基本保障;弱势儿童的成长愈来愈受到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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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区儿童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儿童发展还不平衡;儿童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法律保护等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是我区儿童工作面临的重点任务。

2006—2010年是我区深入开展“新**”的关键时期,也是**儿童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推动全区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省儿童发展规划》《**市儿童发展规划》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特制定《**区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儿童发展全局,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努力培养和造就现代化建设人才,进一步促进我区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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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努力做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到2010年,我区儿童发展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率的发生。

──增强新婚人员的自觉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

──产前筛查覆盖率达100%;

──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2%以上;

──消灭新生儿破伤风;

──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镇乡(街道)达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70%以上。

2. 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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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2/10万以下;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前五年有所下降;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在有效遏制升高势头的基础上逐渐回落。

3. 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婴幼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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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2%;

──减少得维生素A缺乏症的儿童数量;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 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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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8%以上;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0%以上;

──降低儿童的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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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90%以上,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减少和控制儿童心理疾病的发生,早期识别与干预儿童心理发育偏离和行为发育落后状态,注重青少年青春期生理、心理教育;

──加强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改善农村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止未成年人吸毒;

──提高聋儿、肢体残疾儿童及智残儿童康复训练率。

(二)策略和措施

1. 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完善和落实关于妇幼卫生保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体系,加强执行和监督力度。卫生等部门依法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制度。执法机关与职能部门联手,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堕胎、非法接生、非法鉴定性别、弃婴、溺婴等损害妇幼健康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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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幼儿园、学校、社区、家庭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积极倡导尊重儿童、“儿童参与”意识。通过妇女学校、家长学校、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及新闻媒体开展孕妇健康教育和儿童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健康教育质量和健康指导水平。

3. 贯彻落实**省关于流动儿童管理的相关措施和条例,加强对城区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对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婴幼儿,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的医疗保健服务。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的疾病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

4.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村卫生三级预防保健网的建设和规范服务。逐年增加对基层及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合理配置卫

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保健质量。

5. 开展婚前保健公众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民增强婚检的自觉意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完善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开展产前诊断、筛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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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强全区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等网络建设。建立融医疗、保健、科研、培训和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区级妇幼保健中心;实施对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的监测、指导;建立区级产前诊断中心、遗传病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和儿童康复中心。

7. 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优生监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残疾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继续开展“爱婴行动”,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 继续推广和运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治理、母乳喂养、婴幼儿科学喂养、食盐加碘、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适宜技术。卫生、科研等部门要重点研究并提出有效预防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死亡和产后出血死亡等措施。

9. 定期为中小学生、托幼园所幼儿检查身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少年儿童的近视、龋齿发病率。利用医疗保健机构、各类家长学校、社区、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三期”(儿童期、青春期、孕产期)保健、妇幼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的预防、合理膳食、艾滋病的危害及预防等卫生保健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妇幼自我保健能力。在青少年中进行性知识教育及吸烟、吸毒危害性的教育。

10. 关注儿童食品,改善膳食营养,有效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童的增多。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营养餐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不法行为。

二、儿童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的基础教育。

──推进托幼一体化,为全区0-5周岁儿童提供良好的早期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

──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创建率达到100%,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总数达到6所,上等级幼儿园占总数的80%;

──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以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毕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

──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以上,在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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