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团代会组织策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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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大会筹备委员会
顾问:凌征海汝炳荣
指导:朱海钧
主任:邓惠
副主任:阮霖余可君
委员:吴炳辉蔡滢夏耀辉嘉煊杜光维黄瑞祥开前廖蕴青旺森罗志聪琛戈亮周宁王哲文
职责:负责起草大会文件和通知;统筹筹备委员会各项工作;协调与各系(部)分团委的筹备工作,商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召开预备会议、正式会议时组织各代表团有序入场,并向大会报告筹备工作的情况。
秘书组
组长:严家炜
组员:(待定)
职责:大会各种文件的校稿、印刷、装袋、等文档类工作;
下发、回收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有关表格;派发大会有关证件、会议资料。代表资格审查组
组长:婉媚
组员:(待定)
职责:负责审查代表、委员候选人资料是否符合程序;整理代表、委员候选人材料;合格代表的汇总、代表分组、分组团长的确定;起草资格审查报告。宣传组
组长:迪斯麦书朗
组员:(待定)
职责:设计大会所需各类证件;负责代表大会的专题宣传;整理委员候选人资料并进行公示;提供大会摄影、录像等相关技术支持;大会筹备和召开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
会务组
组长:古煜东驰
组员:(待定)
职责:负责会议的签到审查,人员召集,代表团到会情况人数统计与报告;监督大会选举的公平、公开、公正,严肃处理舞弊行为。
计票组
组长:卢学鹏菁馨元
组员:(待定)
职责:负责大会选举监督、计票工作。
纪检组
组长:何泳欣
组员:(待定)
职责:负责筹备期期到正式会议期间的纪检工作及主要人员日常规,监督大会选举前的舞弊行为,维持大会会场秩序,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外联流程组
组长:徐云姬雯雯王佳菲
组员:待定
职责:负责领导、来宾的邀请及接待;安排大会代表的座次;落实会场环境布置(横幅、会标、主席台、鲜花等)及会议相关服务专案。
附件2 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附件3 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工作日程安排
一、自发文当日起,各选举单位须按发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班委会酝酿讨论,确定该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团支部进行审核和汇总,经该单位分团委、党总支(支部)审批后上交。
二、5月7日下午16:30-18:00,各选举单位上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酝酿情况报告(附件1)和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附件2)至院学生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602)。
三、4月26日下午16:30-18:00,各分团委上交委员候选人至院院学生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602)。
四、4月28日- 30日,团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核各选举单位上交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五、5月5日,各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同意后,部举行团代会代表选举,选举办法须严格按照发文要求执行。
六、5月6日16:30-18:00,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代表选举情况报告(附件7)和团代会代表(附件8)上交至院学生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602)。
七、5月7日,各选举单位召集本单位所有正式代表,讨论并对《共青团培正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任期制试行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4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共青团培正学院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尊重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代表的主体地位,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指按团代会有关规定选举
产生的团代会正式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任期一般为一年,在任期除按有关规定终止代表资格的,其代表资格一直有效,并通过一定形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
第二章代表的条件和产生
第三条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院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团员学生;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上,爱祖国、爱集体、爱学校;
(三)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团员,并能及时反映团员的建议、要求,能代表大多数团员的利益和意见,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在团员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五)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第四条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1.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酝酿讨论,充分发扬,广泛征求广学的意见,保证团员参与的数量和比例,由团支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2名。
2.各选举单位对团支部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核和汇总,按
照多于应选名额 20%的比例确定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3.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本单位分团委、党总支(支部)审批后报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并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酝酿情况报告(见附件1)和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见附件2)。
4.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容包括: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各选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本单位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后,向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上报本单位代表选举情况报告(见附件3)和经本单位分团委、党总支(支部)审批过的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见附件4),即获得代表资格(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院学生团委办公室,团代会闭会期间,由院学生团委办公室负责代表资格审查)。
第三章代表资格终止
第五条代表在任期出现下列情况时,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由于学习结束、出国深造、辍学、被强制退学等原因不继续在培正学院学习的;
(二)学籍转出培正学院的;
(三)辞去团员代表职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