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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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征求意见表
时间:年月日房屋所有权人签字(盖章):
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玉林师范学院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及《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建设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方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乙方危旧房改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成如下协议:
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乙方同意按照《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建设方案》进行。
二、乙方被拆迁房屋情况: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书证材料,对乙方被拆迁房屋情况确认如下:被拆迁房屋:幢号房,户型:,套内面积平方米(包含公摊面积)。
三、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乙方自愿选择(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四、补偿支付方式
(一)货币补偿
1、补偿、安置费用、搬迁补助费用
(1)补偿:乙方同意按《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建设方案》
规定的办法进行,即由学院委托玉林市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套进行评估,
房屋补偿金按照评估价值(按人民币计价) 元进行补偿。补偿金额
见附表《评估报告》。
(2)安置费用:每户每月300元的标准代付临时安置补偿费给拆迁
户。补偿期限统一按15个月计算。
(3)搬迁补助费用:每户一次补助500元。
上述三项补偿合计:大写:元(小写¥)
2、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自行安
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日后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乙
方指定银行。
开户行名称: 银行帐号:
(二)产权置换
1、补偿、安置费用、搬迁补助费用
(1)按《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建设方案》之“六、产权
置换、补偿及安置(一)房改住房产权置换”实行原全产权房改住房与新
建住房实行1:1产权置换。
(2)安置费用:每户每月300元的标准代付临时安置补偿费给拆迁
户。补偿期限统一按15个月计算。
(3)搬迁补助费用:每户一次补助500元。
产权置换待新房结算时扣除,(2)、(3)两项补偿合计:
大写:元(小写¥)。
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由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待新房价款结算时一次性抵缴。
五、产权交易限制特别约定:1、不得外卖;2、退出的由学院评估收回。执行玉林市房改政策。
六、违约责任
执行玉林市房改政策。
七、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玉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处理原则顺序:(一)《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建设方案》、(二)协商、(三)司法途径。
九、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一份。
合同签订地点:玉林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甲方:玉林师范学院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拆迁补偿表
按照《玉林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建设方案》,对参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进行补偿。见下表:
房号:幢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新房结算价款抵扣。
单位盖章填表人:审核人: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