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_植物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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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植物保护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搞好新形势下的植物保护,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管理和监测办法》及《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一致的,其目的是减少农药的不科学投入,从农产品的最初端防止农用化学品及植物病原毒素的污染,确保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化升级。

[关键词] 植物保护;农产品;安全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成为当今社会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如何进行植物保护,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确保农产品无农药污染,保护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这是今后农业生产上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额度飞速增加,国内外对农业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发展无公害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升级,保护生态和农产品安全,打破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绿色堡垒,已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搞好新形势下的植物保护对实际这一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涵义

我国从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其中明确定义,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生物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还明确规定含有国家

禁止使用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不得销售;农药、兽药的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的有毒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也不得销售;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农产品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二、植物保护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

植物保护的目的

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植物产品(即农产品)在生产储藏过程中不受有害生物如病原菌、虫害等的侵害,应用农药进行化学防治作为其主要技术难以避免。植物产品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除工业污染外,多数污染物直接或间接与农药这种植物保护的重要生产资料有关。

植物保护宗旨之一是保护植物产品安全

植物保护技术和措施作为农业产品基本保障,平均每年挽回大量的粮食损失,在解决人类的温饱问题上,几十年来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建立了不朽的功绩。据统计,目前世界上约有8亿人还没有足够的粮食保障。不断增加的人口和不断减少的土地使世界粮食供应日趋紧张。全世界为害农作物的害虫有10000多种,病原菌有8000多种,线虫1500多种,杂草2000多种。在农业生产中如果不

进行植物保护,即不进行病虫草鼠害的整治,产量损失可达70%,农作物仅有30%的收成。据统计,在植物保护的贡献中,化学防治可挽回产量损失28%以上,其中除草剂挽回14%,杀虫剂挽回1%,杀菌剂挽回2%。由此可见,植物保护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三、植物保护技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测管理

植物保护的技术

包括法规防治(植物检疫)、农业防治、物理防治贯穿于套个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生物防治以安全、有效、持效、无污染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新型安全且高效低毒的农药开发和科学使用,大幅度降低了对非靶性生物和环境的危害,又为化学防治展示了乐观的前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的思想是一致的。。

植物保护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都强调防患于未然

植物的保护技术着眼着生态系统,管理对象为有害生物,注重减小农药等有害化学物质对环境的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农产品安全管理进行全程化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不仅仅局限于农产品生产环节,也包括农产品销售环节即市场流通环节,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责任追究,区别不同主体,实行分类指导。

四、植物保护面临的新形势

20世纪90年代,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人口压力、科技素质不高、对环境认识不足等,植物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农作物及其植物产品不受有害物质危害,以满足农产品的足量供应。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植物保护技术有多种,但是其中的化学物质却被发挥到了极致,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农药的不科学使用,农药残留已成为我国农产品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不仅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人民身体健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当前我国农药的年使用量已达30万-40万t,其中仍包括一些高毒性与高残留品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受农药污染的农田约1600万公顷,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率高达20%。本世纪以来由于发达国家如欧美、日本等逐渐提高了农产品质量进口门槛,利用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进行限制,从而制约了部分农产品出口,如藻类、茶叶等,使我国农业经济蒙受了巨大损失。应当看到,植物保护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植物产品在生产、贮藏过程中不受有害生物的侵害,应用农药进行化学防治作为其主要技术必不可少。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不是植物保护的过错,而相反是由于植物保护工作和技术未被正确贯彻所致。搞好植物保护工作,减少农药的不科学投入,从农产品生产上的最初端防止农用化学品及植物病原毒素的污染,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

我国加如WTO后,农业产业日趋国际化,农副产品的安全及品质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瓶颈和公众关心的热点。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无公害农产品的地方

标准及管理办法,以加强农副产品的质量管理。在过去的几年里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农产品标准检测体系快速发展,至2005年底全国已制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800多项,农业行业标准2100多项,有机食品行业标准345项,绿色食品行业标准112项。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已建立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3个,省级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所)1780多个;二是认证农产品总量规模迅速扩大。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0976个,其中,种植业产品15895个,畜牧业产品2734个,实物总量约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的三分之一,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8050个,认定产地面积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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