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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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落实情况
专项督查通报
惠阳区、惠东、博罗、龙门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推进镇级填埋场整改,市环卫局领导高度重视,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强化督促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41个镇级填埋场按时序保质保量地完成中央环保督查的整改任务。6月18日,朱燕含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到惠东县和博罗县对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束后,6月20日,朱燕含局长召开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落实专项工作小结会,对该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并在全局范围内抽调30多位工作人员分10个组下沉到相关县(区)对全市41个镇级填埋场进行现场全方位地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具体督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已于2018年5月下拨市级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补助2050万元(其中:惠阳区300万元、惠东县350万元、博罗县900万元、龙门县500万元)给相关县(区)统筹使用。全市共计41个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任务,采取就地封场整改35个,清理搬迁整改6个(原整改方案)。目前,根据相关县(区)统计报送已有11个镇级垃圾填埋场初步
完成整改(惠东县安墩、平海、铁涌、稔山、多祝,博罗县柏塘(平安小洞)、龙华、湖镇、观音阁,龙门县蓝田乡,惠阳区沙田镇),其余30个已封场覆土,整治进度基本达到时序要求。惠东县的巽寮区和黄埠镇已根据环保监测结果进行相对应的整改;博罗县正在完善镇级填埋场封场整改的实施方案和开展推进镇级填埋场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前期工作;龙门县正开展实施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项目编制的前期工作;惠阳区已完成全部场的监测井设置及开展相关的监测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整改落实工作进度较缓慢。一是整改前期工作审批难,办理流程较长。整改前期工作合法性程序较复杂且涉及补充环保监测事项,办理时间长,从而影响整改进度;二是镇级填埋场整改涉及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多个部门,部分县(区)的整改工作的凝聚合力还不够,特别是惠东县、龙门县至今尚未成立(两县正报批中)多部门参与的专项统筹协调小组;三是部分县(区)、乡镇对整改任务、步骤不明确,部分填埋场关键项的整改工作还未开展,导致整体整改落实工作进度较缓慢。
(二)整改不规范,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一是部分填埋场没有完全按封场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技术标准。部分就地封场的填埋场的防渗系统只采取简单的覆土、覆膜,末能做到雨污分流、末建立规范的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末
建设规范的气体导排设施等;二是已搬迁的填埋场,缺失建设完善的排水沟和对地表水、地下水的监测数据;三是现场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填埋场均存在进场道路不整洁、现场及周边有新垃圾偷倒堆存、覆土覆绿后仍有较大面积垃圾裸露等现象。
(三)整改资金缺口大。全市41个镇级填埋场整治费用测算约2.3亿元,市财政已安排了相应的整改补助资金,但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的相关县(区)、镇财政紧张,资金压力大,特别是那些存量垃圾体量大、周边环保要求较高的镇级填埋场所需的整改资金缺口很大。
三、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优化整改方案。市及相关县(区)要进一步完善优化之前制定的镇级填埋场的整改方案,强化建立“一场一策”,细化整改要求、规范验收标准、制定镇级填埋场整改验收进度表等。
(二)加强排查落实整改。各县(区)在全域内进一步排查落实,若发现有新增的垃圾临时堆放点的要纳入一并整改工作中。
(三)强化做好现场维护监测等监管工作。相关县(区)政府要对域内所有的镇级填埋场按技术规范持续开展对地表水、地下水、气体、堆体的稳定性等进行监测,并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有效防止和排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杜绝新垃
圾偷倒堆存、覆土覆绿后垃圾裸露等现象。
(四)保障整改资金落实到位。市级相关补助资金已经拨付到位,相关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多措并举统筹安排落实本域镇级填埋场专项整改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市及相关县(区)要强化规范做好专项整改资料台账的整理归档工作,电子版与纸质版要配套,务必做到“一场一档案”。
(六)强化整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相关县(区)对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镇级填埋场整治技术要求及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实施整改验收销号制度,细化清单,倒排时限,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50%的整改工作量(21个场达验收标准),明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41个场的整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