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各类国家级经济区域梳理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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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各类国家级经济区域梳理2018-10-17
国内各类国家级经济区域梳理
自我国批准设立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四大经济特区以来,国内陆续出现了众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国家级经济区域,这些国家级经济区域在不同的时间点成立,具有不同的名称、级别和规模,同时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
国家级经济区域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地,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基于不同的定位和目标,创建了国家级经济特区、国家级新区、自贸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多种经济区域,下面对上述经济区域进行分类梳理。
一、国家级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是实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和特殊政策,用减免税收等优惠办法和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出口的特定地区,其实质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排头兵和试验场,经济特区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
当前,国内有7大经济特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经济特区名称所在地批准时间
1 深圳经济特区广东1980年8月
2 珠海经济特区广东1980年8月
3 厦门经济特区福建1980年10月
4 汕头经济特区广东1981年10月
5 海南经济特区海南1988年4月
6 喀什经济特区新疆2010年5月
7 霍尔果斯经济特区新疆2014年6月
二、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属于副省级行政单位,是指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在各地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风向标作用。
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依据各自明确的发展定位,设立各自目标并逐步
发展起来,为城市发展扩展了空间,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当前国内有19个国家级新区,具体信息如下表:
三、自贸区
自由贸易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自由贸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中国和东盟成员等发展中国家,为应对经济全球化中的负面影响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而开始建立自贸区。当前,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
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6年8月31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大连自贸区、舟山自贸区、郑州自贸区、武汉自贸区、重庆自贸区、重庆自贸区、西安自贸区7个自贸试验区。目前,中国自贸区正式扩围为11个,并形成了“1+3+7”的自贸区开放的“雁行阵”,一个从沿海到中部再到西部的自贸区战略新框架已初现轮廓。第三批自贸区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中的重要战略节点与支撑地带,它们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中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
四、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国家经济特区成功地完成了当时的国家使命,其探索、磨炼与锤打的各项改革性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整体建设。然而,我国的改革逐步迈入“深水区”和“攻坚区”。为顺应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国家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动力,以全方位改革试点为主要特征,设立对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深远影响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除了具有“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内涵,还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改革,是一项以全面制度体制建设的方式推进改革的系统过程。它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继第一批经济特区后建立的第二批经济特区,亦即中国的“新特区”,从享受政策优势的地区转向享有体制优势的地区。当前,
国务院已经先后批准了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具体如下表:
其中,中国综合配套改革的浦东新区、滨海新区均为国家级新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2个副省级新区也叫“新特区”。
五、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区别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务院还设立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多种的试验区,标志着中国进入新一轮改革时期。
截止目前,国内共建立五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分别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沿边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和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其分别具有不同的定位与功能,详见下表:
此处的金改区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如:台州)有一定的差异。台州与温州金改的不同在于,温州金改是区域金融综合改革,是碰到问题才改革,见效慢;而台州金改是专项的小微金融改革,是成功的经验。
六、国家级开发区
国家级开发区包括由国务院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有些国家级开发区也设立在国家级经济特区和国家级新区之内。
国家级开发区中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直管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是副厅级单位,有些是正厅级单位。其他由所在地级市管辖的各类开发区,一般是县处级单位,有些是副厅级单位。有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就是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部分。一般各类国家级开发区行政级别不能超过所在地级市的级别。
1、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部)
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最早在在沿海开放城市设立的以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工业为主的特定区域,是中国大陆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而设立的现代化工业、产业园区,主要解决中国大陆长期存在的审批手续繁杂、机构叠床架屋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问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我国现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居于最高地位。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都位于各省、市、自治区的省会等中心城市,在沿海开放城市和其他开放城市划定小块的区域,集中力量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创建符合国际水准的投资环境,通过吸收利用外资,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结构,成为所在城市及周围地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点区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国有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吸收外商投资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