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国家安监总局1-65号令汇编
1.5制度汇编
目录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五、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4)六、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和管理制度 (5)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八、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十、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10)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十二、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1)十三、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2)十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十五、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4)十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6)十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6)十八、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7)十九、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18)二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交底)制度 (20)二十一、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21)二十二、风险告知制度 (22)二十三、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23)二十四、动火审批与监护制度 (24)二十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4)二十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6)二十七、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26)二十八、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26)二十九、安全生产评价制度 (27)三十、电气焊防火制度 (28)三十一、关于加强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 (29)三十二、关于加强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规定 (30)三十三、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二十三项禁令 (31)三十四、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核制度 (32)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
矿山风险评估报告(汇编)
宁夏太中银铁路道碴有限公司中宁宽口井石料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2018年目录1.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原则 (1)1.3、编制依据 (1)2、企业概况 (2)2.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2)2.2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情况 (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情况一览表 (8)2.3、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0)2.4、现有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10)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分析 (11)3.1、事故情景分析 (11)3.2、事故发生可能性分析 (12)3.3、事故的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分析 (13)4、划定事故风险等级 (15)4.1风险的定义 (15)4.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标准 (16)4.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16)5、现有控制及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7)6.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 (19)7.评估结论 (20)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识别和分析生产安全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公司可能存在的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风险大小,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提供依据。
1.2、编制原则⑴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在组织评估和撰写评估报告等各个环节,都从思想和形式上力求做到实事求是,确保评估结果的可信、可用。
⑵坚持发展性原则。
评估不是目的,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完善才是目的。
评估过程中,应始终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要目标,建设性的开展工作。
1.3、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6]65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等有关规定,按照我公司实际情况,对我公司熟料、水泥生产过程作业过程中危险源辨识进行分析、评定,查找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可能造成事故的触发条件2、企业概况2.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我矿是一家由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位于中宁县大战场乡长山头村,隶属中宁县大战场管辖。
最新的国家安监总局1-65号令汇编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9,1
24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2009,10,1
25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2009,12,1
26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9,11,1
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009,11,1
28
煤矿防治水规定
2009,12,1
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29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
2010,3,1
3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7,1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06,4,15
6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06,6,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该规定现已废止
7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006,10,1
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于2013.12.1实施时,该令同时废止
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2006,10,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同时废止;现该办法已废止
31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010,10,1
3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公布之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安 全生 产工作需 要 ,适时 修订 考试大 纲,调整考 试科 目, 探索 实行 分专业考试 。按照培考分开 原则 ,规范 考前培训 。完 善考
试命题工 作规则 ,建立健全 高素质命题 专家库 ,采用 网络阅卷技术
矿 山、建筑施 工单位和 危险物品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 的安 全 评阅试卷 。严格 审查报 考人 员学历 、专业 工作经 历等条件 ,加 强考 生产管理人 员持注安师执业证 上岗率在现行规 定不低干 1 %的基础 试考务检查 和监督 。 5 上 ,按每 年不少于 l %递增 ;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 注安师或者委托专业服务机构选派注安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专业服 五 .加强注册管理
理安全 工程师 ( 含安全主 任 ,以下 简称 助理注安 师)执业资格证 书 认真贯彻落实党 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安全生产和人才工作 的决 策部 署, 人 员分 别达到 1 . 万人 和 4 49 O万人 。但是 , 目前注安 师工作 中仍 然 紧紧 围绕 安全生产 中心工作 ,加 强法制建设 ,完善考 试制度 ,创新
— —
纲等 工作 ,与 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 共同 负责注安 师考试 管理工 作。 注安师事务所和行业 自 律组织规范发展。全国注安师事务所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协同省级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组 织实施注安 师、
助理注安 师考试考 务等工作 。
( 八)提 高考试工作 水平
达到 3o 0 家以上 , 省级以上行业 自 律组织逐步建立 , 总数达到 3 家以上。 0 三.充分发挥 注安 师作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 总培训 【O 17 2 1】4 号 1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活页汇编
本地 区、 本单位的应急平台建设工作, 好整体设计 , 搞 科学配置资源 , 突 出建设 重点,确保建设方向明确、上下 目标一致、技术标准统一 、
的有关要求 ,进一步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提高整体建设水 平 ,现提 出如下意见 :
一
、
牢牢把握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 目标要求
( )指导 思想 。以邓小 平理论 和 “ 一 三个 代表 ”重要 思想为 指 导, 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固树立科学发展 、 牢 安全发展的理念 , 坚持 “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 综合治理”的方针 , 按照工作体制统一、
方财 政支持的 国有 大中型企业应 急救援队伍 ,也要 参照上述 目 要 联通情况进 行检测 ,确保 其始终处于 良好的技术 和备用状态 。要按 标 求抓好应急平台建设 ,逐步加 入应急平 台体 系,实现互联互通。 照相关通 信标准 ,统筹规 划应急平 台接人的无线 通信信道和技 术指
( 三)基本要求。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紧紧围 绕 “ 统一指挥 、反应 灵敏 、协调 有序 、运转 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 加 强应急平 台体系建设。
率达到 8 %以上 ,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 0 3 国家级应急救 援队伍应 急平 台建设 : . 重点加强 2 支 国家 ( 1 区
( )建设 目标。到 2 1 年底 ,国家、省 ( 二 05 区、市 ) 、市 ( ) 地
1 国家 、地 方应 急平 台建设 : 0 3 . 2 1 年,全 面推进 国 家和省 级 域 )矿 山应 急救援队 、2 0支 国家 ( 区域 )危险化学 品应 急救 援队和 安 全监 管监察 机构应 急平 台建设 ,并在 “ 安”工程 专网框架下 展 国家危险化学 品救援技术指 导中心的应 急平 台建设。2 1 金 0 3年,展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执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以及注册后的执业、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省级注册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04•【文号】安监总办[2007]126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07〕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我局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经商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内容,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机构)和必要的人员,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4.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二、档案机构及其职责5.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2)制定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规定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4)承办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档案业务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安监总局51号令_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8〕2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8〕27号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认真吸取江苏省连云港市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督导组于2018年1月14日至1月19日对你省盐城、连云港、淮安、徐州、宿迁等5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场检查了18家化工企业,发现了208项安全隐患问题。
现将有关安全隐患问题(见附件)反馈你局,请你局组织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执法文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有关企业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措,并精心组织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请你局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有关执法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举措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附件: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8年2月7日附件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一、盐城市(一)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13项)。
1.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仪表特殊作业人员仅有1人取证,无法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
3.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区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指标;无巡回检查制度,对巡检没有具体要求。
4.硝化装置设置联锁后未及时修订、变更操作规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7.部分二硝化釜补充氢管线切断阀走副线,联锁未投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安全生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1、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的内容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废止了吗没有废止的,继续有效,只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作出修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二)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作出修改。
1.将第七条修改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2.在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3.将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汇编目录(法律法规清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汇编目录目录第一部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一、综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年7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12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5、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 2001年10月27日)二、安全管理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质[2010]164号)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三、安全技术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1日)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4、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2007年6月14日)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6、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7日)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2004年6月29日)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2010年5月24日)五、建筑起重机械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14日修改)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1月8日)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六、消防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2009年4月30日)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2009年4月30日)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2009年4月30日)根据2012年7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1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七、环境保护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7号 1999年7月8日)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修正案,即《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04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月28日修订)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八、安全培训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5年12月28日)(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修正,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九、安全费用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3、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十、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4年7月5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57号2001年10月27日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003年4月16日)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2007年6月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年9月3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2009年2月28日)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年7月8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2001年10月27日)9、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2002年3月15日)10、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09年6月15日)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09年8月24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于2012年3月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年7月8日)13、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十一、生产安全事故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3月28日)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年5月1日)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07 年12月22日)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年3 月20日)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2009年5 月27日)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7、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2001年4月21日)十二、突发事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2、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号)十三、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及处罚1、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2007年9月25日)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07年11月9日)第二部分标准、规范、规程一、有关标准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4、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5、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2008;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141-2008;8、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F50-2011;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JTG F50-2012;10、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S202-2011;11、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57-2008;12、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4、桥梁用结构钢GB/T714-2008;1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16、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17、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1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20、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12;2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22、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技术规程CJJ101-2004;2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2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2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28、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2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4号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1、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三、施工用电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2012)4、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06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四、高处作业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2、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 5205-20083、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五、脚手架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3、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4、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5、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20097、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六、模板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20133、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2009七、建筑机械1、塔式起重机 GB/T 5031-2008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12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4、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20095、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296)6、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21号)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8、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JG 5058-19959、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200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11、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DBJ 14-015-20021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JGJ/T 189-200913、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14、钢丝绳夹GB 5976-2006-T1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20091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5082-8517、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15052-9418、起重机吊装工和指挥人员的培训GB/T 23721-200919、起重机司机(操作员)、吊装工、指挥人员和评审员的资格要求GB/T 23722- 200920、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2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八、危险作业1、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2、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083、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九、安全防护1、安全网GB 5725-20092、安全带GB 6095-20093、安全带测试方法 GB/T 6096-20094、安全帽 GB2811-20075、安全帽测试方法 GB/T 2812-2006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7、坠落防护安全绳 GB 24543-20098、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 23468-2009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1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12、安全色GB 2893-2008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十、应急预案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十一、安全技术资料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266:2009十二、临时建筑物及垃圾处理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2009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备案号J960-2009。
安监总局令大全
令号规章名称实施日期备注1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9.1 已废止,见80号令2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2005.9.1 已废止,见80号令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修正版)2006.3.1 第63号、第80号修正4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修正版)2006.5.1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颁布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第63号、第78号修正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4.156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6.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已废止,见38号令7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10.1 已废止,见65号令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10.1 已废止,见45号9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2006.11.110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07.1.1 见87号令11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非修正版,修订内容见63号)2007.3.1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63号修订12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修正版)2007.4.1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令号规章名称实施日期备注21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2005.1.6 已废止,见83号22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修正版)2009.10.1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80号修正23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9.1 已废止,见47号令24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修正版)2009.10.1 第63号、第77号修正25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修正版)2009.12.1 第63号、第78号修正26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11.1 已废止,见91号令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009.11.1 已废止,见48号令28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12.1 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在京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意见》(国工发〔2009〕5号)的要求,切实抓好总局党组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总局党组(党委)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成效,积极推进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1.中心组学习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
中心组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以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相互促进为基本要求,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以自学和调研基础上的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以健全学习制度和改进学习方法为基本保证,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2.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必须清醒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中心组学习仍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对学习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学风有待进一步端正,学习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学习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学习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学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学习组织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学习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国家安监总局(2013)62号令-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从事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通建设的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以下简称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条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发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发包单位应当审查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不得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的项目部承担施工作业的,发包单位除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90个安监总局令全在这里
目前,总局发布部门规章90个,其中,废止24个,修订27个。
关于废改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章12个,此类规章的目标是修改或废止其它规范性文件,一经发布,其历史使命也就瞬间结束,对于业务工作来讲,没有长效作用和影响
另外,总结一下总局规章,还有很多有趣的现象:
1、最早颁布的令最早被废。
1号令和2号令同时被废止,目前没有替代令出台。
所以,现在尽管有这么多令,却没有1号令。
2、修订次数最多的总局令。
先后有4个总局令对《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修订,而当《煤矿安全规程》以第87号令重新颁布以后,又将所有修订它的令全部废掉。
3、最有“杀伤力”的总局令。
无疑是是89号令,一次性废止13个令。
4、最含糊其辞被废止的令。
必然是17号令,88号令真没说17号令同时废止,但听说17号令已经废止了。
2024《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1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修订稿)1.pptx
522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
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 许风险标准要求;
2、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 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的规定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下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储罐区、仓库、生产场所等。)进行辨识,以及通过委托 安全咨询服务公司所进行的安全评价报告,可确定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并应对已经确定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 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5、管理职责 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对所包保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下列安全职责:
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应对照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要求,建立履职记录,做到可查 询、可追溯,对未按本责任制履行相应职责的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人履行相关职责,并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备案、核 销等
工作,及时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 7、台账 重大隐患档案表 向政府部门提交重大隐患书面报告 隐患所属单位: 隐患排查时间: 7.2向政府部门提交重大隐患书面报告 表格不够,请附页说明。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汇编(4篇范文)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汇编(4篇范文)第1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
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23.5%以下。
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6、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7、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8、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9、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10、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1、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3、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国家安监总局6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和其他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含100万)以上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管理。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垮坝、漫顶等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档案,并长期保管。
尾矿库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协调[2008]114号
要坚决贯彻党 中央 、国务院的总体部署 。坚持两手抓
清 醒地认 识到 做好 安全生 产工 作的极 端重 要性 。进 一步 强化大 局
四川汶 川大 地震发 生以 来 ,党 中央 、国务院 及时 做 出了一 系 列 重大决 策和重 要部 署 ,强调 一手 要毫 不动摇 地抓抗 震救 灾 ,一 手要 坚定 不移地 抓经 济发展 。总局 党组 贯彻党 中央 、国务 院的总 体部 署 ,结合 工作实 际 ,提 出 了 “ 坚持 两手 抓( 手抓 抗震救 灾 。 一
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 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 0 年工作总 结和 2 0 年重点工作 安排意见的通知 07 08
:l == j=
J l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AF 0 ) H 6 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人 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严防灾 区发生 次生事 故 和恢 复生 产期 间发生 重特 大事故 、 防全 国其他 地 区发 生重 特大 事故 , 严 为夺取 抗震救 灾斗 争的胜 利 , 经济社 会 为
发展创造 安全稳 定 的环境 ,现就 进一 步加 强当前安 全生 产 工作( 矿 另发) 有关事 项通 知如 下 : 煤 的
经过 努力 ,安全 生 产系统 的抗震 救灾 和安全 生 产工作 都取得 了很
大成 效 。 目前 ,抗 震救 灾仍是 最紧迫 的任 务 ,特 别是 灾区防 范次
生事 故和 防范 复产期 间发生 重特 大事故 的任 务仍很 繁重 ;一些地
方今 年以 来较大 以上事 故时 有发生 ,安全 生产形 势依 然严 峻 。各 地 区 、各单位 一定 要清 醒地认 识和把 握 当前的形 势 ,一定要 清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8〕2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维护法令统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部门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并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193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4年)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5年)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8年2月12日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4年)序号发文字号文件标题1安监总厅规划〔2014〕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矿用安标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2安监总厅规划函〔2014〕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3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修订)》等4项规范规则的通知4安监总煤办〔2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5安监总厅宣教函〔2014〕10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6安监总厅人事函〔2014〕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7安监总煤调〔2014〕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管理和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8安监总厅煤调函〔2014〕4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矿安监局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工作经验材料的通知9安监总厅煤调函〔2014〕1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地区煤矿安全联系督促工作方案》的通知10安监总厅安健函〔2014〕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家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处理意见的函11安监总厅安健函〔2014〕10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12安监总安健〔2014〕1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关于对军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行行业归口监督管理的通知 13安监总安健〔2014〕2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14安监总安健函〔2014〕13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石棉开采与选矿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15安监总厅安健函〔2014〕16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16安监总厅安健函〔2014〕7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17安监总管一〔2014〕6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18安监总管一函〔2014〕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19安监总明电〔2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安监总厅管一〔2014〕6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21安监总厅管一〔2014〕9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石油长庆油田安平179井钻井井场闪爆燃烧事故的通报22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20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请督促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违规建设行为的函23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20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烂坝山尾矿库技改扩容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复函24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锆钛砂矿海上采选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有关问题的复函25厅函〔2014〕29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1-9月份非煤矿山较大事故查处结案情况的通报26安监总厅管一〔2014〕9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今年以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27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20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双超”实验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复函28安监总厅管一函〔2014〕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涩宁兰输气管道重大安全隐患有关事项的复函29安监总厅管四〔2014〕1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劳动密集型加工等企业专项治理典型案例零报告地区抽查情况的通报30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8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等异地交叉检查的通知31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1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液氨储罐与国家铁路中心线安全距离问题的复函32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3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33厅函〔2014〕23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将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内容纳入异地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34安监总煤监〔2014〕1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技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35安监总厅统计〔2014〕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36安监总统计〔2014〕10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37安监总厅统计函〔2014〕9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省东莞市“3?3”较大燃气爆炸事故性质认定意见的复函38安监总厅统计〔2014〕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39安监总厅统计函〔2014〕5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一季度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查处结案情况的通报40安监总厅统计函〔2014〕9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及查处结案情况的通报41安监总厅统计函〔2014〕16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1-9月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及查处结案情况的通报42安监总厅统计函〔2014〕1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结案情况的通知43安监总统计〔2014〕6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44安监总厅统计〔2014〕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45安监总厅应急〔2014〕1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河北省沧州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46安监总厅应急函〔2014〕16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47安监总厅应急函〔2014〕12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餐饮企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推荐收费咨询等问题的复函48安监总明电〔201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工矿商贸企业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49安监总厅管二函〔2014〕1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50安监总煤行函〔2014〕81号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煤矿安全检查的通知51安监总厅煤行函〔2014〕18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通报4个重点行业重点县(市、区)2014年前三季度事故情况的函52安监总厅煤行函〔2014〕1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商请反馈重点地区煤矿安全督导巡视意见的函53安监总厅煤行函〔2014〕9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通报4个重点行业重点县(市、区)2014年上半年事故情况的函54安监总厅煤行函〔2014〕14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对重点地区煤矿安全进行督导巡视的通知55安监总煤行〔2014〕9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50个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方案的通知56安监总煤行函〔2014〕2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通报4个重点行业重点县(市、区)2014年一季度事故情况的函57安监总办〔2014〕10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58安监总明电〔20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59安监总厅函〔2014〕10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成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的通知60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12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液氯等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有关问题的函61安监总管三〔2014〕3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62安监总厅管三〔2014〕1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通知63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10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请督促整改化学品罐区暗访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函64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6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有关事项的复函65安监总管三函〔2014〕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重点县(市、区)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66安监总明电〔2014〕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南省醴陵市南阳出口花炮厂“9?22”爆炸事故的通报67安监总厅管三〔2014〕9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68安监总厅管三〔2014〕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近期3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69厅函〔2014〕27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70厅函〔2014〕2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请做好相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焰火产品的函71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12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交换问题的复函72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1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涉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相关许可问题的复函附件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5年)序号发文字号文件标题1安监总厅规划〔2015〕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许可备案数据规范等2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通知2安监总厅科技〔2015〕7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3安监总厅科技〔2015〕10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价技术服务“回头看”活动的通知4安监总煤调〔2015〕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和《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的通知5安监总煤调〔2015〕6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6安监总煤调函〔2015〕5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7安监总明电〔2015〕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事故及近期四起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8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9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16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10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情况的通报11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1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石棉采选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12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8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13厅函〔2015〕1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14安监总管一〔2015〕6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15安监总明电〔2015〕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公司落雪铜矿“4?2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16安监总厅管一〔2015〕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7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坑探工程《安全专篇》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18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7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19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8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20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9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提升系统自动化无人值守问题的复函21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15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采、选矿使用氰化物情况的函22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19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有关问题的复函23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19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阿塞拜疆国家石油公司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24厅函〔2015〕26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5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涉氨制冷企业名单的通报26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的通知27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28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29安监总厅管四〔2015〕1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30安监总煤监函〔2015〕6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1安监总厅统计〔2015〕9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程序的通知32安监总厅统计〔2015〕1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暂行)》的通知33安监总厅统计函〔2015〕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一季度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及查处结案情况的通报34安监总厅统计函〔2015〕17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5年1-9月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查处结案情况的通报35安监总厅统计〔2015〕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及查处结案情况的通报36安监总厅统计〔2015〕7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查处结案情况的通报37安监总厅统计函〔2015〕2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4年职业病防治评估情况的通报38安监总厅煤行〔2015〕10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涉煤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39安监总厅煤行函〔2015〕2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通报2014年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事故情况的函40安监总厅煤行函〔2015〕7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通报2015年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事故情况的函41安监总厅煤行函〔2015〕13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通报201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事故情况的函42安监总明电〔2015〕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3安监总管三〔2015〕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44安监总厅管三〔2015〕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5?16”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45安监总厅管三〔2015〕11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近日两起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的通报46安监总厅管三函〔201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相关单位行政处罚事项的复函47安监总明电〔201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爆炸事故的通报48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49安监总厅管三函〔2015〕8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函50安监总厅管三函〔2015〕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的复函51安监总厅管三函〔2015〕6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监督检查有关问题的复函52安监总厅管三函〔2015〕10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附件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6年)序号发文字号文件标题1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2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5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有关问题的复函3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6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的通知4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20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陕西中检评价技术有限公司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5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2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6安监总厅安健函〔2016〕2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7安监总厅安健〔2016〕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8安监总管三函〔2016〕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9安监总厅管三〔2016〕5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5?17”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10安监总厅管三〔2016〕8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11安监总厅管三〔2016〕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2安监总厅管三函〔2016〕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请认真整改烟花爆竹隐患问题的函13安监总厅管三函〔2016〕22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安全抽检情况的通报14厅函〔2016〕34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交叉督查的通知15安监总厅管三函〔2016〕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型燃料油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16安监总厅管三函〔2016〕20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执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有关问题的复函17安监总煤装〔2016〕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18安监总煤装〔2016〕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的通知19安监总明电〔2016〕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20安监总厅应急〔2016〕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21安监总厅管一〔2016〕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2安监总厅管一〔2016〕9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张掖市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8?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23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6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铀矿等核工业矿山安全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24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12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25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核查的函26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14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7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15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请核查博白县松旺镇衡水村松旺采石场事故隐患的函28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16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函29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16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函30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16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函31安监总厅管一函〔2016〕169号国家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4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
2011,11,1
2008.2.1
1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5,1
18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
2009,7,1
19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09,8,1
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20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31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010,10,1
3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公布之日
33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2010,10,7
34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2010,11,15
9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
2006,11,1
10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
20007,1,1
11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7,3,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2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7.4.1
1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39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2011,7,1
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4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12,1
4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1-65号令汇编
规章名称
实施日期
备注
1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9.1
2
矿山救护队资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定管理规定
2005,9,1
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6,3,1
4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2006,5,1
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颁布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64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2013.9.18
65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013.12.1
2006年8月26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66
67
68
职业卫生8条:1、23、27、47、48、49、50、51
安全生产18条:3、9、11、12、13、14、15、16、17、21、22、24、30、31、36、42、44、47
35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1,1
3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1,2,1
3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
2011,3,1
38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11,7,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5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2.9.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56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2012.11.1
57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2013.5.1
58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013.1.15
59
23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9,1
24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2009,10,1
25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2009,12,1
26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9,11,1
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2009,11,1
28
煤矿防治水规定
2009,12,1
46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2012,4,1
煤层气地面开采活动施行的其他规程、规范与本规程相抵触的,依照本规程执行
47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8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2012.6.1
43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2012,3,1
44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012,3,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12,4,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即安监总局8号令)同时废止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2013.7.1
60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2013.9.1
61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2013.7.17
62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013.10.1
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2013.8.29
公布之日起施行
14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
2007,11,1
15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08,1,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12.8.1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54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12.8.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煤9条:10、18、19、28、29、33、37、46、52
矿5条:2、6、20、38、39
石油2条:4、25
冶金3条:26、34、35
化学品8条:5、8、32、40、41、43、45、53
烟花炮竹2条:7、54
公布之日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1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009,7,1
22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2009,10,1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9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2012.6.1
50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2.7.1
5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2.6.1
52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2012.7.1
53
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29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
2010,3,1
3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7,1
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现该办法已废止9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200611110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071111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31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41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公布之日起施行14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1111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811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年5月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年4月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211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5118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200971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1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81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20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公布之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2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712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9101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