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犬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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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和管理:上海市要求饲养狗只的居民在六个月内对狗只进行注册,并取得狗只登记证书。

这有助于建立狗只的档案,并便于监管和管理。

2. 犬只标识:上海市要求所有饲养犬只佩戴电子芯片,并办理犬只登记证。

这样可以方便对狗只实施追踪管理,提高狗只的辨识度。

3. 饲养限制:上海市有关部门实施了犬只饲养限制政策,例如禁止饲养大型犬,并对饲养条件进行了规定,如有限定的居住面积、领养者条件等。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狗只的饲养环境和条件符合标准,减少流浪犬的数量。

4. 救助和收容:上海市建立了一系列的流浪犬救助和收容体系,包括成立流浪动物收容中心和救助机构。

市民可以将流浪犬送至这些机构,由专业人士进行救助和收养。

5. 遛犬管理:上海市要求犬只的饲养者在公共场所遛犬时,必须佩戴犬只登记证,同时遵守相关的遛犬规定,例如牵引犬绳、清理犬只粪便等。

这样可以确保犬只的行为有序,不对公共环境和他人造成影响。

6. 执法和惩罚:上海市加强了对非法饲养犬只的执法力度,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这包括对非法繁殖、恶意遗
弃、虐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以维护动物福利和公共秩序。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具体政策法规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调整和更新,请及时了解当地最新的政策要求。

养宠公约

养宠公约

养犬公约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为了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业主的健康及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及公共秩序,营造一个人犬和谐相处、共享自然的绿色家园。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约:
1、依照政府规定,及时给爱犬上户办证;
2、坚持每年定期携犬至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3、不带爱犬进入小区人群密集的区域;
4、遛狗必须使用牵引带。

有伤人等不良记录的犬只外出时应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不影响不养犬业主的合法权益;
5、以正确合作的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爱犬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6、不让爱犬在楼道、小区道路、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及设施随地大小便,不践踏草坪、花坛,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保持社区环境卫生;
7、保持睦邻友好,深夜、清晨避免因爱犬吠叫,侵扰他人生活;
8、积极学习科学养犬的相关知识。

为爱犬进行最基本的护理及训练,如洗澡、训练不扑咬人等;
9、不得在小区内饲养的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业将对养犬人进行劝阻,若不听劝阻,物业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10、一户居民只准饲养1条观赏犬。

以上养犬公约请养犬人自觉遵守!敬请各位业主相互告知!
特别提醒,凡是无人牵引的犬只,公安机关一律当流浪犬处理。

派出所将不定期开展流浪犬处理行动,请犬主管理好自己的犬。

上海养狗规定

上海养狗规定

上海养狗规定上海市养狗规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需要制定的,目的是管理和规范养狗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就上海市养狗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养狗登记1. 养狗人士需在狗满三个月内,前往当地居住地街道或社区登记。

2. 登记需要提供狗的品种、性别、毛色、年龄等信息。

3. 登记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养犬费用。

二、狗的控制1. 饲养犬只须确保狗在楼内楼外走动不乱吠扰邻,有不吼叫咬伤人的情况发生。

2. 室外、城市繁华区域需用狗链牵引犬只。

3. 严禁犬只入餐馆、超市、公交车、轨道交通等公共场所。

三、犬只遛狗1. 犬只需要经常遛狗,但禁止将犬只带至幼儿园、儿童游乐场等场所。

2. 室内小区需使用封闭型遛狗场所遛狗,如养狗专用公园、小区规划的狗场等。

四、犬只疫苗1. 犬只必须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接种证明需要妥善保留,定期检查。

2. 家养犬需要履行义务定期接受国家规定的防疫检查。

五、犬只养护1. 犬只饮食需卫生、有品质保障,严禁随便喂食废弃物。

2. 犬只的卫生需要定期清理,保持狗场、狗窝卫生,防止蚊蝇滋生。

六、狗在公共场所1. 当犬只出现咬伤人、攻击他人、扰乱市容市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法行为时,其养狗人士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犬只排泄物需由养狗人士负责清理,禁止让狗在公共场所乱拉乱尿。

七、养狗人士的责任1. 养狗人士需妥善照料犬只,提供足够的食物和水源。

2. 养狗人士需要合理控制犬只的数量,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选择饲养合适的犬只品种。

3. 养狗人士需对犬只行为负责,避免对他人产生威胁或干扰。

总的来说,上海市的养狗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市民的生活安全和社会秩序,规范养狗行为。

市民们在养狗时应遵守相应规章制度,妥善照料犬只,控制犬只行为,做到文明养狗,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上海市养狗规定

上海市养狗规定

上海市养狗规定上海市养狗规定是针对城市养犬人群的管理条例,旨在维护社会和谐、保护公共卫生以及培养良好的养犬习惯。

下面,将从养狗许可、养狗登记、养犬责任、养犬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上海市养狗规定。

首先,上海市要求养狗人必须取得养狗许可,才能合法养狗。

养狗许可需要到当地的公安局或社区办理,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只有通过审批后,养狗人才可以正式养犬。

其次,养狗人需要将自家狗进行养狗登记。

登记时需要提供狗的基本信息,如种类、性别、年龄、颜色等,并缴纳登记费用。

通过登记,不仅方便管理部门对犬只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同时也可以帮助找回丢失的狗。

再次,养狗人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养犬责任。

养狗人需要爱护狗,提供充足的饮食、饮水、日常护理等生活照顾,保证狗的健康和幸福。

另外,养狗人还需要遵守城市养狗的规定,禁止将狗随意放养、私自繁殖狗等行为。

最后,上海市实行严格的养犬管理制度。

养狗人需要定期带狗进行兽医检查和疫苗注射,保证狗的健康且不传播疾病。

同时,养狗人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如不允许携带狗进入一些公共场所。

此外,养狗人还需要遵守城市的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规范,及时清理狗的粪便等。

上海市养狗规定的实施对于城市的管理及公共秩序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通过养狗许可和登记,可以控制和管理养犬人数,避免过多的狗带来的问题。

其次,通过养犬责任的要求,可以促使养狗人更加负责地对待狗,提高狗的保健和生活质量。

最后,通过严格的养犬管理制度,可以减少狗的传染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总之,上海市养狗规定的出台是对养狗人和犬只保护的一种规范化管理。

通过养狗许可、养狗登记、养犬责任、养犬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可以促进城市的社会和谐、保障公共卫生和改善养犬环境。

同时,也提醒养狗人要合法、负责地养狗,共同为构建和谐、健康的城市生活贡献力量。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6.08.18•【字号】沪公通字〔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分局、市局各部门:现将《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2016年8月18日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养犬治安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主要工作职责(一)治安总队。

1.负责指导、协调各分局治安支(大)队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2.设立本市犬类收容所,负责全市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3.负责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以及日常运行、维护和数据交换工作;4.负责市残联所属导盲犬《养犬登记证》的申请办理和年检工作;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宣传工作;6.其他与养犬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分局治安支(大)队。

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本区养犬治安管理工作;2.在辖区内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宣传工作;3.对违法养犬行为处罚案件进行审核;4.组织实施辖区扰民犬、伤人犬、流浪犬和走失犬的收容工作;5.指导属地派出所做好犬类管理费的征收工作;6.负责伤人犬的送交检验工作;7.受理、处置辖区市民关于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信息;8.其他与养犬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三)属地派出所。

1.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内养犬登记、年检、违法养犬处罚案件办理,以及《养犬登记证》的申领、犬牌的发放工作;2.在辖区内开展养犬治安管理宣传工作;3.负责具体实施辖区扰民犬、伤人犬、流浪犬和走失犬的收容工作;4.负责具体实施养犬管理信息的录入、注销和变更工作;5.受理、处置辖区市民关于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信息;6.其他与养犬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限制上海居民每户只能养一条狗的新规定可能并不是那么严苛

限制上海居民每户只能养一条狗的新规定可能并不是那么严苛

限制上海居‎民每户只能‎养一条狗的‎新规定可能‎并不是那么‎严苛。

A‎new ‎l aw t‎h at p‎r ohib‎i ts S‎h angh‎a i re‎s iden‎t s fr‎o m ow‎n ing ‎m ore ‎t han ‎a sin‎g le d‎o g ma‎y hav‎e mor‎e bar‎k tha‎n bit‎e.5月‎14日,上‎海颁布了一‎系列养犬管‎理条例,其‎中一条规定‎是一户限养‎一犬。

该规‎定令公众一‎片哗然,有‎人将其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相提并‎论。

该政策‎闯进人们的‎生活已达3‎0年,减缓‎了人口增长‎但同时也引‎发了对人权‎及未来劳动‎力不足的担‎忧。

Sh‎a ngha‎i pub‎l ishe‎d a n‎e w se‎t of ‎p et o‎w ners‎h ip r‎u les ‎M ay 1‎5, in‎c ludi‎n g a ‎s tipu‎l atio‎n tha‎t eac‎h hou‎s ehol‎d wou‎l d be‎limi‎t ed t‎o a s‎i ngle‎dog.‎The ‎r ule ‎s park‎e d a ‎h owl ‎o f pa‎r alle‎l s to‎Chin‎a's o‎n e-ch‎i ld p‎o licy‎, the‎now ‎30-ye‎a r-ol‎d int‎r usio‎n int‎o per‎s onal‎live‎s tha‎t has‎slow‎e d po‎p ulat‎i on g‎r owth‎but ‎a lso ‎l ed t‎o con‎c erns‎over‎huma‎n rig‎h ts a‎n d th‎e fut‎u res‎u pply‎of w‎o rker‎s.政府‎觉得有必要‎限制狗的数‎量这个事实‎并不全是坏‎事。

据《上‎海日报》报‎道,政府认‎为人口20‎00万的上‎海约有75‎万只宠物狗‎,这可能会‎有助于纠正‎这样一个印‎象,即在中‎国,狗不是‎被餐馆做成‎菜就是被当‎做疾病传播‎者被处死。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引言流浪狗是城市中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给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包括政策背景、政策目标、政策措施以及政策效果等方面。

二级标题1:政策背景流浪狗问题是上海市长期面临的一大难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流浪狗数量逐渐增多,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

流浪狗不仅会扰民,还可能传播疾病,威胁公共安全。

因此,上海市政府迫切需要出台一项针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二级标题2:政策目标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减少流浪狗数量,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公共安全水平。

具体而言,政策的目标包括: 1. 控制流浪狗数量,减少流浪狗对社会的影响; 2. 提高流浪狗的收容和处理能力,确保流浪狗得到妥善照顾; 3. 加强对流浪狗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共秩序和市民的安全。

二级标题3:政策措施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 三级标题1:流浪狗登记和注射疫苗为了控制流浪狗数量,上海市要求所有养狗人士必须将其狗进行登记,并注射狂犬疫苗。

这样可以有效追踪狗的来源和数量,并防止疾病传播。

三级标题2:流浪狗收容和处理中心建设上海市投资建设了一批流浪狗收容和处理中心,用于收容和处理无人领养的流浪狗。

这些中心提供医疗、喂养和妥善安置流浪狗的设施和条件。

同时,政府还鼓励市民领养流浪狗,减少中心的负担。

三级标题3:流浪狗救助基金设立上海市设立了流浪狗救助基金,用于资助流浪狗的收容、治疗和领养工作。

这样可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流浪狗救助工作中,共同解决流浪狗问题。

三级标题4: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制定上海市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流浪狗问题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养狗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政府还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流浪狗管控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罚,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级标题4:政策效果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2002)-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2002)-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2002)
正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发布)
一、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
本市单位和居民需饲养犬类的,须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区、县公安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由区、县公安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发给《养犬许可证》,并对其中需购犬的发给购犬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二、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
本市单位和个人需从事犬类养殖的,须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

市公安局应当会同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发给《犬类养殖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给予书面答复。

养殖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养殖场所,须向市公安局申请办理变更《犬类养殖许可证》的手续。

三、第三十一条修改为: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决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结束——。

上海养法斗流程

上海养法斗流程

上海养法斗流程《上海养法斗流程:一场充满趣味与挑战的旅程在上海这个充满活力的大都市,养一只法斗可是件相当有趣又有点儿特别的事儿呢。

一、前期准备篇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养。

你得有一个稳定的住所,可不能今天住这儿明天住那儿,法斗虽然小小的,那也是需要个安稳小窝的呀。

要是跟别人合租,还得先和室友商量,毕竟法斗打呼噜的声音可能会像小摩托一样轰鸣,别到时候因为这个闹得不愉快。

经济上也要算算账,买一只法斗呢,价格从几千到上万都有,这就像一场小型投资。

当你在宠物市场或者正规犬舍挑选法斗的时候,就像在选秀一样。

你得看这小法斗的品相,眼睛圆溜溜的跟俩黑宝石似的,还有那小短腿,跑起来一颠一颠的。

看准了把它抱回家之前,别忘了带它去做个全面的身体检查,这就像给小宝贝一次婚前体检似的。

接下来就是置办家伙事。

狗窝一定要舒适柔软,在上海这种有时冷得刺骨有时热得冒烟的地方,狗窝得根据季节换装备。

夏天来个凉爽的凉席狗窝,冬天就得搞个毛茸茸像小窑洞一样的窝才成。

食盆和水盆也有讲究,不要那种塑料的便宜货,法斗的下巴短呀,食盆最好是厚实的陶瓷或者不锈钢的,这样狗狗吃饭喝水才不会磕磕绊绊。

至于狗粮,那可得好好挑选,就像我们人挑美食一样。

要看看营养成分,可不能便宜了这小家伙的胃。

二、入户后的适应篇把法斗带回家就像迎接一个小外星人进家门。

它刚到新环境,那小眼睛咕噜噜转个不停,到处嗅嗅闻闻。

先把它限制在一个小区域,像客厅一角之类的,让它慢慢适应。

这家伙很容易紧张,要是一下子放它满屋子乱跑,说不定还会撞坏东西呢。

而且法斗的屎尿问题是个大事儿啊。

刚到家的它可不懂什么厕所的概念,就像个小屁孩到处乱拉乱尿。

你就得开始耐心教它定点上厕所,在固定的地方铺上尿垫,要是它不小心拉错地方,可别揍它太狠,就像小孩撒尿和泥一样,它也不是故意的嘛。

你可以拿着沾了它尿液的纸巾放到尿垫上,引导它去正确的地方。

小法斗学会这个技能的时候,就像小朋友拿了小红花一样让人开心。

物业园区犬类饲养须知

物业园区犬类饲养须知

物业园区犬类饲养须知一、宠物管理根据《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居民在养犬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小区禁止饲养狼犬、草犬、若不听劝阻,警方将予以捕杀或经济处罚。

2、溜犬和乘电梯时必须将犬用绳链栓牵和配带小区犬牌、犬口罩,同时携带有效准养证。

3、禁止犬类随地便溺,犬主必须立即清除粪便。

4、禁止将犬带入儿童玩乐场、会所等公共场所。

5、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避免夜间狂叫影响他人,家中无人时,要将犬妥善安置。

6、所有养犬必须申请办理《犬类准养证》,不得饲养无证犬。

7、为避开人流高峰,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遛狗时间宜为早晨6:00以前,晚间20:00以后。

8、配合犬类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和日常管理,发现他人违反《犬管办法》的行为能积极举报。

9、夜间养犬如狂叫不止,建议配带犬口罩,保持小区安静。

以上规定,望养犬户业主能自觉遵守,维护好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同时警方将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养犬依法严肃处理。

二、《犬类准养证》申请须知1.申请人至所在北蔡派出所领取《上海市私人饲养犬类申请审批表》2.《上海市私人饲养犬类申请审批表》所列邻居意见一栏中,需由不少于四户邻居同意并签名(盖章)。

3.私人饲养犬类需由饲养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同意,经饲养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交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批。

牧羊犬、大型犬(成犬后犬肩高超过50厘米,犬体重超过30公斤)由市犬类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具有攻击性的犬类和草犬一律不予批准。

4.为制作《犬类准养证》请提供相应照片:犬主一寸免冠照片3张、犬只三寸犬侧面斜角全身彩色照片1张一寸犬头照片7张。

5.依照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收费标准:浦东新区1000元/年·犬。

6.领取犬类免疫健康检查通知单,到市畜牧兽医站进行犬类健康检查和注射犬类防疫针,并办理《犬类健康证》。

7.按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通知日期,凭领取《犬类准养证》通知和《犬类健康证》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领取《犬类准养证》。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引言流浪狗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不仅对公众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威胁,还对人类和动物福利造成巨大影响。

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人口密集地区,上海市面临着大量流浪狗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流浪狗管理政策,旨在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动物福利。

本文将对上海市对流浪狗的管控政策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章:流浪狗现状上海市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随着城市化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口涌入上海市,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流浪动物,尤其是流浪狗。

流浪狗问题不仅对公众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威胁,还对动物福利造成严重影响。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估计有超过10万只流浪狗,其中大多数没有受到适当的管理和照顾。

流浪狗的存在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和不安全感,还会给城市环境造成污染和疾病传播。

第二章:流浪狗管理政策的必要性面对流浪狗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上海市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政策。

首先,流浪狗的存在对公众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

流浪狗在野外生活,经常携带各种疾病,如狂犬病等,存在威胁人类和其他动物的风险。

此外,流浪狗在街道上乱窜,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行人和驾驶者带来伤害。

其次,流浪狗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不利影响。

流浪狗经常在社区和公共场所乱拉乱撒,破坏环境卫生,对城市形象造成污染。

此外,流浪狗还可能攻击人类和其他动物,引发矛盾和纠纷。

第三章:流浪狗管理政策的目标上海市政府制定的流浪狗管理政策的目标是:1.减少流浪狗数量:通过采取控制繁殖、巡逻捕捉等措施,减少流浪狗的繁殖数量,从根本上解决流浪狗问题。

2.保障公众安全:通过加强疫苗接种、维护社区安全等措施,减少流浪狗对公众的威胁。

3.提高动物福利:通过建立流浪狗庇护所、推动领养、关注养狗责任等措施,为流浪狗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福利。

第四章:具体措施为了达到上述目标,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流浪狗管理政策。

上海养犬须知

上海养犬须知

养犬须知行政许可事项:核发《养犬登记证》办证机构:公安派出所养犬的登记和年检: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

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全职,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申请《养犬登记证》的条件:(一)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二)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三)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四)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3、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4、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申请《养犬登记证》须提交的材料: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凭证明;(三)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四)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五)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六)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程序:属地派出所自收到养犬登记证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条件得,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申请养犬的个人或者单位递交申请材料后,需交纳年度犬类管理费。

属地派出所需开具收费凭证,并出具领证回执。

年度审验证:对已经办理2014版《养犬登记证》到期或者即将到期的,先到农委兽医部门制定的免疫接种点对犬只免疫后,持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到属地派出所交纳养犬管理费,发放2015版《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将年审信息录入《上海市有证犬信息系统》。

收费依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犬类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11)006号)收费标准:内环以内区域,每犬每年500元;内环以外区域,每犬每年300元。

[分享]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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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110223(颁布时间)20110515(实施时间)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2011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犬登记第三章养犬行为规范第四章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第五章犬只的经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23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5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2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工商行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市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

区、县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以及相关处罚。

市公安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所负责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

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的狂犬病防疫,指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相关管理以及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城市化地区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财政、物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六条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对流浪狗的政策

上海对流浪狗的政策

上海对流浪狗的政策
上海市对流浪狗的政策
上海市是我国重要的城市之一,如何管理和照顾流浪狗一直是当地政府和民众
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动物福利,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对流浪狗的政策。

首先,上海市实行流浪犬管理登记制度。

所有的狗主人都需要将自己的宠物进
行登记,注册并购买宠物编号牌。

这一制度有助于控制宠物狗的数量和质量,并提供了行政管控的依据。

其次,上海市积极推行流浪犬救助和收容工作。

根据最新政策,市政府成立了
专门的流浪犬收容所,为流浪狗提供食物、水源和适当的医疗照顾。

这些收容所还会定期组织活动,包括对流浪狗进行体检、免疫接种和绝育等,以控制繁殖和减少流浪狗数量。

此外,上海市鼓励民众领养流浪狗。

政府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倡导人们选择
领养代替购买宠物狗。

相关部门还举办定期的领养推广活动,为有意愿的人提供领养流程和必要的培训。

在对流浪狗管理方面,上海市更加注重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市政府加强治安巡
逻力度,对于无证宠物销售、虐待和遗弃犬只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上海市也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保障流浪狗的基本权益和健康安全。

总体来说,上海市对流浪狗实行了一系列全面、有力的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保
护公众安全、促进动物福利和培养文明社会责任感。

市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下,希望能够有效解决流浪狗问题,营造更加和谐的城市环境。

上海 饲养宠物的规定

上海 饲养宠物的规定

上海饲养宠物的规定为美化净化住宅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住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订本规定。

1、禁止饲养鸡、物、猪、猫、肉鸽等以食肉或观赏为目的的家畜、家禽。

2、圈养观赏鸟、信鸽,严禁挤占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共用地方,严禁在外墙和防水、防盗网外部挂放鸟笼,严禁阻碍他人歇息和生活,不污染环境。

3、养犬须严格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号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犬不得出入本小区。

4、个人随身携带犬只至户外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为犬只佩带市城管部门制作下列规定:(2)为犬只拎防水口罩;(3)佩束犬链并由成人牵领,看管;(4)即时去除犬只确定的粪便。

5、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厅、商店、广场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6、住户养犬严禁妨碍他人、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或歇息时,个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不予阻止。

7、犬只咬伤人,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支附近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治疗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将伤人犬送市兽医防疫部门或其授权的相关机构。

廉租公寓内养犬难引起许多事端,毁坏绿化,污染环境,导致邻里纠纷,甚至无视法律,故不倡导养犬。

例如的确须要,恳请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为了维护各使用人的利益,我公司摘录了《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中部分条款结合本廉租公寓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管理办法,请各位使用人遵照执行:廉租公寓内不得违章养犬,违章养犬者,物管公司有权将此犬呈交杭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缩写犬类主管部门)处置;(二)凡饲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必须凭市犬类主管部门发给《养犬许可证》及市兽医卫生防疫部门发给《犬类免疫证》至物管处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登记手续者,不予携带进入廉租公寓;(三)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用药外,严禁随身携带犬类步入道路、广场和其它公共场所;(四)因犬类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而需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它公共场所,则应束以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五)犬类在道路、广场、绿化和其它公共场所大小便的,携犬者应立刻unless去除;不得随意引犬至户外公共绿地排出粪便。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04.19•【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立法的必要性(一)不规范养犬行为引发大量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市民养犬数量迅速增长,经许可饲养的犬只从90年代初的4.5万条增至目前的14万条。

另据公安部门调查推测,本市无证犬只的数量超过60万条。

随着犬只数量的不断增加,因不规范养犬行为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犬只伤人数量增加,2006年至今每年都超过10万起,去年发生近14万起,而且每年都有因狂犬病致人死亡的情况发生,危害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二是犬吠扰民、犬只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等现象大量存在,对市民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

(二)原有的养犬管理理念和执法模式需要适时调整本市于1993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本市养犬管理曾发挥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办法》的指导思想、管理理念与目前养犬管理的现状已不相适应。

《办法》遵循“数量控制”、“限制养犬”的基本原则,实行以养犬许可为抓手、以捕杀无证犬为查处手段的执法模式。

实践证明,较高的养犬管理收费和办证条件等“门槛”要求并不能遏制居民养犬的需求,单纯依赖政府部门执法的管理模式,实施效果也不尽理想。

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有的管理理念和执法模式,按照规范养犬行为的要求,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和养犬人自律相结合的新模式。

(三)养犬管理的具体措施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养犬管理涉及面广,需要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同时兼顾养犬人的需求。

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城镇家庭养犬的目的已经从看家护院逐步发展为生活陪伴、精神慰藉。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简介(1993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8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三条本市成立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参加的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条凡饲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由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圈、牌;(二)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物权法对小区公共场所规定:小区公共花园,电梯、过道、水箱、自行车存车处)(三)因犬类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而携犬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四)犬类在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便溺的,由携犬者立即予以清除;(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二十条犬类咬伤他人,犬类饲养者应当立即将被害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诊治,医疗卫生机构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接种。

饲养者须将犬类咬伤他人的情况报告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

第二十一条犬类咬伤他人,犬类饲养者必须将犬类送往指定地点限期留验。

在留验期间发现系狂犬或者疑似狂犬,一律由留验单位击杀,犬尸深埋或者销毁。

在其他情况下,发现疑似狂犬的,饲养者必须击杀犬类,并将犬头置于密闭容器中,在6小时内送指定单位检验;犬尸深埋或者销毁。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饲养者处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十七条的,由畜牧兽医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杀违章犬,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处罚。

第二十九条拒绝、阻挠犬类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宠物产业上海政策

宠物产业上海政策

宠物产业上海政策
2023年上海市两会上,人大代表姚海嵩建议在《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上海市宠物管理条例》,规范和促进市民文明养宠行为,维护宠物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治理和宠物经济发展。

此外,2022年10月,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以及沈阳、长春、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东莞、成都、西安等20个动物诊疗机构数量超过200家的城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升宠物诊疗规范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宠物产业的上海政策,建议你前往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居民区养狗法律规定(3篇)

居民区养狗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狗已成为许多居民的生活习惯。

然而,随着养狗数量的增加,由此引发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如噪音扰民、粪便污染、犬只伤人等。

为了规范居民区养狗行为,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我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养狗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居民区养狗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以期为养狗人士提供参考。

二、居民区养狗的基本法律规定1. 养狗登记与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居民养狗需进行登记和取得相关许可。

具体要求如下:(1)养狗人需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狗登记,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养狗人需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按时缴纳养狗费。

(3)养狗人需取得《养狗许可证》,方可养狗。

2. 犬只种类限制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环境,各地对居民区养狗的犬只种类进行了限制。

以下列举部分地区对犬只种类的限制:(1)北京市: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如藏獒、比特犬、罗威纳等。

(2)上海市: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如藏獒、比特犬、罗威纳等。

(3)广州市: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如藏獒、比特犬、罗威纳等。

3. 养狗行为规范(1)养狗人应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按时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2)养狗人应遵守当地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得随意丢弃。

(3)养狗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如公园、商场、医院等。

(4)养狗人不得让犬只吠叫扰民,如夜间、休息时间等。

(5)养狗人不得让犬只伤人,如发现犬只攻击他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4. 犬只伤害他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养狗人对其饲养的犬只造成的他人伤害负有赔偿责任。

具体规定如下:(1)养狗人未对犬只进行管理,导致犬只伤人的,养狗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养狗人已对犬只进行管理,但未能有效防止犬只伤人的,养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第三人故意挑逗、侵犯犬只,导致犬只伤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宠物政策

上海市宠物政策

上海市宠物政策
上海市宠物政策有: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该条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与犬有关的单位、个人和相关活动。

要求饲养宠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登记,不得饲养未经免疫、登记的犬只,也不得从事犬只养殖、销售、运输、展览等经营活动。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该条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特点和需求作出了规范。

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并要求本市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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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须知
行政许可事项:核发《养犬登记证》
办证机构:公安派出所
养犬的登记和年检: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

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全职,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申请《养犬登记证》的条件:
(一)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二)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三)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四)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4、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申请《养犬登记证》须提交的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凭证明;
(三)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六)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程序:
属地派出所自收到养犬登记证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条件得,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申请养犬的个人或者单位递交申请材料后,需交纳年度犬类管理费。

属地派出所需开具收费凭证,并出具领证回执。

年度审验证:
对已经办理2014版《养犬登记证》到期或者即将到期的,先到农委兽医部门制定的免疫接种点对犬只免疫后,持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到属地派出所交纳养犬管理费,发放2015版《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将年审信息录入《上海市有证犬信息系统》。

收费依据: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犬类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11)006号)
收费标准:
内环以内区域,每犬每年500元;
内环以外区域,每犬每年300元。

办理依据:
(一)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二)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公发[2011]111号)
养犬行为规范: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为大型犬只戴嘴套;
(四)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五)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将其装入犬笼;(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七)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城、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八)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九)养犬人不得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十)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本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农委《关于本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只目录的通告》(沪公发[2011]99号)规定,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如下;
(一)藏獒、獒犬、罗威纳犬、意大利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獒犬)、法国波尔多獒犬(别名法国獒犬)、斗牛獒犬、西班牙獒犬、高加索犬、比利牛斯獒犬、丹麦布罗荷马獒犬等獒犬以及具有獒犬血统的杂交犬只;
(二)法国狼犬、昆明狼犬(别名中国狼犬)、德国牧羊犬等狼犬以及具有狼犬血统的杂交犬只;
(三)英国斗牛犬、英国老氏斗牛犬、美国斗牛犬、土佐犬、牛头梗、德国杜宾犬等烈性犬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犬只的免疫:
本市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

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植入电子标识。

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向养犬人发放狂犬病免疫证明。

收费依据:
上海市市物价局、上海市农委《关于规范本市犬只狂犬病免疫、电子标识植入收费行为的通知》(沪价费[2011]008号)
收费标准:
犬只狂犬病免疫采用进口疫苗60元/只;
电子标识植入60元/只
《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办证流程
年审:犬主携带犬只和《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到所属街镇的免疫接种点(见犬类免疫接种点名录),接种点登记信息,缴费,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和六联苗,并给免疫证贴上当年年审的贴花,最后由工作人员将免疫信息录入犬只信息管理系统,当年免疫年审就完成。

免疫年审每年都需要进行,否则犬只的免疫信息可能被系统注销。

新办证:提供1张犬3寸全身侧面彩色照片,犬主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填写信息表(详细),核对信息,缴费,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和六联苗,植入电子芯片,取免疫回执,数周后凭回执索取《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电子芯片:
犬只的左耳后颈部皮下
有一颗比米粒还细的电子标识(俗称芯片)
芯片无毒无害,可伴随犬只终身
阅读器能读出犬只的身份证号(16位芯片号)
犬只走丢了,读取犬只的芯片号,就能指引犬只回家
注意事项:
1、植入芯片后,颈部的链条、颈圈应暂时去除一周。

2、同时保持伤口清洁,防止感染。

3、植入芯片一周内,最好不要洗澡,尽量不要遛狗,以免伤口感染。

犬伤人的处置: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被犬咬伤或抓伤后的处理步骤:
(一)交替用肥皂盒清水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

(二)用2~3%碘酒或者75%酒精消毒伤口。

(三)到医院接种狂犬病疫苗,必要时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犬只常见传染病介绍和免疫程序
一、犬瘟热
是由犬瘟热病毒引起的犬的一种高度接触性、致死性传染病。

早期双相体温热型,症状类似感冒,随后以支气管炎、卡他性肺炎、胃肠炎为特征。

病后期可见有神经症状出现,如痉挛、抽搐,部分病例可出现鼻部和脚垫高度角化(硬脚垫病)。

二、犬细小病毒病
是犬的一种具有高度接触性传染性的烈性传染病。

临床上以急性出血性肠炎和心肌炎为特征。

肠炎型临床症状表现为呕吐和出血性肠炎,粪便为呈咖啡色或番茄酱色样的血便,带有特殊的腥臭气味;心肌炎型多见于40日龄左右的幼犬,病犬先兆性症状不明显,有的突然呼吸困难,心力衰弱,短时间内死亡。

三、钩端螺旋体病
本病是由致病性的钩端螺旋体引起的一重人畜共患病。

犬只主要表现为出血性黄疸、高热、出血性素质、流产、皮肤坏死、水肿等症状,各种年龄的犬均可感染,并可能感染给人。

人感染后早期有高热、全身酸痛、软弱无力、结膜充血,腓肠肌压痛、表浅琳巴结肿大灯钩体毒血症状;其后可伴有肺弥漫性出血、心肌炎、溶血性贫血,黄疸,全身出血倾向、肾炎、脑膜炎,等靶器官损害表现。

推荐的免疫程序
犬只免疫程序(大于2月龄犬从二免开始)
上海市浦东新区犬类免疫接种点名录
(请务必确认清楚犬只类别属于城区犬还是农村犬,至对应接种点进行免疫接种)
.
备注:
1、涉及既有城区犬又有农村犬的镇,请电话咨询。

2、川沙新镇、曹路镇、唐镇、合庆镇涉及办理城区新办证、年审的犬主,请到川环南路的免疫接种点开展狂犬病免疫。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指定动物绝育鉴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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