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白地行政村劳动力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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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艰苦地区补贴标准

迪庆艰苦地区补贴标准

迪庆艰苦地区补贴标准
迪庆藏族自治州是云南省一个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迪庆艰苦地区的补贴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活补贴: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生活水平,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2. 交通补贴:为了解决艰苦地区交通不便的问题,会给予交通补贴或提供交通补助,以减轻居民的交通压力。

3. 住房补贴:提供适当的住房补贴,帮助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或者提供廉租房,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4.教育补贴:为了改善艰苦地区的教育资源和条件,会提供教育补贴,包括学费减免、奖学金、资助留守儿童等。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补贴标准,具体的补贴标准可能会因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具体核算。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6•【字号】迪政办发〔2021〕52号•【施行日期】202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经州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6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9〕5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42号)精神,逐步构建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增强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完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政策体系(一)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积极开展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举措,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发展粮食生产。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支持粮食作物高产品种和玉米、青稞、大豆等间套轮作新农艺技术推广,支持澜沧江、金沙江流域水稻、玉米、麦类、青稞、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绿色发展,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稳定蔬菜、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供应,落实生猪生产支持政策,推进生猪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恢复生猪产能。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措施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措施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2•【字号】迪政办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措施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迪庆州城乡居民多渠道灵活就业,结合迪庆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措施。

一、多措并举,开发灵活就业岗位(一)发展个体经营,拓展灵活就业。

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优化准入服务、提高注册效率。

组织各县(市)和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完善准入服务事项清单、提高准入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简化注册程序,实现包括灵活就业在内的创业人员注册办理时间在原来基础上压缩一半的目标。

帮助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允许劳动者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不歧视、不限定、不增设门槛。

各地政府要立足服务大规模建设,按照属地原则,协调辖区内项目工地、商业街等开辟“服务建设者”经营专区、“灵活就业人员”经营专区,每个专区均不少于10平方米,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开办工地便捷餐点、工地小超市和特色小店等小微实体,实现大规模建设与灵活就业相互促进、良性循环。

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利用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通等网络培训平台,大力培训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外卖等就业人员,实现有网创意愿的人员应培尽培,并建账跟踪鼓励创办个体经营实体。

(州市场监管局、州住建局、州人社局,三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二)落实创业政策,帮扶灵活就业。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迪政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云政府办函﹝2021﹞5号)要求,我州高度重视,各部门认真对照相关职能职责,以确保粮食安全工作为抓手,结合“大棚房”清理、“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及“两区划定”等工作,认真宣传各项耕地保护政策,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断完善细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农业保险政策,积极开展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和农机新技术推广,不断引导农民提高种粮积极性,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和提高粮食仓储水平,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现将我州梳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扛实粮食安全责任。

近年来,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管控、激励引导,分类施策、稳妥处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在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保护耕地、提高种粮积极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积极落实我州防止耕地“非粮化”各项工作,为确保我州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0•【字号】政府便签〔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所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州人民政府网(/zfxxgk_dqzzf/gknb/zfxxgknb#t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21号,联系电话:***********)。

一、总体情况2022年,迪庆藏族自治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为统领,以政务公开促进维护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保护,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助力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全州政务公开目录建设,梳理并集中公开州、县(市)、乡(镇)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145个,规范编制发布州、县(市)、乡(镇)6个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全面推进“规章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规范化建设,规范发布政府规章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

二是优化提升政府网站专栏建设,通过开设“利企惠民政策服务专栏”促进高质量发展,整理公开2015年起利企政策58件,分类公开惠民政策102件,引导各县(市)集中公开利企惠民政策,开设“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集中公开200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有力促进生态保护。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19•【字号】甘办函〔2014〕228号•【施行日期】2014.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用工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函〔2014〕22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9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4〕20号)精神,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加快农村经济结构及劳动力结构调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取向、政府引导、自主择业、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城乡就业,统一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面发展。

二、目标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五个体系”,即:工作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市场体系、培训体系、社会保障体系。

2014年,全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5000人。

力争转移输出85000人。

其中:州内转移68000人(水电、矿产、通信、旅游、建筑等企业转移),州外省内转移12750人,省外转移4250人。

2015—2020年力争年均转移80000人,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

三、工作措施以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就业愿望的青壮年农牧民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订单定向培养、项目拉动、中介推动、能人带动等方式有序转移。

云南白药:帮扶群众拓展“致富路”

云南白药:帮扶群众拓展“致富路”

55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地处高寒偏远山区,距省会昆明700公里。

在这里居住着傈僳族、纳西族、藏族、普米族等20余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7.41%。

2020年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是云南省11个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级贫困县,产业结构单一,群众多种植玉米、土豆等传统农作物。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高度重视ESG工作,通过节能减排和环保达标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通过产业帮扶,帮助怒江、保山、昭通、丽江和文山等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云南白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安排,自2015年以来,负责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

至今,云南白药累计派出29名驻村工作队员,指导农民掌握种植技术,协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产业扶持的方式助力维西发展。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5年GDP37.13亿元,到2020年GDP 增加至63.5亿元。

云南白药被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扶贫先进集体”,驻村工作队也有3人次获省、州表彰。

发挥双方优势 找准产业发展路径据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显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有野生药用植物资源118科380属692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调查药用植物49种、珍稀濒危药材10种。

在当地有关方面的协助下,云南白药驻村工作队员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攀天阁乡的地理气候、土壤环境和水资源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考察。

云南白药充分开发利用当地天然药用植物资源,助力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振兴中药材产业。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15年实际完成了近200亩黄草乌的播种,惠及100多户少数民族群众,其中19户为精准扶贫户。

云南白药针对贫困户量身制定黄草乌种植计划,黄草乌种植周期短、资金投入小、见效快,公司的订单需求确保了农户种植后销路无虞,并实现当年种植当年见效、有收益,为贫困户树立信心。

针对其他农户主要帮助种植金铁锁,针对大户则鼓励种植重楼等周期长的药材。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阿三多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一批)的批复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阿三多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一批)的批复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阿三多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一批)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迪政复〔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阿三多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一批)的批复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请求审批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阿三多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一批)的请示》(迪自然资规发〔2024〕76号)文收悉。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维西县保和镇高泉村民委员会香椿箐村民小组的1个乡(镇)1个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土地8.1520公顷,其中农用地为8.1216公顷(耕地0.1375公顷,林地5.1296公顷,园地0.2808公顷、草地2.48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838公顷),未利用地0.0304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该临时用地主要作为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阿三多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一批)。

二、临时用地使用前,用地单位必须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足额支付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费用。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确定的土地复垦要求和标准,做好复垦计划,履行土地复垦职责和义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土地复垦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

四、用地单位应严格落实“耕作层剥离”等相关工作,主动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临时用地使用和复垦情况,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请用地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情况的的监管,对擅自突破临时用地批准范围及用途使用的将严肃查处。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8•【字号】迪政办发〔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迪庆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8日迪庆州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民众,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刻认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面临的形势(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加快转变我州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同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

全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认清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我州逐步建立了与州情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工资制度不断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理顺,城乡居民收入快速持续增长,免费义务教育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低收入群体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迪庆概况——精选推荐

迪庆概况——精选推荐

迪庆概况迪庆慨览“迪庆”藏语意为“吉祥如意的地⽅”,是云南省惟⼀的藏族⾃治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地处滇、川、藏三省区结合部的青藏⾼原南延地段,是世⼈向往的⾹格⾥拉,世界⾃然遗产“三江并流”腹⼼区。

澜沧江和⾦沙江⾃北向南贯穿全境,形成“雪⼭为城,江河为池”的特殊地貌,是滇西北⾼原上⼀颗璀璨的明珠。

⼀、悠久的历史迪庆有着悠久的历史。

维西傈僳族⾃治县境内的⼽登新⽯器⽂化遗址证明,远在六七千年前,迪庆就有⼈类⽣息繁衍。

德钦县永芝、纳古、⽯底等地出⼟的⽯棺墓及随葬⽂物显⽰,约在⼆千三百多年前,吐蕃先民已在这⾥创造了个性鲜明的⼟著⽂化。

秦王朝时期,吐蕃统治势⼒已延伸到迪庆。

汉朝,汉武帝在“西南夷”设置郡县。

东汉时,迪庆为牦⽜羌地。

三国蜀汉时期,属云南郡地。

隋时为南宁州总管府地。

唐调露⼆年(公元680年),吐蕃在今迪庆境内维西塔城⼀带设“神川都督”。

南宋宝佑元年(公元1253年),忽必烈率领“回回亲军”挥师南下,西路军兀良合台经旦当(今⾹格⾥拉)、罗裒间(今维西)并于境内⾦沙江上“⾰囊渡江”,后平⼤理国。

元⾄元⼗四年(公元1277年),设临西县,属丽江路军民抚司巨津州。

明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在今维西县设刺和庄长官司,直属云南都司管辖。

明嘉靖⾄万历年间(公元1522—1572年),丽江军民府⼟知府⽊⽒染指藏务,经营康区,并以迪庆为据点,攻下巴塘、理塘、乡城等康南地区。

这⼀时期,⾹格⾥拉称“中甸”,维西称“你那”,德钦称“阿德酋”。

清康熙⼆⼗七年(公元1688年)“准于中甸互市”,“遂设渡通商贸易”。

清雍正四年(公元1276年),清政府将迪庆地区划归云南省,设中甸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设维西厅。

千百年来,居住在迪庆这⽅⼟地上的各族⼈民勤劳勇敢,为争取和平与⾃由,同⼀切残暴势⼒进⾏顽强⽃争。

早在唐咸通⼗五年(公元669年),迪庆藏民就投⼊“洛⾦邦”奴⾪平民⼤起义。

公元1801年,傈僳族⼈民不堪忍受清王朝、⼟司、喇嘛寺的重重压迫剥削,爆发了震惊清王朝的“恒乍绷起义”。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22•【字号】迪政发〔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迪庆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已经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5月22日迪庆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23年)》(国发〔2021〕3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39号)精神,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计量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效能,结合迪庆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健全和完善量值传递溯源系统为主线,以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为目标,以“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需求牵引、供给提升,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协调融合、开放共享”为原则。

到2025年,计量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适应本地区发展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科研创新能力、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和计量监管水平显著提升,部分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计量发展预期实现以下目标:建立州级最高计量标准13项,培育创建诚信计量承诺单位20家,全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达到95%,报检应检率达100%。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迪庆州关于加快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迪庆州关于加快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迪庆州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多种经营【发文字号】迪办发[2016]7号【发布部门】823510101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6.03.23【实施日期】2016.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迪庆州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的通知(迪办发〔2016〕7号)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委和管委会,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州各单位:《迪庆州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3日迪庆州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47号)、《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迪发〔2014〕13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业改革专项方案〉的通知》(迪办发〔2015〕20号),现就加快发展我州家庭农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规律和趋势,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促进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有效解决当前农业经营规模小、效益低、布局散、抵御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已经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经营主体。

当前,我州农业发展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家庭农场不断兴起、发展壮大,在应对农业兼业化、农地非粮化、农民老龄化和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步伐有着重要意义,各县市、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按照中央和省的总体部署,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五化协同”的高度,把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指导,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为迪庆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高原乡镇就业工作方案

高原乡镇就业工作方案

高原乡镇就业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实施农牧民有组织跨区域转移就业专项行动,有效发挥劳务输出市场主体作用,加强农牧民教育引导,着力强化有组织输出,促进跨区域转移就业。

2020年,力争实现跨省有组织转移就业5000人,其中拉萨市1000人、日喀则市1400人、山南市800人、林芝市500人、昌都市800人、那曲市400人、阿里地区100人;力争实现跨地市(自治区内)有组织转移就业55000人,其中拉萨市5000人、日喀则市20000人、山南市16000人、林芝市3000人、昌都市6200人、那曲市4000人、阿里地区800人。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政府组织引导。

各地市要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推动、亲自协调,深化区域间劳务协作。

县(区)和乡(镇)要指定专人加强与项目工地和企业的对接,将用工信息提供给劳务输出组织,劳务输出组织联合乡、村干部和务工联队等做好农牧民工的有组织跨区域转移、管理服务、权益维护等工作,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不断提高跨区域组织化水平。

(二)加大精准培训力度。

各地市要用足用活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农牧民培训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针对区内和输入省市用工需要和岗位需求,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农牧民为重点,集中送到工地、厂房、企业开展“以工代训”,通过培训实现有技能、有组织的规模化精准化输出。

(三)加强劳务用工对接。

各地市要充分利用“就业扶贫直通车”平台,建立岗位收集、用工洽谈、组织招工、教育培训、护送上岗、跟踪服务的工作流程,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中央企业和其它省市的劳务协作,加大区内外的调研推介,引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劳务组织发挥市场力量,通过劳务用工供需洽谈等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用工关系,逐步形成政府搭台与市场运作联动的劳务输出模式。

(四)加强劳务输出组织建设。

各地市要加快“四级劳务输出组织”建设,成立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输出规模的市级农牧民劳务输出组织,发挥市级劳务输出统筹协调作用,并按照县有农牧民劳务输出组织,乡镇有农牧民就业服务所,村居有农牧民就业服务站的要求,逐县督导检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于2020年6月底前逐级建立各级劳务输出对接组织,尤其要注重县级劳务输出组织建设,发挥其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的作用,确保劳务输出组织全方位、全覆盖,做到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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