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的例子
行政裁决的例子
行政裁决是指政府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行政案件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决定。
下面将介绍两个行政裁决的例子。
例一:某市政府对一家企业进行环保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经过调查取证,该企业被判定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该企业不服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维持了市政府的行政裁决。
例二:某县政府对一家餐饮企业进行卫生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卫生违法行为。
经过调查取证,该企业被判定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县政府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该企业不服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维持了县政府的行政裁决。
以上两个例子都是典型的行政裁决案例。
行政裁决是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政府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裁决的公正、公平、合法。
总之,行政裁决是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机关在行使行政裁决职权时,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裁决的公正、公平、合法。
行政裁决的主体
一、行政裁决的主体行政裁决的主体主要是指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能进行行政裁决的主体。
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行政裁决二、行政裁决是指什么,有哪些规定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适用于对以下特定民事纠纷的处理: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纠纷、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政府采购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行政裁决的其他民事纠纷。
涉及合同的民事纠纷,应按照民法典中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不纳入行政裁决的范围。
三、申请行政裁决的条件(一)据此,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如下几种形式:一是三方协议;二是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协议解决租赁关系,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定拆迁补偿安置两方协议;三是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不能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与被迁人签定(产权调换)拆迁补偿安置两方协议,被拆迁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租赁协议。
当事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裁决:1、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未能签定三方协议时,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可以申请裁决。
2、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不能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与被迁人亦未能签定(产权调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此种情况实质上类似三方未签定协议,此时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裁决。
3、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已经协议解除租赁关系,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能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裁决,而此时承租人由于已经解除了租赁关系,故承租人不能申请裁决。
这里值得研究的是: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不能协议解除租赁关系,拆迁人与被迁人签定了(产权调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未能重新订立租赁协议,此时拆迁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裁决?笔者以为在此情况下,拆迁当事人不能申请裁决。
了解行政法中的行政裁决
了解行政法中的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行政法中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行政机关根据职权,对具体行政案件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决定。
行政裁决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方式,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行政裁决的定义、种类、原则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探讨,以便更加深入了解行政法中的行政裁决。
一、行政裁决的定义和概述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授权,对特定的行政案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它体现了行政机关对行政事务的处理和决策能力,具有强制力和执行力。
行政裁决可以解决行政案件中的争议,调处行政行为中的矛盾,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裁决的种类行政裁决根据不同的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行政处分裁决:指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如罚款、警告、责令停产等。
2. 行政许可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事项作出批准、许可或者准予的决定,如建设项目的许可、营业执照的颁发等。
3. 行政确认裁决:指行政机关对某些事实或者行为进行认定的决定,如婚姻关系的确认、国家特殊补贴对象的认定等。
4. 行政赔偿裁决:指行政机关对因行政行为引起的损害给予被害人经济补偿的决定,如因行政错误导致的财产损失等。
三、行政裁决的原则在行政裁决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裁决的公正和合法性。
1. 法定性原则:行政裁决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作出决定。
2.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裁决必须公正公平,不能偏袒一方或滥用权力。
3. 独立性原则:行政裁决机关应当独立行使裁决权力,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扰。
4. 决定性原则: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强制力和执行力。
5. 透明度原则:行政裁决应当公开透明,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申诉和监督的途径。
四、行政裁决的实施过程行政裁决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受理申请:行政裁决机关接收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并确认受理范围和条件。
行政裁决课件
种类
权属纠纷的裁决
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 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包括土地、草原、水 流、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双方当事 人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如 《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 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政府处理……” 。
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 关;
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
行政裁决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具有准司法性 ; 行政裁决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其性 质。
行政裁决课第件 十章 不利行政行为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制裁
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 法律制裁。即根据法律或机关、企事业单位 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但尚 不够刑事处分,或违反内部纪律的人员所采 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 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三种。
行政裁决课第件 十章 不利行政行为
种类
国有资产产权裁决
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第29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 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应维护国 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 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 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 国务院拥有最终裁定权。”
行政裁决课第件 十章 不利行政行为
种类
侵权纠纷的裁决
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 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 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 出裁决。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 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 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
行政裁决定义
行政裁决定义在现代社会的治理体系中,行政裁决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行为,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那么,究竟什么是行政裁决呢?行政裁决,简单来说,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
行政裁决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首先,行政裁决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
这些行政机关必须是依据法律法规获得了相应的裁决权力,不是任何行政机关都能够进行行政裁决。
其次,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这些纠纷通常与行政管理活动有着紧密的联系,比如土地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再者,行政裁决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也就是说,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会启动行政裁决程序。
最后,行政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行政机关作出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如果不履行,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裁决的产生有着其必然性和重要性。
在社会生活中,民事纠纷不可避免。
而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虽然权威,但可能存在程序繁琐、成本较高等问题。
行政裁决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
行政机关凭借其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经验,能够更迅速、更有效地解决一些特定的民事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一种相对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行政裁决的范围涵盖了多个领域。
在自然资源领域,比如土地、矿产等资源的权属争议,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裁决。
在知识产权领域,对于专利、商标等方面的侵权纠纷,也可能由相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决。
此外,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行政裁决同样发挥着作用。
行政裁决的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受理、调查、审理和裁决等环节。
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行政机关在受理申请后,会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还会举行听证。
最后,行政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第十章 行政裁决
二、行政裁决与其他法律概念的比较 (一)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 1、权力来源不同 2、纠纷处理范围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救济途径不同 (二)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 1、针对的对象不同 2、法律关系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三、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裁决机关独立 裁决主持人独立、公正
2、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
3、行政裁决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 4、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 效力
民事纠纷当事人是否同意或是否承认,都不会影响行政裁决的成立 和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对行政裁决不服,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行政裁决不包括单纯以调解方式处理而其调解处理协议并不 发生强制性法律效力的行为。
3)已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决 4)植物新品种的更名和无效裁决
3、其他权属争议裁决
二、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违反治安管理并造成他人合法权 益损害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罚的同时,对赔偿争议 所作的裁决。 《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的规定:“造成水污染 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 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 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 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 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 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 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 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1. 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具有行政目的性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和定性,确认其具备某种特定的法律效力。
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方式,主要涉及事项包括权利、资格、证明、合法性等。
行政确认的目的是明确、稳定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权益,维护行政管理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行政确认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调查。
之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依法进行申诉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2.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依照特定的程序和条件,对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赋予其从事某项行为或具有某种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管理手段,主要用于管理和规范特定领域的经济、社会和公共事务。
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调查。
之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依法进行申诉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3. 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事项做出的具有权威决定性效力的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解决行政纠纷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对于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裁决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裁决等环节。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调查。
之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依法进行申诉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行政裁决的效力与执行
行政裁决的效力与执行
一、行政裁决效力概述
行政裁决是国家机关对于特定的行政案件所做出的具有强制力的决定。
行政裁决效力的意义在于,当行政机关对某个案件做出决定时,持异议的一方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而上一级行政机关将依据行政裁决的效力来判定该案件的争议焦点。
二、行政裁决效力的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裁决效力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是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决定。
三、行政裁决的执行
行政裁决的执行是指,对于行政机关做出的裁决,被裁决方应当主动履行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裁决影响的一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裁决执行中的争议及解决
在行政裁决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不同的争议。
比如被裁决方认为行政裁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
针对这些争议,应当通过行政诉讼或者其他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合理解决。
总之,对于行政裁决的执行,被裁决方应当主动履行或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执行以及诉讼。
同时,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当通过合理的解决方式进行化解。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裁决程序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行政裁决程序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程序是指在行政裁决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应程序来作出裁决的程序规定。
具体来说,行政裁决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行政裁决的发起、受理、审理、裁决结果的通知和裁决结果的执行。
一、行政裁决的发起行政裁决的发起是行政裁决程序的第一步。
一般来说,行政裁决可以由行政机关自行发起,也可以由申请方提出申请。
行政机关自行发起行政裁决的情况包括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内部争议的裁决等。
而申请方提出申请行政裁决的情况通常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提出申请复议等。
二、行政裁决的受理行政裁决的受理是指行政机关接收行政裁决申请或自行发起行政裁决,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立案手续。
在受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将对申请的合法性和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将正式受理行政裁决,并进入审理阶段。
三、行政裁决的审理行政裁决的审理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裁决案件进行核实、调查和审查的过程。
在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将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进行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并进行听证、调解等程序。
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陈述自己的意见和权利主张,并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应。
同时,行政机关还可以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查和调解,以达到争议解决的目的。
四、裁决结果的通知行政裁决的审理完成后,行政机关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裁决结果,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在通知中,行政机关会详细说明裁决结果的依据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对裁决结果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权利。
同时,还会明确裁决结果的履行和公告等相关事项。
五、裁决结果的执行行政裁决的最后步骤是裁决结果的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裁决结果生效后应当主动履行裁决,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裁决,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与行政裁决一、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属于行政机关权限的特定事项进行事实或者资格的认定。
行政确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行政确认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1. 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对事实或者资格进行认定的一种行政行为;2. 行政确认必须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是一种受限行政权力;3. 行政确认的结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确认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申请人根据需要申请行政确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受理:行政机关对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3. 调查: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进行事实调查或者审核相关资料;4. 审查:行政机关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判断是否满足行政确认的条件;5. 决定:行政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确认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属于行政机关权限的特定活动进行事前的许可批准。
行政许可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等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特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手段之一。
行政许可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1.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有权对特定活动进行许可或者批准;2. 行政许可必须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是一种受限行政权力;3. 行政许可的结果对申请人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申请人根据需要申请行政许可,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 受理:行政机关对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3. 审查: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要,可以开展现场检查;4. 决定:行政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行政案件进行解决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等权益,使行政争议得到及时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简述行政裁决的特征
简述行政裁决的特征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诉期间提出的行政事项或与行政事项有关的正当诉讼,进行正式审理并作出的正式结果。
裁决是最终的判断,不能再次受理和裁定,也不能改变。
行政裁决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裁决是按照行政法律规定的正式程序进行审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约束力、执行力,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对于它的结果,当事人应当依法相服。
二、程序化
行政裁决是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理程序进行审理,通过侦查、申辩、质证等程序,以公开、公正的方式来作出裁决。
三、裁决权独立
行政的裁决权是独立的,裁决机关是不受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指导,有权独立做出裁决,而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
四、实效能力强
行政裁决具有实效性,能够捍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受到公平的对待。
此外,行政裁决还可以提高行政机关的执行力。
五、行政机构独立
行政裁决的裁决机关是独立的,它不受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指导,
有权独立作出裁决,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
六、客观公正
行政裁决的裁决者是中立的,未受任何利益的影响,所作出的裁决是客观公正的,依据规定的法律规定和事实作出裁决,目的是在维护受影响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行政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程序化、裁决权独立、实效能力强、行政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等特点,是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项时最有效的一种形式。
因此,行政裁决不仅是行政机关的重要工具,而且它的实施还能够促进行政诉讼的公正和司法公正。
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争议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的终局性裁定。
除了行政裁决外,行政机关还可以通过其他行政行为来执行其职能和任务,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管理效果。
本文将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行为的性质、特点和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一、行政裁决的性质和特点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以下性质和特点:1. 终局性:行政裁决是具有终局性的行政决定,它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需要经过司法审查。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的规定进行复议和诉讼,但行政裁决本身是自动生效的。
2. 具体性:行政裁决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争议案件,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具体的解决。
行政裁决是一种个案裁定,针对具体案件做出判决。
3. 法律效力:行政裁决作为一种行政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有义务遵守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并按照裁决的要求行事。
4. 简易性:行政裁决相对于司法审判具有更快捷、简易的程序。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根据自己的职权主动作出行政裁决。
二、行政裁决的法律制度我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对行政裁决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裁决的形式、程序、申请条件、申请期限等。
以下是对行政裁决的法律制度的简要介绍:1. 行政裁决申请的提起和接受:行政裁决申请是由当事人提起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申请。
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查、调查和核实,最终决定是否作出行政裁决。
2. 行政裁决的形式和效力:行政裁决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进行。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行政裁决都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 行政裁决的复议和诉讼: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满意时,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进行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程序具有独立性,与行政裁决的程序并不相同。
三、其他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法律依据除了行政裁决外,行政机关还可以通过其他行政行为来执行其职能和任务。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裁决有何种程序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裁决有何种程序行政法中的行政裁决有何种程序在行政法中,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案件做出的解决办法。
它是行政机关对特定事件进行裁定的一种方式,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裁决的程序对于确保行政机关的决策合法、公正和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裁决的程序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行政裁决的程序内容行政裁决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立案行政裁决首先需要进行立案。
当行政机关接到特定案件后,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行政裁决。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立案,并给予案件一个具体的编号。
2. 调查取证在行政裁决过程中,行政机关需要进行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
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查询资料、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实地调查等方式获取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调查取证是行政裁决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对于确保行政裁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
3. 参与听证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可能会组织听证会来听取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陈述。
听证会为行政机关提供了一个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和听取各方意见的机会,可以更好地决策和裁决。
听证会的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参与方有权进行申辩和辩护。
4. 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整个程序的核心部分。
在行政裁决阶段,行政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决策。
行政裁决应当明确、合法,并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行政机关可以发布行政命令、通知书等行政法律文件,对当事人作出具体决定。
5. 申诉和复议在行政裁决之后,当事人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复议请求。
申诉和复议是当事人在行政裁决之后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
行政机关在接受申诉和复议后,应当依法审查、重新考虑并作出决定。
申诉和复议的程序一般相对简化,重在核实裁决是否存在错误和不公。
二、行政裁决程序的特点行政裁决的程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司法程序性行政裁决的程序通常具有一定的司法性,比较接近于一般的诉讼程序。
行政裁决的执行
行政裁决的执行行政裁决是指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做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决定。
一旦行政裁决作出,就需要进行执行。
行政裁决的执行涉及各方利益,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证公正、有效的执行结果。
一、执行程序行政裁决的执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通知执行: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执行的文件,并明确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行政裁决决定。
2. 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履行行政裁决的决定内容,如罚款、整改等。
3.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被执行人履行行政裁决的决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决定要求履行义务。
4. 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行政裁决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措施等。
二、执行主体行政裁决的执行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具有执行行政裁决的职权。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裁决的内容和性质,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确保裁决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确保执行的公正、合法、有效。
同时,行政机关还应当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裁决的执行工作。
三、执行效力行政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应当按照裁决的要求进行执行,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裁决的执行效力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阻挠,一旦裁决生效,就应当立即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得有任何抗拒、拖延或违法行为。
四、执行结果行政裁决的执行结果应当得到及时反馈和评估。
行政机关应当对执行结果进行检查,确保被执行人有效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执行中的问题。
在执行结果评估中,行政机关还应当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后续行政裁决的执行效果,保持行政裁决的权威和公信力。
五、司法救济如果被执行人对行政裁决的执行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济。
司法机关将依法审理申诉案件,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司法救济程序是行政裁决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保证行政裁决的公正、合法执行起着重要作用。
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
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经济补偿、民间纠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行政裁决这个名词吧,这也是大多人不了解法律知识的缘故。
无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老百姓来说,对于谈到政府的工作问题都是比较敏感的,不可置疑的是,大多人不了解行政裁决有哪些种类。
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1、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
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
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
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补偿纠纷补偿,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抵消损失、消耗,补足缺失、差额”,在法学词语中,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
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行政裁决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裁决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
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的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法予以公断的制度。
就其特征而言,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有相似之处。
但是,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又有较大的区别:
①从起源上看,行政裁决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方式出现,即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对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予以裁决。
而行政仲裁则作为一种民间的活动出现。
②从法律后果上看,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对之作出的裁决不服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
而行政仲裁则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并非行政机关运用于行政权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仍可作为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相对方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向原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议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两者的区别表现为:
①两者所解决的争议性质不同;
②两者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同;
③各自所属的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围不尽相同。
(3)行政裁决与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司F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裁决与行政审判有着较大的区别:
①两者的主体不同,所行使的职能也不相同;
②两者的调整范围不同;
③两者解决纠纷的方式和程序不同;
④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行政法中的行政裁决与行政争议解决
行政法中的行政裁决与行政争议解决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行为的法律学科,主要涉及行政权力的行使、行政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等。
在日常行政活动中,行政裁决和行政争议解决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主题,本文将对其进行探讨。
一、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对特定案件做出的决定,通常是对某一方面权益或一定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和判断。
行政裁决的目的是保障行政正当性、公正性,并解决行政争议,旨在确保行政主体依法行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在行政裁决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应当遵循法律程序,负有审查、调查、听证等职责。
行政裁决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进行评估和决策,确保裁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行政裁决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述裁决的内容、理由和依据,并及时送达相关当事人。
二、行政争议解决行政争议解决是指在行政活动中产生的争议或矛盾,当事人之间或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权益纠纷而产生冲突,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机构进行解决的过程。
行政争议解决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一般来说,行政争议解决可以分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复议申请,要求对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核和裁决。
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争议。
行政争议解决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行政争议解决的两种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三、行政法中的补充措施除了行政裁决和行政争议解决外,行政法中还存在一些补充措施,以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行政法中设立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规定,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诉讼。
这一规定的设立旨在确保争议解决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长时间的争议悬而未决。
其次,行政法中规定了特殊程序,如行政赔偿程序、行政执法程序等。
行政裁决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裁决的活动。
行政裁决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等特点,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裁决的法律后果,包括对当事人、行政机关以及社会的影响。
二、行政裁决的法律后果1. 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1)实体法律后果行政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遵守裁决结果,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当事人应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
如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等。
②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纠纷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如已申请仲裁或诉讼的,应撤回。
③当事人不得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与裁决相反的主张。
(2)程序法律后果行政裁决的法律后果还体现在程序方面,具体如下:①当事人应按照裁决书的要求,履行程序义务。
如申请执行、申请复议等。
②当事人不得在仲裁或诉讼中提出与裁决相反的主张。
③当事人如不服裁决,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 对行政机关的法律后果(1)实体法律后果行政裁决的法律后果还体现在行政机关的实体责任方面,具体如下:①行政机关应依法作出裁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②行政机关在裁决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③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裁决结果,不得擅自改变或撤销。
(2)程序法律后果行政裁决的法律后果还体现在行政机关的程序责任方面,具体如下:①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裁决的公正、公平。
②行政机关在裁决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③行政机关应依法公开裁决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 对社会的法律后果(1)维护社会秩序行政裁决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通过裁决,可以及时解决民事纠纷,避免纠纷升级,减少社会矛盾。
(2)促进法治建设行政裁决有助于推动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
行政机关在裁决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树立公信力行政裁决有助于树立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提高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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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
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
特征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如《商标法》、《专利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对侵权赔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规定,授权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争议予以裁决。
2、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
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
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有民事领域,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
3、行政裁决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特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裁决。
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为,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启动裁决程序。
4、行政裁决具有准司法性。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裁决时,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决民事纠纷,有司法性质,同时又是以行政机关的身份裁决争议,具有行政性质。
因此,行政裁决具有司法性和行政性,称为准司法性。
5、行政裁决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是对已经发生的民事纠纷依职权作出的法律结论。
这种行政裁决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
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裁决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
对此,除属于法定终局裁决的情形外,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种类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1、侵权纠纷的裁决。
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
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
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
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补偿纠纷的裁决。
补偿,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抵消损失、消耗,补足缺失、差额”,在法学词语中,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
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涉及到补偿的还有草原、水面、滩涂、土地征用的补偿等。
3、损害赔偿纠纷裁决。
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
这种纠纷通常存在于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社会福利等方面。
产生损害纠纷时,权益受到损害者可以依法要求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使其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或赔偿。
如《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权属纠纷的裁决。
权属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因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产生争议,包括土地、草原、水流、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行政机关请求确认,并作出裁决。
如《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所作的处理,就是行政裁决。
5、国有资产产权裁决。
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应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国务院拥有最终裁定权。
”6、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
如《专利法》第54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7、劳动工资、经济补偿裁决。
所谓劳动工资、经济补偿纠纷,是指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发生的纠纷。
如《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⑴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⑵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⑷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8、民间纠纷的裁决。
如国务院颁布的《民间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裁决民间纠纷。
基层人民政府对民间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并经基层人民政府负责人审定、司法助理员署名后加盖基层人民政府印章。
基层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超过十五天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基层人民政府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执行。
原则1,合法原则。
行政裁决自受理到做出裁决的整个过程都应依法进行,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也要符合程序法。
行政主体不仅要依据行政法律、法规,还要依据民商事法律法规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做出裁决。
行政主体受理这类争议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在对行政裁决书进行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时也应依法进行。
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正是依法行政的体现。
2,公平原则。
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裁决权,必须公平。
首先,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律上处于独立的第三人地位,以公断人的身份进行裁决。
其次,必须客观全面地认定事实,正确地运用法律,并公开裁定程序。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以确保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实现裁决的公平。
3,回避原则。
行政主体在行政裁决中要真正做到超脱于双方当事人,处于中立地位,就必须实行回避原则。
执行行政裁决权的人员,如果与被裁决的民事争议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退出纠纷的裁决。
4,调解原则。
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手段、制度,有它独特的作用,它可以减少诉讼,节省费用和有利于安定团结。
调解在中国有肥沃的土壤和无限的生命力,进行行政裁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如果双方自愿要求调解,那么行政主体就应进行调解,并依法进行。
5,职能分离原则。
行政机关对有关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问题作出决定,调查与作出裁决的职能实行分离。
即负责调查的公务员不能参与行政裁决,负责裁决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当由没有参与调查的公务员担任。
6,效率原则。
行政机关在进行裁决时,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程序依法行政包含着程序合法,要通过立法规定行政裁决的程序。
行政实体法更多的是赋予行政主体公权力,限制私权利,而行政程序法恰恰相反,它对行政主体的活动设置一些约束性规范,限制公权力,保障相对人的私权利,通过程序法使公权力与私权利达到平衡。
行政裁决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申请,是指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人权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解决纠纷的请求。
申请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民事权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二是申请是向有关的行政主体提出;三是申请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法律规定必须提交申请书和其它文书;四是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立案。
行政裁决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裁决机构不予受理并应通知申请人,告知其理由。
3、通知。
行政机关立案后应当通知民事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等有关情况。
4、答辩。
民事争议当事人在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
答辩在行政裁决程序中极为重要,它一方面可以帮助对方当事人了解申请人申请争议的事实与理由,以便进行辩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裁决机构了解真相、查清事实,作出正确裁决。
对方不答辩的,行政机关可径行裁决。
5、审查。
行政裁决机关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需补充调查或鉴定的。
进行调查、勘验或鉴定,对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技术性争议是必不可少的。
行政裁决机关将所有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如果尚有疑问或经当事人请求,可举行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相互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
6、裁决。
行政裁决机关在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
行政裁决机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裁决书应载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地址、争议的内容、对争议的裁定及其理由和法律根据,并注明是否为终局裁决。
如不是终局裁决,应写明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和受理机关。
7、执行。
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否则由裁决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救济1、关于行政复议问题目前对于行政裁决是否能提起行政复议,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行政裁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理由是行政裁决是对平等主体的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处理,属于《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即“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其他处理”的情形,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