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局项目报批流程及注意事项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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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局项目报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道路交通工程规划条件

申请规划条件,应在项目开展方案设计前完成,以明确规划宽度、用地限制等基本规划控制因素。

1.1申请规划条件办理流程

1.落实工程设计范围及准备图纸2份:在现状地形图(二所提供)上表示

线位走向,明确表示工程起终点及转点坐标。

2.经窗口报送,与规划局经办人沟通。

3.规划局窗口发案,项目负责人保存批复彩色扫描件,业主保存原件。

1.2申请规划条件资料目录

1.立案基本资料:包括申请人的IC 卡号、立案申请表C2表*、申请函(业主正式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2表(官方2012年10月版),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目前项目情况,填写C2表中的“案件数据信息表”,并盖本院公章。

2.

1/500至1/10000现状地形图(原件2份)。3.已取得的计划任务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二、方案报建方案报建方案报建(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方案报建,应在确定推荐和比选方案后进行,以明确市规划局书面意见,顺利推进初步设计工作。

2.1方案报建办理流程

1.购买市规划院1/500或1/2000地形图,仅为报建使用;工程设计需采用二所测量地形。

2.根据规划局非正式意见,在方案报建前,应督促业主将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取得水务、供电、水利、交委、地铁、铁路等专业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其中水务部门方案审批书面意见、市供电局关于电缆沟配套建设的书面意见,为必要前提条件。

3.根据意见修改完成推荐和比选方案。推荐方案电子报建“市政通”文件通过市规划局网上审查。若业主不同意进行网上审查,可自行检查,但可能因为文件不符“市政通”要求而拒绝收件。

用地红线为闭合多段线,是由折线组成而非缓和曲线或圆弧,在图面上应包含所有其余内容在内。

4.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的要求,完成方案报建图纸,加盖本院的报建章。同时将推荐方案平面图,套打在市规划院购买地形上,一式两份并加盖市规划院出图章。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业主公章,以及市建委重点工程章。

5.经窗口报送,取得受理回执。与规划局经办人沟通,视需要补充资料。

6.规划局窗口发案,项目负责人保存批复彩色扫描件,业主保存原件。2.2方案报建资料目录

1.立案基本资料。

2.全套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3.绘制在1/500至1/20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原件2份,加盖市规划院出图章):

(1)线路较长的方案,应附小比例尺的总图。

(2)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4.道路交通工程或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图、说明书(原件2份)

(1)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图包括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交通组织图和必要的道路元素大样;属于26米及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的道路、新建的轨道交通、人防工程的,还应当包括管线综合规划图(包含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给水燃气工程规划图、雨水污水工程规划图)。

(2)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5.如已取得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批复文件,应当提供相关批复文件。

6.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

7.水务部门出具的排水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文件(复印件)。

8.市供电局关于电缆沟配套建设的书面意见(复印件)。

三、施工图施工图报建报建(申请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报建,应在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取得各行业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后进行。尽早完成施工图报建,有利于完善项目建设手续,是施工开展的前提条件。

3.1施工图报建办理流程

1.根据市建委初步设计评审复函,完成施工图,并取得水务、供电、水利、交委、地铁、铁路等行业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完善施工图并确定最终用地红线。

2.交付最终用地红线至市规划院,开展放线测量记录册工作。需提醒业主委托市规划院开展工作。

3.施工图电子报建“市政通”文件通过市规划局网上审查。若业主不同意进行网上审查,可自行检查,但有可能因文件不符“市政通”要求而被拒绝收件。

4.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的要求,完成施工图报建图纸,加盖本院的报建章。同时施工图方案平面图,套打在市规划院购买地形,一式两份并加盖市规划院出图章。

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业主公章,以及市建委重点工程章。

5.经窗口报送,取得受理回执。与规划局经办人沟通,若有需要补充资料。

6.规划局窗口发案,项目负责人保存批复彩色扫描件,业主保存原件。

3.2施工图报建资料目录

1.立案基本资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和国土部门核发的使用土地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市规划院提供的《广州市城市道路、河涌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原件)。

4.全套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5.绘制在1/500至1/20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原件3份,加盖市规划院出图章):

(1)线路较长的方案,应附小比例尺的总图。

(2)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6.道路交通工程或市政设施施工设计图、说明书(原件3份;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7.如已取得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批复文件,应当提供相关批复文件。

8.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复印件)。

附件

四、

四、附件

1.申请购买地形图公函.doc

2.广州市地形图分幅.dwg

3.C2.doc(官方2012年10月版)

4.《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pdf

5.市政通设计版.exe

6.市政通操作手册.pdf

7.市政通电子报建文件示例.dwg

8.方案报建图纸目录.xls

9.施工图报建图纸目录.xls

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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