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经济法学形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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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经济法学形考 1
案例讨论案情介绍
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
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请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请描述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
的何种规则?
答案: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
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13名.有限责任公
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
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为其不属于“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的例外情况.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该案例中,服装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但是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本案例中,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乙方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