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托儿所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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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4号(教育类433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基提案〔2020〕172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托儿所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托幼事业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新时期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属性、发展原则和管理提出要求。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实现“幼有所育”。

一、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扩资源、增投入,规范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一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8.1万所,比2011年增加11.4

万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6.01%。二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从2010年的244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009亿元,增长了8.2倍,财政性经费占比从1.7%提高到5.0%。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88.4亿元,比上年增加19.9亿元,增长11.8%。三是严格幼儿园办园标准,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引导各地依法依规办园。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法规,支持和引导地方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一是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和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依法加强收费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二是加快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办好一批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开展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认证工作,推动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质量。三是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各地依据国家基本标准调整完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掌握审批条件,加强审核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强化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

二、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履行牵头职责,积极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推动建立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

是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为托育服务发展创造政策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依法减免税费,加快人才培养,创新开发产品。三是指导各地加快工作协调推进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目前,河北等27个省(区、市)印发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全国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6月底,已有30个省份共4297家各类托育机构注册,收托婴幼儿规模达30余万人。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完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增加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研制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托育机构保育大纲》等标准规范性文件,推进各地工作落实。二是增加托育服务供给,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加大对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快育幼人才培养,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明确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关于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教育部组织专家做过研究论证。专家们认为,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和强制等特点,目前老百姓对学前教育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尽快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对学前教育是否应具强制性,或多长年限的学前教育应具强制性,各界还有不同看法,需进一步研究论

证。目前最迫切的是贯彻落实政府责任,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满足老百姓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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