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
行政案件复议的期限
一、行政案件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得除外。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或者未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之日起计算。
行政案件复议的期限二、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多长(一)直接起诉期间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六十日限制。
3、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院应当受理。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5、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6、由于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行政复议法条文释义
行政复议法条文释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要求行政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并赋予相应权益的一种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和行政秩序而设立的。
《行政复议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定行政复议制度的专门法律,于2000年10月1日实施。
下面将对该法的相关条文进行释义。
第一条:行政复议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和行政秩序。
该条明确了行政复议法的制定目的。
行政复议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和行政秩序。
通过明确规定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条件,以及行政机关处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和方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向该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该条规定了给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的权利。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该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法定的救济途径,使其能够对行政行为的错误或违法进行追究,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三条: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下设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
该条规定了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范围。
行政复议机关是由有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其职责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进行调查、审批、裁决。
行政复议机关的设立有利于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专门处理,确保其公正、公平、合法的进行。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行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职权,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该条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必须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复议案件过程中应公正、公平地进行调查、审批和裁决,不能有违法、虚假和不公正的行为。
最新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1、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天内将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法律另有规定。
3、申请人可以书面或传真申请行政复议,但不可以口头申请。
4、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除法律规定的期限较短的情况。
5、行政复议机关在30天内应依法处理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认为其依据不合法且本机关有权处理。
6、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是行政复议的范围。
7、情况复杂时,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可以适当延长复议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天,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处分不服。
9、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5天内审查是否受理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
10、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11、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经复议机关批准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C.需要向法院申请查阅D.有权查阅并提供证据材料12、XXX的XXX不同意XXX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XXX进行复议。
因此,本案的复议机关是XXX。
13、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而行政复议机关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那么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14、如果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那么被申请人是委托的行政机关。
15、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同意行政机关机关有终局裁决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6、如果XXX不同意某派出机构对其做出的30元罚款裁定,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进行复议。
17、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提出了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
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
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热门城市:湘潭律师娄底律师淮北律师承德律师晋中律师盘锦律师临汾律师宿州律师宝鸡律师丽江律师一、行政复议法时间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法时间期限计算原则一般原则《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关于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的最长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没有作出规定,行政诉讼领域对此曾有过比较热烈的探讨。
2017年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2017年新行政诉讼法全文D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正文: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法律知识网站:行政法网/xingzhengfa/08a/871.html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的规定。
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时,接受申请,并予以立案。
通常人们把行政复议机关的这一活动,称为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的内容,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何合理规定这一期限,应体现行政复议制度的效率原则,还得顾及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问题。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是确保行政复议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做好这一工作,既可以保证管理相对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避免行政复议机关盲目立案,为顺利地开展行政复议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符合本法规定。
一、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受案范围;第七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具体范围;同时第八条还规定了关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不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完整word版)行政法中的时间期限
行政法中的期限(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均工作日)1. 主动公开的期限:20日,应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申请公开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15日(机构负责人同意)答复。
3.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报告。
(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30日内(知道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对复核结果不服的,15日内(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2.直接提出申诉:30日内(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3.从业限制:领导成员3年,其他公务员2年,不得从事与原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4.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限均为6的倍数:(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撤职,24个月。
→“合并执行”不超过48个月。
(三)立法法、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1.省人大常委对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四个月内予以批准2.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生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原则上)3.行政法规的备案:公布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4.规章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向有关【上级】机关备案。
(四)行政许可法1.决定期限:单一:20+10(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法律、法规除外;统一、联合、集中的:45+15(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
2.审查期限:20日。
3.送达期限:10日→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4.扣除期间: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5.听证:请求权期限,告知后5日内;通知时间、地点:7日前;组织期限,20日内。
6.实施许可的期限均为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最长45+15+10=70天)(五)行政处罚法1.追究时效:2年2.听证【对比许可】:申请期限,告知后3日内;通知时间、地点:7日前。
3.缴纳罚款的期限:15日内交到指定银行4.执法人员对当场收缴的罚款交至行政机关;水上收缴的,自抵岸之日起交至行政机关;前两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均为2日。
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题及答案【最新版】
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题及答案【最新版】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题及答案单位姓名分数一、单项挑选(将您以为正确答案的英文标号填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40分)1.按照《执法证件治理方法》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应当持有( )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佩戴标志、使用证件有特意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A县级人民政府 B市级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 D国家2.别满( )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别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A.十六周岁B.十二周岁C.十四周岁D.十八周岁3.下列对于听证的讲法错误的是( )A某公司申请许可实施一具建设项目,行政机关以为该项目会对身边居民采光造成妨碍,则行政机关应当公布公告,并进行听证会B行政机关欲许可在某地兴建机场,而兴建机场会有噪声污染,则行政机关应当告知附近居民有要求进行听证的权利C利害关系人假如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D假如B项中的附近居民要求组织听证,则听证费用由附近居民承担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能够在别伤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 )A能够减免罚款 B别妨碍接着执行C能够解除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决定 D能够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行政处分别服,能够(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向上级领导反映 D申诉6.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然而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少于此期限的除外。
A10日 B 15日 C 30日 D 60日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7.下列对于行政诉讼二审审查内容的讲法正确的是( )A行政诉讼二审只审查一审裁判,原则上别涉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B行政诉讼二审只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C行政诉讼二审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一审裁判,且别受当事人上诉范围的限制D行政诉讼二审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一审裁判,但应受当事人上诉范围的限制8.1999年4月,刘某向某县郊区某村申请建房,经接受后,在该村地界内修筑了105平方米的平房,同年10月,县城建局认定该建造为违法建造,决定强行拆除,并在强拆时将刘某部分财产损坏,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正确的讲法是( )A城建局的行为合法,只能对刘某举行补偿B城建局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但因所拆建造属违章建造,所以别予赔偿 C 城建局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对刘某财产权造成的伤害举行赔偿D以上讲法都别对9.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 )实施,其他人员别得实施。
行政复议法课件完整版
contents
目录
• 行政复议法概述 •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 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 • 行政复议执行与监督 • 典型案例分析 • 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
01
行政复议法概述
行政复议法定义与作用
定义
行政复议法是指国家机关在行使行政 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 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制度。
案例二: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案例
案件背景
某市环保局对某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采取强制停产措施 。企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争议焦点
环保局采取强制停产措施的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 。
复议结果
经过复议机关审查,认为环保局采取强制停产措施的依据 不充分、程序存在瑕疵,撤销了该强制措施。
案例启示
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进行,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可以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依法对强制措施的合法性 、合理性进行审查。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承担不利后果
03
如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律责任
申请人如实提供证据
尊重并执行复议决定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证据,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事人应尊重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 如有异议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03
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
审查原则及内容
01
02
03
合法性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 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
合理性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 显不当,是否显失公正。
审查内容
行政复议法关于期间的计算、送达、工作日的解释讲解
行政复议法关于期间的计算、送达、工作日的解释一、期间的计算(一期间的计算鉴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存在着相互衔接的关系,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方法一般应与诉讼期间的计算方法相一致。
因此本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期间的计算方法,即: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而是从开始后的次时、次日起算,即从下一小时和第二日的零点开始起算。
例如,行政相对人在 1999年10月10日知道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他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则从10月11日到12月9日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间。
期间届满之日逢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例如,某一申请人在2000年9月16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他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十五日届满之日正好是10月1日国庆节,按通常情况国庆节放假两天,除去10月1日和2日,10月3日才为期间的届满日期。
由于期间进行的不间断性,所以节假日在期间中间的并不扣除。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
行政复议决定送达的途中时间应当扣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在诉讼期间届满之日交邮诉讼文书的,也不算过期。
确定期满前是否交邮,应以邮局的邮戳为准。
(二期间的耽误期间耽误,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应为的行政复议行为。
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原因,无正当理由导致期间耽误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权利人有关权利的丧失,义务人应承担违反期间规定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的期间耽误主要有:应当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必要处理而没有作出任何处理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而没有发送;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而没有作出的等。
行政复议法讲座-2024鲜版
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 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 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 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 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 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024/3/28
9
执行与监督
2024/3/28
复议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复议机 构,负责受理、审查和处理行政
复议申请。
2024/3/28
复议人员职责
复议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守 国家秘密和当事人商业秘密,不得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复议程序规定
复议机关应当制定完善的复议程序 规定,确保复议活动的有序进行。
19
05
行政复议实践问题探讨
2024/3/28
不仅仅限于行政相对人。
25
完善程序规则,提高程序公正性
2024/3/28
规范复议申请与受理程序 明确复议申请的提交方式、材料要求、受理条件等,确保 申请人能够便捷地提出申请并得到及时受理。
完善证据规则 明确复议过程中的举证责任、证据种类和证明标准,保障 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权利。
强化听证程序 对于涉及重大权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复议案件,应当组织 听证,确保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提供证据,提高复议决 定的公正性和可接受性。
2024/3/28
21
复议审查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
事实认定
复议机关应对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证 据进行审查,确保事实认定清楚、证 据确凿。
审查程序
复议机关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包括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的意见,进行现场调查等。
法律适用
复议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应正确适用法 律、法规和规章,确保复议决定的合 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旧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旧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自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行政复议法经历了多次修订,不断完善和发展。
下面将对新旧两个版本的行政复议法进行对照,以便更好地了解其变化和发展。
首先,新旧两个版本的行政复议法在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
旧版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适用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新版行政复议法则扩大了适用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作为行为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为。
这一变化使得行政复议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更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其次,新旧两个版本的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的程序上也有所不同。
旧版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调解、决定等环节,而新版行政复议法则增加了调查取证、听证、陈述申辩等环节。
这一变化使得行政复议的程序更加完善,更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新旧两个版本的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的期限上也有所不同。
旧版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的期限为三个月,而新版行政复议法则将行政复议的期限缩短为二个月。
这一变化使得行政复议的期限更加紧迫,更能促使行政机关及时作出决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新旧两个版本的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的效力上也有所不同。
旧版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执行,而新版行政复议法则明确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机关不得拒不执行。
这一变化使得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更加有力,更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新旧两个版本的行政复议法在适用范围、程序、期限和效力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新版行政复议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更好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然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行政复议法的完善和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的过程,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发布部门】201【发布日期】2017.09.01【实施日期】201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行政复议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期限规定是怎样的(1)一般原则。
《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中止,有人则认为这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
这两种看法是从不同角度得出的不同结论:申请期限中止侧重于期限的法定性,即60日的法定期限不能突破,最终导致的“延期”申请的合法性,需要从期限中止角度加以理解。
行政复核流程及时间规定
行政复核流程及时间规定
一、行政复议答复时间是多久
提交行政复议后,法定的答复时间是6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如下: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流程
1、复议申请。
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受理。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3、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4、执行。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是多久
申请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是多久一、申请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是多久被申请人答复的时限是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二、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行政复议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7.05.29•【文号】国务院令第499号•【施行日期】2007.08.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国务院令(第4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第四条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相应资格。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第一节申请人第五条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第六条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审理的基本规程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税务行政复议审理的基本规程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清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一)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3.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4.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对象;5.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6.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7.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其他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而不予受理且申请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五)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六)行政复议中止(七)行政复议终止三、证据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几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注意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2024年行政执法考试答案2
【单选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其期限起始日是()。
A、行政行为作出之日B、申请人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C、行政机关口头通知之日D、公告之日正确答案:B我的答案:B答案解析:【答案】B17【单选题】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各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A、2023年底前B、2024年底前C、2025年底前D、2024年六月底前正确答案:B我的答案:C答案解析:【答案】B18【单选题】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
A、罚金B、没收财产C、罚金或者没收财产D、无论人民法院判处当事人什么样的刑罚,都不能抵扣行政机关的惩罚处罚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A答案解析:【答案】A19【单选题】为切实改善城市客运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市民交通出行安全,某市政府决定清理取缔城区范围内的残疾人客运三轮车,持有合法营运证照的周某因此不能继续营业。
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政府不能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B、政府应当吊销周某的营运证照C、政府不需要对周某进行补偿D、政府应当对周某依法进行补偿正确答案:D我的答案:B答案解析:【答案】D20【单选题】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
A、内部行政法律关系B、外部行政法律关系C、行政诉讼法律关系D、民商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A答案解析:【答案】A21【判断题】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该具体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A答案解析:【答案】错误22【判断题】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参加统一职前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正文: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法律知识网站:行政法网/xingzhengfa/08a/871.html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受理期限的规定。
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时,接受申请,并予以立案。
通常人们把行政复议机关的这一活动,称为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的内容,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何合理规定这一期限,应体现行政复议制度的效率原则,还得顾及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问题。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是确保行政复议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做好这一工作,既可以保证管理相对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避免行政复议机关盲目立案,为顺利地开展行政复议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对于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符合本法规定。
一、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受案范围;第七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具体范围;同时第八条还规定了关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不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还应当指出的是,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也不属于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二、行政复议申请是否超过法定期限;超过法定期限有无正当理由《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复议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行政复议申请书是否符合条件审查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五、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对老百姓往往难以弄清楚向哪一个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复杂情况,可以直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转送。
六、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之前,是否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管理相对人既可选择请求行政复议又可选择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总是先于行政诉讼,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管理相对人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这两种程序不能同时进行。
管理相对人一旦提起行政诉讼,则表明其已放弃了行政复议救济程序。
以上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的几个主要方面。
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决定受理的不需要再作出书面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以直接进入行政复议审理阶段,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如果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要件,如:或者超过法定期间且无正当理由,或者已经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属本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诉行政复议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最后,应该指出,第一,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如果是由于行政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或应提供的材料不足,而难以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应该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还行政复议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及问题,要求行政复议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补正,然后再申请。
第二,发现下列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人资格的,应当更换符合申请人资格的人申请;没有明确被申请人的,应当查明被申请人后再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不具体的,应当补充写明;应当由申请人提供的事实根据没有提供的,应当写明案情事实,补充证据。
第三,对于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也就是说,在行政复议受理过程中,有些情况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可以补救以符合受理要求的。
这些做法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立法意图,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受理日期的计算上,应该是,“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也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申请书、决定是否受理,关系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应有的保护,行政机关违法的行政行为能否得到纠正,所以,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书应认真地进行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都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立案。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商罚款不交会坐牢吗/w/xz/623267.html∙授权组织的判别标准/w/xz/623266.html∙村民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w/xz/623265.html∙农村卖烟花被抓什么后果/w/xz/623264.html∙了解行政复议抵抗行政侵权/w/xz/623263.html∙行政复议法释义第十三条/w/xz/623262.html∙商家违约工商如何处罚/w/xz/623261.html∙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w/xz/623260.html∙如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w/xz/623259.html∙该行政许可行为能否确认违法/w/xz/623258.html∙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的规定(2018) /w/xz/623257.html∙行政复议对提起行政诉讼的限制性效果/w/xz/623256.html∙药品广告的内容应遵守哪些规定/w/xz/623255.html∙优惠的招商政策中隐含着对法治的漠视/w/xz/623254.html∙行政公产的管理与行政公产的治安的区别/w/xz/623253.html∙公共事业组织管理相对人权利的司法救济/w/xz/623252.html∙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公民/w/xz/623251.html∙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如何解决/w/xz/623250.html∙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哪些/w/xz/623249.html∙从汉穆拉比法典说起/w/xz/623248.html∙音像制品出版发行商怎样购买进口节目/w/xz/623247.html∙行政复议的特点 /w/xz/623246.html∙行政诉讼中对听证笔录效力的认定/w/xz/623245.html∙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需多少工作日/w/xz/623244.html∙责任追究的方法是什么/w/xz/623243.html∙国庆阅兵中的交通管制是公物变更行政行为/w/xz/623242.html∙食品抽检不合格如何处罚/w/xz/623241.html∙哪些货物需要进行商品检验/w/xz/623240.html∙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要求/w/xz/623239.html∙划拨的土地能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w/xz/623238.html∙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社会主义/w/xz/623237.html∙感谢费是烫手山芋 /w/xz/623236.html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达到什么条件/w/xz/623235.html∙信赖保护原则和相关制度/w/xz/623234.html∙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律制度/w/xz/623233.html∙北京工商登记程序是什么/w/xz/623232.html∙治安秩序的含义 /w/xz/623231.html∙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w/xz/623230.html∙办理预售许可证大概多少时间/w/xz/623229.html∙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标准可以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杨振夏律师 /w/xz/623228.html∙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期限/w/xz/623227.html∙强制执行是否单独收费/w/xz/623226.html∙行政区划 /w/xz/623225.html∙村民委员会是否应视为行政主体/w/xz/623224.html∙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w/xz/623223.html∙温州低收入家庭认定标/w/xz/623222.html∙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上级监督下级,复议机关会不会护短/w/xz/623221.html∙试论车管机关承担相应民事责任/w/xz/623220.html∙购买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子有风险吗/w/xz/623219.html∙我国公民申请换领 /w/xz/623218.html ∙柔性行政营造和谐 /w/xz/623217.html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w/xz/623216.html∙央视名嘴王志空降丽江任职程序不违法/w/xz/623215.html∙实行计划生育有些什么具体要求/w/xz/623214.html∙法院强制执行会留生活费吗/w/xz/623213.html∙行政许可程序和它的作用/w/xz/623212.html∙行政复议管辖的种类有几种/w/xz/623211.html∙对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如何处理/w/xz/623210.html∙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w/xz/623209.html∙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w/xz/623208.html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w/xz/623207.html∙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w/xz/623206.html∙如何成为一名执业律师/w/xz/623205.html∙行政拘留罚款什么时候交/w/xz/623204.html∙六大民事行政事项可请求援助/w/xz/623203.html∙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可以不履行或者无故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吗 /w/xz/623202.html∙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分类/w/xz/623201.html∙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治安处罚标准(2018年) /w/xz/623200.html∙行政复议的特点 /w/xz/623199.html∙以制度建构权责统一的责任政府/w/xz/623198.html∙人权概念的历史演变/w/xz/623197.html∙2018抚养费的强制执行怎么申请/w/xz/623196.html∙哪些场所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w/xz/623195.html∙行政复议程序 /w/xz/623194.html∙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规定(2018)有哪些/w/xz/623193.html∙政府信息已网上公开,可否不再书面答复/w/xz/623192.html∙代履行的适用条件 /w/xz/623191.html∙临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w/xz/623190.html∙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w/xz/623189.html∙价格行政复议程序 /w/xz/623188.html ∙什么是律师事务所 /w/xz/623187.html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w/xz/623186.html∙五日内未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能否视为行政复议机关 /w/xz/623185.html∙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w/xz/623184.html∙环境行政复议办法 /w/xz/623183.html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18) /w/xz/623182.html∙多动症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w/xz/623181.html∙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w/xz/623180.html∙治安案件会有案底吗/w/xz/623179.html∙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有什么/w/xz/623178.html∙滞纳金跟罚款有无区别/w/xz/623177.html∙如何申请异地强制执行/w/xz/623176.html∙什么是行政监察的管辖/w/xz/623175.html∙什么叫法院强制执行/w/xz/623174.html∙行政失信补偿体现信赖原则/w/xz/623173.html∙边防检查的流程有什么/w/xz/623172.html∙治安处罚能在网上查到吗/w/xz/623171.html∙民事 /w/xz/623170.html∙为什么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要坚持有错必纠/w/xz/623169.html∙不服评估结果可否提出重新评估/w/xz/623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