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74号令精编版
某公司安全生产红线制度禁令手册【精编版】

某公司安全生产红线制度禁令手册【精编版】目录第一部分国家安监总局规定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 1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 1 -3.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 2 -4.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 2 -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 3 -6.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 - 4 -7.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 - 4 -8.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 - 5 -9.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 - 5 -第二部分山西省煤炭厅、晋能集团规定10.山西省煤炭厅瓦斯治理“十二条红线” .......................................................................................... - 7 -11.山西省煤炭厅水害治理“十条规定”............................................................................................... - 8 -12.晋能集团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十个严禁”...................................................................................... - 9 -13.晋能集团煤矿防治水管理“十个严禁” ....................................................................................... - 11 -第三部分长治公司规定14.长治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 - 13 -15.长治公司安全生产刚性措施 ........................................................................................................ - 13 -16.通风瓦斯管理十条禁令.................................................................................................................. - 17 -17.瓦斯管理“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 18 -18.综合防尘管理十条禁令.................................................................................................................. - 21 -19.井下防灭火管理十条禁令............................................................................................................. - 22 -20.防治水管理“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 24 -21.煤矿顶板管理二十条措施............................................................................................................. - 27 -22.顶板管理“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 33 -23.小绞车安全管理十一条禁令 ........................................................................................................ - 37 -24.斜井(巷)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十一条禁令............................................................................. - 39 -25.皮带运行期间安全管理六条禁令............................................................................................... - 41 -26.防止机械伤害操作十要点............................................................................................................. - 41 -27.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 - 42 -28.焊工应遵守的“十不焊割”原则..................................................................................................... - 42 -29.容易踏空作业场所安全作业十条规定...................................................................................... - 43 -30.高空高架作业场所作业安全十二条规定 ................................................................................. - 45 -31.防止高空坠物、滑坡、塌落伤人的十一条规定.................................................................... - 47 -32.立井提升井口(井底)安全管理十条红线............................................................................. - 49 -33.井上下各类煤仓、筒仓安全管理十一条规定........................................................................ - 51 -34.立井提升系统安全检修作业十三条规定 ................................................................................. - 54 -35.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管理十条禁令........................................................................................... - 56 -36.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十六条禁令.................................................................................................... - 58 -37.液化气安全使用十条要求............................................................................................................. - 61 -38.厂区内车辆运输十条规定............................................................................................................. - 62 -39.水池、水仓和临时排水点安全管理十五条规定.................................................................... - 63 -40.油脂(含燃油)安全管理十条禁令........................................................................................... - 66 -4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十条规定 ........................................................................................................ - 68 -42.套丝机安全使用十严禁.................................................................................................................. - 69 -43.风镐操作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 - 69 -44.手持式电动砂轮机安全使用十必须........................................................................................... - 70 -45.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 71 -46.氧气、乙炔气气瓶安全使用十条禁令...................................................................................... - 73 -47.地面用电管理安全十六条规定.................................................................................................... - 73 -48.电气作业安全二十条禁令............................................................................................................. - 75 -49.起重机械作业十不准 ...................................................................................................................... - 77 -50.进入容器、设备等受限空间安全作业八必须........................................................................ - 77 -第一部分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完整版)浙江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清单

2004-02-01
各部门
2015-11-26
2-4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11-01-01
各部门
2015-11-26
2-5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619号
2012-04-18
各部门
2015-11-26
2-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493号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2008-02-01
各部门
2015-11-26
3-1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2009-05-01
各部门
2015-11-26
3-14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
2013-07-01
各部门
2015-11-26
GB18218-2009
2009-12-01
各部门
2015-11-26
4-13
安全色
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893-2008
2009-10-01
各部门
2015-11-26
4-14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5630-1995
各部门
2015-11-26
3-1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2号
2011-11-01
各部门
2015-11-26
精编新版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取证】模拟考试题库1088题(含标准答案)

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考试【安全管理人员取证】
题库1088题
一、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清洁阻燃剂的是()。
A.磷系阻燃剂
B.成炭型阻燃剂
C.含卤阻燃剂
D.金属氢氧化物阻燃剂
2.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则发生着火的危险性()。
A.越小
B.越大
C.无关
D.无规律
3.提高着火源的能量,会使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
A.变宽
B.变窄
C.无关
D.无规律
4.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通常用()表示。
A.爆炸上限
B.爆炸下限
C.爆炸反应当量浓度
D.爆炸极限范围
5.降低可燃气体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其爆炸极限范围()。
A.变窄
B.变宽
C.无关
D.无规律
6.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生产车间,属于()。
A.甲类生产
B.乙类生产
C.丙类生产
D.丁类生产
7.提高可燃气体混合物的含氧量,对爆炸极限的影响是()。
A.爆炸上限提高
B.爆炸下限降低
C.爆炸上限降低
D.无显著变化
8.可燃固体按()进行分类。
A.自燃点
B.着火点
C.闪点
D.是否受热有熔化过程
9.爆炸性物质发生爆轰时,引起另一处爆炸性物质爆炸的现象称为()。
A.燃爆
B.爆燃
C.爆炸
D.殉爆
10.氧气瓶直接受热发生爆炸属于()。
A.物理性爆炸
B.化学性爆炸
C.爆轰
D.殉爆
11.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称为()。
A.着火
B.闪燃
C.火灾
D.自燃。
标准编制说明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标准编制说明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溶解乙炔生产安全技术规程》编制说明一、必要性乙炔是一种危险性特别大的易燃、易爆气体。
乙炔的主要危险特性是乙炔的自燃温度低、爆炸范围宽、爆炸下限低、爆炸升压大及最小点燃能量小。
乙炔具有分解爆炸特性~乙炔事故往往伴随着次生事故~事故的连锁反应加剧了事故的危害程度和严重性。
原化学工业部、劳动部、公安部曾在1986年底组织工作组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以,89,化工字第0073号“关于颁发《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并于1989年2月15日颁发、试行《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该文件在我国发展溶解乙炔事业的初期~对于规范溶解乙炔站的建设和管理~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之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组织进行了修订~并以安监管司管二函字…2003?34号“关于征求《溶解乙炔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
鉴于此~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6日以国标委综合…2009?93号《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批准~下达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溶解乙炔生产安全规程》的制定任务~计划编号为20091202-Q-450。
二、工作简况2.1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鉴于原定起草单位因故已不能承担此任务~经与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洽商、商定并确认~该标准制定任务改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所属焊割气专业委员会承担~并于2011年3月电话通知后又于2011年5月30日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以邮件形式通知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焊割气专业委员会。
2.2 经研究~焊割气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于2011年5月20日召开2011年度主任委员会,扩大,会议~确定并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
2.3 标准起草小组按工作计划展开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16•【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已经2015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3月16日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一、总则(一)安全设施目录适用范围。
1.为规范和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目录。
2.矿山采矿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适用本目录。
与煤共(伴)生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还应满足煤矿相关的规程和规范。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不适用本目录。
3.本目录中列出的安全设施不是所有矿山都必须设置的,矿山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设置相关安全设施。
(二)安全设施有关定义。
1.矿山主体工程。
矿山主体工程是矿山企业为了满足生产工艺流程正常运转,实现矿山正常生产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工程。
2.矿山安全设施。
矿山安全设施是矿山企业为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而设置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为矿山生产服务、保证安全生产的保护性设施。
安全设施既有依附于主体工程的形式,也有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的形式。
本目录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分为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两部分。
3.基本安全设施。
基本安全设施是依附于主体工程而存在,属于主体工程一部分的安全设施。
基本安全设施是矿山安全的基本保证。
4.专用安全设施。
安监总局80号令精编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2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矿山救护队资质、安全培训、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食品生产企业、中介服务组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方面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一、对2部规章予以废止(一)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
(二)废止《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2005年8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发布)。
二、对8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作出修改。
1.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将第六条第二款移至第五章,单列为第二十四条,并修改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完整版)浙江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清单

各部门
2015-11-26
3-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3号
2015-05-01
各部门
2015-11-26
3-1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罚款处罚 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2号
2011-11-01
各部门
2015-11-26
GB2894-2008
2009-10-01
各部门
2015-11-26
4-7
安全评价通则
国家安监总局
AQ8001-2007
2007-04-01
各部门
2015-11-26
4-8
安全预评价导则
国家安监总局
AQ 8002-2007
2007-04-01
各部门
2015-11-26
4-9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国家安监总局
3-1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
2008-01-01
各部门
2015-11-26
3-1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2008-02-01
各部门
2015-11-26
3-1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4-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国家安监总局
AQ/T9006-2010
2010-06-01
各部门
2015-11-26
4-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2024年交通安全工作计划范本(7篇)

2024年交通安全工作计划范本一、总体目标2024年,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重点任务1.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1)继续完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和权责,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2)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严厉打击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加强对交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修复、更新老化、损坏的交通标志、信号设备等。
(4)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健全交通行业信用体系。
2.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和社交平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对驾驶人、行人、乘车人等特定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交通规则意识和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推广校园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习惯和技能。
3. 提升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水平(1)加大对交通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优化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2)加强对交通信号灯、监控设备等交通管理设施的更新和维护,提高交通管理效能。
(3)推广智能交通系统,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4. 强化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1)加强对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队伍的组织运行和应急处置能力。
(2)健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提高交通事故的救援效果和处置速度。
(3)加强对伤害事故的医疗救助和赔偿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和赔偿服务。
5. 加强交通安全监测和评估(1)建立完善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和发布交通安全相关数据。
(2)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评估和监测工作,发现和解决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交通安全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4号)宣贯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安全总监、安全员依法开展特种设备 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压力容器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 取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明确安全总监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中该“干什么”,对谁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宣传、贯彻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安全总监主抓宣传、贯彻工作对推动学习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 准有很强的引领作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制,组织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合规管理。
明确了“谁能干”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主要能力包括: (一)熟悉特种设备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要 求。至少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 使用管理规则》《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起重 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
二、是要在作出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 员的意见和建议。例如所用压力容器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经安全评估不得再继续使用,主要 负责人应充分听取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关于更换或修理压力容器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压力容器使 用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类别、用途、使用环境等 情况,配备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特种设备安全员,并逐台明确 负责的特种设备安全员。
新版精编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取证】考试题库1088题(含答案)

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考试【安全管理人员取证】题库1088题一、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清洁阻燃剂的是()。
A.磷系阻燃剂B.成炭型阻燃剂C.含卤阻燃剂D.金属氢氧化物阻燃剂2.火灾烟气是一种混合物,包括可燃物热解和燃烧产生的气相产物,如未燃燃气.水蒸气.CO2._及其他有毒或有腐蚀性的气体。
A.水B.COC.N2D.臭氧3.锅炉爆炸属于()。
A.化学性爆炸B.物理性爆炸C.爆轰D.殉爆4.提高着火源的能量,会使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
A.变宽B.变窄C.无关D.无规律5.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通常用()表示。
A.爆炸上限B.爆炸下限C.爆炸反应当量浓度D.爆炸极限范围6.降低可燃气体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其爆炸极限范围()。
A.变窄B.变宽C.无关D.无规律7.可燃粉尘的粒径越小,发生爆炸的危险性()。
A.越小B.越大C.无关D.无规律8.灭火技术措施采取隔离法的作用是()。
A.消除氧化剂B.消除可燃物C.消除着火源D.降低温度9.可燃性混合物的惰性介质含量越高其爆炸危险性()。
A.越小B.越大C.无关D.无规律10.氧气瓶直接受热发生爆炸属于()。
A.物理性爆炸B.化学性爆炸C.爆轰D.殉爆11.油脂滴落于高温暖气片上发生燃烧现象是属于()。
A.着火B.闪燃C.自热自燃D.受热自燃。
安监总局48号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新)2012.6.1精编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精编【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汇总

【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汇总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的汇总和小结2010年9月安全二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安全监督、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
公司对这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多次印发通知、文件进行规定,同时也及时依据国务院、安监总局、国资委、电监会最新规定提出相应要求。
下面对这些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梳理汇总,力求形成一个清晰的结论。
一、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主要文件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国资委、电监会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法规、文件主要包括:1.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 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3. 电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07〕1号)。
二、公司印发的系列文件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以下简称《事故调规》),和2005年底印发的补充完善条款(国家电网安监[2005]846号),是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做出规定的主要文件;2. 《关于加强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紧急通知》(安监一〔2006〕17号);3. 《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通知》(安监一函〔2007〕1号);4. 《转发电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办安监〔2007〕7号);5. 《关于深入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及分析工作的通知》(安监一〔2007〕23号);6. 《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要求》(安监综〔2009〕35号)和《关于加强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补充要求的通知》(安监应急〔2010〕86号),这也是公司最新印发的文件。
国家安监总局令号令目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2011.7.1
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4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12.1
4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13.7.1
60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Fra bibliotek9.161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已废止
62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013.10.1
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64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已废止
65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1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5.1
18
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
2009.7.1
19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09.8.1
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20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70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2014、12、10
已废止
71
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
2015、2、2
已废止
72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
2015、2、15
已废止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考核试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考核试卷姓名分数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_______,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A.事故应急专项预案B.管理制度C.安全措施2. 生产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A.应急预案 B.日管控 C.双重预防3. 使用规章的主要目的是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
A. 生产单位B. 使用单位C. 设计单位4. 要在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基础上,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担任A. 安全管理负责人B. 单位主要负责人C. 安全管理人员5.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
A. 安全管理负责人B. 单位主要负责人C. 安全管理人员6.截至2022年底,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占比最高的是()。
A.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B. 压力容器C. 起重机械7. 明确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配备、培训、考核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罚款,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A. 5000元—5万元B. 3000元—3万元C.5000元—7万元8. (多选题)人员类风险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B.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应资格证件;C.未按规定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D.作业人员未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或到岗值守情况不符合要求。
9. (多选题)安全附件、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类风险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测量装等未按规定定期试验、校验或校准;B.压力、液位、温度测量装置示值误差不正常;C.水位、压力、温度、点火程序控制、熄火保护等联锁保护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10.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精编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55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2〕55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2]55号)1 总则1.1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者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不包括在同台(套)反应器内多步化学反应连续进行、生成物质不断转化的中间产物。
1.3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包括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的总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1.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1.5本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有新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2 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2.1省安监局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不包括总部)、省管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2.2各设区的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各市安监局)受省安监局委托,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负责以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在受委托的范围内,各市安监局接受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指导、监督,以省安监局的名义实施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许可。
国家安监总局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度宁静生产监督治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宁静技能培训考核治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度宁静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局长办公聚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宣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9年7月12日原国度经济贸易委员会宣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宁静技能培训考核治理步伐》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宁静技能培训考核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范例特种作业人员的宁静技能培训考核事情,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宁静技能水平,防备和淘汰伤亡事故,凭据《宁静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执法、行政规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宁静技能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治理事情,适用本规定。
有关执法、行政规矩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产生事故,对操纵者本人、他人的宁静康健及设备、设施的宁静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切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凌驾国度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大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康健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四)具备须要的宁静技能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切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大概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宁静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纵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纵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宁静技能培训、考核、发证、复审事情实行统一羁系、分级实施、教考疏散的原则。
第七条国度宁静生产监督治理总局(以下简称宁静羁系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宁静技能培训、考核、发证、复审事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宁静生产监督治理部分卖力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宁静技能培训、考核、发证、复审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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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4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已经2015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
2015年2月28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
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三、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
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
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
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
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