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TJDT-ZY-AQ-10)

合集下载

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TJDT/ZY-AQ-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天津市消防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负责的土建工程项目、机电设备安装项目及装饰装修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地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地铁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日常的消防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六条地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原则,保障地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符合规定;(二)研究制订地铁公司年度消防安全管理目标,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制定培训教育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四)每月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建管中心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确定消防安全工作重点,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通过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文件及决议,形成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会议机制;(五)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督查建管中心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和火险隐患的检查、整改、复查等工作;定期组织地铁公司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效果;(七)负责或配合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八)总结推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决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奖惩。

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日常的消防管理。

其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消防法律和法规,向地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TJDT-ZY-AQ-06)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TJDT-ZY-AQ-06)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办法(TJDT/ZY-AQ-06)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提入,使安全费用的使用切实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费、工程建设、运营安全生产费的使用管理。

4 管理职责4.1 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以下简称“安质室”)负责制订地铁集团本部安全费使用计划,并对安全费的使用进行审核。

4.2 地铁集团财务部负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费提取使用的相关规定,在每年年末制定出下一年度地铁集团本部安全费使用额度,并对安全费的使用提出审核意见。

4.3各子公司负责制订本公司安全费使用额度及使用计划,使用时也应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4.4各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的使用程序,对生产安全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安全费的正确投入和使用。

4.5 建设工程在招投标时,应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列出,取费标准不低于国家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

4.6 对运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应有明确的部门,对其使用进行跟踪检查,保证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5 使用要求5.1 提取标准5.1.1 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应按照国家标准,并不低于国家标准执行。

5.1.2 建设工程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及本市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1.3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5.2 使用范围5.2.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TJDT-ZY-AQ-10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TJDT-ZY-AQ-10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TJDT-ZY-AQ-10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TJDT/ZY-AQ-10(目的1为促进天津地铁建设、运营及物业经营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安全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设、运营顺利有序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集团所属各子公司。

3一般规定3.1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生产例会,原则上每周六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事件、特殊时期或实际需要,可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前通知。

安全质量生产例会由地铁集团主管领导,(或委托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各子公司安全主管经理、安全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以下简称安质室)负责组织召集并准备。

3.2安全质量月度会议原则上在每月下旬召开,由集团主管领导(或委托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集团主要负责领导参加。

总结分析本月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宣布本月安全质量考核结果,部署下阶段重要工作。

3.3安全质量季度会议原则上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召开,由集团主管领导(或委托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集团主要负责领导参加。

总结分析本季度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宣布本季度安全质量考核结果,部署下阶段重要工作。

3.4安全质量例会会议议程3.4.1各子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本月安全质量工作情况,包括:风险源的管理及进展、本月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安全质量检查整改情况、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如有)、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举措及建议、上次例会要求落实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讨论的问题等。

3.4.2安质室传达城投集团公司下发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指示、意见及要求。

3.4.3集团主管安全质量领导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并就具体工作提出要求。

3.5安全质量例会会议要求3.5.1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会后报安全质量监察室一份书面材料存档备案。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01•【字号】津道安委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已经通过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为促进局安委会、局安委办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2020年4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促进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安委办”)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种类】局安委会会议分为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安委会专题会议、安委会联络员会议。

第三条【召开主体】局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由局安委会主任决定召开,或由局安委办提出,报局安委会主任审定;局安委会专题会议由局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召开,或由局安委办提出,报局安委会主任审定;局安委会联络员会议由局安委办主任决定召开。

第四条【召开频次】局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安委会专题会议、局安委会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

第五条【参会主体及主要议题一】局安委会全体会议,一般由局安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局安委会全体成员和联络员参加;扩大会议还包括各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等。

主要议题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听取局安委办和局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TJDT/ZY-AQ-0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铁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级按天津地铁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制度仅适用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所属的地铁建设工程。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五条地铁公司主管领导对地铁建设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六条地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效果和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对上报的及检查中发生的安全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七条建设管理中心主管领导对所管辖区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建设管理中心安全质量部、执行经理、业主代表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所管区段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跟踪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第九条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排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彻底地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条实行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隐患报告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和建设管理中心举报。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制定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的召开、内容安排、记录和整改跟进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

二、会议的召开1.安全生产会议的召开方式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确保所有参会人员都能够方便参加。

2.会议时间需提前至少3天通知全体参会人员,确保他们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3.确定会议地点和具体议程内容,提前安排好会议室、技术设备等。

4.会议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持,确保会议秩序井然。

三、会议内容1.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应覆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事故分析、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

2.会议要就最近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从中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展望未来,制订下一步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

四、会议记录与整改跟进1.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要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名单、决议事项等。

2.对于会议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和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定期对安全生产会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和汇总,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下发。

五、责任与处罚1.对于未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要给予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

2.对于安全会议中提出的重要事项,责任人未按时整改或未能达到要求的,要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示严肃。

六、结束语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规范的会议管理,才能确保企业的员工和财产安全。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本制度要求,共同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奋斗。

地铁安全质量会议制度

地铁安全质量会议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地铁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地铁运营安全水平,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地铁运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目的1. 分析地铁安全质量现状,找出安全隐患和不足;2. 研究制定安全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地铁运营安全水平;3.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安全质量管理合力;4. 定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三、会议组织1. 成立地铁安全质量会议领导小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实施;2. 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会议记录等工作;3. 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铁运营公司安全管理部。

四、会议参加人员1. 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 各部门负责人;3. 安全管理人员;4. 运营管理人员;5. 技术人员;6. 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内容1. 安全质量形势分析:分析地铁安全质量现状,找出安全隐患和不足;2. 安全质量改进措施:研究制定安全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地铁运营安全水平;3. 安全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安全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到人;4. 安全培训与教育:讨论安全培训与教育计划,提高员工安全意识;5. 应急预案与演练:评估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6. 安全监督检查:总结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7. 安全事故分析:分析安全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8. 会议总结:总结会议成果,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会议制度1. 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2. 会议时间、地点由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通知;3. 会议召开前,各部门要提前报送相关材料;4.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发言,积极建言献策;5. 会议结束后,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发送给参会人员;6. 会议纪要应作为各部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场;3. 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4. 参会人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不得抄袭、篡改会议纪要;5. 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

天津地铁集团制度汇编

天津地铁集团制度汇编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文件汇编(简版)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5月目录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天津地铁集团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制度4天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检查制度15天津地铁集团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8天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3天津地铁集团公司汛期值班制度25天津地铁集团运营线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7天津地铁集团新线工程验收移交管理暂行办法3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48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5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5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64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70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7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9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开工审批管理制度100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10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重要环节开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11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首件验收制度12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地连墙质量评估管理办法132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基坑降水管理规定13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45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5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5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甲供、甲控材料质量管理办法16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172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176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18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18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192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指导原则19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201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强制要求208天津地铁集团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制度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五条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一)地铁建设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分为三级:一级为地铁集团制定的综合应急预案,二级是建设管理中心制定的综合应急预案,三级是施工单位制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2安全质量生产例会管理细则

2安全质量生产例会管理细则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生产例会管理细则(试行)(DTJS/ZY-AZ-02)1 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保证地铁建设工程顺利实现安全质量目标,有效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程建设顺利有序进展,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 质量安全生产月例会2.1 质量安全生产月例会,原则上每月月末召开一次。

如因重要情况、实际需要,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

2.2 质量安全生产例会由建设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召开,项目管理部主管领导、项目总工、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及会议涉及到的监理、施工单位主管人员参加,会议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并准备。

2.3 会议议程2.3.1 各项目管理部主管领导汇报本月安全质量工作情况,包括:上次例会要求落实的问题、本月风险源的管理及进展、安全及质量管理状况、隐患检查整改情况、事故处理结果(如有)、存在的问题、下月风险源及采取的举措、改进建议等。

2.3.2 质量安全部通报本月月报内容,对本月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安全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批评安全质量管理较差的单位,对下月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布置。

2.3.3 传达建设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建设公司有关精神、指示、意见及要求。

2.4 会议要求2.4.1 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会后报质量安全部一份书面材料存档备案。

2.4.2 会后各项目管理部上报本月“风险源台账”。

2.4.3 质量安全部负责会议记录与人员签到,形成会议纪要后及时下发并存档。

3 风险源施工日例会3.1 重大风险源施工阶段,均需实行风险源施工日例会制度。

重大风险源包括周边有建筑物的基坑开挖、盾构穿越建(构)筑物及河流、盾构接收与始发、联络通道开挖及其他具有较大风险的施工项目。

3.2 风险源施工日例会应在风险源施工时每日召开。

3.3 风险源施工日例会由驻地监理组长组织,建设公司项目管理部相关领导或驻地业主代表、安全管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现场配合设计人员、第三方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地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地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总结和反馈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铁公司所有运营、施工、维修等部门的安全生产例会。

三、例会组织1. 例会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

2. 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3. 例会时间、地点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前通知各部门。

四、例会内容1. 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 传达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3. 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及责任人。

4.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

5. 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6. 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7. 安排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等工作。

五、例会要求1. 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准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缺席。

2. 各部门应提前准备好例会材料,包括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整改措施等。

3. 例会期间,各部门应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记录,及时反馈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各部门负责人应就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5.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归档。

六、例会纪律1. 例会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2. 严禁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3. 例会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应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

4.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议效果。

七、例会效果评估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例会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会议组织、参会人员、会议内容、整改落实等方面。

2. 评估结果纳入部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会议效果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对会议效果差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地铁集团制度汇编

天津地铁集团制度汇编

天津地铁集团制度汇编天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文件汇编(简版)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5月目录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制度 (4)天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15)天津地铁集团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8)天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3)天津地铁集团公司汛期值班制度 (25)天津地铁集团运营线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7)天津地铁集团新线工程验收移交管理暂行办法 (3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48)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5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5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64)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70)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7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9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开工审批管理制度 (100)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10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重要环节开工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11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12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地连墙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32)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基坑降水管理规定 (13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45)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5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5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6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甲供、甲控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16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172)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176)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办法 (18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187)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192)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沿线房屋安全鉴定指导原则 (199)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201)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强制要求 (208)天津地铁集团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制度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五条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TJDT-ZY-AQ-09)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TJDT-ZY-AQ-09)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TJDT/ZY-AQ-09)1目的安全宣教育培训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基础工作。

为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各子公司、各建设管理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 管理职责3.1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集团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各子公司、各建设管理中心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2各子公司、各建设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实际,负责制定符合业务实际特点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3.3各子公司、各建设管理中心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外单位等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4各子公司、各建设管理中心按照本制度认真落实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3.5特殊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

3.6集团各级单位、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建设项目、运营项目、资源开发项目的特点具体安排培训。

4 安全教育培训种类4.1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4.2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信号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4.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4.4集团、建设管理中心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

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天津地铁道集团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文件汇编电子版

天津地铁道集团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文件汇编电子版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TJDT/ZY-AQ-01)1 目的为加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工程建设、运营及物业经营项目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国家、天津市及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项目和物业项目的安全管理。

3 组织机构3.1设立集团、子公司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生产和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

集团安委会其他成员由集团相关副总经理、业务部室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组成;子公司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子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3.2集团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附件14 管理职责4.1 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职责4.1.1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1.2 研究制定地铁集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对安全工作做出总结和部署。

4.1.3定期组织召开地铁集团安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子公司的安全工作汇报,确定安全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安全重大问题,通过相关安全生产文件及决议。

4.1.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保护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5督察各子公司重大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复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4.1.6负责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4.1.7 重点落实地铁集团的建设施工安全、运营安全及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4.1.8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决定安全管理人员的奖惩。

4.2 安全质量监察室(以下简称“安质室”)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2.1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2.2负责地铁集团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安委会各项要求和任务。

地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地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地铁公司运营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地铁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地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目标第四条地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1. 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 有效控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 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4. 年度员工伤亡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1%以下;5. 年度设备故障率控制在1%以下。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公司领导层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承包商、供应商应遵守地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其作业活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安全隐患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期限、定预案)进行治理;4. 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5. 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TJDT-ZY-AQ-08)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TJDT-ZY-AQ-08)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TJDT/ZY-AQ-08)1目的为了完善天津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集团”)的安全管理体制,规范各种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集团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的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3 管理职责3.1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根据本制度,组织开展各类集团级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并负责相关检查资料的整理存档。

3.2各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检查、整改、复查工作,完善安全检查相关记录及档案。

3.3集团所有员工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

4集团、建设管理中心安全检查4.1安全检查范围:集团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运营项目、经营开发项目。

4.2安全检查形式4.2.1定期安全检查:集团安质室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建设管理中心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4.2.2 专项安全检查:结合项目特点,对于安全相关的专项问题进行检查。

4.2.3安全抽查:随时进入施工现场、运营车站、变电所、设备房间等一线部门进行抽查。

4.3检查内容4.3.1 安全检查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4.3.2 一般性检查内容:a)对履行国家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c)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d)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对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f)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社会公众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g)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劳保用品配备、安全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检查。

h)建设、运营及物业项目的消防安全检查。

4.3.3 专项检查内容:冬雨季施工检查;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消防检查;用电检查;设备保障检查;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风险源管理检查;结合工程进度或运营特点而组织的有针对性的检查;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进行的专项检查。

天津地铁集团运营安全管理制度(TJDT-ZY-AQ-13)说课讲解

天津地铁集团运营安全管理制度(TJDT-ZY-AQ-13)说课讲解

天津地铁集团运营安全管理制度(T J D T-Z Y-A Q-13)天津地铁集团运营安全管理制度(TJDT/ZY-AQ-13)1 目的为了加强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督促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根据地铁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铁运营的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3.1 运营有限公司对运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 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或抽查运营安全生产工作。

4 工作程序4.1运营有限公司工作程序4.1.1运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a)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b)成立安全委员会,安委会定期召开专题安全会议。

c)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其数量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制度的标准且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

4.1.2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a)组织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c)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学习和检查落实。

d)要根据运营发展的不同阶段适时修订。

e)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备案。

4.1.3运营安全规章制度a)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b)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包括日常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事故处理。

c)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方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天津市政府法规、标准。

d)组织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检查落实。

e)将《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处理制度》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备案。

4.1.4运营安全资金投入a)保证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b)要有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纳入公司预算。

c)保证安全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d)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资金计划报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备案。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TJDT-ZY-AQ-02)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TJDT-ZY-AQ-02)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TJDT/ZY-AQ-02)1目的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集团各级岗位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

3 管理职责3.1各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根据本制度制订公司内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各级领导、员工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相应的安全责任。

4 职责分工4.1地铁集团总经理安全职责4.1.1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1.2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集团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1.3组织集团各级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

4.1.4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5审核集团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预算,保证集团安全生产投入。

4.1.6监督下属子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1.7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召开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改进措施,做出决定。

4.1.8督促、检查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9组织建立和落实集团应急体系并监督运作情况。

4.1.10及时、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地铁集团党委书记安全职责4.2.1监督指导集团各级贯彻国家和天津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4.2.2组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员工的安全意识。

4.2.3发挥工会、各级党团组织在集团及各子公司中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

4.2.4考核集团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2.5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将安全管理实效作为评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考核因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TJDT/ZY-AQ-10)
1 目的
为促进天津地铁建设、运营及物业经营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安全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建设、运营顺利有序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集团所属各子公司。

3 一般规定
3.1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生产例会,原则上每周六召开一次。

如遇重大事件、特殊时期或实际需要,可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前通知。

安全质量生产例会由地铁集团主管领导,(或委托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各子公司安全主管经理、安全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以下简称安质室)负责组织召集并准备。

3.2 安全质量月度会议原则上在每月下旬召开,由集团主管领导(或委托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集团主要负责领导参加。

总结分析本月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宣布本月安全质量考核结果,部署下阶段重要工作。

3.3安全质量季度会议原则上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召开,由集团主管领导(或委托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集团主要负责领导参加。

总结分析本季度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宣布本季度安全质量考核结果,部署下阶段重要工作。

3.4 安全质量例会会议议程
3.4.1 各子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本月安全质量工作情况,包括:风险源的管理及进展、本月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安全质量检查整改情况、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如有)、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举措及建议、上次例会要求落实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讨论的问题等。

3.4.2 安质室传达城投集团公司下发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指示、意见及要求。

3.4.3 集团主管安全质量领导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并就具体工作提出要求。

3.5安全质量例会会议要求
3.5.1 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会后报安全质量监察室一份书面材料存档备案。

3.5.2 会后各子公司上报本月的《安全风险管理预控表》。

3.5.3 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会议记录与人员签到,形成会议纪要后及时下发并存档。

4 专题会议
4.1 因工作需要或上级特别部署,需要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由集团安质室组织,集团主管领导参加,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4.2 参会人员、地点由安质室通知。

4.3 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会议记录与人员签到,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安全质量管理重要内业资料,及时下发并存档。

5 会议文件管理
5.1 参加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召开的安全质量工作会议,要形成书面会议报告,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按照领导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5.2 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落实,并留档保存。

6 附则
6.1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原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7 附件
安全质量例会汇报材料目录
a)风险源的管理及进展 b)本月(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c)本月(周)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d)安全质量检查整改情况
e)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如有) f)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g)下一步的举措及建议 h)上次例会要求落实的问题
i)其他需要讨论的问题
编制:王荔平王建新孟建军许嘉刘义张勇
审核:马运康
批准:张兴彦
文件更改记录
序号章节号文件更改内容更改日期更改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