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考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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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柔性宪法(2次)

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和程序都与普通法律相同,即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议员按普通立法形式通过,就可以制定或修改的宪法。

3、选举制度:(2次)

是关于依照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国家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选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的代表之间的关系等。

4、经济制度(2次)

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所确定和调整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总和。

5、国家机构(4次)

就是一定的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的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6、爱国统一战线(3次)

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长期的革命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着重要内容之一。

7、政权组织形式(政体):(3次)

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称为国家政体,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8、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2次)

及秘密投票,指的是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应的一种选举方法。他要求人选举人时只需在投票是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他人或者弃权,而无须在选票上署名。

9、联邦国家(邦联制)(2次)

是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统一的复合国家。在联邦制的形式下,除邦联有一部宪法外,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处设有联邦的立法机关与邦联政府外还没有自己的立法机关与政府,邦联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职权划分由邦联宪法确定,各自在自己的范围内行驶。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邦联和各邦的关系。

12、多党制(2次)

就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三个以上的政党,其中没有一个政党能长期保持绝对优势,而只能考选举时的一时获胜或与其他政党结成联盟来掌握国家政权的一种制度。

13、差额选举(3次)

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是指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

14、结社自由(2次)

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成或参加某种持续性社会团体的自由。

17、宪法解释(2次)

是指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及适用范围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18、两党制、(3次)

就是指在一个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内,政治上存在着两个政党,他们通过控制议会多数议席,取得组织政府的权利,交替地掌握政权,实施其纲领。

19、申诉权(2次)

是指公民本人或者其亲属遭到国家机关的不适当的处分或处罚时,或受到不公的待遇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或者平反,或要求纠正对他的不公平待遇,直接选举。

21、国家性质(2次)

在宪法学上,国家性质一般是指以有关的宪法内容和宪法规范所规定和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以及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

22、国家结构形式(3次)

是国家形式之一。指的是国家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27、政党制度(2次)

就是有关政党的产生、其法律地位和作用;正当的活动方式、其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规定等各种制度的总称

31、宪法(3次)

就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是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33、政治制度(2次)

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如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以及选举制度、文官制度、自治制度等。其中。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和核心部分,所以被称为根本政治制度。

3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次)

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驶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区域内的事务的政治制度。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37、单一制国家

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驶国家主权的国家。

二、简答题:3题每题8分2题每题10分4题每题6分

(1)(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10分答全部)(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生自由主要包括有哪些?8分、6分答每段第一句)(5次)

①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3分

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分

③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3分

④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的保护。2分

(2)简述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性。6分

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不能和宪法相抵触;

②违宪的法律无效;

③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各事业单位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3)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8分2次

普遍、直接、平等、秘密选举是选举制度民主化的四大标志。社会主义国家也确认这四项民主原则:

①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分

②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2分

③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2分

④无记名投票原则。2分

(4)为什么我国的国体用“人民民主专政”而不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为什么我国的国体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10分 4次

答: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级无产阶级专政,但不完全相同;1分

因为:①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反映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特点,适合我国国情。3分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确切地表现了我国的阶级状况、政权的广泛基础和民主性质。3分

③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直接体现对人民实行民主核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两方面,明白易懂易于为人民所接受。

(5)我国宪法对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有哪些规定?10分 2次

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分

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

①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2分

②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稀的动物和植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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