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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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是什么

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对每一个公务员来说都是一种保障,只有完善了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才能更加激励每一个公务员认真细致的完成工作,那么,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是什么呢?下文,就是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的参考资料,供大家了解。

一、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一)公务员工资的涵义

公务员的工资,是在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公务员工资来源于国家税收,所以它反映了公务员个人、国家、全社会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

(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不同的公务员如果在同样的职位上完成了工作任务,或者不同职位但职务和级别相同的公务员如果完成了工作任务,他们的工资应该相等。

2、正常增资原则

《公务员法》第73条第3款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所谓“正常增资”,是指国家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工资。

3、平衡比较原则

平衡比较原则,是指国家确定公务员工资时,要参考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使公务员的工资与其它社会职业保持基本一致或者略有高出。平衡比较原则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

4、法律保障原则

担任一定职务和级别的公务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享

有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公务员的工资,任何时候不得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三)公务员工资的构成

《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了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构成。

1、公务员的基本工资

2017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是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的第四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前三次分别发生在1956年、1985年和1993 年)。

由于级别设置偏少,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增长空间太少,这造成了两个方面的不利影响,首先就是公务员的流失。基层公务员工资增长空间较小产生的另外一种不利影响是,它进一步强化了“官本位”意识,造成了一些人去挤职务的情况。

2017年的《公务员法》简化了工资结构,将在坚持现行以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待遇办法的同时,改变现行基本工资“四结构”制,而用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结构”来构成基本工资,并进一步加大级别

的激励功能。公务员的职务仍然是12个层次,但是将公务员级别从15级扩大到27级,重点增加了县以下基层公务员所对应的级别数量,公务员将可以根据工作年限以及个人绩效获得级别的晋升

(1)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资历包括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状况等因素。

2、公务员的津贴

公务员的津贴是根据不同公务员特殊劳动条件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和生活费支出而给予的补贴,是公务员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津贴种类主要有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地区津贴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1)地区附加津贴,主要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费支出等因素确定的。

(2)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体现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地域、海拔高度、气候以及当地物价等因素确定,是对公务员在艰苦边远环境下工作生活的补偿,国家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行统一管理。

(3)岗位津贴是对在特殊岗位工作的公务员支付的额外劳动报酬。国家对岗位津贴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3、公务员的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4、公务员的奖金

奖金是根据按劳分配原则采取的作为工资补充的劳动报酬形式,体现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按照现在一贯的做法。奖金的数额一般情况是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为标准的一个月的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也叫“第十三个月工资”。

(四)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和调整工资的依据

《公务员法》第75条对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作了原则性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具体来

说:

1、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凋。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就要相应地增加公务员的工资,使公务员成为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者,进而更好地调动其积极性。与国民经济发展协调,也要求公务员的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国民经济和国家财力的增长幅度。

2、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社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的消费水平和人们的需要是不同的。因此,这时对于公务员的工资,就要考虑更多方面的内容。

3、物价增长因素。《公务员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价格变动指数调整公务员的工资,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的规定包含了这样的意思。与物价增长幅度相适应调整公务员的工资,就是要使工资的增长率高于物价增长率的原则,以保证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五)公务员正常增资的途径和保障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条文的规定,公务员正常增长工资的途径有三个:

1、晋升职务工资。公务员职务晋升后,按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2、晋升级别工资。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因年度考核晋升级别的公务员,均从下一考核年度的第一个月起兑现工资。

3、定期调整工资标准。在正常晋升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情况下,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定期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工资标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定期调整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标准。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安排,各地区和部门不得自行调整工资标准。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这里的企业,是指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由于企业和企业工作人员都没有行政级别,这里的“相当”是指大体相当,包括学历层次、工作时间、职位层次等。比如企业可以按初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划分为若干层次与公务员中的相当层次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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