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推广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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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分析及对我国建立农业推广体系的启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农经济的农业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业发展的需要。2015年我国三大主粮收购价持续下降。以我家为例,今年的小麦和玉米都有大幅增产,但是由于粮价过低,今年的粮食收入比去年相比减少了30%。有专家解读说美国的粮食到关价格比国内当前的粮价还低。我国的小农经济模式在美国大农场模式面前已经没有多少竞争力。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这一新的经营制度的在全国许多地区积极推广,既能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提高了农民积极性和土地劳动生产率,更能提高我国粮食及其他农产品的竞争力。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快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农业科技推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国的农业推广模式相对落后,新的农业技术并不能马上推广到实际生产当中,既不能适用当前的小农经济发展模式,也不能适应未来土地流转后规模化、机械化生产。

美国集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于一体的农业合作推广服务体系,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升、农业的发展和高新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美国近百年的农业的迅速发展也证明了该模式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分析借鉴美国农业科技推广的成功经验,势必会对我国土地流转趋势下农业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的建立有积极意义。

美国在100多年前已经有关于农业教育、科研和技术推广等一些列的立法和政策。与农业推广相关的立法可以追溯到1862年的《莫利尔法》,该法案规定凡是接受该法案各州可以从国家免费得到大面积公有土地,各州将从土地中得到的收入来创办和维持至少一所农业金额机械技术学院,以教授与农业和机械技术有关的课程,该法案的颁布促进了美国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体系中农学院系统的建立和发展。随后颁布的一系列农业有关的法律为美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供了法律、资金保障,同时也丰富了农业技术推广内容。以及专利制度的立法,为农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鼓励创新的良好制度保障。

美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讲究国家相关部门的合作,主要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农业大学之间的合作。美国农业科技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推广体系主要包括NIFA(美国食品与农业研究院)、州农业推广站和县农业推广站三个层次的组织机构,州农业推广站处于核心地位。各州农学院承担各州的科研、教育与推广工作,州立大学农学院下设立州农业推广站,站长由州立大学农学院院长担任,农学院各系教授组成。县农业推广站是美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最基层的组织,直接面对农民服务农民,主要工作是宣传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信息、咨询和培训以及社区服务。

美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建立增地学院的目的就是要把的大学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创新带给农民,向农民提供社会教育和服务,涵盖了农民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农业技术推广。主要是利用农业科研和教育项目帮助农民掌握农业科技知识,改进经营管理技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率。而社区经济发展通过发展扶持中小规模企业等来推动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其推广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常规的讲座、演示、大众传媒为计算机远程信息服务也都得到有效运用,最大限度满足农民需求。

美国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来源较多。和中国一样也是以政府拨款为主。但是美国的推广立法中对各级政府的农业推广资金作了明确规定,资金来源稳定,推动了农业科技推广的顺利进行。农民、产业协会、企业和基金会等各行业的自助是农业科研、推广投入的另一来源。如华盛顿特区的华盛顿大学2004-2005年推广经费达30多亿人民币。

美国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数量庞大,主要由专各级政府农业推广机构的有关专家和志愿推广人员组成。美国的农业推广人员的素质和资历很高,如密执安州立大学内的州专业推广员都是博士或教授,县级推广员60-70%为硕士学了,10%左右为博士学历,学士学位的推广员占极少数。另外国家农业部也会定期培训和考核各级农业推广人员,保证了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知识懂得更新和技能的提升。

目前为止,我国专门农业推广的法律只有《农业推广法》。另外两部有关农业的法律分别是《种子法》和《农业法》。国家在近几年修订了前两部两部法律,这些法律法规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确保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稳步发展。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依然存在可操作性差,不适应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急需进行补充和完善。因此,我国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保障中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我国各个省均有一到两所农业大学,但是相比其他综合类大学,国家对农业院校的扶持相对较少,而且国内农业大学的分布也不均匀,例如农业大省河南的几所农业院校均为普通二本类院校和专科院校,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来自省内的主管部门,国家对普通院校及高职院校的经费扶持更是少之又少。另外一些受国家经费力度大和研究实力强的农业院校却并没有建立在农业大省,而是设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农业占比小的省份,如北京的中国农业大学。这就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有些省份农业推广的的发展。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要加强对农业大省的农业院校的经费扶持力度,通过大学教育和带动地区内农业的科技转化力和农民的知识水平。

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管理机构大致上与美国的推广结构大致相似,区别在于我国的各个推广机构均为国家单位,我们最基层的推广单位是乡镇农技站。这个结构主要缺点首先在于政府始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处以决策者兼执行者的角色,专业的农业科研单位在这个结构中不能发回应有的作用。且中国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教育和科研各自相对独立,这样就导致了许多新技术、新成果难以满足农民生产的需要,难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我们可以借鉴国美国的经验,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产学研体制。制定相应的政策,打破区域、部门界限,激励教育、科研和推广三者之间的流动。转变“重教学、重科研、轻农技”的观念,引导科研人员走入基层,近距离和农民接触,向他们传授新的知识和技能,使新的科研成果真正惠及农村、农业、农民。与此同时,科研人员通过农业技术服务发现新问题,为进一步研究找准方向,保证农业科研的针对性、实用性。

资料显示,我国2005年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仅占政府财政支出的0.81%。我们的科研经费不足,且经费来源单一。由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不公平、收入很低,很少有人自愿选择从事这一工作,导致推广队伍素质普遍不高、知识老化、思想僵化等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政府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农业推广确保政府财政投入资金的稳步增长。与此同时,政府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调动金融机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向农业流动,逐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模式。

因此我们要大力提高农业推广人员的素质,加快农业科技的推广步伐,通过给予推广人员良好的待遇、优惠的政策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从事农业推广工作。相对于美国而言,我国的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这些我国农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利用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网络、广播电视、专题讲座、科技宣传栏等渠道,进行农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应用新技术的能力,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

我国农业推广工作的提升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这些学习农业推广的学生来说,更是我们应该负起的责任。在学校学习足够的农业知识才能在未来服务千千万万的农民,为国家的农业工作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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