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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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条件的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率达到100%。
3)残疾人受教育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主要措施
1)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体系。
2)完善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介及早期康复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具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2)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社会化。
3)建立科学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4)残疾人的个性化康复需求80%得到满足。
2、主要措施
1)加强康复机构建设,整合市、区、街道康复服务资源,结合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康复服务网络。
2)建立残疾人评估与转介系统,理顺社区和机构之间的服务转介机制,实现科学评估与无缝转介。
第十,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其它宣传途径,利用各种残疾人节日,广泛开展残疾人工作宣传,公众理解、尊重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但我市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随着人口老年龄化加快、致残因素增多等,我市残疾人数量将呈现较快增长态势,残疾人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尤其是示范性、标志性的综合服务设施仍然不足;专业服务人才队伍亟待加强;残疾人工作的政府责任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理解、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增强。
4)建立辅助器具服务督导机制,发挥市辅助器具中心的示范与指导作用,不断提升区级辅助器具服务水平。
5)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中、高级服务人才,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服务队伍。
6)发挥毗邻香港优势,推动开展深港辅助器具服务、研发合作项目。
(四)教育
1、具体目标
1)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10)培育社会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立行业准入与监管机制,在资金、项目及服务指导方面予以扶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社会化。
11)发挥毗邻香港优势,引进先进康复理念、技术及管理,开展系列深港合作的康复项目。
(三)辅助器具
1、具体目标
1)基本辅助器具免费配送达100%。
2)特殊辅助器具配送率达90%。
3)辅助器具研发水平进一步提高。
2.1.3 0-6岁的残疾儿童100%进行抢救性康复
2.2辅助
器具
2.2.1基本辅助器具免费配送率达100%
2.2.2特殊辅助器具配送率达90%
2.2.3智力和精神残疾人100%配送GPS卫星定位跟踪器、语音沟通器
2.3教育
2.3.1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2.3.2符合条件的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率达到100%
2)坚持特惠原则,以残疾人特殊需求为导向,建立起全覆盖、全生涯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2、主要措施
1)将低收入残疾人家庭100%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就业援助、养育扶助等项目。
2)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实现残疾人津贴覆盖率100%,重点加大对60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的津贴补助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第二,康复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国率先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成功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区),为4773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康复复明手术;资助2703名残疾少年儿童进行康复救助,资助金额达2864万元;对全市10239名精神残疾人开展建档服务,实施重性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和社区个案管理服务。
第三,辅助器具服务卓有成效。建立全国首家残疾人辅助器具示范站,制定实施《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管理办法》。“十一五”期间,定制、维修辅具5351件,配送辅具18251件,配备率为100%。
(二)基本原则
第一,普惠加特惠原则。坚持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出台一系列特惠型的政策措施。
第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纳入深圳市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
第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残疾人服务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3)将18周岁以上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在自愿的原则上视为独立户,100%纳入低保,并全额享受低保金。
4)采取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住房问题。残疾人家庭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按照残疾等级予以加分。
5)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办理失业救济,对失业救济金期满但仍未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特殊教育体系逐步完善。以市早期干预中心、元平特殊学校、普通中小学和市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为载体,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学历教育的、较完整的残疾人教育格局。截止2010年,全市在校残疾学生1687人。
第五,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形成以分散按比例就业为主,集中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为辅的格局。“十一五”期间,共培训残疾人6627人次,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4113人,具有劳动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安置。
二、“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2、主要措施
1)建立完善市、区、街道及社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配送服务体系,加大辅具配送力度,实现辅具服务与残疾人需求的有效对接。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配送GPS卫星定位跟踪器、语音沟通器。
2)根据残疾人需求分布状况,规划培育一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严把准入关,打造专业机构、专业服务。
3)加大辅助器具研发支持力度,提升辅助器具行业的产业化水平。扩大辅助器具的产品资源,满足多元化、个性化残障辅助器具需求。
第四,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原则。从实际出发,以各类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为导向,重点针对深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大建设力度。
第五,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原则。充分利用深圳改革开放的优势,在体制和机制上大胆改革创新,建构与深圳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特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
(三)总体目标
按照和谐发展、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要求,发挥深圳综合配套改革的新优势。到2015年,基本消除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使残疾人的幸福指数得到较为明显的提升。总体目标为“两个体系、四个模式”。
第一,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实现在岗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将低保、重度、失业、个体户残疾人纳入全市社会保险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发放特殊困难补助6116万元,惠及家庭困难残疾人48795人次;全市残疾人自有住房率超过半数,推动解决256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
第八,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市、区残联各专门协会管理、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社区残疾人协会实现全覆盖,公开选聘的313名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实现公益性岗位就业,完善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残疾人组织网络;探索建立了康复咨询员新职种。
第九,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面积达16700平方米;建成一批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农场、精神病人中途宿舍;建立了56家街道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服务场所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十一五”期间,政府总投资项目中有15亿元用于无障碍建设,建成各类无障碍设施1315个。
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1.社会保障体系
1.1社会
救助
1.1.1低收入残疾人家庭100%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1.218周岁以上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视为独立户,100%纳入低保范畴,并全额享受低保金
1.1.3特殊困难残疾人100%给予临时救助
1.1.4低收入残疾人家庭100%纳入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以及法律援助、养育扶助范围
6)完善《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探索建立残疾人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力争使残疾人补充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
7)逐步将户籍居民的常住重度残疾直系亲属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8)探索开展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财产信托、人身和财产保险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生存质量。
(二)康复
1、具体目标
1)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及“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市现有残疾人13.47万人,其中,户籍残疾人7.58万人,占家庭户总人口的3.02%。2006年以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的各项任务指标已经完成,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明显改善,民生幸福水平显著提高,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2、建成完善具有深圳特色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
3、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模式。
4、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模式。
5、进一步深化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模式。
6、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区域合作模式。
专栏一:“十二五”时期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3)完善残疾人报告制度,开展残疾风险评估,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立残疾干预机制,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治疗及康复工作。
4)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行抢救性康复,建立康复训练分类补助机制。
5)完善“市精神卫生中心-区精防机构-社康中心”三级精神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推广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模式。
6)加强重性精神病人个案管理服务,继续实施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项目。
7)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对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重大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预防控制能力。
8)加快培养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与深圳高校合作创办康复学院,探索建立康复咨询员新职种。
9)将康复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卫生部门继续教育体系。推动康复专业技术职称纳入职称晋升序列,实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第六,文体生活更加丰富。实现残疾人参加残奥会比赛和获得残奥金牌两项“零”的突破;成功举办3届残疾人运动会、2届残疾人展能节活动和2届残疾儿童文艺汇演;在全国、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中获得11个奖项。
第七,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市人大颁布实施《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市政府出台《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等一批重要政策法规,进一步促进了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1.5低保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问题100%得到解决
1.2社会
保险
1.2.1残疾人补充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
1.3社会
福利
1.3.1推动实现残疾人津贴发放率100%
1.3.2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100%给予安养服务补贴
2.社会服务体系
2.1康复
2.1.1残疾人100%享受基本康复服务
2.1.2残疾人个性化康复需求80%得到满足
2.3.3残疾少年儿童100%实施教育补助
2.4就业
2.4.1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
2.4.2残疾人就业培训率达95%以上
2.5托养
2.5.1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80%得到满足
2.6无障碍
建设
2.6.1有无障碍需求残疾人的居家生活无障碍设施80%得到改造。
2.6.2新建或改建公共设施或建筑100%实现无障碍。
2.7文化
体育
2.7.1建设及改造10个残疾人文体活动和训练基地。
2.8服务业
2.8.1开设残疾人服务机构200家。
2.8.2引进5个以上港澳残疾人专业服务项目。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与主要措施
(一)社会保障
1、具体目标
1)按照普惠原则,将残疾人纳入全市居民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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