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2023年湖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2023年湖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摘要:1.2023 年湖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2.医疗费赔偿标准3.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计算标准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5.湖北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6.2023 年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正文:一、2023 年湖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医疗费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计算标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计算标准不再进行城乡区分,统一按照城镇相关统计数据计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数据,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根据湖北省统计局2023 年3 月17 日发布的《湖北省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14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26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9 元。
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828 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121 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991 元。
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2016最新版本)
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2016最新版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章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2010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正始执行赵俊律师标准(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436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503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1029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372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23709全社会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农、林、牧、渔业14105采矿业21960制造业20589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0137建筑业2071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591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3947批发和零售业17946住宿和餐饮业15388金融业44986房地产业2420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810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3846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878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518教育28710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7295文艺、体育和娱乐业2443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08352010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从今日起正始执行。
按照新标准,如果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死亡赔偿金达28万余元,比以往增加2万余元。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每年省公安厅、省高院、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四部门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居民收入等情况,一年调整一次赔偿标准。
今年的赔偿标准和去年的相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367元/年,增加1214元。
按这个标准来计算的话,如果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应该为287340元,比2009年的标准高出24280元,丧葬费应该为11854.5元,这两项加起来,可达到299194.5元,比原来高出26336元。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受伤一方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受伤一方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受伤一方大部分的交通事故都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或者一方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另外一方承担很少的一部分的责任,但有时候也可能会出现双方是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受伤一方?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人伤交通事故五五责任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方死亡逃逸会被判刑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死了咋办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全责方因为此次交通事故不幸意外身亡,那么无责方是否需要赔偿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如果无责一方并未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的是非机动车,则无责一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01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本赔偿标准可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雇员损害赔偿、其他人身伤害等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具体数据适用于北京,计算公式全国通用。
一、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1359800元(即67990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90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9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90元)×5年2、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二、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1359800元(即67990元×20年×10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三、交通事故造成二级伤残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1223820元(即67990元×20年×9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4.5万—9万元四、交通事故造成三级伤残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1087840元(即67990元×20年×8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营养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
1.什么是营养费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2.营养费的范围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
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6)较大面积烧伤者。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4.营养费的证据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
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
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
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
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
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2)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最新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019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2019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湖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湖北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8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12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4445元(地方暂无数据,此数据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0955元(地方暂无数据,此数据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017-2018年度湖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湖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9386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004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2725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10938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5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938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2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938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2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938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2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表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注意事项
误工费的计算——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工资;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的,则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如是“农村居民”则: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其收入;2、没有收入或雇用护工的,则按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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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
2023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2023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背景介绍湖北省作为中国人口大省之一,在2023年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人身损害事件的赔偿问题。
为了确保公正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湖北省政府特别制定了2023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标准的目的制定这一标准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湖北省政府在制定2023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时,重点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人身损害范围•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适用于各类人身损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
赔偿计算方法•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以及侵权方过错程度进行计算。
其中,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过错程度则根据侵权方的责任程度进行判定。
赔偿额度•不同类型的人身损害事件有不同的赔偿额度规定。
例如,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按照湖北省公安厅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最高可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卫生健康委员会细化规定。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湖北省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23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其公正、合理和顺利进行。
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
结束语2023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为解决各类人身损害事件赔偿问题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通过遵循该标准,受害人可以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相信这一标准的实施将对湖北省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全
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河北省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河北省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15年城镇居民⼈均年可⽀配收⼊26152元 2015年农村居民⼈均年可⽀配收⼊11051元 2015年城镇居民⼈均年消费性⽀出17587元 2015年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9023元具体赔偿项⽬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居民⼈均收⼊×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均收⼊×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平均⼯资×6个⽉4、被扶养⼈⽣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均年消费性⽀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般⼯作⼈员出差伙⾷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费=受害⼈误⼯收⼊(天/⽉/年)×误⼯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普通器具的合理费⽤10、交通费=实际发⽣的合理费⽤11、住宿费=国家机关⼀般⼯作⼈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2016⼈⾝损害赔偿标准(河北)2016-11-27 15:43 | #2楼根据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 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城镇居民⼈均年可⽀配收⼊ 26152元农村居民⼈均年纯收⼊ 11051元城镇居民⼈均年消费性⽀出 17587元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 9023元全省在岗职⼯年平均⼯资 52409元住院伙⾷补助费100元/⼈/天(冀财⾏[2015]42号⽂件)⾏业平均⼯资(元)农、林、牧、渔业 19779元采矿业 54862元制造业 47660元电⼒、热⼒、燃⽓及⽔⽣产和供应 82636元建筑业 39899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784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5675元批发和零售业 38161元住宿和餐饮业 32959元⾦融业 94989元房地产业 43184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278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71541元⽔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110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 33543元教育 58624元卫⽣和社会⼯作 53317元⽂化、体育和娱乐业 46383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0310元2015年河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16-11-27 14:25 | #3楼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件冀公交字〔2015〕184号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数据的通知各市、冀中公安交通警察⽀队,定州、⾟集市公安交通警察⼤队:现将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印发给你们,请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执⾏。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暂定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暂定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
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1.02.09
•【字号】鄂价费字[2001]28号
•【施行日期】2001.0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暂定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
的通知
(二00一年二月九日鄂价费字〔2001〕28号)各市、州、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1998〕847号)和《湖北省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4号令)有关规定,价格认证机构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业务,为保证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现暂定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各地价格鉴证机构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对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时,可按评估价值的相应比例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评估鉴定价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5%;
(二)评估鉴定价值10000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4%;
(三)评估鉴定价值30000至60000元(含60000元)的:3%;
(四)评估鉴定价值60000元以上的:2%。
按评估鉴定价值分档累进办法计收费用。
每辆车损价格鉴定收费起点为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待国家计委对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作出统一规定时,由省物价局按国家规定另行通知执行。
三、以上暂行收费标准自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起执行。
d25438--010410wjk。
201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2015年4月22日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二○一五年度)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485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10849
2
城镇居民人均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
8681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43217
4
全
社
会
分
行
业
在
岗
职
工
人
均
年
平
均
工
资
收
入
农、林、牧、渔业
26209
采矿业
39797
制造业
392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2874
建筑业
41754
批发和零售业
331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674
住宿和餐饮业
286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8560
金融业
83665
房地产业
4296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89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57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38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729
教育
50440
卫生和社会工作
55671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4395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1100
2015
2015
关于发布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鄂公通〔2015〕45号
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每年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损害的不在少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最担心的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偿标准是什么,那么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这个便是我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下文就是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随着2017年度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的陆续的出台,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已经确定,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赔偿的标准:1、医疗费: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交通费:交通费按票据5、住宿费: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7、营养费: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8、鉴定费:鉴定费凭票据9、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系数;10、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11、丧葬费:丧葬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被扶养人生活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13、死亡赔偿金: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1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15、其他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首席调解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及调解方法和技巧
(四)受伤人员的治疗处理
• 就近及时治疗:不管受伤人员 是否住院治疗,在交通事故中 一定要到正规有相应票据的治 疗机构进行治疗。
• 治疗费用的处理:一般情况下 由交警责令肇事方先期垫付部 分医药费,但是,如果在事故 中肇事方不承担或承担次要责 任的,尽量在保险理赔限额内 垫付。
如何赔偿?
伤残赔偿金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精神抚慰金
赔偿项目
住院伙食 补助费
交通费
营养费
赔偿项目及计算
1、医疗费:6000元 2、残疾赔偿金:14367元×20年×10%=
28734元; 3、被抚养人生活费:3725元×(12年+15
年) ×10%/2=3166元 4、误工费:1800元/30 ×18天=1080元 5、护理费:45元×18天=810元 6、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18天=270元
经鉴定构成伤残的: 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从一到十级,
最重的是一级,最轻是十级。来自伤残等级和赔偿系数• 赔偿系数:依次为:100%到10%
伤残等级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赔偿系数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 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010年湖北省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6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35元; 2011年湖北省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16058 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5832元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 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新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The man who has made up his mind to win will never say .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年是怎么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现在全国每年发生十几万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受害人及家庭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发生事故就涉及到赔偿问题,关于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湖北省作为中部大省,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年有哪些新内容?下面我们就整理的资料来做一个简单了解。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一、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项目包括哪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5、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7、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
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确定;8、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2021年湖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A step back is magnanimity, and a step back is compassion.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20__年湖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摘要:20__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20__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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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
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
交通事故代理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