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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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宣政办明电[2018]22号
【发布部门】宣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04
【实施日期】2018.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
量的通知
(宣政办明电〔201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窗口能力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改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设立的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的窗口,包括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层为民服务中心,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网上办
事服务大厅一并开展相应问题的排查整改。
二、排查整改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排查整改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群众不清楚也不容易搞清楚办事要求方面。重点排查:1.办事指南不明晰,各类公开的办事指南只提供办事环节名称,没有清晰描述具体要求,不提供相关办事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使用类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模糊表述等;2.网上办事入口不好找,安徽政务服务网各级分厅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两张皮”,办事指南不是同源发布,甚至同一事项内容不同、名称不一、标准各异等情况,网上办事不好找、企业和群众不愿用等问题;3.咨询电话经常占线或无人应答;4.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人员业务不熟悉、服务意识不强,答复不清楚、不详细,“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等问题。
(二)办事证明材料过多过滥方面。重点排查:1.办事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甚至存在“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导致群众办一件事要跑很多部门;2.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