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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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浅谈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经济视野众所周知,作为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重要内容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建立住房新体制而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建立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随着二十多年来这项制度在我国省市的推广施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逐步成熟完善起来,深深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特别是近年来,在房价的“涨”声一片中,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效益逐步显现,它帮助了广大职工解决了住房困难,推动和调节了房地产市场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增强个人购房能力、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越加科学有效,最终发挥的作用也就相对越强。

如何更好的利用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使之真正达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成为了广大职工最为关注的问题。

开滦集团公司是一个具有百年历史的特大型国有煤炭企业。

于1993年1月起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6年7月起正式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从无到有,从基本建立到不断完善已形成了现在的独立的管理机构——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滦分中心,至此,开滦集团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已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规范提取管理,维护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字[2005]5号)及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开滦集团公司提取的实际,特别制定了《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总房地字[2006]242号)和《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定》。

1、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运行模式及流程开滦集团公司实行缴存单位和分中心两级审核审批负责,严格执行提取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办理提取初审复审手续。

公积金提取怎么操作

公积金提取怎么操作

公积金提取怎么操作公积金提取怎么操作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公积金提取要求哪些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

这种情况需要客户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各个地区在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上面会有一些区别,提取次数以及额度都会有不同,客户可以提前做好了解。

2、建造自住住房。

需要客户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在提取额度上面也会有限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客户需要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这个原因提取公积金的,提取的额度也有限制,具体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

4、客户退休。

在这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向公积金中心提交退休的证明资料,如果有些客户在职期间缴纳的公积金比较多,那么退休提取公积金也会是一笔不少的财富。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这需要客户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这需要客户提供未就业证明以及相关的资料。

7、出境定居。

需要客户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出境定居客户可以一次性将缴纳的公积金全额取出来。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

比如说客户因为就业或者是其他原因迁出了户口,可以将在原来省份交的公积金取出来,不过这需要客户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这需要提供购房贷款合同,一般是办理对冲还贷,签订相关协议。

用公积金偿还房贷本息一般有按月对冲以及按年对冲这两种方式,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10、缴纳房租。

开滦公积金提取方案

开滦公积金提取方案

开滦公积金提取方案1. 引言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保福利政策,对于职工的生活和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开滦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煤矿企业,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特制定了开滦公积金提取方案,旨在帮助职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己的公积金。

本文将详细介绍开滦公积金提取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2. 提取条件为了合理利用和保障公积金的使用,开滦公司对于公积金的提取设置了一定的条件:•职工工龄满5年及以上。

•职工已婚,并持有结婚证明。

•职工必须购买了一套房产,且该房产必须为首次购房。

以上三个条件均满足的职工,即可申请开滦公积金提取。

3. 提取方式开滦公积金提取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根据不同的需求,职工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提取方式。

•一次性提取:职工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所有公积金金额。

•部分提取:职工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部分提取,留下一定的公积金金额作为储备。

•分期提取:职工可以将公积金金额等分为若干期进行提取。

4. 提取流程为了方便职工进行公积金提取,开滦公司制定了简单明了的提取流程,确保职工不会遇到繁琐的手续和困难。

步骤一:准备材料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开滦公司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明:职工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职工需要填写开滦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在表格中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步骤三:提交申请职工需要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同提交到开滦公司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和归档。

步骤四:等待审核开滦公司将在收到职工的申请后,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审核。

一般情况下,审核流程需要3个工作日。

步骤五:提取公积金审核通过后,开滦公司将会将职工的公积金金额划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提取方式进行操作。

5. 注意事项在办理开滦公积金提取时,职工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提前规划:提取公积金前,建议职工提前规划好用途和用款计划,确保提取公积金能够更好地满足个人需求。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是怎样的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条件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依各城市的实际情况也许会有所不同,但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来看,仍然在许多共同之处,只要我们把握好了政策方向,就可以有的矢放,采取正确的途径提取公积金。

下面就来一起看一下公积金的具体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通常职工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较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它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提取流程单位职工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事宜,由单位出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可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世分量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核实并出具提取公积金证明。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对于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3日内将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

6.对于单位不按照职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可携带身世分量证件等有效证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督促单位办理,在经管理中心督促后仍无回应时,管理中心可依个人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全部提取条件包括了哪些一、公积金全部提取条件是什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较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取现条件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取现条件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取现条件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公积金取现流程需要什么材料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doc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的管理运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及其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提取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职工依法享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建立住-1-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职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管理运作。

管理中心设立的分中心或者管理部,在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具体业务。

第六条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但不得办理缴存、提取的现金收付业务。

管理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以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

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缴存明细账,并与受委托银行定期核对账目。

第七条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符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规定情形、条件的,职工有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事项的平等权利,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歧视。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规定试行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规定试行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规定试行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附件: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的管理运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及其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提取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职工依法享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职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管理运作。

管理中心设立的分中心或者管理部,在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具体业务。

第六条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但不得办理缴存、提取的现金收付业务。

管理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以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

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缴存明细账,并与受委托银行定期核对账目。

第七条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有哪些

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有哪些

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有哪些一、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首次提取需要提供资料1、病患者有效身世分量证;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办理注意事项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世分量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10、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较低生活保障证明;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

全文共计2894字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定稿
发布日期:2019-12-29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冀政〔2019〕第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四)职工工资表;(五)其他证明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本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单位每年应根据职工上年度工资情况于每年1月或7月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保留到整元。

(三)职工按当地最低工
1。

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1200字

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1200字

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公积金提取是指个人根据不同的情况,从自己在公积金账户上累积的存款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的行为。

公积金提取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和途径,下面将详细介绍公积金提取的操作规程。

一、公积金提取的种类1. 住房贷款还款提取:购买、翻建、修缮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可按月提取公积金抵扣住房贷款还款。

2. 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提取购买、翻建、修缮自住住房所需的部分资金。

3. 租房提取:租房提取是指缴存职工自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用于租赁住房的支出。

4. 大额支出提取:需要用于支付大额支出(如子女教育、重大疾病等)的缴存职工,可提取相应资金。

5. 退休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请提取退休金。

二、公积金提取的操作步骤1. 缴存职工在提取前,需要准备好下述材料:a.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b. 公积金账户信息:提供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和查询密码。

c. 提取申请表: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相应的申请表。

d. 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提取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住房贷款合同、租房合同等。

2. 缴存职工完成上述准备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公积金提取申请:a. 前往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银行网点。

b. 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提取方式和办理流程。

c. 填写提取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

d. 缴存职工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本人身份核验,签署相应文件。

e. 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

f.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会将相应的资金划入缴存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1. 缴存职工在填写提取申请表时,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2. 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根据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提取公积金前,应提前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网点,了解提取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

4. 提取公积金时,需确保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和查询密码的安全,避免被他人冒用。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是指政府建立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实现住房购买和租赁的目标。

在一定条件下,职工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住房,或者还房贷等目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提取条件1.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一些基本条件,包括缴存时间和资金用途。

一般来说,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后才可以提取,具体年限根据所在城市的政策而定。

同时,提取的资金用途也有规定,常见的包括购房、装修、还房贷等。

2.另外,如果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还需满足相关的购房条件,比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的一定比例,或者购房者名下不能有其他住房等。

二、提取流程1.核实条件:首先,职工需要核实自己是否满足提取条件,包括缴存时间和资金用途等。

可以通过查询自己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缴存记录来确认。

3.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通过,职工可以开始办理下一步手续。

4.办理手续:根据审核结果,职工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比如购房提取,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证明等;装修提取,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发票等。

在办理手续时,职工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准确,否则可能会导致提取失败。

5.资金划拨:在完成办理手续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的资金划拨到职工指定的账户上。

职工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查询和核对账户余额是否正确,并注意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三、注意事项1.提前规划:提取住房公积金前,职工应提前规划并确定好资金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有一定限制和要求,职工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合适的提取方式。

2.了解政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因地区而异,在提取前,职工应了解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以免不符合条件而导致提取失败。

3.注意申请材料准确性:提取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河北省公积金最新提取条件及流程

河北省公积金最新提取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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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取现提取流程

公积金取现提取流程

公积金取现提取流程
公积金取现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提取流程
1、申请: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审核: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所提交的资料展开审核,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放款:若准予提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放款,提取的公积金将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二、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3、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3、离休、退休。

4、家庭经济困难,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因重大疾病致贫。

5、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7、出境定居。

8、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9、户口迁出本市.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1. 公积金账户参缴时间达到一定年限,比如城镇职工参缴12个月或累计参缴60个月,农民工参缴36个月或累计参缴72个月;
2. 出现特殊生活困难,如经营困难、起诉及追缴法律程序,家庭经济困难等;
3. 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具体可查看各类别情况;
4. 办理婚育手续,例如婚嫁、生育、买房兴建、抗震救灾等;
5. 养老,完成一定年龄或参缴公积金期满时可以办理提取;
6. 其它,由居住地公积金中心综合考虑情况决定。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准备提取所需材料:
1. 个人本人身份证;
2. 公积金账户变更表;
3. 生活困难证明、婚姻证明或者购房手续等材料;
4. 申请表,准备全面,填写清楚真实有效。

(2)递交申请材料:
持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工作时间登记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所属网点,如果地域较大,可就近递交。

(3)审核
报送资料后,中心会经过核对确认,出具正式文件,个人可以自行去
网上自助打印提取审核表,填写交回审核,一般审核时间1-2个月到账,当然也可在规定工作时间去网点办理。

(4)提取
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提取,具体到提取营业厅后提出提取申请,提
取成功后在2-4个工作日内到账,提取狀況可以在提取申請頁面,查看提取结果。

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住房消费或其他符合提取规定的条件下,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存储余额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职工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使用提取);二是职工在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简称销户提取)。

第一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提取管理人员应遵循依规办理的原则。

第二条提取条件(一)使用提取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以百元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金额及已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因病(本人或配偶)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销户提取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帐户:1、离休或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省属国有改制企业买断工龄的(男满45岁,女满40岁);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养和内退的职工,或不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第三条提取资料(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基础性资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3、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配偶的以上1-3项资料。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二)使用提取提供的资料: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

公积金提取手续及流程介绍

公积金提取手续及流程介绍

公积金提取手续及流程介绍公积金提取手续及流程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方法一:携带个人资料、公积金卡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台办理;方法二:微信提取渠道,首先关注所在地公积金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找到公众号中关于提取公积金一项,点击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输入个人信息并确认要提取金额,按步骤操作封存后的公积金金额便会转入绑定的储蓄卡当中。

”带上加盖原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去公积金开户行办理相关手续,一般3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到账。

如果申请人本人不方便办理的话,也可以委托别人办理,不过程序会复杂一些,需要去当地公证处做一个委托办理公证证明。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属于离休或者退休的,应该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提供的离退休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明的有特殊情况的,应该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养老金收取证明。

3、申请人如果因为重大疾病或者严重伤害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应该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确诊证明、病案、患者医保卡和医疗费用发票等。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您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更加顺利和安心。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1. 准备好需要提供的材料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之前,需要提供对应的材料,包括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证明、买房发票、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等。

2. 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准备好材料后,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此时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进行身份验证,并在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中心开具证明。

3. 等待处理结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审核后,会将提取的金额划拨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内,同时向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中心发放相关通知。

4. 到银行柜台或网银平台领取在通知到达后,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平台进行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1. 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在政策范围内是有相应的条件的,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是无法申请提取的,需等到符合条件时再行申请。

2. 提取金额不能超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是有一定规定的,因此在进行提取时,一定要注意提取的金额是否超过了政策规定的上限,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 注意提取时间节点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规定了一定的时间节点,因此在进行提取时需要注意提取的时限,以免因逾期等原因出现问题。

总之,住房公积金提取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要清楚了解相关政策,注意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并注意提取的时间节点和提取金额的限制等相关问题,以便能够更加顺利和安心地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

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

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一、提取条件1. 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已经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单位正式工作满1年以上。

2. 提取事由:申请人的提取事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取条件,如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大病医疗等。

二、提取申请1. 提取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房屋购买合同、贷款合同、医保证明等。

2.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部门。

三、审核流程1. 材料审核:人力资源部门或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

2. 审查条件:审核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提取事由,判断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批准提取;如果不符合条件,需要向申请人解释原因。

四、提取方式1. 提取金额: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和提取事由,确定提取金额。

2. 提取方式:提取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的提取方式。

五、提取时间1. 提取周期:一般情况下,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办理手续。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2. 提取时间:提取的具体时间由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及审核流程决定,在办理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客服热线查询提取进度。

六、提取记录1. 提取记录: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对每次提取进行记录,并在申请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显示提取的相关信息。

2. 查询记录: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手机APP或柜台等方式随时查询自己的提取记录。

七、申诉途径1. 申诉程序:如果申请人对提取申请被拒绝或者提取金额存在疑义,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申诉会经过核实和审查程序后做出处理结果。

2. 申诉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诉材料,包括申诉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是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操作规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

附件: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的管理运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及其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提取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职工依法享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职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管理运作。

管理中心设立的分中心或者管理部,在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具体业务。

第六条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但不得办理缴存、提取的现金收付业务。

管理中心人员缺乏的,可以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

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缴存明细账,并与受委托银行定期核对账目。

第七条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符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规定情形、条件的,职工有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事项的平等权利,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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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定2010-04-15 10:37:07|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归集、提取操作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公司总房地字[2006]242号关于《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包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合并与分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与注销、新增职工开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住房公积金转移、个人账户封存与启封、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补缴。

按照《开滦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各单位工资、财务、公积金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管理。

工资核算部门于每月发放工资时,根据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见附表1)和《住房公积金扣缴汇总表》(见附表2),将《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住房公积金扣缴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提供给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的依据。

将《住房公积金扣缴汇总表》提供给财务部门,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依据。

每年一月份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工资核算部门还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扣缴明细表》(见附表3)及电子文档提供给公积金管理部门。

(一)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包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

1、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1)单位账户设立登记统一由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部办理(以下简称房地产部)。

新增单位开户时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职工花名册等资料向房地产部提出开户申请,并填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表4),盖章后上报房地产部。

(2)房地产部对单位开户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意后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填入单位编码并盖章,其中房地产部留存一份,返回单位一份,然后为其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登记手续。

(3)单位编码由房地产部统一设定,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单位编码。

各单位开户后根据需要自行设定单位内部的部门编码。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1)新设立的单位在房地产部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资料及“人员花名册”为每个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的情况。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坚持唯一性原则。

即职工个人账号实行全集团公司大排序,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账号。

(二)账户的合并、分立1、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缴存单位的公积金账户,调整为一个公积金账户。

账户合并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合并单位和被合并单位共同持集团公司合并的文件到房地产部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被合并单位账户同时被注销。

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的操作程序如下:(1)被合并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办理批量转出,并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见附表5)一式三份,盖章后,房地产部一份,合并单位、被合并单位各一份。

(2)合并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和被合并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作批量转入业务,同时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入清册》(见附表6)一式二份,与《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认真核对一致后,加盖公章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2、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分立:指将原缴存单位公积金账户,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公积金账户。

单位分立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和新分立单位共同持集团公司相关的文件到房地产部办理账户分立手续。

单位公积金账户分立的操作程序如下:(1)单位分立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和新分立的单位共同持集团公司相关的文件到房地产部办理账户分立手续。

新分立的单位应办理开户登记,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房地产部审核同意后为其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单位编码。

(2)原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一式三份,盖章后上报房地产部一份,转出单位、转入单位各一份。

(3)新分立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入清册》一式二份,与《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认真核对一致后,加盖公章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3、职工个人账户的合并。

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出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重号,如出现重号,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见附件7)到房地产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手续。

(三)个人账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是指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无住房公积金余额,且单位和职工不再该账户上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将该账户取消的行为。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办理完外部转移或按有关规定已全部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以后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随职工最后一次办理提取业务时随机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变更业务1、新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登记已在房地产部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新参加工作或从集团公司系统外部调入职工时,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工资部门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对新增职工办理职工个人账户的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号坚持唯一性原则。

2、缴存基数变更(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变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2)各单位工资核算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于每年1月份发放工资以前,为本单位职工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并计算职工个人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提供给本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

其中工资核算部门为职工计算月平均工资时,按职工本人上年实际开工资月数计算,计算月平均工资时四舍五入到元,计算职工及单位月公积金缴存额时精确到分。

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扣缴明细表》及数据的文档资料提供给本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

(3)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对工资核算部门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扣缴明细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进行核对,无误后将其导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程序,同时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核对表》(见附表8)并与《住房公积金扣缴明细表》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缴存比例变更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变更,由房地产部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定。

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时,需向房地产部上报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的文件进行备案后,由房地产部设定。

4、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住房公积金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

内部转移指住房公积金在开滦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单位之间职工调动的转移,转移时只改变单位编码,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不变;外部转移指调出集团公司系统外或从集团公司系统外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

职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工作的,分别由调出、调入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工资核算部门提供的公积金扣缴变更表作内部转移业务。

内部转移时,职工调出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将调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职工调入单位。

职工调入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对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核实后确认转入。

职工调出集团系统时,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外部转出,办理外部转出时,调出职工需持有关工作调动的证明,以及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内容包括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情况,到职工调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职工调出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调出职工提供的资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调出职工身份是否属实、转出金额是否正确、转出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等。

(1)内部转移操作程序如下:①职工调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业务时,根据工资部门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扣缴变更表》对转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然后办理转移手续并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出清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②职工调入单位收到转出单位的信息后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无误后,对该职工调入信息进行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

打印《住房公积金内部转入清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③发生内部转移业务时,必须先办转出再办转入,转出单位与转入单位之间要及时联系,同步办理转出转入业务。

(2)调出集团公司系统外操作程序如下:①职工持有关工作调动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打印《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申请书》(见附表9)、《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清册》(见附表10)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房地产部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同时将有关证明资料上报到房地产部。

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单位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封存户暂时封存。

②房地产部收到《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清册》及有关证明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转出提取清册》一式四份,盖章后返回单位及职工各一份,房地产部两份,通过银行将调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调入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将调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3)由集团公司系统外调入操作程序如下:①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调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集团公司时,职工需将调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到调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资料为该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职工调出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交房地产部。

②集团公司外部调入职工,其转入的住房公积金一律汇入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

③房地产部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通知调入单位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及时将转入资金计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5、封存和启封(1)封存:指职工因故停止缴存公积金,将其公积金账户由正常汇缴状态调整为停缴状态。

职工发生转移、销户提取业务时,必须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当月依据相关证明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手续:①职工本人及单位因故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②职工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③职工因单位撤消、解散、破产等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尚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2)启封:指职工公积金账户由停缴状态调整为正常汇缴状态。

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的,待恢复职工工资时,单位和职工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也随之恢复并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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