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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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一、制度内容1.巡视检查目标2.巡视检查范围巡视检查范围包括水库大坝、坝下附属建筑物、水库周边环境等。

对于高坝、重要水库,还需对水闸、取水口、放水口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3.巡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大坝的外观检查:检查大坝是否有渗漏、冲刷、滑动等现象,是否有裂缝、破损等问题;检查泄洪道、过水设施是否畅通。

(2)附属建筑物和设备的检查:检查水库周边附属建筑物的完好性,如发电站、水闸、取水口等设施;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如水泵、通风设备等。

(3)水库周边环境的检查:检查水库周边的植被、土壤、道路等环境情况,确保邻近区域的环境不会对水库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4.巡视检查频次巡视检查的频次应根据水库的重要程度和风险等级来确定,高风险水库和重要水库的巡视检查应更加频繁,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一次。

5.巡视检查记录和整改每次巡视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发现的问题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整改进展应进行跟踪记录和评估。

二、制度意义1.加强水库管理水库是水资源利用的重要设施,对管控水库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可以及时了解水库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从而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2.预防事故发生3.改进管理措施通过水库巡视检查,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措施。

根据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行。

4.提高工作效率总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对于水库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巡视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水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提高水库的管理水平,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水电站水库大坝巡检制度

水电站水库大坝巡检制度

水电站水库大坝巡检制度一、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那坡发电分公司所属各运行水电站的水库、大坝。

三、水库大坝巡查分日常检查、例行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

1.日常检查:由电站日常管理、维护的专职管理人员实施巡视检查,每天一次。

2.例行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电站)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每周一次。

在汛期,当水位达到工程设计正常蓄水位时,应增加次数,特别是当出现大洪水高水位时,每天至少一次;病险水库达到汛期限制水位时,每天不少于二次。

3.定期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工程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汛前、汛中和汛后各一次。

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班子及相关主管部门。

4.特别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

当工程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情况(如暴雨、地震、大洪水、台风(热带风暴)、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工程发生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其他险情时,必须进行特别检查,必要时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四、经常检查、例行检查、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管理单位要及时研究处理。

情况严重的报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由其研究处理。

特别检查中,发现有危及工程安全的危险迹象时,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县防汛办公室或县水务局,由其组织处理。

五、水库大坝巡查应按规定作好记录,参检人员、负责人签名,并将检查记录、材料整理归档。

六、奖惩。

对于巡查制度落实、水库管理正常,未出责任事故的所属运行水电站的水库大坝,公司将按集团公司及公司所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文件规定,每年每座将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巡查制度不落实、巡查人员缺乏责任心、巡查次数不足、记录不全不规范的电站,公司将给予通报并进行相应处罚。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是为了确保我国在雨季期间能够有效应对水害事故,减少因水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雨季期间水害重点部位的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内容1.巡视检查范围巡视检查范围包括:水库、河道、堤防、城市易涝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等防汛重点部位。

2.巡视检查时间(1)主汛期(7月至8月):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2)关键期(7月16日至8月15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3)特殊天气:遇到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后,立即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3.巡视检查内容(1)水库:检查水库大坝、溢洪道、排水系统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库水位是否超过警戒水位。

(2)河道:检查河道堤防是否完好,河道是否堵塞,水流是否畅通。

(3)堤防:检查堤防是否出现裂缝、沉降、滑坡等险情,背水坡是否出现异常现象。

(4)城市易涝区:检查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低洼地区是否采取防涝措施。

(5)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检查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危险区域是否设立警示标志。

(6)旅游景区:检查景区内的水域、堤防、桥梁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巡视检查职责(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巡视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范围内巡视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上报巡视检查情况。

(3)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水害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巡视检查队伍:负责实际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巡视检查流程(1)制定巡视检查计划:根据巡视检查范围、时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巡视检查计划。

(2)组织实施: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按照巡视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巡视检查。

(3)发现问题:巡视检查队伍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大坝巡查工作制度内容

大坝巡查工作制度内容

大坝巡查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为确保大坝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库大坝的巡查工作。

二、巡查组织1. 大坝巡查工作由大坝安全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巡查组织机构,明确巡查职责和工作分工。

2. 巡查组织应配备足够的巡查人员,确保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大坝的结构、运行状况和周边环境。

3. 巡查组织应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频率、内容、方法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巡查内容1. 大坝本体:包括大坝结构、坝基、坝体裂缝、渗漏、沉降等状况,以及大坝防渗设施、排水设施、坝面防护设施等。

2. 大坝周边环境:包括库区、上游和下游流域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植被等变化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大坝安全的外部因素。

3. 大坝运行状况:包括水位、流量、泥沙、水质、发电、灌溉等运行数据,以及大坝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4. 大坝安全管理:包括大坝应急预案、安全监测、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治安防范等。

四、巡查方法1. 定期巡查:按照巡查计划,定期对大坝本体、周边环境、运行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 特殊巡查:遇有大坝险情、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情况时,立即组织特殊巡查,全面了解大坝安全状况。

3. 专项巡查:针对大坝某一特定问题,如渗漏、裂缝等,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深入检查。

4. 远程监控: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摄像头等,对大坝进行远程监控,实时了解大坝运行状况。

五、巡查要求1. 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工作,确保巡查质量。

2. 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大坝的运行状况、安全隐患、环境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巡查组织报告。

3. 巡查组织应及时分析巡查数据,发现重大问题时,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巡查组织应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大坝安全。

大坝安全巡视检查-精品

大坝安全巡视检查-精品

大坝安全巡视检查一、一般规定1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三类。

工程施工期、初蓄期和运行期均应进行巡视检查。

3.1.2巡视检查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

应具体规定巡视的时间、部位、内容和方法,并确定其路线和顺序,应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进行。

2日常巡视检查的频次见附录A表A.2,但遇特殊情况和工程出现不安全征兆时,应增加测次。

3年度巡视检查应在每年的汛前讯后、冰冻较严重地区的冰凉和融冰期,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对土石坝进行全面或专门的巡视检查。

检查次数,每年不应少于两次。

4特别巡视检查应在坝区遇到大洪水、大暴雨、有感地震、库水位骤变、高水位运行以及其他影响大坝安全运用的特殊情况时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二、检查项目和内容1、坝体检查应包括以下各项:1)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现象;防浪墙有元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和倾斜等情况。

2)迎水坡护面或护坡是否损坏;有元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或植物滋生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站在涡和冬季不冻等异常现象。

块石护坡有无块石翻起、松动、塌陷、垫层流失、架空或风化变质等损坏现象。

3)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应检查面板之间接缝的开合情况和缝间止水设施的工作状况;面板表面有元不均匀沉陷,面板和趾板接触处沉降、错动、张开情况;混凝土面板有无破损、裂缝,表面裂缝出现的位置、规模、延伸方向及变化情况;面板有元榕蚀或水流侵蚀现象。

4)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掏、散浸、积雪不均匀融化、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表面排水系统是否通畅,有元裂缝或损坏,沟内有无垃圾、泥沙淤积或长草等情况;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元兽洞、蚁穴等隐患;滤水坝趾、减压井(或沟)等导渗降压设施有元异常或破坏现象;排水反滤设施是否堵塞和排水不畅,渗水有元骤增骤减和发生浑浊现象。

水库巡视检查方案和计划

水库巡视检查方案和计划

水库巡视检查方案和计划一、巡视检查的目的。

咱为啥要巡视水库呢?这就好比你得时不时看看自己的存钱罐有没有裂缝,水库可是个大事儿,关系到周围一大片地方的用水、防洪啥的。

巡视检查就是为了及时发现水库有没有啥毛病,就像给水库做个体检,确保它能健健康康地发挥作用。

二、巡视检查人员安排。

1. 组建“水库卫士队”咱们得找几个靠谱的小伙伴来当这个卫士。

有经验丰富的老水利员,就像老中医一样,一眼就能看出问题的苗头;再加上几个年轻有活力的小伙子,他们眼尖、腿脚快,适合到处跑着检查。

2. 明确分工。

老水利员呢,主要负责查看一些比较复杂、需要经验判断的地方,像大坝的结构安全啦,有没有那种细微的裂缝或者变形啥的。

年轻的小伙伴就负责周边的设施检查,像水闸能不能正常开关,放水管道有没有漏水之类的。

三、巡视检查内容。

1. 大坝。

外观检查。

从大坝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就像散步一样,但眼睛可得瞪大喽。

看看坝坡有没有塌陷、隆起或者被动物挖洞啥的。

要是看到坝坡上有个大坑,那可就像人脸上突然长了个大痘痘一样,肯定有问题。

渗漏检查。

在大坝周围瞅瞅有没有湿漉漉的地方,就像找那种调皮捣蛋的小水怪一样。

如果发现有渗水的迹象,得仔细看看水是从哪里来的,是正常的排水还是大坝有漏洞了。

2. 水闸。

操作检查。

试着开关一下水闸,看看它顺不顺畅,就像开自家的门一样,如果开的时候吱吱呀呀很费劲,那肯定得修修了。

构件检查。

看看水闸的门啊、闸槽啊、启闭机这些部件有没有生锈、磨损或者损坏的地方。

要是启闭机的零件掉了,那水闸可就不听话了。

3. 放水设施。

管道检查。

沿着放水管道走一趟,敲一敲管道,听听声音是不是正常。

如果听到里面有咕噜咕噜的奇怪声音,可能管道里有堵塞或者漏水的地方。

出水口检查。

出水口就像水库的嘴巴,看看有没有被杂物堵住,水是不是正常地流出来。

要是出水口被堵住了,水库可就像人被捂住了嘴巴一样,憋得难受。

四、巡视检查频率。

1. 日常检查。

每天都得有个人在水库周围溜达一圈,就像每天早上起来在院子里看看有没有异常一样。

水库大坝的巡查内容和方法

水库大坝的巡查内容和方法

水库大坝的巡查内容和方法
水库大坝巡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

巡查内容: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入设施及其闸门,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巡视的方法:
(1)心到,重点部位或关键设施特别留心和格外小心;
(2)眼到,查看大坝、坝脚有无漏水、管涌、变形松动等现象,防浪墙和坝体有无裂缝,闸门有否漏水;
(3)手到,用手来探摸和检查土体松动、崩塌淘空,感觉水温是否异常等;
(4)耳到,听有无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5)脚到,用脚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6)物到,随身携带探水杆、铁锨等,以便及时发现险情。

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小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1 巡视检查1.1 检查方式(1)日常巡查日常巡查是由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巡查管护人员或巡查责任人开展的大坝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工程和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和近坝库岸、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检查部位、内容、频次等应根据运行条件和工程情况及时调整,做好检查记录和重要情况报告。

检查内容。

检查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态,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可靠性,管理设施是否满足管理需求,近坝库岸安全性等。

频次要求。

汛期每天至少1次、非汛期每周至少1次,对初蓄期应加大频次具体频次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检查记录。

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填写巡查记录表(见附件)。

小型水库大坝日常巡查频次注:表中巡查频次,均系正常情况下最低要求,初蓄期应加大频次;初蓄期是指从水库新建、改(扩)建、除险加固下闸蓄水至正常蓄水位的时期,若水库长期达不到正常蓄水位,初蓄期则为下闸蓄水后的头3年。

(2)防汛检查防汛检查是由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组织,在汛前、汛中、汛后开展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大坝安全情况、设施运行状况和防汛工作。

检查内容。

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安全状况,闸门及启闭设施运行状况,供电条件、备用电源、防汛物料准备情况,应急预案编报与演练、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情况,对防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频次。

每年至少3 次,分别在汛前、汛中和汛后开展。

检查记录。

防汛检查情况,由防汛技术责任人填写巡查记录表。

(3)特别检查特别检查是指遭遇洪水、地震和大坝出现异常等情况时,由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组织的专门检查。

必要时可邀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异常部位及周边范围应重点检查。

检查频次。

发生特殊情况或接到险情报告,及时组织检查。

检查记录。

特别检查应当形成检查报告。

1.2 检查方法日常检查和防汛检查一般采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鼻闻等直觉方法,或辅以锹、锤、尺等简单工具进行检查或量测。

水库日常巡检计划

水库日常巡检计划

水库日常巡检计划为了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营和有效管理,水库管理部门制定了水库的日常巡检计划。

本文将介绍水库日常巡检的内容、频率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巡检内容1. 水库设施检查检查大坝、泄洪闸门、闸门、引水隧道等重要设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不受损。

2. 水库水位检查定期检查水库水位,核对监测数据,防止水位异常波动引发水库安全问题。

3. 安全设施巡视检查监测设备、报警系统、灯光、标识牌等安全设施的工作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4. 水库周边环境检查巡视水库周边环境,检查其是否存在垃圾、污染源等,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水库水质。

5. 水库溢流设施检查检查水库溢流设施,包括溢洪道、溢流堰等,防止溢流设施堵塞和故障导致水库水位过高。

二、巡检频率1. 日常巡检每天进行巡检,主要着重于水库设施的运行状态、水位情况和安全设施的工作情况的检查。

2. 定期巡检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巡检,对水库设施、安全设施、水库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以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3. 季度巡检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重点检查水库的结构稳定性、设备性能和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4. 年度巡检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包括水库设施、安全设施、水质状况等的检查,以评估水库的整体情况。

三、注意事项1. 巡检记录每次巡检都要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并按要求填写巡检报告,做好档案管理。

2. 巡检人员巡检人员必须熟悉水库巡检要点,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巡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常态巡检在日常运行中要保持对水库的常态巡检,随时发现和处理水库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安全运行。

4. 异常情况处理检查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5. 定期维护巡检之外,还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设施,确保其完好和性能稳定。

通过以上的巡检计划,水库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水库状况,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水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水库管护巡视检查制度范本

水库管护巡视检查制度范本

水库管护巡视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提高水库管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水库的巡视检查工作,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防汛检查等。

1.3 水库巡视检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到全面、细致、及时。

二、组织机构2.1 水库管理单位应设立巡视检查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配备足够数量的巡视检查人员。

2.2 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为本制度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水库巡视检查工作。

三、巡视检查内容3.1 日常巡查日常巡查主要包括:坝体、坝基、坝肩、泄洪设施、输水设施、闸门、近坝区岸坡等。

3.2 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工程设施的安全性、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的可靠性、白蚁危害及安全隐患的处理等。

3.3 防汛检查防汛检查主要包括:水库水位、渗流、主要建筑物工况、防汛设施、抢险物资及应急预案等。

四、巡视检查频次4.1 日常巡查:汛期每天至少1次,非汛期每周至少1次,初蓄期应加大频次。

4.2 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

4.3 防汛检查:汛期每月至少1次,特殊天气条件应加大频次。

五、巡视检查方法5.1 日常巡查:采用步行、船舶、无人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2 专项检查:采用仪器检测、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5.3 防汛检查: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

六、巡视检查记录与报告6.1 巡视检查人员应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6.2 巡视检查负责人应及时汇总、分析巡视检查记录,向水库管理单位报告。

6.3 对发现的问题,水库管理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七、培训与考核7.1 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巡视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巡视检查水平。

7.2 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巡视检查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巡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八、附则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制度

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制度

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制度一、检查巡查的原则1. 安全第一水库工程是为了防洪、灌溉、发电等目的而建设的,因此安全是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工作的首要原则。

检查巡查工作必须以保障水库安全为第一要务,防止发生水库险情。

2. 预防为主检查巡查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有问题的地方,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防患于未然,是水库工程检查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3. 规范操作检查巡查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不能随意行事。

只有规范操作,才能确保检查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完善记录对检查巡查工作的内容、结果、问题及处理情况等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这不仅有利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也是对水库工程安全的一种保障。

二、检查巡查的内容水库工程的检查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水库大坝检查大坝的坝体、坝基、坝面、坝顶、溢洪道、泄洪孔等部位的情况,发现有裂缝、渗漏、冲刷等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2. 输水系统检查输水系统的闸门、段塘、引水渠等部位的情况,发现堵塞、漏水等情况时,要及时处理,确保输水系统正常运行。

3. 泄洪系统检查泄洪系统的闸门、泄洪孔等部位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泄洪系统畅通。

4. 生态环境检查水库周边的生态环境,如水质、水生态系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生态环境的良好。

5. 安全设施检查水库周边的安全设施,如护坡、防洪墙、警示标识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工作人员对水库工程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三、检查巡查的方式1. 定期检查水库工程的检查巡查工作要定期进行,一般按月进行一次巡查,并按季度或年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对水库工程的各个部位都进行了检查。

2. 不定期检查水库工程的检查巡查工作不仅要定期进行,还要不定期进行,以应对突发情况。

一旦发现水库工程出现了突发情况,要立即进行检查巡查,并及时处理。

3. 视察检查水库工程的检查巡查工作还要进行视察检查,由相关领导或专家进行视察,对水库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篇一:水库巡逻制度。

库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结合。

坑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水库库区水域、补水工程水域、各饮用水取水点、码头、水库大坝坝前等重点区域;(二)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50米范围内陆域;(三)补水工程明(暗)渠渠道外边线各5米的范围和蓄水区正常蓄水位以上50米范围内陆域。

第三条巡查处理的对象(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施工垃圾、施工污水、粪便、动物尸体等;(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网捕、养殖投料、滥用化肥等;(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七)在水源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弃土、修坟等活动;(八)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成立库区巡查小组,由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水库资源管理股所有人为成员。

协助和参与巡查是管理局职工的责任和义务,资源管理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水库巡查工作。

第五条水库巡查采用步巡、车巡、快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其他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

第六条水库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大坝巡检制度

大坝巡检制度

大坝巡检制度大坝巡查具有全面性、及时性和直观性等特点,是大坝仪器监测所不能代替的。

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准确判断,保证大坝的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发现大坝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以作为大坝维护、修复或加固、改善的基础。

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泄洪设施及其闸门,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一、正常情况时大坝的巡查制度日常巡查在非汛期每一周巡查一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两到三次,当水位接近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超过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两次;水库接近警戒水位时每天巡查至少两次。

随时掌握并报告大坝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特殊情况时大坝的巡查制度巡坝查险人员要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按查险制度进行巡查。

发现裂缝,坍塌,滑坡,陷坑,浪坎,冒水,及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巡查的方法巡查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的方法,对大坝表面进行检查。

1、眼看:察看迎水面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漩涡;迎水面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存在的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是否出现渗漏突鼓现象,尤其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大坝附近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新裂缝;通讯、电力线路是否畅通等。

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或振动声。

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有土质松软、潮湿或渗水。

4、手摸:当眼看、耳听、脚踩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进一步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的渗漏处,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

5、对坝体出现的裂缝,应以尺量并记录。

大坝巡查制度分为日常巡查,巡查次数正常情况下为每周一次或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每周1次;特殊情况需加测:在达到正常高水位时、特别是出现大洪水时或水库达到设计正常高水位左右时,应不少于每天1次,发生险情后应24小时不间断地检查。

大坝施工观测及巡视检查

大坝施工观测及巡视检查

大坝施工观测及巡视检查一、一般规定(1)施工期的监测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监测项目、测次和时间进行,并做到“4无”(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

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理的指示,适当调整监测测次,以保证监测资料的精度和连续性。

(2)工程合同期内,绘制完整的大坝浇筑过程图和表,并提供完善的每层浇筑记录。

(3)工程合同期内,尽可能保证测读数据(内、外观)的一致性;同一部位测点,宜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观测。

(4)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负责对已安装埋设并处于工作状态的监测仪器的维护,并按监理批准的方法及测次定期观测,记录全部原始观测数据。

保留全部未经任何涂改的原始记录,监理可随时查看。

在施工期间按期向监理及原设计单位提交监测资料和无任何修改痕迹的原始监测数据的复印件。

(5)仪器设备安装就绪后,按监理批准的方法对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校正,并记录仪器设备在工作状态下的初始读数。

(6)对埋入岩体中的多点变位计、锚杆应力计和监理指定的其他仪器在仪器埋设初期下表所列的测次要求进行监则;其余监测仪器埋设初期的测次可参照,《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的有关规定或监理的指示进行。

仪器埋设初期测次表(7)施工期正常情况下,各类监测项目测次按规范要求的测次进行监测;若遇到特殊情况,如大暴雨、大洪水、汛期、水位长期持续较高、水库水位骤变、强地震等监测数据发生显著变化或多次测读呈持续递增的情况以及测值出现异常或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数据时,按要求增加测次。

并按监理要求及时提供经整编的观测资料。

本部位及邻近部位开挖爆破以及支护和灌浆作业完成、多次测读数据表明监测值趋于稳定后,经监理批准,可逐渐加长监测周期。

(8)现场监测或采集的数据要在现场校对无误,防止差错,并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和反馈。

发现异常情况,找出原因,排除监测操作程序或监测设备的问题后,及时口头上报通知监理,并在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以便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根据监理的要求增加监测仪器的测次。

大中型水库工程巡查制度

大中型水库工程巡查制度

大中型水库工程巡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大中型水库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水库工程的利用效益和安全系数,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巡查管理工作。

三、巡查内容1.水库大坝的坝体、坝基、坝基排水系统等的检查与观测;2.水库库区及危险区域的巡查;3.水库出口的水文观测和水位监测;4.配套设施的巡查,如泄洪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等;5.水库周边环境的巡查,如村庄、道路、农田等;6.水库工程相关文件的整理与归档。

四、巡查频率1.定期巡查: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巡查;2.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不定期巡查;3.突发事件巡查:如有重大事件发生,需立即进行突发事件巡查。

五、巡查方式1.巡查人员: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巡查;2.巡查工具:携带必要的测量仪器、记录设备和通讯工具;3.巡查路线:根据水库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巡查路线;4.记录与报告:巡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单位作出报告。

六、巡查内容1.坝体巡查:检查坝体表面是否有裂缝、冲刷等现象,观测坝下渗水情况;2.水文观测:测量水库入口和出口的水位、水温,记录降雨情况;3.设施巡查:检查泄洪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等的运行状况,并进行必要维护;4.环境巡查:巡查水库周边环境,包括村庄、道路、农田等;5.文件整理:对水库工程相关文件进行整理与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巡查记录与报告1.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将每次巡查的详细情况做好记录,包括巡查时间、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2.巡查报告:巡查人员应将巡查记录整理成报告,并及时提交给上级管理单位。

八、巡查责任1.水库管理单位应为巡查工作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2.巡查人员应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或报告上级单位。

九、巡查考核与奖惩1.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巡查人员进行奖励或惩罚;2.对于巡查工作不力、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坝安全监测巡视检查规程

大坝安全监测巡视检查规程

大坝安全监测巡视检查规程第一节任务和要求1.1 目的和意义巡视检查是评估大坝安全的必要手段,及时发现影响大坝安全的异常现象,并进一步分析研究,掌握大坝及其建筑物的工作状态,以便提出维护大坝安全的必要措施。

1.2 方法巡视检查主要依靠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感觉器官,即通过目视、耳听、手摸等知觉来发现大坝及其周围发生的异常状态,必要时借助简单的工具和仪器来进行。

1.3 任务和要求1.3.1 巡视检查中,若发现大坝有损伤和反常现象,应及时提出监测要求,以监测其发展趋势。

1.3.2 巡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根据巡视检查结果写出成果报告当确认问题严重时,应分析并查明原因及提出处理方案及时报告上级,以便采取措施加固,以保证大坝的安全。

第二节检查的种类和测次2.1 巡视检查一般分三种类型: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种检查。

2.1.1 经常性检查(亦称日常巡查):即主管人组织有关技米人员对大坝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迹象及其变化。

一般仅以表格方式作详细记录,定期编写报告。

对发生的异常情况,则应立即编写专题报告,及时向上级汇报。

2.1.2 定期检查:是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工程管理分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在每年汛前、汛后、高水位、低气温时,对大坝及其有关设施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

除经常性检查的项目外,定期检查中还应包括检查观测资料、运行维护记录及经常性检查的记录和报告等。

2.1.3 特种检查:这是一项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并聘请设计、施工及其他有关专家参加的,配备一定的仪器设备,对大坝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

2.2测次2.2.1 经常性检查:在正常运行阶段可每周进行一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洪水期泄洪前后、地震或其它对坝体产生恶劣影响的条件下,除及时检查外,并应加强经常性检查。

2.2.2 定期检查:一般每年进行1 一2 次,可在汛前,汛后各检查一次。

必要时,也可在高水位、低气温时增加检查次数。

2.2.3 特种检查:除在地震发生后或大坝经受特大洪水后进行外,一般可结合大坝鉴定,每5~10 年进行一次检查。

大坝巡视管理制度

大坝巡视管理制度

大坝巡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大坝的巡视管理,确保大坝安全稳定运行,提出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大坝的巡视管理工作。

第三条巡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巡视管理制度,保障大坝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巡视管理应当与大坝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安全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大坝安全。

第五条巡视管理应当根据大坝的性质、用途、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巡视管理计划和方案,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第六条各级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大坝巡视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巡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巡视管理应当采取专人专岗、定期巡视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巡视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巡视管理应当加强对巡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巡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巡视管理应当采取定期报告、定期评估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巡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总结,确保巡视工作的规范性和持续性。

第十条巡视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巡视记录和档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和分类汇总,确保问题的及时处理和追踪。

第二章巡视管理计划第十一条巡视计划应当根据大坝的周围环境、水文水情和地质地貌等情况,制定不同的巡视周期和巡视路线,确保巡视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巡视计划应当包括巡视的时间、地点、路线和内容,确保巡视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第十三条巡视计划应当根据大坝的功能和重要性,科学合理地确定巡视频次和巡视要点,确保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巡视计划应当根据水情波动和大坝运行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巡视工作的灵活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巡视计划的执行应当与大坝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安全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合力,确保巡视工作的全面性和协同性。

第三章巡视管理方案第十六条巡视管理方案应当根据大坝的性质、用途、规模和特点,制定巡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保巡视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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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
(浙防汛[1999]40号)
为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运行,加强对大坝汛期的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小(二)型以上已投入运用的土石坝工程,对其他坝型及重要山塘可结合工程实际参照执行。

2、本办法仅指汛期的巡查,不替代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的正常性管理中的检查。

3、大坝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及其闸门,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4、巡视检查的组织
4.1水库大坝巡视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实施,没有专管机构的小型水库由主管部门(如乡镇、村等)组织实施。

水库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

4.2大坝巡视检查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术工人参加。

必要时,可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专家会同检查。

4.3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汛前应组织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和参加巡查的乡(镇)、村干部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4.4水库大坝的巡视检查工作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方式、检查顺序、检查路线、记录表式、每次巡查的文字材料及检查人员的组成和职责等内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情况应归入水库技术档案。

5、在汛期,当水库达到设计正常高水位前后时,每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巡查,病险水库达到汛期控制水位时,每天不少于二次。

当大坝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特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应加密巡查次数;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观测。

6、巡查重点:大坝上游水面附近,上、下游坝面,坝脚(含镇压层范围),涵洞进出口部位,溢洪道两侧岩体,监测系统以及病险水库的隐患部位等。

7、检查方法: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

对大坝表面(包括坝脚、镇压层)要由数人列队进行检查,以防漏查。

7.1眼看—-察看迎水面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旋涡;迎水面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存在的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及镇压层范围内有否出现渗漏突鼓现象,尤其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大坝附近及溢洪道两侧山体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新裂缝;通讯、电力线路是否畅通等。

7.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7.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7.4手摸—当眼看、耳听、脚踩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进一步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的渗漏处逸区,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

8.检查记录和报告
8.1每次巡视检查应作好详细现场记录,有关人员签名。

如发现异常情况,除应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影或录像。

8.2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并将本次巡视检查结果与以往巡视检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8.3汛期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8.4汛期巡视检查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均应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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