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审核稿)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范文(4篇)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范文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和保障,电力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电力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因此,制定和实施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个____字的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范本。
一、制定背景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电力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制定此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电力建设行业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一套完善的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减少电力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2. 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识别,提高整改效率;3. 加强安全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4. 完善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制度内容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1. 领导责任(1)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2)加强对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3)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的安全考核机制,对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2. 安全管理模式(1)建立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模式,包括项目责任主体、管理机构、工作流程等;(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3)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记录等。
3. 安全隐患排查和识别(1)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2)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和识别标准,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3)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报告。
4. 安全隐患整改(1)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2)明确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和时限;(3)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的追踪和复查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三篇)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电力工程中的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为了加强电力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制定和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应遵循以下步骤:1. 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电力工程,制定相应的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这些制度应包括规定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2.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明确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类。
通过对历史事故的分析和总结,确定常见的事故隐患,并明确整改的要求和方法。
3. 设立专门的整改工作组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该工作组应包括各相关部门和专家,以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4. 开展隐患排查和评估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记录和分类。
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的优先级和时间节点。
5. 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包括明确的整改责任部门、整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
确保整改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6. 开展整改工作,监督和检查整改的进展和效果。
及时跟踪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和追责。
7. 对整改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有效的整改经验和做法。
及时修订和完善“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以适应电力工程发展的需要。
在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时,还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事故隐患的辨识和处理能力。
同时,加大对违反规定和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通过制定和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提高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二)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在电力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事故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的安全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能,制定和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doc1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常态机制,根据国家、重庆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规程及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三)《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四)《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文件电监安全[2008]43号)(五)《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六)《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作业风险辨识防范手册》(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第〔2009〕575号)(八)《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42号)(九)《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渝电安[2009]29号)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奉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门(车间)。
第二章定义与分级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六条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由于供电原因可能导致重要电力用户严重生产事故的事故隐患。
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江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及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四)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五)《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六)《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作业风险辨识防范手册》(七)《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公司本部,以及地市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发电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施工企业、以及修造企业、设计企业、试研院、培训中心、公司系统单位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多经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等(以下简称“地市公司”),第五条各县供电公司,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定义与分级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七条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由于供电原因可能导致重要电力用户严重生产事故的事故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事故隐患。
第八条电力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
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程及规定~结合省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主要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三)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五)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臵监督管理的意见》(六)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七)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八)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作业风险辨识防范手册》(九)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十) 《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按期限整改”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 1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系统直属各单位。
第二章定义与分级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六条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由于供电原因可能导致重要电力用户严重生产事故的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二,备事故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电力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业内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排查,针对隐患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的过程。
第三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等)。
第四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两个阶段。
日常排查需每日进行,专项排查需定期进行,具体周期由企业自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二章排查工作流程第六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流程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验收和隐患跟踪四个环节。
第七条隐患排查环节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排查范围:按照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排查的区域、岗位和设备等。
(二)明确排查方式:可以采用定期巡查、定点巡查、专业检测等多种方式进行排查。
(三)制定排查计划:根据排查范围和方式,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和人员。
(四)开展排查工作:按照排查计划,组织专业人员对排查范围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若发现紧急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整理排查结果:将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整理,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第八条隐患整改环节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排查结果,对每项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
(二)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每项隐患的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三)监督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工作跟踪机制,监督整改责任人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第九条隐患验收环节包括以下内容:(一)整改工作完成后,由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对整改合格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复查。
(三)对整改不合格的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整改复查。
电力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
电力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为了加强电力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制定本《电力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电力行业内的发电、输电、配电和使用电力设施的单位。
一、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电力行业的首要任务,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置于重要位置,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2.全员参与:安全是全员的责任,全员参与是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
各级领导要带头参与,各部门、岗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3.全过程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从安全生产计划、投资决策、施工设计、设备选型、材料采购、人员培训等环节中进行全面管理。
4.系统完善:建立健全电力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流程标准等方面,确保全面、有序、规范地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2.建立由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决策和审查工作。
3.具体工作由各部门、岗位协同配合完成,各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工作制度1.制定电力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的开展有序。
2.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标准与规范,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问题记录清晰、跟踪追溯可行,以便及时整改和复查。
四、流程管理1.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分析和评估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
2.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间节点等。
3.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施到位。
4.验收整改结果,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五、培训和宣传1.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2.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六、监督管理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定期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范文(三篇)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范文电力行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之一,电力建设是保障社会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
然而,由于电力工程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事故隐患时常存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电力建设事故隐患,制定和实施一套行之有效的“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势在必行。
一、制度的背景和目的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贯彻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电力建设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工作。
其目的在于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电力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电力建设项目,包括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
三、制度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是电力建设的生命线,安全不可忽视。
2. 预防为主原则:事故隐患的预防要早于整改,从源头控制,防患于未然。
3. 分级负责原则:制度实施各级负责,明确责任,健全协作机制。
4. 整改到位原则:事故隐患整改要针对具体问题,切实解决,确保到位。
四、制度的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和评估构建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明确排查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开展全面、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将隐患按级别分类,定期进行评估,并制定整改计划。
2. 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分类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对重大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严禁带病运行。
逐级签署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并监督整改进度。
3. 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所需的资金到位,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建立专门的资金池,用于解决事故隐患整改的经费问题。
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专业企业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监督检查和评估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和监督。
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五、制度的责任1. 主管部门负责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部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
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与其他管理制度相配合,形成合力。
与政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单位建立联系和协作,形成合力。
第二章排查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其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排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准确、及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机制,鼓励积极参与,惩处违规行为。
第三章排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现场设备和工艺的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电力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电力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1. 引言本导则旨在指导电力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以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是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步骤,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公众安全至关重要。
2. 排查和评估2.1 确定排查范围:电力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排查的范围,包括电力设施、供应链、技术装备等。
2.2 制定排查计划:根据排查范围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明确具体的排查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
2.3 进行隐患排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排查,重点关注潜在的安全隐患,如电缆老化、漏电等。
2.4 隐患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根据安全等级和紧急程度确定隐患处理的优先级。
3. 隐患治理3.1 制定治理方案:基于隐患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隐患治理方案,包括具体的措施、责任人和时间安排。
3.2 实施治理措施:按照治理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3.3 监督和检查:设立监督机制,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隐患治理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3.4 完善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和报告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情况,做好文档管理和信息共享,方便后续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4. 培训和宣传4.1 培训人员: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有效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2 宣传和教育: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的认知和理解,提倡安全用电和预防事故的行为。
5. 总结和改进5.1 总结经验:每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改进。
5.2 持续改进:根据总结的经验和问题,及时修订和改进排查治理导则,确保电力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断优化和提升。
结论本导则为电力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了指导和参考,有助于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和可靠性。
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公众安全的保障。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模版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模版一、背景与目的电力建设行业涉及高压电力设备和施工安全,事故隐患的存在将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事故隐患的管控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水平,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行业的所有项目、工程和施工单位。
三、定义与术语1.事故隐患:指存在可能引发事故的缺陷、隐患、设备故障、不符合标准规范和安全要求等问题。
2.责任单位:指与电力建设项目相关的发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整改措施:指为消除事故隐患而采取的措施,包括修复、更换、更新设备、改进工艺等。
四、制度内容1.事故隐患识别与报告(1)责任单位应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项目进行全面隐患排查。
(2)发现事故隐患后,责任单位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限制其进一步扩大。
(3)并应书面通知责任单位,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2.整改措施的制定与落实(1)责任单位应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措施的制定,并依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整改。
(2)整改措施应包括具体的整改内容、实施方法、责任人、整改期限等。
(3)责任单位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并协调资源保证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3.整改措施的跟踪与督促(1)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督促,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
(2)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向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整改结果的评估与反馈(1)完成整改的责任单位应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后的照片、资料等证据。
(2)上级主管部门应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与审核,并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3)责任单位应根据评估与审核结果不断改进整改工作,提高整改质量和效果。
五、监督与处罚1.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并根据整改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2.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整改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停工、停业等强制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吊销执照等处罚。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范文(四篇)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范文为进一步搞好我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同煤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____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____》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西山建筑第三矿建同煤集团金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
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____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
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同煤局发〔____〕68____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
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____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____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____人规定的情况。
(四)机电管理情况。
某公司电力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某公司电力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某公司电力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一、为什么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电力工程事故没有预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损失。
电力工程安全是企业经济安全的基石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某公司制定了“电力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可靠。
二、隐患的界定和排查方法1、隐患的概念所谓安全隐患指的是存在于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之中,而没有被发生的、潜藏的隐患性质的现象。
一旦这些潜伏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和处理,显然会严重影响电力工程的施工安全,直至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成为了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2、排查方法排查隐患,先要了解隐患的类型和来源。
隐患的来源主要是来自物理、化学、生物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同时也需要针对不同的工作环境、工作设备和工作场所,采取不同的排查方法,具体包括:(1)分析法:通过对电力工程建设活动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环境的因素影响方式、路径和因素,分层分级分阶段排查隐患。
(2)检查法:针对不同的电力工程建设环境和工作场所、工作设备,检查物体本身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设防、设备完好。
(3)诊断法:通过感官判断、仪器检测等多方面途径将电力工程建设环境的因素、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测,并制定新的技术措施。
通过以上几种方法,可以全面有效地排查隐患,规避电力工程建设活动带来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隐患的发生导致的安全风险。
三、隐患消除措施隐患排查后,隐患的消除是关键之一。
排查隐患后,对补齐隐患漏洞需要及时、适当、有效的安全措施,这一点也确保了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
电力工程隐患的消除措施主要有以下两种:(1)消除直接隐患。
需要明确这些隐患是如何产生影响的,然后针对这些隐患进行系列措施的使用,突破点包括重点监测、安全防范、发生预警、校准物品、安全防护等方面。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范文(五篇)
电力工程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范文为了进一步强化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项目部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____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区队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四、____机构为切实落实项目部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吴日兴副组长:李国举郭玉韩志清成员:杨永宽朱永华魏金杨长武____设在调度室,吴日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五、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一)排查治理范围。
全项目部各生产区队。
(二)排查治理重点。
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
六、隐患排查治理内容(一)矿压防治。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4篇)
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电力行业作为国家基础产业,其安全运行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电力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事故隐患,这些隐患一旦引发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电力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显得格外重要。
一、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需遵循的原则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针对性、依法依规、综合防范等原则。
科学性是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基本原则。
只有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制定,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性是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核心原则。
针对性意味着根据不同的事故隐患特点和形成原因,制定不同的整改措施和措施执行机制。
依法依规是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基本原则。
只有通过依法依规的方式制定制度,才能确保其合法性和权威性。
综合防范是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重要原则。
综合防范要求制度综合考虑预防、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基本步骤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步骤:制定制度任务书、制定制度组织方案、组织制度编制工作、听取意见、修订完善制度。
首先,应制定制度任务书。
制度任务书明确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目的、任务、要求等,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其次,应制定制度组织方案。
制度组织方案应详细阐述制定制度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时间计划等,以确保制度制定的有序进行。
接下来,组织制度编制工作。
组织制度编制工作需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还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
然后,需要听取意见。
听取意见是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重要环节,只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制度。
最后,修订完善制度。
从实际操作中可以发现制度存在不足之处,因此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关键措施实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需要采取以下关键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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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审核稿)2017- XX- XX 发布2017- XX- XX 实施目录前言引言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3.1 隐患Hidden danger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事故隐患Accident hidden danger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隐患排查Hidden perils...................................................................................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隐患治理Hidden danger rectification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隐患信息Hidden danger information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 隐患分类Classification of hidden dangers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基本要求 (5)5 隐患分级 (6)6 工作程序和内容 (7)7 文件管理 (11)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11)9 持续改进 (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电力企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要求,结合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事故隐患特点及事故预防原理,研究制定的。
本标准用于规范我省电力企业及有关单位在事故隐患排查、公告、治理及建档管理的全过程。
各企业应根据本标准要求,加强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地实施。
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电力企业(电网及各类发电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实施指南的编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3 术语和定义DB/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4 基本要求4.1 电力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解决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化、系统化,做到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4.2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源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部门和岗位4.3 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和原因分析,并制定实施防止隐患重复发生的根本性措施,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
4.4 责任落实考核制度,奖惩及责任落实企业应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清单的“编制与使用说明”,排查方法、排查周期应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明确,并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过程及结果纳入本单位奖惩考核制度中,确保落实到位5 隐患分级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 一般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电力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
5.2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
5.2.1 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或者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溃决的隐患;(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5.2.2 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漫坝、结构物或边坡垮塌、泄洪设施或挡水结构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或者造成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断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泄漏、排洪设施损坏的隐患;(5)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水电站大坝未开展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估等隐患;(6)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 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5.2.3 确定重大隐患应遵循以下原则:(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2)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且难以立即整改的;(3)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长期滞留人员在10人以上的;(4)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6)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
6 工作程序和内容6.1.1 基本要求电力企业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以各类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为重点内容,明确排查的范围和方式方法。
专项排查还应制定排查方案,确定排查目的、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要求等内容。
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清单的编制应以列表的方式体现,确保分类清晰、内容详实、系统全面。
至少应包括:排查范围、隐患排查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隐患等级、处置措施等信息。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A。
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基础管理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隐患等级、处置措施等信息。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B。
6.2 制定排查计划电力企业应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活动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等。
6.3 隐患排查6.3.1 排查类型电力企业隐患排查类型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等专项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排查等。
6.3.2 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6.3.3 组织级别应根据排查类型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
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6.3.4 排查周期企业应根据风险特性及危险源确定隐患排查周期。
企业和车间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可以结合安全性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等活动进行。
每季度进行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
根据季节特点每年各组织春检、秋检、夏季防汛为主、冬季防冻为主的检查。
日常检查根据检查内容确定检查频次,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随机进行。
6.3.5 确定排查项目企业应以多种方式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如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聘请专家隐患排查、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等等。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部门、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由各相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季节特点及实际情况,由归口专业管理部门针对专业活动、过程、装置、设施、设备、物料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