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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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发展历程

民事诉讼法发展历程

民事诉讼法发展历程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

它的发展历程影响着民事司法的效率、公正与公平。

本文将回顾民事诉讼法发展的重要节点和相关变革。

一、诉讼制度的起步:清朝晚期至民国时期清朝末年,我国开始探索新式诉讼制度。

1906年颁布的《大清追报法》被视为近代中国第一部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民事诉讼法规。

此后,以《民事诉讼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逐步出台,为诉讼主体的平等地位和诉讼程序的改进奠定了基础。

然而,由于政治动荡和社会变革,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受到了限制。

二、新中国创立: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建立后,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系统性改革。

1952年,我国首部社会主义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初步规范。

1954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民事诉讼法规程》,将诉讼制度纳入法律规范体系中。

这一时期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受限于政治环境和社会状况,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步伐较为缓慢。

三、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至今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事诉讼法经历了一系列重要变革,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民事诉讼法开始逐步与国际接轨。

198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该法明确了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为诉讼参与人的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推动了诉讼方式多元化的发展。

此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改革不断深化。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修订民事诉讼法,强调诉讼公正、快速和经济的原则,完善了证据规则、复议制度等关键内容,提高了民事诉讼质效。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民事诉讼法的第三次修订,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和司法改革的需求。

总结起来,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经历了清末至民国时期的起步探索、新中国创立期的初步规范和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完善。

未来,我们期待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发展,以提高民事司法公正、公平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历史和裁判程序流程(3篇)

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历史和裁判程序流程(3篇)

第1篇一、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历史1.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82年3月8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82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典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民事审判工作面临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民事审判制度,明确了民事审判的原则和程序。

3.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再次修订。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完善:(1)明确了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民事审判的管辖权;(2)强化了民事审判的公开、公正原则;(3)完善了民事审判的程序,提高了民事审判的效率;(4)加强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4.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完善:(1)明确了民事审判的原则,强调了当事人平等、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等原则;(2)进一步明确了民事审判的程序,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3)加强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扩大了证据制度,完善了送达制度;(4)明确了民事审判的监督机制,强化了民事审判的公正性。

二、民事诉讼的裁判程序流程1. 立案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1第一章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01第一章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第一,谈判(交涉 Negotiation) 第二,调解(Mediation Conciliation) 第三,仲裁(Arbitration) 第四,其他形式
二、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官司说;起诉说;行为说。 通说: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
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 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 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 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公权性质;强制性;平等性;程序性。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学说
1.一面关系说 2.二面关系说
原告 3.三面关系说
原告
法院 被告
被告
法院
原告 被告
常怡提出:“多面关系说”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形成的,以 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主导,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 参与人相互之间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并受民事 诉讼法所调整的一种多面社会关系。
第一章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和特征 又称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 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法律 纠纷和社会纠纷。 民事纠纷的特征 (二)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 自决与和解 ;调解;仲裁;诉讼。
ADR的涵义 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意 为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当前世界各国通用的ADR 直译),或称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强调其区 别于诉讼的功能和性质),源于美国30年代劳动 争议的解决,原指本世纪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 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现在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 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 决方式或机制的总称。 ADR的主要形式: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 • • •
复习思考题 1、简述民事诉讼法的特点。 2、简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3、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范围。
• 案例分析题 2000年2月,湖北竹溪县汇湾中学18名学生因家庭 贫困,其家长不让孩子继续上学。由于汇湾乡政 府以往采用教育和行政强制手段都不好,汇湾乡 政府就决定采用民事诉讼方式把这18名家长告上 法庭。开庭的地点在汇湾中学。16名学生的家长 到庭。根据宪法、婚姻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法院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调解工作,原告和16名被 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对2名没有出席法庭的家 长作出缺席判决。事后,家长都主动履行了协议 和执行了判决。同时,乡政府对18名学生的学杂 费予以减免。问:该案件是否适宜于通过民事诉 讼来解决?为什么?
私力救济:
自决\和解 调解\仲裁
解决机制:
社会救济:
公力救济:
行政救济\司法救济
我国现行的民事 纠纷解决机制
和解
调解
仲裁
非诉讼
诉 讼
• ADR的涵义 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意为代替性 纠纷解决方式(当前世界各国通用的ADR直译),或称为 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强调其区别于诉讼的功能和性质), 源于美国30年代劳动争议的解决,原指本世纪发展起来的 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现在已引申为对世界各 国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或机制的总称。 • ADR的主要形式: –第一,谈判(交涉 Negotiation) –第二,调解(Mediation Conciliation) –第三,仲裁(Arbitration) –第四,其他形式
第五节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 • • • • •
一、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3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 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即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 民事案件的范围。 二、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 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范围,即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适用。 三、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即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约束力的 时间。 四、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民事诉讼法第4条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即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空间范围。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生效时间为 1991年4月9日。
民事诉讼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法院 在民事诉讼法生效前受理的案件,若尚未 审结,则应按新生效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程序审理。


(三)对人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 对哪些人有约束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条的规定,凡在我 国领域内参加民事诉讼的人,无论其国籍 如何,都必须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

区别: 调整的侧重点不同
联系:诉讼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 区别: 1.纠纷解决机构的性质不同。 2.受理的前提不同。 3.当事人的选择权限不同。 4.具体程序步骤不同。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 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 活动。 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联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司法豁免权: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 外国人、外国组织或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 诉讼,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 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四)对事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对事效力,是指法院依照 民事诉讼法审理的案件范围,也即民事 诉讼主管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3条:“人民法院受理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 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 1.因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纠纷发生的诉讼 案件 2.非诉案件 3.劳动纠纷和经济纠纷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产生了争议,层层向最高人 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以侵犯 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 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指出, 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 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公民受教育的 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损害,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本案被称为“宪法司法化第一 案”。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研究 对象和范围
一、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 • 民事诉讼法学,是指分析研究民事诉讼法的产 生、发展及其实施规律和它与相邻法律之间的联 系与区别的科学。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和 操作性很强的应用法学,而不是纯理论性的法学。 •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民事诉讼立法和民 事诉讼实践及其发展规律。
第五节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 • • • • • • • 一、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相联系的方法 四、原则性与具体条款相结合的方法 五、比较分析的方法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2、简述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

• 三、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 • 第一阶段:从1949年—-1955年7月,是全面学习苏维 埃民事诉讼法学时期 • 第二阶段:1955年7月——1958年下半年,是我国民事 诉讼法学初创时期 • 第三阶段:1958年底——1966年,是我国民事诉讼法 学的停滞时期 • 第四阶段:1966年——1976年10月,是我国民事诉讼 法学被破坏时期。 • 第五阶段:1976年10月——1982年3月《民事诉讼法 (试行)》颁布,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恢复并初步发展时 期。 • 第六阶段:1982年3月至今,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兴旺 发达时期。 •
• 三、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范围 • 1、纵的方面 • 时间上、地域上 • 2、横的方面 • 应以与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联系最密切的临近法 律作为研究重点,同时研究民事诉讼法使用过程 中出现的新问题。 •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和体系
• 一、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 • 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主要有:我国民事诉讼法 的发展历史、立法根据、性质、任务、适用范围、 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审判组织、管辖、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证据制度、诉讼保障制度、审判程 序、和执行程序等。 •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 • 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学作为 一门法学学科的整体构成以及各部分内容之间的 联系。包括绪论编、总则编、审判程序编、执行 程序编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编。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 民事诉讼的目的 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和诉
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在民事 诉讼法学体系中有重要的地位。本章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入手,介绍基本原则的特征和分类,阐述各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和基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使学生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 度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学会运用各项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制度进 行分析。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 本内容,也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本概念。本章 通过介绍民事诉讼概念、民事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学 使学生对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有基本了解,为 学好其他内容打好基础。
第一节 民事法律纠纷与民事诉讼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学
第十四章 执行程序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证据是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核心 内容,本章通过介绍民事诉讼证据概念、特征及我国民事 诉讼法对于正名对象、证明责任及证据的收集、审查、判 断的规定,使学生对我国的民事证据制度有基本了解。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执行程序概述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执行开始、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执行措施
第三章 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本章学习提示:民事诉讼基本理论是学习和了解民事诉讼 法学的基础,在本学科中占据重要地位,本章着重介绍民 事诉讼程序价值、民事诉讼的目的、民事诉讼模式、民事 诉讼法律关系和诉权与诉等理论基础知识,使学生对民事 诉讼相关理论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十五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本章学习提示: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整个民事诉讼法体系 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和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是一 般和特殊的关系。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同学们对涉外民事 诉讼的基本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涉外仲裁和各国间 的司法协助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本章重点:1.弹劾式民事诉讼的特征2.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3.社会主义国家民事诉讼的特点本章难点: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主要内容本章教学时数:二学时第一节外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法弹劾式诉讼又称为控告式诉讼,古埃及、印度、巴比伦、古希腊、共和时期的古罗马、欧洲日尔曼法前期基本上都实行这种诉讼模式。

弹劾式诉讼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不告不理弹劾式诉讼采取“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的原则,法官不能依职权主动开始诉讼,启动诉讼的权利专属于当事人。

(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原、被告双方在诉讼中居于平等的诉讼地位,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原告可以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可以提出支持其主张的证据。

被告可以反驳原告的主张和理由,被告也可以提出相关的证据。

原、被告之间可以相互辩论。

(三)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诉讼的进行主要由当事人主导所有诉讼材料、证据材料均由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

法官不收集证据,仅依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当事人双方的法庭辩论情况作出裁判。

举证责任由当事人承担,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当就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传唤当事人也由当事人进行,在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不是由法官传唤其到庭,而是由另一方当事人将其扭送至法庭。

判决的执行也是由当事人自行执行。

(四)审判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和言词审理的原则整个法庭审理,从起诉至宣判都是公开进行的,允许案外人旁听。

与公开审判相对应,法庭审理也以言词方式进行。

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主张、反驳都以口头方式进行,不能使用书面方式。

(五)在证据制度方面,采神示证据制度奴隶社会人的认识能力低下,人们对自然界充满敬畏,自然界对人来讲充满神秘色彩。

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时,法庭采取神灵裁判的方式作出判决,利用神灵的力量,通过各种方式证明当事人争议的案件事实。

在各国的神灵裁判中,通常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神誓;2、水神;3、火神;4、决斗。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第一篇: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本章重点:1.弹劾式民事诉讼的特征2.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3.社会主义国家民事诉讼的特点本章难点: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主要内容本章教学时数:2课时第一节外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法弹劾式诉讼又称为控告式诉讼,古埃及、印度、巴比伦、古希腊、共和时期的古罗马、欧洲日尔曼法前期基本上都实行这种诉讼模式。

弹劾式诉讼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不告不理(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三)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诉讼的进行主要由当事人主导(四)审判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和言词审理的原则(五)在证据制度方面,采神示证据制度。

通常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神誓;2、水神;3、火神;4、决斗。

二、欧洲中世纪的民事诉讼法(一)教会诉讼制度1、法官主宰诉讼的整个过程,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

2、书面审理。

3、秘密审判和分散审判。

4、法定证据制度。

(二)采邑诉讼制度 1.封建式诉讼制度封 2.庄园式诉讼制度(三)商事诉讼制度商事法院包括市场法院、集市法院、商人行会法院和城市法院。

这些法院均是非专业的社会共同体法院。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事诉讼法资本主义建立了体现自由、平等、民主的资本主义民事诉讼制度。

(一)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概况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是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事诉讼法典,1877年的德国民事诉讼法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概念精确,成为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立法的蓝本。

英国是判例法国家(二)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 1.司法独立 2.辩论式诉讼辩论式诉讼包含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项:(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没有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判决的基础和依据;(2)法院应将当事人之间无争议的事实作为判决的事实依据;(3)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所提出来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课件02

民事诉讼法课件02

二、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民事诉讼法 (一)历史发展 (二)特点
1.没有独立的民事诉讼法 2.以两审终审为主 3.实行公开审判制度 4.实行就地审判和巡回审判制度 5.简便的诉讼程序 6.实行陪审制度 7.实行职权主义 8 .强调法律规定的简明化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事诉讼法
1.1951-195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暂行组织条例》 等法律 2.1957年制定了《民事案件审理程序》,是第一个专门系统规 定民事诉讼的规范 3.1982年3月8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讨 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标志着我国 民事诉讼制度进入崭新的阶段,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4.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标志着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迈上了一个新的阶段,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逐步走向成熟
三、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效力的空间范围。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包括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的延伸部分。 同时,针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来 作了相应规定,民事自治机关可以根据其具体 情况在遵循宪法和民事诉讼法原则的前提下予 以变通适用。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含义和性质
一、民事诉讼法的含义
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民事诉讼 程序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 1.狭义的民事诉讼法 2.广义的民事诉讼法 法律法规定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等发布的法律法规解释性文件
对人的效力,即指适用于哪些人。只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 无论是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中 国的组织、企业还是外国组织、企业, 都受《民事诉讼法》的管辖。

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

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

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旨在保障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在古代,它的形式和程序与现代民事诉讼制度有所不同,但所追求的目标是相同的。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的起源、发展和特点。

一、起源与发展中国古代的民事诉讼制度起源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但那时的制度并不健全。

真正的民事诉讼制度形成于周代,以《周礼》的条文为依据,规范了当时的诉讼程序。

在周代,专门设立了祀田祠,成立田满和水监两个公职机构,负责解决土地纠纷和水利问题。

这标志着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初步形成。

随着秦汉时期的统一,民事诉讼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当时的司法制度由州、郡、县三级法院组成,审理各类案件。

其中,县级法院由县令和县丞组成,负责处理民事诉讼案件。

此外,秦汉时期还出现了律师制度,即雇佣具有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辩护或提供法律咨询。

自唐代以后,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逐渐完善。

唐代官府设立了专门的民事法院,由县令领导,负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

此外,唐代开始实行专门的证人制度,要求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这一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民事诉讼的公正和公正。

二、特点与程序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与现代民事诉讼制度有所不同。

其一,中国古代民事诉讼重视和解。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常常会向当事人提供调解或和解的机会。

如果双方同意,案件就会得到解决,避免了长期的诉讼过程。

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古代中国社会重视和谐的价值观。

其二,中国古代民事诉讼注重证据。

法官、当事人和证人等都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庭审中,法官会对证人进行严格的质询,以确保证词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这种做法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其三,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具有一定的公审性。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都在公开的法庭上进行审理,目的是确保司法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公众可以通过旁听案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监督法官的执法活动。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

二、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1.联系。同为程序法,三大诉讼法在审判的原则、 1.联系。同为程序法,三大诉讼法在审判的原则、 制度以及具体程序规定等方面都有很多共通之处。 2.区别:①任务不同。②某些诉讼原则不同。③提 2.区别:①任务不同。②某些诉讼原则不同。③提 起诉讼的主体不同。④举证责任不同。 三、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在针对人民法院的原则制度规范方面,两者具 有很多的相同之处。但两者在调整对象范围上的差 异是根本性的。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等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一)民事实体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联系 1.民事实体法与民事诉讼法在目的、原则等方面有 1.民事实体法与民事诉讼法在目的、原则等方面有 重合之处。 2.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相互为用。 2.民事诉讼法和民事法具有补充、丰富、发展民事实体法内 容的功能。 (二)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相互独立,并呈现 出分离态势 1.民事诉讼法具有独立的价值。 1.民事诉讼法具有独立的价值。 2.民事诉讼当事人与民事主体是可以分离的。 2.民事诉讼当事人与民事主体是可以分离的。 3.诉权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分离。 3.诉权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分离。
四、民事诉讼法与其他民事程序法的关系 1.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①当事人对仲裁活 1.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①当事人对仲裁活 动的影响力比其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力要大得 多。②仲裁天然的离不开民事诉讼。 2.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制度的关系:人民调解条 2.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制度的关系:人民调解条 例与民事诉讼法就其性质、原则、程序以及效力有 很大的不同,但二者的关系是十分紧密的。当事人 就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不服的,仍然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1982年 1.1982年3月8日通过公布,从1982年10月1日起在全 日通过公布,从1982年10月 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2.1991年 2.1991年4月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日通过了《 法》,并当即公布实施。 3.2007年10月28日修正民事诉讼法,并于2008年 3.2007年10月28日修正民事诉讼法,并于2008年4月1 日起颁布实施。修正体现在: 日起颁布实施。修正体现在: (1)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①对有义务协助调查、 执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适用罚款、拘留 及提出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②罚款金额的修改。 (2) 审判监督程序:①申请再审制度。主要体现在申请再 审的条件的修改。 ②检察院抗诉制度。 (3)执行程序:①在执行的一般规定中主要修改了执行管 (3)执行程序:①在执行的一般规定中主要修改了执行管 辖与执行异议制度。②申请执行期制度。将申请执行期界 定为执行时效。③执行措施:财产申报制度与执行威慑制 度。 返回

民事诉讼法发展历程

民事诉讼法发展历程

民事诉讼法发展历程
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和制度的法律。

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1.1954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
的第一部民事诉讼法,主要借鉴了苏联的民事诉讼法,但也加入了一些中
国传统的诉讼制度。

2.1963年修改《民事诉讼法》。

这次修改是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主要强调了政治原则和党的领导,限制了人民法院的独立性。

3.1979年开始启动民事诉讼法的全面改革。

该改革主要是为了恢复
人民法院的独立地位,改善司法环境。

改革的核心是重视审判的公正性和
民主性,推进司法体制的民主化、专业化。

5.2017年进行了最新一次修订。

该修订主要强调了人民法院的权威
性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性,加强了司法公正和独立性的保障,同时也推
进了信息技术与司法的融合。

以上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反映了中国司法体制的进步和完善。

最新-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回顾和展望 精品

最新-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回顾和展望 精品

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回顾和展望内容提要:伴随新中国前进的步伐,民事诉讼法学经过了五十年的发展历程。

回顾过去,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中在立法、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各个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

展望未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深化民事诉讼基础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实践成就、推进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完善已成为我国新世纪民事诉讼法学的时代使命。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学法学研究回顾展望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在立法上经过了1982年试行民事诉讼法和1991年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两次制定法典的过程,在学术研究服务的经济基础背景上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在学术理念上经历着突破“重实体、轻程序”、“重刑轻民”的传统思维、建立法治社会诉讼程序应然的独立价值观的实践,在民事诉讼法学体系上正在完成从传统的注释民事诉讼法学到理论民事诉讼法学的转变;为了在本文的篇幅内对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进行一个总结,我们以新中国民事诉讼立法阶段为线索,将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分为四个时期、并分别就各个时期的民事诉讼立法、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内容进行论述。

一、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回顾(一)第一个时期(1949年-1957年)1 .立法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立法工作全面展开。

在民事诉讼法制建设方面,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于1950年12月31日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程序试行通则(草案)》,准备以此通则来指导新中国的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这部通则,是新中国第一部诉讼法草案,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开端。

由于该草案,集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于一体,加之其所设置的诉讼程序具有诸多不足之处,故其未能获得通过。

但这部通则所确定的一些内容与体例,在此后的一系列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均有一定体现。

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这些法规,确定了公开审判、巡回审判、陪审制等审判原则和制度,对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提出了要求。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文案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文案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本章重点:1.弹劾式民事诉讼的特征2.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3.社会主义国家民事诉讼的特点本章难点: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主要内容本章教学时数:2课时第一节外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法弹劾式诉讼又称为控告式诉讼,古埃及、印度、巴比伦、古希腊、共和时期的古罗马、欧洲日尔曼法前期基本上都实行这种诉讼模式。

弹劾式诉讼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不告不理(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三)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诉讼的进行主要由当事人主导(四)审判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和言词审理的原则(五)在证据制度方面,采神示证据制度。

通常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神誓;2、水神;3、火神;4、决斗。

二、欧洲中世纪的民事诉讼法(一)教会诉讼制度1、法官主宰诉讼的整个过程,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

2、书面审理。

3、秘密审判和分散审判。

4、法定证据制度。

(二)采邑诉讼制度1.封建式诉讼制度封2.庄园式诉讼制度(三)商事诉讼制度商事法院包括市场法院、集市法院、商人行会法院和城市法院。

这些法院均是非专业的社会共同体法院。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事诉讼法资本主义建立了体现自由、平等、民主的资本主义民事诉讼制度。

(一)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概况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是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事诉讼法典,1877年的德国民事诉讼法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概念精确,成为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立法的蓝本。

英国是判例法国家(二)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1.司法独立2.辩论式诉讼辩论式诉讼包含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项:(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没有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判决的基础和依据;(2)法院应将当事人之间无争议的事实作为判决的事实依据;(3)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所提出来的事实。

3.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4.自由心证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民事诉讼法》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

双重审查
不能仅仅以当事人的 主张作为判决的根据, 必须经过双重审查, 全面评估证据的证明 力。
民事诉讼程序的诉讼程序主体
法官
负责审理案件,进行裁判,处理 任何其他与案件相关的事宜。
律师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 务,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当事人
被诉讼的人或者提起诉讼的人。
民事诉讼程序的诉讼请求和答辩
3 目的
民事诉讼法旨在维护公平、 公正的司法环境,保护公 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特点
合法程序
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法 律法规,以法律程序 为准绳。
当事人制约
民事诉讼以当事人自 愿为前提,自力更生, 自愿解决争议。
举证责任
原告提出的主张应由 其承担举证责任,被 告提出的反诉或反击 应承担举证责任。
诉讼请求 答辩 反诉或反击
对民事权益及其侵权事实及侵权情况要求法院进 行处理的要求。 被告对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必要提出异议的陈述。
被告对原告或第三人的权益提起的诉讼要求。
民事诉讼程序的证据及举证责任
1
证据
指可以用来表明事实的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
举证责任
指要求哪个当事人提供证据来证明主张是否成立的法律责任。
3
证据收集
当事人必须采集、整理证据,并定期向法院提出证据清单。
民事诉讼程序的审理程序
立案
申请立案并交纳诉讼费、保全费用。
调解
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和解当事人,使案件得以 妥善处理。
开庭审理
由法庭确定时间,宣布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主 体阶段。
审判
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 裁判,判决案件。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内容:民事诉讼制度史是学习民事诉讼法学首先应当学习的内容,本章通过介绍外国民事诉讼制度历史、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使学生对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过程有基本了解,为理解现行民事诉讼制度打好基础。

教学要求:1.了解外国民事诉讼制度历史2.了解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教学重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教学难点:各国民事诉讼制度比较课前准备:查阅相关的资料课时安排:4学时教学手段:讲授◆前两学时(第一节外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目的:使学生对外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有个概括的了解●教学过程:1.课堂考勤2.复习旧课,导入新课3.重点讲授以下内容: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二、欧洲中世纪的民事诉讼法(一)教会诉讼制度(二)采邑诉讼制度(三)商事诉讼制度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事诉讼法(一)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概况(二)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四、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事诉讼法4.本节小结●本节讨论思考题: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后两学时(第二节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目的: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过程:1.课堂考勤、提问旧课的内容2.复习旧课、导入新课3.重点讲解的内容如下:一、旧中国的民事诉讼法(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制度(二)我国封建社会的民事诉讼制度(三)我国近代民事诉讼制度二、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民事诉讼法三、新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四、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4.本节小结●本节思考题: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趋势?本章推荐阅读书目:1.《罗马法基础》江平、米健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1年版。

2.《罗马法教科书》彼得罗彭梵得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3.《法律与革命》伯尔曼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2年版。

4.《对抗与判定》王亚新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5.《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沈达明著中信出版社 1991年版。

本章思考题:1.西方封建社会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有哪些?2.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有哪些?3.社会主义国家民事诉讼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有哪些区别?4.我国证据制度改革的内容有哪些?。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第00章绪论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第00章绪论
民事诉讼法绪论
一、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三、马克思主义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 四、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方法 五、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意义
六、本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与特色
本章导语
民诉初认识 1、地位:法学专业核心课程
2、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3、民事诉讼法的实用性和实践性 学科的整个体系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8年《英雄烈士保护法》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 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 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特色: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构安排上强调知识的 体系性、控制总字数
寄语:
•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论语·为政》
• 程子云: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五者,废其 一,非学也。
• 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能主动学习、快乐学习!
一、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 四、比较的方法 五、原则性规定与具体条款规定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方法
1、课前预习教材、听课做记录、做每章课后习题 2、考核方法(卷面70%,平时30%)
(考勤、提问、作业) 3、每节安排授课(回顾-讲授-总结-布置任务)
4.、 紧扣教材 ;浏览课外读物 ;关注网站公众号 民诉学人:常怡 章武生 江伟 左卫民 张卫平 王 福华
五、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意义
• 有利于完善个人的法学知识体系 • 有利于提高从事法律职业工作和民事纠纷处理工作的
能力 • 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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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本章重点:1.弹劾式民事诉讼的特征
2.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
3.社会主义国家民事诉讼的特点
本章难点: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主要内容
本章教学时数:2课时
第一节外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法
弹劾式诉讼又称为控告式诉讼,古埃及、印度、巴比伦、古希腊、共和时期的古罗马、欧洲日尔曼法前期基本上都实行这种诉讼模式。

弹劾式诉讼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不告不理
(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三)法官在诉讼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诉讼的进行主要由当事人主导
(四)审判采取公开审判的方式和言词审理的原则
(五)在证据制度方面,采神示证据制度。

通常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神誓;2、水神;3、火神;4、决斗。

二、欧洲中世纪的民事诉讼法
(一)教会诉讼制度
1、法官主宰诉讼的整个过程,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

2、书面审理。

3、秘密审判和分散审判。

4、法定证据制度。

(二)采邑诉讼制度
1.封建式诉讼制度封
2.庄园式诉讼制度
(三)商事诉讼制度
商事法院包括市场法院、集市法院、商人行会法院和城市法院。

这些法院均是非专业的社会共同体法院。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事诉讼法
资本主义建立了体现自由、平等、民主的资本主义民事诉讼制度。

(一)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概况
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是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事诉讼法典,
1877年的德国民事诉讼法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概念精确,成为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立法的蓝本。

英国是判例法国家
(二)资本主义社会民事诉讼法的特点
1.司法独立
2.辩论式诉讼
辩论式诉讼包含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项:(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或消灭的必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没有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判决的基础和依据;(2)法院应将当事人之间无争议的事实作为判决的事实依据;(3)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只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所提出来的事实。

3.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
4.自由心证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四、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事诉讼法
(一)坚持人民审判的原则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法院享有较大的权力,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四)处分原则和国家干预原则相结合
第二节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旧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一)奴隶社会的民事诉讼制度
1.没有成体系的司法机关
2、.当事人自行起诉轻微的案件以口头形式起诉,重大的案件以书状起诉。

3.言词审理。

当事人双方均须到庭,但贵族们可以代理人代理诉讼,而不须亲自出席。


4.证据制度方面采取刑讯逼供和神灵裁判的方法
(二)我国封建社会的民事诉讼制度
1.礼法合一
2.刑民合一
3.司法和行政合一。

4.纠问式诉讼例如《唐律》规定的审讯方法有木审制和拷讯制两种。

5.一审终审
(三)我国近代民事诉讼制度
1.我国近代民事诉讼制度发展概况
2.我国近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容(1)司法独立和当事人平等。

(2)证据制度方面采取自由心证原则。

(3)采用当事人主义的审判模式。

(4)审级制度方面,清末采用四级三审制。

二、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民事诉讼法
新民主主义时期虽然没有形式意义上的民事诉讼法,但实质意义上的民事诉讼法却十分丰富。

其主要内容有:
(一)初步建立了系统的司法机关
(二)废止刑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三)公开审判
(四)合议和陪审
(五)两审终审
(六)巡回审判
(七)调解
三、新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1《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3月8日颁布,于1982年10月1日实施。

这是我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的民事诉讼法典,其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的民事诉讼立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与同日实施。

3 2007年10月28日新民事诉讼法
四、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
《证据规定》更是对证据制度的内容作了全方位的规定。

证据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有:
(一)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问题
(二)限制了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
(三)证据的审核认定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提出了审核认定证据的新原则
(四)改原来的随时提出主义为限时提出主义
本章小结
1名词
弹劾式诉讼
辩论式诉讼
自由心证
言词审理
书面审理
2 思考题
(1). 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2)社会主义国家民事诉讼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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