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租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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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租房建设
公租房建设是重大民心工程,对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确保居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强调,房地产调控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在调控持续稳定的背景下,建立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并重、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渐成型,未来导向型长效机制也将持续。
公共租赁房指投资者(政府或企业等)持有房源,并将这些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租给特定人群。公共租赁房租金水平高于廉租住房,低于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但又不同于福利制度下的低房租公房,也不同于企业的职工宿舍。从共性来看,属于廉租住房的一种形式,只是保障范围更广泛。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大规模增加公共租赁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购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尽管建成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避免大量需求集中入市,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
王蒙徽指出,2019年将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二是坚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坚持落实城市的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坚持调结构、转方式,大力培育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五是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已成型,就是建立“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并重、租购并举”的清晰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未来我国住房将包括四类,分别是保障体系下的租房和购房供给,即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房,以及市场体系下的租赁住房和商品房。
这四类房子在不同城市供应的比例应不一样,一二线城市四类房应当健全,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租赁房占比要扩大,满足当前对住房需求最迫切的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三四五线城市则需要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相当部分四五线城市不需要建设共有产权房和租赁房,重点是完善好公共租赁房和商品住房。
因此,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建议根据我区企业商务聚集区布局情况,建设一批符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公共租赁房,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落户到我区,从而扩充我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