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后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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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后开学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开学报到发现疑似症状师生处置

学校应在校门口设置临时等候区,等候人员应保持1米距离,区域四周5米范围内为禁行区。如发现返校师生有发热(温度≥37.3℃)或呼吸道症状,由医务人员对其复测体温,并询问其流行病史,填写《体温升高人员调查表》,送入临时等候区等候,必要时应在防护措施下,转运至邻近发热门诊。对临时等候区及四周5米范围内实施专业消毒。经医院确认排除新冠肺炎的师生员工,必须携带发热门诊开具的病历,在校门口由校医查看病历,确认后送校医院(门诊部、卫生所)隔离病房医学留观14天或待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消失后返校。

二、开学后发现疑似症状师生处置

(一)校内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师生和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送学校隔离室,由学校校医院(门诊部、卫生所)进一步处置。

(二)校医院(门诊部、卫生所)应通过专用车辆在防护措施下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立即上报学校办公室以及当地疾控部门。如果是中小学学生,还须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三)学校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全力落实各项报告、隔离等防控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应急处置。

(四)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被观察期间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被观察者的呕吐物、腹泻物、垃圾、接触过的物品应及时、严格消毒处理。同一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不得同时安排不同病例。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隔离室,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隔离室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五)当发现同一班级、同一宿舍、同一部门一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不明原因发热或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感染病例,应立即对与疑似病例一起生活、学习的接触者进行排查。当发现同一楼层一天内有2例及以上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感染病例,应立即组织排查。学校要对疑似症状师生及密切接触者等进行专门建册跟踪,跟踪情况包括是否确诊、是否隔离、隔离期限、是否治愈、何时返校等。

三、收治医院诊断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

(一)对于医院认定的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学校接到消息后,要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地方疾控部门报告。

(二)学校应第一时间按照流行病学调查要求,掌握患者近14天内行程与活动轨迹,立即安排密切接触者到指定隔离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并对其宿舍、教室以及到过的其他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四、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

(一)患者一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学校接到消息后,应立即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疾控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家长。

(二)学校要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患者密切接触的师生按照疾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三)根据疾控部门要求,学校要对其经常出入的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按规定对与其有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四)学校要按规定对与其有接触人员的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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