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环境卫生承包责任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单位环境卫生承包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我县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改善县容县貌,为县居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河南县创建省级卫生城镇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城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书:
责任划分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是环境卫生的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门前及左右两侧至机动车辆道路沿石的卫生、绿化、美化、看护、秩序等工作,并达到以下标准要求:1、负责责任区域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门前、院落等场所垃圾、污物、废弃物;保持地面无污迹、垃圾、杂物等废弃物品。
2、机关单位产生的垃圾、污水,要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在街道、河道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破坏环境卫生。
3、负责管护好门前责任区域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将垃圾、污物倒入绿化带、树池及河道。
4、负责及时清理责任区域内张贴、喷涂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上的各类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玻璃墙体明亮,门窗洁净。
5、机关单位在院内有施工项目或对院内建筑物的临街面进
行装修、改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并责令施工单位随时对产生的垃圾和渣土进行清理。
6、沿街机关单位在施工期间,场地周围必须设置防护网(栏)。切实做好防尘、防噪等环境保护工作,严防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临街有出租门店的机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监督商铺严格落实三包责任制,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单位门前责任区域内卫生干净整洁,保持经常。
8、加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学生等各类人群的文明礼仪和环境卫生保护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卫生、遵守秩序,自觉纠正不文明行为。
责任区内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将不定期对辖区内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罚。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