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业预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西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风建设,增强对预警学生的管理,给予学习后进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促进良好学风的养成,从即日起,参照《河西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学办将会同各专业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预警学生帮扶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实施目的
预警学生帮扶工作是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监控和对不良学习状态中的学生进行紧急提示,并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扶下顺利完成学业的管理措施。这项工作旨在敦促学生端正态度,努力学习,充分发挥学习后进学生、学院、老师、同学和党、团、学生组织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地帮助学困生提高学业成绩,为有上进心的目前成绩较差的同学提供更有利的学习进步平台。
二、预警范围
1、一学期取得的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总数(包括重修取得的)低于15学分的学生(第一至六学期,实践、实习学期除外),予以学业预警。连续两次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修业年限自动延长一年。
2、对没有注册而不能选课的、没有在规定时间选课的、没有选够公选课学分的或学业达不到学校规定要求其他情况的学生给予预警。
3、学生旷课5学时(含)以上,应予以学业预警;连续两次受到学业预警的,按照《河西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院办发〔2010〕20号)相关规定处理。
4、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者给予学业预警。
5、对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设备)、豢养宠物、擅自在校外居住、夜不归宿,在本学院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中累计被通报两次的宿舍或在学校检查中被通报一次的宿舍成员给予学业预警。
6、对在一学期内累计早操、各类会议考勤统计中缺勤20次以上(含)的学生给予学业预警。
7、对应办理各类学籍异动手续而未及时办理的学生,特别是对休学期将满或需延长修业年限的易出现管理空白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同时对超过两周注册期限而未注册的或在最长学习年限将满而未能修完所有课程的学生给予预警。
9、上课请假需正规手续(班主任签字),否则一律无效,如学生有伪造请假条、代班主任签字、未请假擅自离校等恶劣情况,给予学业预警。
三、学业预警的工作流程。
1.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各学院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
2.学院向预警学生下达《河西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并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要求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参加课程辅导。
3.各学院同时向预警学生家长寄发《河西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并留存邮寄证明,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各学院要及时整理,并建立相关档案备查。
4、形成帮扶工作组,工作组由团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每组由1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1-2名入党积极分子和一名班干部组成,并确定一名小组负责人。需挑选学习成绩优秀、有责任心的同学担任小组成员。(与预警学生同寝室、同班级的同学优先考虑。)
5、对于连续两次学业预警的学生,除向家长寄发《河西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外,相关学院还应通过电话等途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两次以上的主动与家长电话联系。谈话记录需及时整理,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谈话人及证明人签名。
6、谈话结束后,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制订《学业计划书》。《学业计划书》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暂为保管,学期末时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同时,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和预警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沟通信息。
7、学院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填写《河西学院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学院应定期对本学院发出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8、由于旷课、考试作弊、打架斗殴、吸烟、酗酒、违规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设备)、豢养宠物或其他违纪行为而受到学业预警或纪律处分的,按照《河西学院关于加强与学生家庭联系的实施办法(试行)》(院办发〔2010〕20号)的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四、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除进行必要的疏导外,应及时与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联系,辅助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并定期告知学生家长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
五、各学院应利用班会、团组织生活等学生集会时间,组织学生经常性学习《河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规程》(院办发〔2012〕7号)、《河西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院办发〔2010〕20号)含《关于<河西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中有关禁止学生酗酒、吸烟条款的解释》、《河西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院办发〔2012〕7号)等与学生学业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学生的学业预警。
六、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对各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1.河西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2.河西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附件1:
河西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
20 —20 学年第学期:第号
----------------------------------------------------------------------------------------------------------------------河西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
20 —20 学年第学期:第号
---------------------------------------------------------------------------------------------------------------------- 河西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
20 —20 学年第学期:第号
注:回执请寄:邮编:734000
通信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环城北路87号河西学院学院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