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
广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广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一、综述1.1 概述本课程计划表是为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制定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指南。
1.2 目标本课程计划表旨在通过明确课程目标、核心素养、课程内容和评价标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
二、课程目标2.1 总体目标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2.2 具体目标2.2.1 语文课程目标通过阅读、写作、听说等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阅读能力和综合素质。
2.2.2 数学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2.2.3 英语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2.2.4 科学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实验能力和科学素养,提高学生的科学知识和研究能力。
2.2.5 社会与生活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国民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2.6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3.1 语文课程内容3.1.1 课文阅读3.1.2 写作训练3.1.3 听力与口语训练3.1.4 集体演讲与表达3.1.5 综合素质拓展3.2 数学课程内容3.2.1 数与代数3.2.2 几何与测量3.2.3 数据与统计3.2.4 数学思维拓展3.2.5 综合运用3.3 英语课程内容3.3.1 听力与口语训练3.3.2 阅读与写作3.3.3 语法与词汇扩展3.3.4 跨文化交际3.3.5 综合运用与综合评价3.4 科学课程内容3.4.1 自然与生活3.4.2 科学观察与实验3.4.3 科学探究与研究3.4.4 科学思维与创新3.4.5 综合应用与评价3.5 社会与生活课程内容3.5.1 社会与环境3.5.2 社区与公民3.5.3 历史与文化3.5.4 社会问题与解决3.5.5 综合实践与评价3.6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3.6.1 实践技能培养3.6.2 创新实践与设计3.6.3 社区与环境服务3.6.4 社会实践与互动3.6.5 综合评价与自我反思四、评价标准4.1 语文课程评价标准4.2 数学课程评价标准4.3 英语课程评价标准4.4 科学课程评价标准4.5 社会与生活课程评价标准4.6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标准附件:1.语文课程教材列表2.数学课程教材列表3.英语课程教材列表4.科学课程教材列表5.社会与生活课程教材列表6.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材列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教育法:教育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定义了教育的性质、目标和原则,规定了教育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广东省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
在何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证明人
转学、休学、复学、辍学、
出国记录
注销学籍
时间
注销原因(打"√")
(一)已毕(结、肄)业;(二)已升学或转学进入其他学校就读;(三)年满18周岁已经不在本校读书;(四)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学籍管理员
教务处审核人
注:黑框内项目由家长或学生填写。
附件2东莞市学号(必填):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
建卡原因:新生入学( ) 转入( )
身份证号
全国学籍号
出生年月日
现名
曾用名
国籍(中国公民免填)
性别
民族
健康状况
入队时间
入团时间
学生常用联系电话
户口簿地址
户口簿地址变更
家庭住址
邮码
家庭住址变更
邮码变更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称呼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义务教育Biblioteka 经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
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东省学籍管理规定》
《广东省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的原则要求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技工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技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工学校实行学籍管理的目的是要加强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科学管理,严格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建设,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打好基础。
第三条具有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是指经过招生录取、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学制进行学习和成绩考核。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招收具有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必须是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人员。
第五条技工学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并建立学生个人档案。
第六条凡经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书,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注册,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无正当理巾且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试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注册的有关问题由学校按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在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和身体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应在3个月内将取得学籍学生的名册报技校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中央、部省属技校直接报送省技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其他技校按隶属关系报地级以上市技校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通过市技校招生主管部门报省技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备案。
第八条凡按专业(工种)招收的学生,原则上按学校录取的专业(工种)注册。
第三章休学、复学和退学第九条凡是下列情况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或责令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
1、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2、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学期课程总时数三分之一旦跟原班级学习确实有困难者。
广东省4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0.165
0.248
0.195
0.06
0.082
0.251
0.191
12
江门市
江海区
小学
全县均值
3.28
6.19
1097
14.9
27.1
0.047
0.045
0.036
—
差异系数
0.419
0.447
0.317Hale Waihona Puke 0.1960.254
0.123
0.141
0.233
0.266
初中
全县均值
3.81
7.91
0.329
6
深圳市
罗湖区
小学
全县均值
2.7
2.64
2872
14
26.5
0.05
0.05
0.036
—
差异系数
0.479
0.633
0.38
0.573
0.256
0.131
0.131
0.217
0.35
初中
全县均值
4.56
3.85
3661
19.8
30
0.069
0.067
0.054
—
差异系数
0.561
0.591
0.585
0.394
0.353
0.334
0.356
0.486
初中
全县均值
5.26
13.85
1139
12.2
42.1
0.084
0.055
0.072
—
差异系数
0.443
0.549
0.517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督导评估方案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机构依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含民办学校,下同)实施的综合性督导。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包括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重,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评价、指导、激励和促进功能,切实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四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制定的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标准,负责组织—1 —实施。
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具体学校的督导评估;市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标准化学校评估结果进行复查认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标准化学校复查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市、县两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园、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办学规模、班额,校长、教职员队伍建设,卫生安全保障、生活设施,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等。
具体督导评估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
第六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达标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第七条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应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计划,确定当年或下年度需要督导的地区或学校,提前3个月以上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4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30
30
达标学校数
28
30
30
30
30
24
25
23
30
13
30
30
15
江门市
开平市
小学
学校总数
58
58
58
58
58
58
58
58
58
58
58
58
达标学校数
45
50
58
58
58
58
58
42
58
58
58
58
初
中
学校总数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达标学校数
17
14
24
24
24
24
24
初中
学校总数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达标学校数
30
34
31
34
34
34
34
29
30
27
34
34
14
江门市
台山市
小学
学校总数
61
61
61
61
61
61
61
61
61
61
61
61
达标学校数
50
51
61
60
60
52
55
48
61
56
61
61
初中
广东41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39
39
39
39
39
39
39
39
39
39
39
达标学校数
31
35
39
39
39
39
39
31
38
39
39
39
初中
学校总数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达标学校数
21
17
21
21
21
19
20
20
21
21
21
21
18
湛江市
赤坎区
小学
学校总数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7
15
15
15
15
达标学校数
8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20
湛江市
坡头区
小学
学校总数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达标学校数
13
13
13
13
13
13
广东省4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序号
市
县(市、区)
学校
类型
指标
项目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体育活动场地
实验室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名册(封面)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名册(封面)—学年初学校:校长:学籍管理员:电话:新生班,人,其中女名册共页审核单位:审核日期:年月日—16 —新生名册(内页)20 —20 学年初年级班(本页人)—17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名册(封面)—学年学校:学籍管理员:审核:日期:年月日—18 —在校生名册(内页)20 —20 学年年级班(本页人)—19 —第页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20 —注:黑框内项目由家长或学生填写。
广东省义务教育毕(结、肄)业生名册(封面)年学校(章)校长(章)学籍管理员(章)电话:审核单位:审核人:年月日—21 —广东省义务教育毕(结、肄)业生名册(内页)20 年年级班(本页人)—22 ——23 —广东省义务教育学生毕(结、肄)业鉴定表(20 年)—24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函(式样)(存根)拟转学学生姓名,年级年级(学号:),拟转学到县(市、区)。
学生家长:;联系电话:学校(章)20 年月日转学联系函[ ] 号………………………………………………………………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函(式样)转学联系函[ ] 号县(市、区)教育局::现介绍我校年级学生(学号:)到贵单位联系转学事宜,请予接洽。
学生现就读学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学校(章)20 年月日—25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函(式样)(存根)转学学生原县(市、区)学校年级(学号:),同意转入县(市、区)学校年级。
转入学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批准单位(章)20 年月日()转学函[ ] 号………………………………………………………………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函(式样)()转学函[ ] 号县(市、区)学校::经批准,同意原你校年级学生(学号:)转入县(市、区)学校年级,请你校将该同学的《学生评价表》直接函寄该校,以便建立该生学籍档案。
转入学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批准单位(章)20 年月日—26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证明(式样)(存根)学校年级班学生学号:。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小学
地类别
≤18班
24班
30班以上
200米(环形4道)1 300米(环形6道)1 300米~400米(环
田径场
块,S≈4224平方 块,S≈10512平方 形)1块,S≈15000平
(块)
米
米
方米
篮球场 2,S≈1020平方 2,S≈1020平方米 3,S≈1530平方米
(块)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初评()复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2014年7月—1 —说明一、《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制定的。
二、本《评估方案》即为申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自评、评估、复查认定的评估标准和申报书。
三、本《评估方案》包括4部分:(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三)自评报告;(四)督导评估意见。
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四、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8项。
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2档。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一)二级指标1.2、2.1、2.3、2.4、2.5、3.2、4.1、4.3、5.1、6.2、6.3、6.7、6.8、6.9等15项指标(标“★”的指标)必须有12项以上达标;(二)全部28项二级指标中,有23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
五、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对除2.1、2.4、3.1等3项指标外的25项指标进行评估,21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的即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
6个班以上的非完小、教学点按完全小学的要求进行督导评估。
—2 —六、根据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应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等指标进行拆分计算,为了保证初中、小学的生均数据都达到标准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上述指标标准需要按以下公式计算: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或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册数)=初中生均标准×(小学学生数÷1.1+初中学生数)小学学生数+初中学生数被督导九年一贯制学校3项指标实际数值达到上述公式测算的标准即为达标。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初评()复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1 —2014年7月说明一、《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制定的。
二、本《评估方案》即为申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自评、评估、复查认定的评估标准和申报书。
三、本《评估方案》包括4部分:(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三)自评报告;(四)督导评估意见。
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四、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8项。
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2档。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一)二级指标1.2、2.1、2.3、2.4、2.5、3.2、4.1、4.3、5.1、6.2、6.3、6.7、6.8、6.9等15项指标(标“★”的指标)必须有12项以上达标;(二)全部28项二级指标中,有23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
五、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对除2.1、2.4、3.1等3项指标外的25项指标进行评估,21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的即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
6个班以上的非完小、教学点按完全小学的要求进行督导评估。
— 2 —六、根据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应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等指标进行拆分计算,为了保证初中、小学的生均数据都达到标准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上述指标标准需要按以下公式计算: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或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册数)=初中生均标准×(小学学生数÷1.1+初中学生数)小学学生数+初中学生数被督导九年一贯制学校3项指标实际数值达到上述公式测算的标准即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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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均占地面积
㎡
校舍建筑面积
㎡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
运动场面积
㎡
田径场面积
㎡
篮球场面积
㎡
其他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运动场面积
㎡
普通教室
间
科学教室
间
物理实验室
间
㎡
㎡
化学实验室
间
生物实验室
间
音乐教室
间
㎡
㎡
㎡
美术教室
间
计算机教室
间
多功能教室
间
㎡
㎡
㎡
体育活动室
间
体育器材室
间
卫生保健室
间
㎡
㎡
㎡
行政办公室
间
教师办公室
间
教工宿舍
间
㎡
㎡
㎡
学生宿舍
间
食堂
间
其中:教师周转宿舍
间
㎡
㎡
㎡
厕所
间
图书室
间
生均图书册数
册
㎡
㎡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万元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元/生
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
元/生
教学用计算机数(或者手持终端)
台学用终端数
台
填表人:审核:
校长签名:填报时间:
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
县(市、区):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
学校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话:
学校校园网址:
在校学生数
人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人
随班就读学生
人
年级数
个
教学班总数
个
平均班额
人
教职员数
人
专任教师数
大专以上人;
人,其中:本科以上人;
研究生以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