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新检规TSG T7005-201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质检锅【2003】251号:现 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不得少于2人。 报检时审查;现场查验。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报检时与1.1一同提供(1)、 (2)、(3)。
1 技术资料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与02版相比,本版要求更为具体:检查和试验 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 02版检规无具体要求
1 技术资料
(4)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
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 机、滚轮、扶手带、控制屏等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
1 技术资料
• (5)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 路; •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 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应当经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 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则 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1 技术资料 1.2 安装资料 A (*) (1)安装许可证、告知书 安装许可证:覆盖范围原则见国质检锅【2003】 251号附件1。 告知书:注意“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 通知》 ”
• (1)本条中“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的工作内容请检验机构 必须重视起来,这既是本轮检规修订中出现的重大改革,也 将更充分体现和落实对企业与使用单位行为的技术监督,只 有成功走好这一步,才有可能逐步过渡到第三轮修订设定的 突显监督性检查的目标; • (2)应当对C类项目描述中“完整、有效”、“资料审查无 (有)质疑”等部分关键文字正确理解,这也是上条提到的 改革内容之一,其意义既与上条描述同样重要,也是体现检 验人员水平与权威性、体现对使用单位尤其是乘客安全的负 责任。特别要注意“资料审查无质疑”,是对“认为自检记 录或者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完整、有效”,并且“对自检结果 无质疑”的简称; (3)执行C类项目检验中,资料审查有质疑时,实际要按照B 类项目进行检验,但该项目的分类定性并未改变,执行第二 十一条判断时,相应项目合格数量判定仍按照C类项目进行统 计。
1 技术资料
(5)变更设计证 明文件:使用单位 提出,经整机制造 单位同意。
1 技术资料 (6)安装质量 证明文件:安装 合同编号、安装 许可证编号、产 品出厂编号、主 要技术参数,安 装单位公章或者 检验合格章,竣 工日期。 02版检规无此 项要求。
附件A 解读与提示
项目 项目类别
序号
附件A结构
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基本按照检验流程排列
资料
驱动与转向站相邻区域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梳齿与梳齿板、
基本流程
安全、检修、自启动装置
标识
运行检查
附件A的组成
1
2
3
技术资料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4项
附件A的组成
4
5
6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二、附件A主要内容介绍
几个附件的概况
附件A 解读与提示
附件B、C、D提示
附件的概况 本检规共有四个附件:
附件A: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B: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 (格式) 附件C: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 (格式) 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
• 5、第十三条◇本条是对检验人员资格、现场检验人员数量以及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禁止行为的具体规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相 比,强调了行为规范,禁止行为多年来检验人员经验与教训换来 的。另外,重点说明以下两点: 1.关于至少有2名检验人员的规定,主要因为我国检验报告是检 验单位负责制,而非检验人员负责制,此制度下,1人赴现场检 验明显不妥,需要形成相互监督,在“人机”不匹配矛盾日渐突 出的今天,这项要求仍应坚持。另外,尽管有企业专业人员配合, 一旦某个项目可能不合格,更需要2名检验员配合检验予以最终 确定。再者,两人在现场还可避免当检验结果不利于受检单位时 的不实争议。如果检验任务分派时予以注意,应当注意实现两人 专业上的互补。具体实施中,为提高检验工作效率,尤其当受检 单位有多台电梯需要同期检验时,两人应注意实现交叉作业;
• 2、第六条、本条强调了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当完成的质量保证工 作,概括明确了施工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土建工 程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是因为其关系后续工程质量。 ◇强调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主要是为了强化企业的责 任意识,同时,检验人员不可能全方位具备甄别相关文件、资料 真伪的能力和精力,这样要求也是对检验人员的合理免责。 第七条: 本条对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提供 的技术资料和配合工作进行了明确,需要注意要求“提交复印件 备存”,既是今后检查检验工作质量的必备资料,也是对检验机 构合理免责提供见证材料。
• (2)第(四)项关于定期检验周期可能出现动态调整时,一定要 注意“实名举报”、“确认”和“故障的存在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等概念,这三个要素缺一都不能执行本项规定,防止由于其它因 素导致虚假举报。另外,关于“1个检验周期内”的前提要求, 是因为不同检验周期中,使用单位可能变更维护保养单位。如果 1个检验周期中,使用单位变更了维护保养单位并已经进行备案, 可酌情考虑另行计算; (3)第(五)项明确了特殊情况后电梯检验方式的确认,但条款 中“再次使用前,应当按照„„”之后的描述,应当建立在使用 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先行进行电梯安全状况全面检查的基础上, 其后,可能只是做些保养和调试工作,但也可能进行改造或者重 大维修,如果是前者则执行第(三)项规定,如为后者则执行第 (二)项规定。这点在《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中有具体规定,因检验规则 主要围绕规范涉及检验的工作内容,所以未详细描述。
梳齿与梳齿板 1项
监控和安全装置 13项
附件A的组成
7
8
9
10
检修装置 2项
自动启动、 停止 要求
安全标识 2项
运行检查
2项
3项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A (*)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覆盖范围原则——国质检 锅【2003】174号,附件1。
02版检规无此要求。
1 技术资料
(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覆盖范围原则与第(1)项所述相同。
• 二、本次修订中的主要变化 1. 选择项目的变化。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不再列为 重要项目,查证配置的项目不再列入或不再列为重要 项目,因已在型式试验时予以确认。 2.非重要项目检验方式的变化。工作定位归位带来的 非重要项目检验方式的调整,即以查证企业自检结果 为主要方式,消除企业依赖心态。 3.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调整。完善实际应用中 的操作性与合理性。 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标准修订项目的整改。部分 修订项目的整改要求与通常“法不究以往”原则不同。 (有5条安全性必须提高)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1 技术资料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 子元件和(或)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如果有)、 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 控制屏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 用玻璃作护壁板,应采用钢化玻璃。并且在证明文件 上有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 期;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内容介绍
一、正文部分
• 一、关于检验定位 电梯的检验工作无论是《条例》要求的监督检验 还是定期检验,都应当是以检测验证的方式进行的一 种查证、验证性的技术监督行为。因为保证电梯安全 要靠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日常维护 保养、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来实现,设 备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要靠企业的自检来证明;检验机 构的检验是监督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是否落实了相应 责任,其质量体系是否正常运转,是为科学、定量地 开展电梯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的一项工作。
• 3、第八条:本条既分别强调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 对不同检验实施的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了明确,又对正 常或者非正常情况下定期检验的周期进行了规定。
• ◇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相比,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不同检验的项 目确定、非正常情况下定期检验周期的动态性,更充分体现了分 类监管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也探索了电梯安全监察、监督 管理新的方向,即今后电梯安全预防工作不仅要控制事故,还将 在降低电梯故障率方面做出努力。特别是第四款规定的明确,将 提升业主和公众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及物业单位的监督效果,对 促进小业主督促物业单位选择水平高的维护保养单位有推动作用。 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电梯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的确定符合实际需要, 条款内容很容易理解,但执行时应当注意:一是企业应注意根据 相关项目检验性质的不同,按对应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二是检 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既不能完全按照附件B的格式,更不能完全 按照附件C的格式,应当以附件B规定格式为主。其中,封面、注 意事项页、结论页均按照附件B规定执行,检验项目页中各个分 项目按照实际执行情况组合,结论页备注栏中一定要列明哪些项 目是按照监督检验要求进行的,哪些项目是按照定期检验要求进 行的;
与老检规的主要不同点
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A)
老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1997 (3)项目分类:重要项, 一般项; (4)检验方法描述较详细 ;大多由检验人员现场操作
新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2011;EN115 (3)项目分类:A,B,C (4)检验方法描述较简洁; C类项目检验方法改变较大
• 4、第九条 本条对新版检规中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程序 进行了明确,实际也是对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定义进行了规 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的重要项目(※项)、非重要项目相 比,分类更细,选项原则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一些涉 及查验零部件配置是否合理的项目未予选入或者不再列为重 要项,主要考虑目前已经具有型式试验全面把关的基础,只 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及其调试有可能出现偏差的项目才 保留下来;考虑到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本 版检规A、B项的设定以保障乘客安全直接相关的内容为选择 原则,一些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因此, 今后电梯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这方面能力素 质的考核把关应当更加严格。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 6、第十七条 本条对检验机构处理检验中发现问题的方式、 时限、权限、问题解决后的封闭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与旧 版各梯种检规相比更加规范、严谨,也与其它特种设备规定 相统一。 执行时对“存在多处较大偏差,或者其它项目的检验结果 与实物状态不一致”应重点把握好,要具体分析差错出现原 因,甄别是体系运行问题、自检人员能力问题、还是偶然情 况,这样有利于企业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
• 三、部分条款的解读
• 1、第五条:本条要求在开始施工前申请监督检验,是因为目前 附件A的1.1~1.3为“停止点”项目,审查不合格不能进行后续 工作,如果相关企业不注意这项要求,今后反而会影响施工进度 和工作效率,甚至收到罚单。 定期检验时间的要求源于《条例》相应规定,但文字描述上 略有区别,无“合格”二字,这是新版检规检验工作定位所决定 的,今后相应标志名称也计划进行调整。提前1个月是为留出检 验及可能出现的整改时间,保证在法规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更 换新的标志。不少使用单位担心因此而使下次检验日期不断前移, 而随着标志调整,下次检验日期拟填写到“月”,这样该顾虑也 就不存在了。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1 技术资料
1 技术资料 告知性质:不属于行政 许可。施工单位以书面 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 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后即可施工
告知方式: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 告知
1 技术资料 (2)施工方案:安装 单位按照其质量管理 体系文件的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