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习题-犯罪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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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考试答案解析

刑法考试答案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单科考试(一)刑法学答案解析一、判断题1.正确。

犯罪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三种情况。

犯罪预备出现在预备阶段,犯罪中止可能出现在预备阶段、实行阶段,或者实行终了结果出现以前。

犯罪未遂出现在实行阶段或者实行终了结果出现以前。

所以该说法正确。

2.正确。

只有出现了特定的结果才叫既遂,只要没有出现该特定结果就叫未遂。

比如故意杀人没杀死却造成重伤,出现了故意伤害罪的结果,但是仍然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所以该说法正确。

3.错误。

甲只有伤害的故意,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该说法错误。

4.正确。

客观上由于甲“猛推一把”的行为把人推死了,所以有因果关系。

根据两层次的构成要件理论,行为具有违法性只是客观的判断,至于是否有责任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

所以该说法正确。

5.错误。

本题甲成立滥用职权罪,而非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犯罪。

甲一直在场显然是故意的。

所以该说法错误。

6.错误。

甲携儿童乙外出,对其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对其先前行为产生的危险有义务阻止,甲“见死不救”构成犯罪。

另外,张三负有救助义务不排除甲不作为的罪责。

所以该说法错误。

7.错误。

本题明显构成贩卖假币罪,以1万换10万是把假币当作商品来卖,而不是当作真币来使用。

所以该说法错误。

8.正确。

行为人已经开始“撬保险柜”,对财物已经造成了威胁,因此认为其已经着手实施盗窃,因其怀疑有人而被动停止行为,行为人认为自己不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所以,成立盗窃罪的犯罪未遂。

所以该说法正确。

9.错误。

甲追随被害人和等待被害人都是为杀人制造条件,属于预备行为,尚未着手进入到实行阶段,所以属于预备而不是未遂。

所以该说法错误。

10.错误。

刑法真题采用的是新理论:抢夺并不要求“乘人不备”,正如盗窃并不要求秘密窃取一样。

所以该说法错误。

二、单项选择题11.【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对象错误问题和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

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概说、犯罪未完成形态)模拟试卷1(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概说、犯罪未完成形态)模拟试卷1(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概说、犯罪未完成形态)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

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

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

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

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

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赵某不构成犯罪B.赵某构成抢劫罪C.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D.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理解。

赵某没有非法占有王某钱财的目的。

因此,赵某不构成抢劫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比,赵某等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知识模块:犯罪概说2.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罪过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是故意B.既可以是故意。

也可以是过失C.只能是间接故意D.只能是过失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理解。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知识模块:犯罪概说3.吴某没有固定工作,后经人介绍与外国人威尔逊联系,吴某答应以获取20万元人民币为报酬,帮威尔逊收集、刺探并提供我国的军事秘密。

对吴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投敌叛变罪B.间谍罪C.资敌罪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相关犯罪的理解。

吴某并不知道威尔逊是否是外国间谍,因此,接受威尔逊的任务并不构成间谍罪。

吴某仅仅为了钱财,答应为外国人收集、刺探我国军事情报,符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犯罪构成。

2013年司法考试辅导刑法试题80道及参考答案

2013年司法考试辅导刑法试题80道及参考答案

2013年司法考试辅导刑法试题80道及参考答案1.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下列哪种刑事法律?()A. 刑法立法解释B. 单行刑法C. 刑法修正案D. 附属刑法2.对于现行刑法第116条的“汽车”一次,学理上往往解释包括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大型拖拉机,这一解释属于()A 历史解释B 当然解释C限制解释D扩张解释3.对于甲在新刑法生效以前实施的某一行为,新刑法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法院宣告甲无罪,这在本质上坚持了()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 罪责自负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4.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刑法应当采取成文法的形式,禁止习惯法B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C 禁止溯及既往D 在中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还包括“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定罪处罚”的内容5.某国驻华使馆一等秘书某甲,参与了我国国内某犯罪集团的绑架、抢劫犯罪,对某甲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解决()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某甲的刑事责任B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 适用其本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D 直接驱逐出境6.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被改判无罪。

法律应当如何处理()A 驳回申诉、维持原判B 释放并给以国家赔偿C 撤销原判改判无罪D 考虑李某已经服刑2年,改判有期徒刑2年并予以释放。

7.外国公民某甲曾在越南、缅甸、泰国等国家多次进行国际贩毒活动,并曾被其所属国通缉。

某日,某甲到我国境内旅游被拘捕,甲以非中国籍公民,也从未在中国境内犯罪为由提出抗议。

我国依法可以对其采取哪些措施()A 无权进行刑事追诉,应当立即驱逐出境B 因其是国际犯罪,应交国际法院制裁C 可以对其进行刑事追诉,依据是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权D 可以对其进行追诉,但审判要有甲某所在国、越南、缅甸、泰国等的共同参与8.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犯罪构成属于A.基本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C.派生的犯罪构成D.减轻的犯罪构成9.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10.成立犯罪不可缺少的要素是A.犯罪行为B.犯罪结果C.犯罪目的D.犯罪动机11.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A.甲因高兴将3岁儿子抛接但因失手致其死亡B.乙分娩婴儿后为掩盖未婚先孕真相将婴儿扔出窗外致婴儿死亡C.丙分娩女婴后不愿抚养,遂以2万元价格将其卖给他人D.丁分娩婴儿后将婴儿弃置于火车站致其冻成重伤12.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扶养,致其冻饿身亡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13.下列哪一选项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A.甲意欲使乙在跑步时被车撞死,便劝乙清晨在马路上跑步,乙果真在马路上跑步时被车撞死。

2013年司法考试刑事法第五章第一节: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

2013年司法考试刑事法第五章第一节: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

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考试内容: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概念犯罪未完成形态与犯罪完成形态的关系犯罪未完成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概述一、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概念通说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都是以既遂为模式的,既遂犯罪称为犯罪的完成形态。

犯罪行为是一个过程,但并非任何犯罪行为都能顺利得以实施,并非任何犯罪人都能实现预期的目的。

有的人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预备);有的人着手实行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有的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

相对于既遂犯而言,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称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犯罪的完成形态,合称为(故意)犯罪形态。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出现在犯罪过程中,在犯罪过程以外出现的某种状态,不可能形成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例如,某甲因与某乙有仇,而产生了杀害某乙的犯意,但经过反复考虑后打消了杀害某乙的犯意。

由于仅有犯意并不构成犯罪,故犯意的产生不处于犯罪过程中,因此,某甲打消犯意的情形,不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再如,某丙盗窃了某丁的财物,数日后又自动将所盗财物返还给某丁。

这是犯罪既遂后所实施的行为,也不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停止下来所呈现的状态,这种停止不是暂时性的停顿,而是结局性的停止,即该犯罪行为由于某种原因不可能继续向前发展。

因此,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静止的犯罪行为状态,而不是运动的犯罪行为状态。

就同一犯罪行为而言,出现了一种未完成形态后,不可能再出现另一种犯罪形态。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不是就犯罪行为的某一部分而言,而是就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整体而言。

不能认为一个人实施的一个犯罪中一部分是此犯罪形态,而另一部分是彼犯罪形态。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没有犯罪目的,不可能为犯罪实施预备行为;没有出现危害结果时,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概说、犯罪未完成形态)模拟试卷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概说、犯罪未完成形态)模拟试卷1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概说、犯罪未完成形态)模拟试卷1(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王某欠赵某50万元货款,王某一直借故不还。

赵某无奈之下,打听到王某隔日将会携带大量现金到A地进行买卖交易。

第二天,赵某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在王某去A地的路上将王某拦截,强行夺走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并现场清点共45万元。

接着赵某等人逼王某写下大致内容为王某已还赵某货款45万元。

尚欠赵某5万元的欠款字据,之后赵某和朋友拿着钱走了。

事后王某到派出所报案,经医院鉴定王某仅受轻微伤。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赵某不构成犯罪√B.赵某构成抢劫罪C.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D.赵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理解。

赵某没有非法占有王某钱财的目的。

因此,赵某不构成抢劫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比,赵某等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3.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罪过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只能是故意B.既可以是故意。

也可以是过失√C.只能是间接故意D.只能是过失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理解。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4.吴某没有固定工作,后经人介绍与外国人威尔逊联系,吴某答应以获取20万元人民币为报酬,帮威尔逊收集、刺探并提供我国的军事秘密。

对吴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投敌叛变罪B.间谍罪C.资敌罪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相关犯罪的理解。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一)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一)

目录司法考试刑法精讲第五章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第一节司法考试刑法精讲第五章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第二节司法考试刑法精讲第五章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第一节一、既遂的观念和类型既遂:(人)的行为实现分则某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直接按该条法定刑处罚。

法条结构分析:实体法条款:A、假定+法律效果,实现假定承担法律效果→刑法(实体法)条款:来B、罪状+法定刑→实现罪状按照法定刑处罚→既遂→处罚的基准形态→实行犯→基本的犯罪构成。

如1、刑法分则,第232条:故意杀人〔致死〕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故意杀人罪的基本构成:①标准程度:既遂;②标准方式:实行行为)2、前款罪的预备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前款罪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总则,第22条(补充或修正的构成)3、前款罪的未遂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前款罪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总则,第23条(补充或修正的构成)4、前款罪的中止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前款罪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总则,第24条(补充或修正的构成)5、教唆犯前款罪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总则,第29条(补充或修正的构成)6、帮助犯前款罪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总则,第27条(补充或修正的构成)类型:1、结果犯,2、危险犯(刑法第114条放火…、116条破坏交通工具、117破坏交通设施、118条破坏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3、行为犯。

二、未遂犯与预备犯的区别看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着手”:开始实行行为(犯罪)--实行行为=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客观)行为=严格意义的犯罪行为。

1、掌握要领:具体掌握:常见罪的“着手”(实行行为的开始)属于分则问题;因罪而异;结合经验。

2、下列是关于常见罪的“着手”与“既遂”的分析:A、盗窃罪:实行行为:秘密窃取。

“着手”:入户、入室盗窃的,开始扭门撬锁为着手;在开放性的场所,正要拿取财物时或者手伸进他人衣袋、提包内侧为着手。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犯罪形态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犯罪形态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犯罪形态1.行为人进行了犯罪的准备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实行犯罪的,属于:( )A.预备犯 B.未遂犯C.预备阶段的中止D.实行阶段的中止犯2.犯罪既遂取决于t( )A.是否达到犯罪的目的B.是否实际发生了犯罪的结果C.实行行为是否完全实现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事实D.实行行为是否实行完毕3.甲、乙二人勾搭成奸,预谋杀死乙的丈夫丙某后两人结婚。

甲买来毒药交给乙,乙将毒药投入丙的酒中,并为丙炒了菜,让丙喝酒。

丙将酒喝了后,安然无恙。

后得知毒药存放时间太长,已经失效。

乙对甲说,丙如此命大,不能再害他了,甲也表示同意。

但是二人继续保持通奸关系。

甲、乙二人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 )A.手段不能犯的未遂 B.能犯的未遂C.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D.中止4.甲莱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脸,因而怀恨在心。

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

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

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

他不相信,到车间里寻找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杀人罪(预备)C.故意杀人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5.下列哪些命题是正确的?( )A.中止的自动性是中止犯与预备犯、未遂犯区别的根本标志B.是否着手实行犯罪是未遂犯与预备犯区别的标志C.在犯罪准备的过程中和犯罪实行的过程中都可能成立犯罪中止D.在犯罪既避之后及时返还原物的,也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体现了现代刑法鼓励悔过的刑事政策6.对予我国刑法规定的教唆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B.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教唆犯一般应被认定为主犯C.教唆犯是独立的罪名D.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人不构成犯罪7.下列哪种情形属于犯罪未遂?( )A.甲某在夜晚乡间小路上将一女子拦住,扑倒在地。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共21题,每题1分,共21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 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 (1)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 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的罪刑法定)。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事前-成文宀确定严格B.事前-确疋严格-成文确疋C事刖■严格D.事前确疋严格【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司法部答案】D【答案】D【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 1 )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

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

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

(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

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

( 4 )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

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

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本题应选D。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 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 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 乙不构成脱逃罪【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司法部答案】A【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

李文华:司法考试刑法:最新专题《犯罪未完成形态》

李文华:司法考试刑法:最新专题《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未完成形态开始预备实行着手实行终了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行阶段开始实行法定既遂预备着手状态出现(犯罪既遂)预备或中止未遂或中止未遂或中止或既遂不同犯罪阶段可能出现的犯罪停止形态1、未完成形态是故意犯罪终局性的停止形态。

2、如果是犯罪行为没有结束,犯罪事实还在继续,则不会出现未完成形态。

3、如果出现了预备、未遂、中止的任一停止形态,也不能在同一犯罪构成下向其他形态转化。

234两个阶段,三种形态,出现四次两个阶段:预备阶段、实行阶段三种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出现四次: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一、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1)“为了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

为此,为了预备犯罪而做的准备,不是犯罪预备行为。

例如:为了实行抢劫而购买菜刀,是预备行为。

为了购买菜刀打出租车前往商店,不是犯罪预备行为。

(2)为了实行犯罪,既包括为了自己实行犯罪,也包括为了他人实行犯罪。

例如:甲为了盗窃,让乙帮助自己制作一把“万能钥匙”,乙制作好后交给甲,甲未使用便放弃盗窃。

甲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乙是犯罪预备。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工具和制作条件(1)准备工具:包括制造工具、购买工具、租借工具、盗窃工具(2)制造条件:a调查犯罪现场; b调查被害人行踪;c出发前往犯罪现场;d守候被害人到来;e诱骗被害人前往犯罪现场;f排除犯罪障碍;g商议犯罪计划;h勾引同伙.(3)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关键看对法益的危险程度。

预备行为对法益造成一定危险;犯意表示对法益无任何危险,只是将犯意单纯流露于外部。

3、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这是指犯罪预备行为没有进入实行阶段。

4、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预备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区分:关键在于自动性。

(完整word版)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

(完整word版)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

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刑法多项选择题部分。

5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

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

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

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

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

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D.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

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答案】BD【考点】不作为犯罪【解析】A项错误。

甲将乙救上船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但甲将乙推入水中致其溺亡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属于作为,而非不作为。

B项正确。

夫妻之间对对方的犯罪行为并无阻止的义务,甲对其妻收受贿赂的行为并无阻止的义务,故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如果是父母发现未成年子女实施犯罪行为,能阻止而不阻止的,则成立不作为犯罪。

C项错误。

甲将幼童意外撞入河中,具有救助义务。

乙教唆甲故意不救助幼童,致使幼童溺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实行犯,乙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二人成立共犯。

D项正确。

甲将弃婴乙抱回家,负有抚养、照顾的义务。

甲能抚养而不抚养,将乙弃置于菜市场门口的,成立不作为犯罪。

5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B.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

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将妇女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D.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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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圣才出品】

第四章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考查小贴士1.本章平均每年考查4分,除了各种选择题之外,还会在卷四的案例题进行深度考查。

考点涉及预备、未遂和中止三种具体的未完成形态。

本部分的考题灵活,常结合分则具体罪名出题。

考生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1)犯罪形态:每种未完成形态的特征、所处阶段、停止原因和处罚原则是考查重点,通常在同一题中将既遂、预备、未遂、中止综合起来结合分则具体罪名进行考查,提高试题难度,对考生加以干扰。

(2)不能犯未遂:在考查犯罪未遂时,不能犯未遂的认定是重点和难点,包括工具不能犯和对象不能犯。

通常结合不可罚的不能犯进行考查。

2.本章近5年的已考考点与已考法条归纳总结:一、犯罪停止形态与犯罪既遂1.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1)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概念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

②从犯罪的停止形态的特征来看,犯罪的停止形态可以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尚未完全具备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又构成了犯罪。

理解小贴士①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的过程中。

对于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来说,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而没有既遂与未遂的形态问题。

这是因为这两类犯罪没有犯罪目的,所以就没有是否既遂的问题,也不存在犯罪的预备和未遂形态。

②在直接故意犯罪当中也并非所有犯罪都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如虐待罪,只有反复多次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就不存在停止形态。

(2)故意犯罪的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①应明确过程、阶段与形态的关系。

犯罪过程是故意犯罪所要经历的程序阶段的总和与整体。

犯罪阶段是依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因主客观具体内容不同而划分的段落,过程与阶段都是动态的、可发展的。

②直接故意犯罪存在两个阶段;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

而犯罪停止形态是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停止下来所呈现的状态,是相对静止的。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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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三)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犯罪中止1.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2/54 )A. 甲收买1 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

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B. 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C. 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D. 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 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 个月后主动归还【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中止的时间性,既遂之后无中止。

A 选项,拐卖儿童罪,以拐的行为完成行为人控制住儿童为既遂,而不以卖出为既遂,本案中行为人已收买控制了儿童,犯罪已既遂。

B 选项,绑架罪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本案乙构成绑架罪既遂。

C 选项,参加恐怖组织罪,以加入为既遂,本案丙已既遂。

D 选项,挪用公款罪归个人日常消费之用,数额较大,以挪用超过3 个月为既遂,本案丁已挪用 4 个月,即使归还也是既遂。

2.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2004/2/2 )A. 犯罪中止B. 犯罪既遂C. 犯罪未遂D. 犯罪预备【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间接正犯与犯罪形态。

李某利用他人的无过错行为杀人,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其着手实施杀人实行行为后(把砒霜混在药中),没有有效阻止犯罪结果(死亡)的发生,不成立中止;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与实行行为有因果关系,应认定为犯罪既遂。

3. 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试题 (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客观题试题 (5)

司法考试法律客观题复习卷(含答案解析)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

”华夏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己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

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A. B. C.(D D.(2X4)2.某小区居民甲在开车时不小心将乙养的一条宠物狗碾死了。

为此甲和乙之间发生了纠纷。

甲乙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方式是()A.乙向法院起诉,让甲赔偿B.乙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让甲赔偿C.乙可以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让甲赔偿D.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让甲赔偿3.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的是()。

A.延付租金的B.拖欠劳动报酬的C.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D.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4.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5.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其内容包括()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作内容动报酬保守商业秘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A. B.酶④⑤C. D.6.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设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推定被继承人的意愿,并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姨妈、舅舅、叔叔、姑姑,这些人属于()A.法定继承人的范围B.第一顺序继承人C.第二顺序继承人D.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7.有下列哪种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的外长期与男子同居,乙的丈夫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妻子提出离婚请求与妻子因感情不合,从2000年分居到2004年,双方都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A. B.®C. D.(g)8.下列对劳动争议仲裁的说法错误的是()A.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有法律约束力的B.所有的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即“一裁终局”C.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一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第十一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第十一章犯罪未完成形态第一节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一、犯罪的形态与犯罪的停止形态(一)犯罪的形态犯罪的形态是指某种犯罪因成立所需犯罪构成要件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

它一般可分为犯罪的典型形态与修正形态。

(二)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形态又称为犯罪的终止形态、结局形态等,是指犯罪行为因不同的原因而在不同发展阶段停止下来,不再继续向前发展的情形。

二、犯罪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一)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的完成形态又称为“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已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犯罪形态。

(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在未达既遂形态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不再向前发展的情形。

故意犯罪过程、阶段暨停止形态关系示意图第二节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预备犯)是指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形态。

二、犯罪预备的特征(一)行为人以顺利着手实行犯罪为直接目的(二)客观上实施了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①制造条件的行为包括调查犯罪现场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现场或诱骗被害人赴犯罪地点、追踪被害人或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拟定实施犯罪的计划、在共同犯罪中勾结同伙、为了实施犯罪练习犯罪技能以及为实施犯罪而筹措款物等等。

②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具有犯罪意图的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单纯地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露出来的外部活动。

它具有非传授性和非诱唆性的特点。

(三)在犯罪预备阶段停顿下来(四)预备行为停留在预备阶段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止行为人犯罪意志、迫使其不得不停止预备行为、不再继续实行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

通常包括:由于作案条件不成熟而未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被害人闻讯逃避或不在犯罪现场或防范措施严密难以下手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司法机关的及时行动或被群众抓获而未着手实行犯罪。

(完成)第四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完成)第四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第四章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法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

主观上是为了实行犯罪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1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2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32、原则上不处罚预备犯,只能将实质上值得处罚的犯罪预备作为犯罪处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法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既遂对于既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状态就是未遂处罚的依据1既包括为了自己实行犯罪,也包括为了他人实行犯罪2为实行行为制造条件的行为3如果是以内的原因,则是犯罪中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一、已经着手实施犯罪1、“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为实行行为作准备的行为是犯罪预备行为2、结果无价值论主张实质的客观说中的结果说:行为产生了侵犯法益的具体危险状态就是着手3、某一犯罪的预备行为可能是其他犯罪的实行行为4、有的犯罪的实行行为有多个形式/环节,只要实施了任何一个环节/形式,就认定为着手二、犯罪未得逞1、只要证明实行行为没有既遂,就认定为“未得逞”42、行为人所追求的放任的结果应限定在实行行为的性质本身所能导致的构成要件的结果53、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64、在有目的进行犯罪时(绑架索要赎金,赎金作为目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开始实施绑架行为就是着手)(拐卖妇女儿童罪原则上不要求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只要实际上控制、支配妇女儿童就是既遂)4我们只能去确定有什么,而不能去确定没什么5盗窃罪既遂的要求是:转移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数额未达到,不成立既遂(有可能未遂)for ex:甲潜入银行,保险柜只有300元,拿走后逃离//甲看乙的车未锁,刚要开动就被乙看到并且抓获--没有盗窃数额较大//未移转占有--盗窃罪未遂6a将自己的汽车藏起,谎骗保险公司车被盗要求保金,保险公司认为有疑点遂报警。

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未完成形态

第十一章犯罪未完成形态第一节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一、犯罪的形态与犯罪的停止形态(一)犯罪的形态◆犯罪的形态是指某种犯罪因成立所需犯罪构成要件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

它一般可分为犯罪的典型形态与修正形态。

(二)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的停止形态又称为犯罪的终止形态、结局形态等,是指犯罪行为因不同的原因而在不同发展阶段停止下来,不再继续向前发展的情形。

二、犯罪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一)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的完成形态又称为“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已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犯罪形态。

(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在未达既遂形态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不再向前发展的情形。

◆犯罪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为何在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第二节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预备犯)是指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形态。

◆预备犯是否为犯罪行为?二、犯罪预备的特征(一)行为人以顺利着手实行犯罪为直接目的(二)客观上实施了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①制造条件的行为包括调查犯罪现场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现场或诱骗被害人赴犯罪地点、追踪被害人或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拟定实施犯罪的计划、在共同犯罪中勾结同伙、为了实施犯罪练习犯罪技能以及为实施犯罪而筹措款物等等。

②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具有犯罪意图的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单纯地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露出来的外部活动。

它具有非传授性和非诱唆性的特点。

(三)在犯罪预备阶段停顿下来(四)预备行为停留在预备阶段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止行为人犯罪意志、迫使其不得不停止预备行为、不再继续实行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

通常包括:由于作案条件不成熟而未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被害人闻讯逃避或不在犯罪现场或防范措施严密难以下手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司法机关的及时行动或被群众抓获而未着手实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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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完成形态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预谋前往乙处杀害乙,但到达后,发现乙处有人,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

张三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没有犯罪行为正确答案:A 2.蔡某晚上拦路抢劫,从后边拍在前边走的张某的肩膀,让其交出财物,张某回头,蔡某发现是自己的同学张某,便连忙向张某谎称"开玩笑"。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蔡某构成了抢劫罪中止C.蔡某构成了抢劫罪未遂D.蔡某构成了抢劫罪预备正确答案:B 3.甲看上了自己好朋友乙的手表,乙的手表价值2万元。

一日,甲去乙家里玩,趁乙不注意将乙的手表装进自己口袋,准备带走,但甲临走前感到后悔,趁乙不注意又将手表放回原处。

甲的行为是:( ) A.盗窃罪的犯罪既遂B.盗窃罪的犯罪未遂C.盗窃罪的犯罪中止D.不应作为犯罪处理正确答案:A 4.某夜,甲潜入室内实施盗窃,结果发现是本单位同事家,于是放弃了盗窃的念头。

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既遂D.犯罪未遂正确答案:B 5.某夜,甲潜入一别墅内,想要撬开保险柜实施盗窃,但撬了许久也未打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成立盗窃罪的未遂B.甲成立盗窃罪的既遂C.甲成立盗窃罪的中止D.甲成立盗窃罪的预备正确答案:A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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