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解读

合集下载

孕产妇健康管理课件

孕产妇健康管理课件

实验室检查
基本检查
• 血常规 • 尿常规 • 血型 • 肝功能 • 肾功能 • 乙型肝炎
建议检查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 • 血糖 • 阴道分泌物 • 梅毒血清学试验 • HIV抗体检测等
4.对未发现异常孕妇的管理
结合个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主要是从以 下几个方面进行指导:
1.生活方式 2.心理 3.营养 4.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5.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6.预约下次检查时间
4.填写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
出院后1周内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
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
访视流程
➢ 访视前电话预约。 ➢ 携带访视包。 ➢ 自我介绍、说明来访目的。 ➢ 进入产妇家,在接触母婴前,清洁双手。 ➢ 检查顺序先检查新生儿后检查产妇。
生儿时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充足的睡眠,适度运动。 个人卫生指导:要注意皮肤的清洁、会阴部清洁,要注
意口腔卫生。洗澡勿用盆浴。
3.常见问题的处理
母乳喂养困难:如因为乳管阻塞并有痛性肿块、乳汁不足、 婴儿吐奶和溢奶而引起母乳喂养困难,可以通过热敷和按摩 使乳管通畅,增加哺乳次数,指导哺乳方法等进行处理。
乳的好处。 纯母乳喂养含义,只给婴儿喂母乳,不给其他任何的液体和固
体食物,甚至不给水。孩子出生后要坚持纯母乳喂养6个月。 哺乳的技巧,正确哺乳姿势和正确的接姿势
2.开展各类指导
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指导孕妇识别异常症状,并及时记录在母子保健手册记录表上,出 现以下症状,要记录第一次出现的时间,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1.产后访视内容

村级孕产妇健康管理课件

村级孕产妇健康管理课件
偏执等心理状态。 采用“看、问、听、查、指导”的方法。
询问
• 了解产妇分娩情况,分娩方式,产程是否顺利, 有无难产经历,产后出血情况。
• 孕产期有无异常包括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诊断 及其治疗经过。
• 询问一般情况,有无头晕、疲乏等异常情况,询 问哺乳情况,乳汁量是否充足,询问饮食、睡眠、 二便情况。
孕产期保健服务,国家的惠民政策 孕期检查的意义和内容 健康生活方式 心理、营养、运动及继续补服叶酸指导 慎用药物和疫苗 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宠物等
意义:了解胎儿是否健康、发现孕妇身体疾病、 及早发现妊娠并发症、预测分娩有无困难
内容:身高、体重、测量血压、腹围、妇科内 诊、乳房检查、骨盆测量、血型、贫血检查、 心电图等。
1. 服务对象由“居住”改为“常住” 2. 服务内容,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时段名称由12周
前改为13周前(实际时间没有变,妊娠12+6周) 3. 服务内容中,孕早、中、晚期均增加了“进行健
康教育与指导”内容 4. 服务要求中,调整了“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 5.“考核指标”名称改为“工作指标”
观察
• 产妇精神状态、情绪(有无淡漠、焦虑等)、面色 • 恶露(颜色、量、异味)
• 聆听 产妇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并给予回答。 检查
• 测量体温、血压、脉搏 • 检查乳房和乳头有无红、肿、硬结或异常隆起 • 检查子宫复旧,了解子宫底高度,有无压痛 • 查看伤口愈合情况,有无红肿、疼痛
母乳喂养指导:帮助掌握母乳喂养技能,树立信心。 营养指导:增加鱼、禽、蛋、瘦肉和海产品的摄入,适
如何做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
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孕产妇保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疑问解答(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中,提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对象是“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具体包括哪些?答:包括户籍在本辖区,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还有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0~6岁儿童。

不包括户籍在本辖区,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的儿童。

2.早产婴儿留在医院观察超过一个月,等到出院后医务人员上门随访时还算不算新生儿访视?答:这种情况不算新生儿访视。

随访时,可以将新生儿情况回忆补录到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中。

随访的其他信息应填写在对应月龄的表格中。

因此,这种情况不算新生儿访视率的分子,只能算分母。

3. 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时还没有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怎么办?答:可以不填,等收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后,在下次家长带宝宝来体检时,追问结果并完善随访记录表。

4.3~6岁的孩子有身高/体重的评价,而0~3岁的孩子没有,怎么评价?答:0~3 儿童主要通过生长发育监测图中的身长(身高)/年龄、体重/年龄指标来动态评价,不需要用身高/体重来评价。

与3~6岁的孩子评价稍有不同。

5.对6月龄或8月龄、18月龄、30月龄免费测血常规(或血红蛋白),能不能只对血红蛋白项免费,其他项收费?答:若只测血红蛋白一项,免费;若测血常规,除血红蛋白项外还包括其他项的,其他项也应免费。

6.《规范》关于0-6岁儿童健康管理明确,12月龄指满12月至12月29天,在这期间任何一天进行儿童健康管理都算规范管理吗?答:是的。

《规范》明确了“月龄”是一个时间段而不是特定的某一天,以便于操作。

其他时间段类推。

7.新生儿访视率的分子计算,是按照《规范》要求接受过一次新生儿家庭访视或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的儿童人数吗?答:是的。

有其中一次就算1人,两次都有的也算1人。

8.儿童健康管理的数据是按照“3+1”模式统计还是整年度统计上报?答:继续按照妇幼年报“3+1”模式统计上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孕产妇保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国家基本公卫第三版精编版

国家基本公卫第三版精编版

服务内容
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 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 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 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辛集市各医疗单位职责分工
旧城中心卫生院、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按照规范要求,负责做好孕中、孕晚期随访服务,并填写 保健手册及孕妇档案, 2.在完成孕期随访后,及时将孕妇档案按乡镇整理好后交辛 集市妇幼保健院。
辛集市各医疗单位职责分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 1.负责做好服务对象宣传督促 2.负责做好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体检结案工作,按要求规范 填写手册及产后档案,将孕产妇档案进行整理,并按照孕妇 档案完整填写孕产妇底卡,及时回收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 按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辛集市各医疗单位职责分工
辛集市妇幼保健院
1.负责全市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管理和孕妇首次建档、 建册,与孕妇签署服务协议书,并按照协议书将孕妇档案转 至旧城中心卫生院、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负责及时把全市产妇分娩信息录入河北及曾管理软件系 统 3.负责将完成孕期随访(孕中孕晚期各2次)的孕妇档案转 至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求进行档案的保管
01
02
03
04
孕13周前,在辛集市妇幼保健院,由服务对 象自行选择项目执行医院,签署协议书
辛集市妇幼院按照协议书将孕产妇档案转至服 务医院
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在收到分娩信息 后,于产妇分娩出院一周内进行家庭访视,规 范填写手册及档案,及时录入保健系统,并回

第三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文件

第三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文件

第三版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文件英文回答:Antepartum Health Management Norms for Maternity and Infant Health, the Third Edition.1. Introduction:The Antepartum Health Management Norms for Maternity and Infant Health, the Third Edition (henceforth referred to as the "Norms") is a comprehensive guideline for healthcare providers involved in the care of pregnant women. This document provides evidence-based recommendations on the essential components of prenatal care, including screening,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f various conditions that may arise during pregnancy.The Norms are designed to promote the health and well-being of pregnant women and their unborn children. They are based on the latest scientific evidence and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s in maternal and infant health. The Norms are intended to be used by healthcare providers in all settings, including hospitals, clinics, and community health centers.2. Objectives:The primary objectives of the Norms are to:Enhance the quality of prenatal care by providing healthcare providers with evidence-based guidelines.Improve maternal and infant health outcomes by promoting timely and appropriate interventions.Reduce disparities in prenatal care by ensuring equitable access to essential services.Empower pregnant women to make informed decisions about their care.3. Key Components:The Norms cover a wide range of topics related to prenatal care, including:Comprehensive risk assessment and screening.Management of high-risk pregnancies.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common antenatal conditions.Nutritional guidance and physical activity recommendations.Education and counseling on pregnancy and childbirth.Postpartum care and family planning.4. Implementation:The Norms are implemented through a variety ofmechanisms, including:Training and education of healthcare providers.Development of clinical protocols and guidelines.Quality assurance and performance monitoring.Public awareness campaigns.5. Evaluation:The Norms are regularly evaluated to ensure their effectiveness and to identify areas for improvement. Evaluation methods include:Outcome monitoring.Provider surveys.Patient feedback.6. Conclusion:The Antepartum Health Management Norms for Maternity and Infant Health, the Third Edition are an essential resource for healthcare providers involved in the care of pregnant women. By following the recommendations outlined in this document, healthcare providers can improve the health and well-being of pregnant women and their unborn children.中文回答:孕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孕产妇保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孕产妇管理规范解读【最新】

孕产妇管理规范解读【最新】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

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到高邑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情况:询问年龄职业,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月经史、既往孕产史,推算预产期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以及B超、心电图等辅助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1)、查阅记录,询问病史每次产前检查应查阅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医院病历的相关记录,包括辅助检查报告等,再次确认孕周;妊娠中期了解胎动开始时间,了解胎动情况,询问有无头晕、头痛或视物不清、水肿、心悸、气短、有无腹痛、阴道流血、流液及阴道分泌物等异常症状。

(2)、体格检查测量体重,注意体重每周增长情况,孕妇体重应保持在每周增长0.3-0.5kg范围内。

测血压,预测妊娠高血压疾病。

注意双下肢有无水肿。

(3)、产科检查测量宫高、腹围,检查胎位,听胎心;孕20周开始绘制妊娠图,动态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在妊娠18-20周时,在孕妇腹壁上可听见胎心音,在靠近胎背上方的孕妇腹壁上听得最清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早孕建册率
= 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
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 数×100%。 (二)产后访视率 = 辖区内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
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
×100%。
孕16周~20周、 孕13周前由孕 21~24周各进行1 妇所在社区卫 次产前随访,对 孕妇的健康状况 生服务中心为 及胎儿的生长发 其建立《孕产 妇保健手册》, 育情况进行评估 和指导,建议在 进行1次孕早 有助产资质的机 期随访 构进行
一般体检
身高 体重 测量血压
心肺听诊
妇科检查
妇科检查
注意:态度、语言、轻柔 检查步骤:阴部检查、阴道窥器检查、双合诊 检查内容: 外阴、阴道、宫颈、子宫及附件情况
实验室检查
基本检查
• 血常规 • 尿常规 • 血型 • 肝功能

建议检查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 •血糖 •阴道分泌物
数据资料来源:
考核时段辖区内活 产数,孕产妇健康 管理记录、健康管 理档案,以及现场 入户调查走访收集 的信息。
考核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其他相关服 务提供机构
产后访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
生室)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的信息后,应 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 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 肾功能
• 乙型肝炎
• 梅毒血清学试验
• HIV抗体检测等
4.对未发现异常孕妇的管理
结合个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主要是从 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指导:
1. 生活方式
2. 心理
5. 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6. 预约下次检查时间
3. 营养
4. 避免致畸因素和
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5.对发现异常的孕妇管理
附件1 附件2
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附件3
附件4
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LOGO
LOGO
1. 服务对象由“居住”改为“常住”
2. 服务内容,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时段名称由12周
前改为13周前(实际时间没有变)
3. 服务内容中,孕早、中、晚期均增加了“进行健
康教育与指导”内容
4. 服务要求中,调整了“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
5.“考核指标”名称改为“工作指标”
早孕建册率 孕产妇健康 管理 产后访视率
孕建册率。
(五)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
健康档案。
(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 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 、哺乳期保健服务。 (七)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 孕中期和孕晚期对孕产妇各进行2次随访。没有助产 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 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二)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
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
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 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相关部门的联系
,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四)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
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
农历日期,应转换成公历再推算预产期。实际分娩日期与推
算的预产期有可能相差1-2周。 (2)如果孕妇记不清末次月经日期或者哺乳期尚无月经来潮 而受孕者,可根据早孕反应开始时间、盆腔检查子宫大小来 推算孕周及预产期,也可以用B超协助诊断,早孕期应用B超 来推算孕周的误差较小,为3~5天。
观察
面色是否苍白 巩膜有无黄染 体态和步态 发育及营养状况 精神状态(饱满、萎靡) 心 理(焦虑、抑郁)
服务对象是孕13周前(妊娠12+6周)的孕妇 1. 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 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4. 对未发现异常孕妇的管理
5. 对发现异常孕妇的管理
6. 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1.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孕产期保健服务,国家的惠民政策 孕期检查的意义和内容 健康生活方式 心理、营养、运动及继续补服叶酸指导 慎用药物和疫苗 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宠物等
4.发现下列情况及时转诊
产褥感染:发热、会阴或下腹压疼痛、异常恶露等 晚期产后出血:反复或突然的阴道流血 子宫复旧不佳:子宫不能如期恢复 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如妊娠期高血压、贫血等
产后抑郁:情绪淡漠、焦虑,睡眠不好,饮食不好等
(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3.常见问题的处理
母乳喂养困难:如因为乳管阻塞并有痛性肿块、乳汁不足 、婴儿吐奶和溢奶而引起母乳喂养困难,可以通过热敷和 按摩使乳管通畅,增加哺乳次数,指导哺乳方法等进行处 理。 产后便秘:鼓励下床运动,多吃蔬菜水果。 痔疮:适当多吃纤维素含量较多的蔬菜,保持大便通畅。 会阴伤口愈合不良: 保持外阴清洁,鼓励下床活动,促进 分泌物及恶露排出,指导合理饮食,促进伤口愈合。
2.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询问 观察 一般体检 妇科检查 实验室检查
询问
本次妊娠情况
既往史
月经情况,预产期推算
生育史
夫妻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
不良因素暴露史
个人嗜好
预产期的推算
(1)按末次月经推算预产期 孕产期计算应按末次月经第一 日算起,月份加9或减3,日数加7。如孕妇对末次月经仅记得
孕28~36周、 37~40周各进 行1次产前随 访,建议在有 助产资质的机 构进行
产后访视
产后42天健康检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 妇分娩信息后,
正常产妇:到乡镇 卫生院、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进行产后 健康检查 异常产妇:到原分
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 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
娩医疗卫生机构检 查
早孕建册率 早孕建册率 早孕建册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
考核时段辖区内活 产数,孕产妇健康 管理记录、健康管 理档案。
考核对象:
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其他相关服 务提供机构
考核时段辖区内在 孕13周之前按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要求建立 《母子健康手册》 的孕妇人数比例
孕早期健康管理 •
产妇精神状态、情绪(有无淡漠、焦虑等)、面色
恶露(颜色、量、异味) 测量体温、血压、脉搏 检查乳房和乳头有无红、肿、硬结或异常隆起 检查子宫复旧,了解子宫底高度,有无压痛 查看伤口愈合情况,有无红肿、疼痛
检查
2.未见异常,提供指导
母乳喂养指导,帮助掌握母乳喂养技能,树立信心。 营养指导,增加鱼、禽、蛋、瘦肉和海产品的摄入,适 当增饮奶类,多喝汤水,食物要多样化,不过量等。 心理指导,多给予关爱,及时了解和解决产妇在哺育新 生儿时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充足的睡眠,适度运动。 个人卫生指导,要注意皮肤的清洁、会阴部清洁,要注 意口腔卫生。洗澡勿用盆浴。
访视流程
访视前电话预约。 携带访视包。 自我介绍、说明来访目的。 进入产妇家,在接触母婴前,清洁双手。
检查顺序先检查新生儿后检查产妇。
1.产妇访视内容
询问
• 了解产妇分娩情况,分娩方式,产程是否顺利,有无难 产经历,产后出血情况。 • 孕产期有无异常包括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诊断及其治 疗经过。 • 询问一般情况,有无头晕、疲乏等异常情况,询问哺乳 情况,乳汁量是否充足,询问饮食、睡眠、二便情况。
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 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
内随访转诊结果。
如:发现妊娠剧吐;阴道出血或腹痛;妊娠期合并内科疾 病、精神神经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者;辅助检查异常等。
6.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率 产后访视率 产后访视率
指标说明:
考核时段辖区内获得 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规范要求的产 后访视服务的产妇人 数比例,反映产后访 视管理的数量和质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