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软件开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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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PM2.5仪器采购项目编号:2012CGFZ0754
采购清单
PM2.5监测设备技术参数需求
*1、认证:整机及所带切割器具有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证或通过美国EPA、欧盟或者等同国际水平认证(须提供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至少需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测试认可(或颗粒物适用性测试)。
2、分辨率:0.1 μg/m3;
*3、最低检出限:< 0.5μg/m3(1h测量值);
< 1.0 μg/m3(24h测量值);
4、标准测量范围:0 - 1.000 mg/m3和0-10.000 mg/m3 ;
*5、测量时间:连续在线;仪器的时间分辨率:1分钟;
*6、测量周期:30min~1h(可设);
*7、测量小时精度:±2.0μg/m3 <80.0μg/m3,其他±5.0μg/m3 ;
8、流量:采样流量16.7L/min(自动恒流);
9、滤纸:玻璃纤维滤纸,>60天/卷;
切割器为VSCC型号;美国EPA认可;
*10、切割器:PM
2.5
*11、采样系统:采样管具有温度动态调整,获得美国EPA认证,能使样气相对湿度控制在低于35%,能消除湿气干扰和保留挥发性颗粒物,保证测量的准确性。*12、跨漂:跨漂0.02%/天;
13、测试源:14C(碳14);
14、用户界面:液晶显示屏和动态键盘;
15、模拟输出: 0-10V,4-20mA,输出方式可选;
16、串行接口:通过RS-232双向串口与电脑或调制解调器通信;
17、电源:100-230VAC,50/60HZ;
18、工作温度:0-50℃;
19、环境温度:-30℃-60℃;
20、提供两年保修;
*21、供货期:合同签订35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
22、培训要求:
2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22.2投标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的内容及采用的相关技术设计课程,包括本项目所有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软件的使用及维护,运行保养和故障检测等,并附培训资料。培训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两部分。
22.3集中培训
培训方式:外出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商负责;
时间:在仪器安装后进行;
范围:标内主要仪器;
内容:仪器分析原理、操作、基本维护及常见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培训人数3人次,5日国内培训。
22.4现场培训(免费)
参加人数:不限;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
时间:在安装调试后进行;
内容:系统运行维护、仪器及设备的操作。
22.5培训次数、人数、时间、内容、地点要求
培训计划参加培训的人员、时间、地点由采购方提出要求,中标人全力配合。
23、运行调试与验收要求
23.1投标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23.2验收前应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技术人员共同对中标人所供主要设备和软件系统进行技术检测,并出具技术检测报告,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23.3运行调试要求
安装调试完毕后,仪器设备连续运行至少30天以上,考核仪器设备运行、数据传输和中心站控制是否正常,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和选型(或技术说明书)要求。在此期间须对仪器的基本性能进行测试,包括仪器的采样流量、准确度、线性度等指标的测试,并对各项监测指标进行比对分析、有效数据累计捕捉率统计,对现场端数据采集软件可操控性和中心站控制软件的反控功能、数据报表和统计等功能的运行情况进行逐一考核等,并对运行考核情况做记录。
23.4项目验收要求
23.4.1仪器设备与备件验收
对每台合同所列仪器设备及零配件物品清点,并列表记录存档。
23.4.2 单机调试
23.4.2.1 测试程序
对规定的仪器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单机测试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如下:
(1)按仪器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设备安装,仪器设备安装完毕后,应首先检查供电系统是否正常和仪器设备安装是否正确,在检查无误的情况下进行通电试验和仪器设备预热,并对安装过程和出现问题做记录。
(2)在通电试验和仪器设备预热无误的情况下,按说明书要求进行仪器设备初始化设置。
(3)在设置无误的情况下进行单机测试。
(4)详细记录单机测试的结果并形成测试报告。
23.4.2.2 主要测试要求
单机测试具体方法如下:
进行PM2.5大气监测仪的流量检查,用标准流量计检查PM2.5大气监测仪的采样流量,记录标准流量计读数。
23.4.2.3 运行验收要求及考核
安装调试完毕后,考核仪器设备运行、数据传输是否正常,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和选型(或技术说明书)要求。并对运行考核情况做记录。
24、仪器验收基本条件
PM2.5监测仪和信息发布系统验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仪器设备及零配件按合同清单核查无误,外观无损;
(2)完成单机测试,单机测试结果符合技术合同所列各项技术指标要求;
(3)完成PM2.5监测信息发布系统联机调试,一个月试运行期内中标人所供仪器设备和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各项监测指标和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效数据率大于90%;
(4)建立PM2.5大气监测仪技术档案(应有完整的检测记录、检定证书、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英文)等)。
2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5.1投标人必须提供目前市场上技术较先进、成熟的原装、全新产品,并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5.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中涉及到的主要产品提供:原厂授权和质量保证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5.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设备免费保修壹年,在免费保修期内,设备出现非人为故障,免费包换新机或免费更换零部件,负责对所提供设备终身维修及提供技术咨询,备有所提供设备的备件及消耗品。
25.4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解答产品使用方面的疑问,必要时派驻技术人员专门服务。在质保期内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及维修要求中标人应立即响应,日间在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夜间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12小时内解决问题;中标人若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在24小时内免费更换故障的部件或设备。
25.5在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设备至少进行两次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