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铸车间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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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铸车间日常管理制度

为维护生产秩序,维护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增强员工的自我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生产,安全规范操作机器设备,合理有效利用资源。根据压铸工作的特殊性,对压铸车间员工做出如下规范。

一、工作要求

1.1 工作前做好准备工作,备好工具,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包括各开关

部位是否正常,打开冷却水,检查各功能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严格执行

操作规程。

1.2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润滑加注是否正常,油类使用(油位、油标和

油温)是否符合要求。开机后的检查,各运转部位可通过声音来判断是

否正常及异常的原因。

1.3 检查合模力、测压力、指针等是否在规定值范围内。

1.4 启动各泵站时反复观察,设备启动后,刚开始运转速度要慢,运转一定

时间后无异常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1.5 压铸工作时,模具两侧严禁站人,防止铝水溅出伤人。

1.6 装、卸模具时,应将模具清理干净,特别是动、定模表面部分一定要认

真清理,不得有杂物。

1.7 工作结束,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所有开关,清理清扫设备,加注润滑

油,将工具摆放整齐,把工作场所打扫干净,产品搬离岗位堆放整齐,

保证通道畅通。

1.8 经常对设备进行保养,具体由岗位人员负责,保证整洁亮丽无脏污,生

产空余时间给设备试运转一次并加好油。

1.9 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模具异常,应立即告知主管/班长/模具工报修,不得

延误,时常将设备维护在最佳状态。

二、日常规范

2.1 服从管理和调度,严格服从主管和班长的生产安排,不得违规操作,经

指正又未改正,存在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按10—50

元/次处罚。

2.2 压铸操作员工必须经常自检,自检频率不得低于50%,自分等级,废品、

次品及时挑拣,不得混入合格品中,整板(200只为限)合格率在95%

以上。合格率低于95%或者因个人未自检造成批量事故,严格按照质量

管理规定处罚(具体处罚参照《产品质量管理细则》)。

2.3 如果由于模具等原因,报废率超过5%以上,应当由品质、技术、车间、

模具工共同审核,出具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2.4 上班前检查上一班生产的产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果上一班已

经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接班未被发现,继续生产造成大批废品,由接班人员承担责任。

2.5 当班如果机器、模具出现故障或者换模,到下班时间未能修好,也不得

提前下班,要等接班人员过来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如果机器、模具已经提前修好,换模已结束,当班人员要立即恢复生产,调试正常作业不得故意拖延。如有违者按50元/次处罚。

2.6交班前,清理清扫设备,加注润滑油,将工具摆放整齐,把工作场所打

扫干净,产品搬离岗位堆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否则接班人员向主管、班长汇报,但不得拒绝接班,否则按20元/次处罚。

2.7 当班报修模具或处理异常,要求操作工与模修工、班长密切配合,否则

不计误工费,并按20元/次处罚。

2.8 设备、机器出现故障后,必须及时切断总电源,防止修理过程中意外事

故的发生,在一切修理、调试结束后,确认四周无安全隐患再启动操作,否则按100元/次处罚。

2.9 工艺技术参数不得私自调动,任意调动技术参数将导致严重的质量隐

患,一经发现操作工要承担报废的损失并按100元/次处罚。

2.10 模具上机前,必须将设备和模具清理干净,注意容杯接口到位,方可

合模压紧模具,如有违规操作按50元/次处罚。如果是由于未清理干净导致模具损坏,操作工要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因为损坏模具而影响生产者,给予操作工按100—300元/次处罚。

2.11 每一模工作间隙,必须清理表面残留的铝料、飞边,否则导致的压坏

模具、跑料、滑块、模芯损坏,所有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熔杯浇口套,每压一模都要清理余渣,必须每次进行润滑,减少摩擦,否则给予罚款10元/次。

2.12 违章使用行车调运模具、坩埚,导致模具损坏,铝水溢出,视情况给

予10—100元/次处罚。

2.13 熔炉内铝水不宜过多,防止溢出炉顶面,如长时间停机,坩埚内的铝

水应捞出倒入钢槽并封炉,防止人为耗损和材质破坏。违者视情节处以按10—50元/次处罚。熔炉内底部的废渣捞出后必须放在钢槽内,随地乱放按5元/次处罚。

2.14 压铸跑料、产品粘模,未做处理继续生产者按50元/次处罚。

2.15 模具芯杆顶针断裂,操作工未自检,造成报废,影响生产进度的按50

元/次处罚;造成批量报废的按100元/次处罚。

2.16 压铸的产品,必须打上标识工号,号码必须清晰准确,模糊不够清楚

的将双倍扣除计件工资,并按10元/次处罚。

2.17 连接头,缸冲头压射活塞要紧固,不准有松动现象,如造成损坏或损

耗量大的视情节处以10-50元/次处罚。

2.18 不准在地上敲浇口套和磕飞边,毛边一定要清理干净,如有违者按5

元/次处罚。

2.19 个人所使用的工具不得随意乱扔,要合理放置,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

如有违者按5元/次处罚。

2.20 打渣除气温度铝液应达到700—740℃,如有违者按20元/次处罚。

2.21 浇口料原小于15mm的压铸件和缺料件,不准放入交验品中,如有违

者按10元/次处罚。

三、设备维护保养

3.1 操作启动前,检查油箱内的液压油是否在规定值范围内,检查各润滑系

统是否正常运行。

3.2 经常检查冷却系统是否通水,防止油箱油温过高,停机后应连水泵一起

关闭。

3.3 经常检查压缩气体是否充足,压力是否正常。

3.4 设备连续工作状态下,油箱内液压温度不得高于55℃,当温度过高时

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5 电器箱应注意防潮防热,关好门,电箱内禁放矿泉水、饮料及其他杂物。

3.6 停机后应检查润滑部位是否正常,设备做清洁、清理。

3.7 对于以上3.1—3.6之规定,员工未尽到责任者而导致异常的,视情节

处以50—100元/次处罚。

四、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扬圣工贸生产部所有;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0年6月2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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