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d4e8539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80.png)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科技管理工作,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本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一)目的:科研项目管理是指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到结题验收等全程管理。
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科研项目种类: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1.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选题根据各类计划要求,结合企业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
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2.1 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
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的依据;(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听取项目申报人介绍后,根据企业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科研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规定
![科研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5e559a1d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85.png)
科研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一、总则与目的为规范科研项目投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提升科研项目水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科研项目投资的范围、条件、额度、方式、审批流程、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违规处理等相关事宜,为科研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二、投资范围与条件投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组织开展的科研项目投资活动。
投资条件:科研项目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前景;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团队条件和项目实施能力。
三、投资额度与方式投资额度:根据科研项目的性质、规模、研发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投资额度,确保资金充足且不过度浪费。
投资方式:可采取直接拨款、无息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进行科研项目投资,具体方式根据项目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四、审批流程与权限审批流程:科研项目投资需按照申报、初审、评审、决策、实施等步骤进行,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审批权限: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职责和权限,对科研项目投资进行审批和管理,严禁越权审批和违规操作。
五、资金使用与监管资金使用:科研项目投资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和用途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科研项目投资资金监管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防止资金挪用、滥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绩效评估与监督绩效评估:定期对科研项目投资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成果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监督机制:建立科研项目投资监督体系,通过内部审计、社会监督等方式,对科研项目投资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七、违规处理与追责对在科研项目投资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建立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以警示他人。
八、附则与解释本管理办法由XX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XX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6453038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c2.png)
XX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促进科研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扩大高院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根据科研经费来源,分为纵向、横向和院内科研项目三类。
(一)纵向科研项目是指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市级和厅局级项目。
国家级项目一般指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项目。
省部级项目一般指省科技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基金委员会、省社科规划办公室,教育部、应急管理部等部委下达的项目,以及除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以外的国家其他部委下达的财政性项目。
政府类国际合作项目纳入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级别视具体情况确定。
利用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开展自选课题研究的项目,纳入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级别同院内项目。
(二)横向科研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其中,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等作为技术服务类项目纳入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检测检验中心)统一管理,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非政府类国际合作项目纳入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利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开展自选课题研究的项目,按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三)院内科研项目是指中央高院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各类院内科技基金项目、学院自筹经费资助的项目等。
院内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和验收按照《科技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学院是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项目管理体制。
第四条院长统筹领导学院科技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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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承担有保密要求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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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专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研项目专题(以下简称“科研项目”)管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工程中由(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直接委托或项目公司上级授权委托(设计、施工或总承包合同中列明的科研项目均属授权委托)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承包商自行增列的科研项目,原则上实行自行管理,报项目公司备案,可邀请项目公司相关技术管理部门参与。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国家颁发的有关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编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纳入上级的科研项目,上级单位为组织单位,项目公司为配合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为主持单位,相关的设计、施工或总承包单位为主办单位。
项目公司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项目公司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纳入上级的科研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统筹协调,主持单位负责组织施工,主办单位负责牵头管理、协调配合工作。
主持单位应积极推进课题实施,并向组织单位汇报工作,接收工作指导;主办单位应积极跟进科研进展,提出要求、给予工作指导和配合,并向项目公司汇报。
第七条项目公司通过合同关系授权委托管理单位为科研项目主办单位,科研项目主要研究单位为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单位为科研项目参与单位。
第八条科研项目由项目公司统筹协调管理,主办单位或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项目公司或主办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为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组织和主持项目的评审、验收,负责科研成果鉴定、奖项申报等工作。
第十条项目公司统筹科研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立项审批、承担单位审核、工作大纲评审、成果验收、奖项申报等工作。
对科研项目的立项书、合同、工作大纲、科研成果、验收评审意见、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获奖证明等文件存档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公司内部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分类管理部门为主办单位。
主办部门协助进行科研项目立项、承接单位审核、工作大纲评审、成果验收、奖项申报工作,承担中间检查工作。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0a00bf49f46527d3250ce02c.png)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步伐,增强学校科研创新能力与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依据国家、地方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研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一定程序下达的科研项目等)、横向科研项目(企事业等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等)、校内科研项目(学校科研发展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研工作实行学校、专业学院(部)两级管理。
科技处代表学校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审查与签订科研合同,组织已立项项目的检查、验收及校内联合申报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各专业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及过程管理,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条件,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科研活动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外聘人员、在校学生。
第五条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与立项第六条科技处依据有关科研计划的项目申请通知、招标指南及其它相关信息,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并统一组织、集中受理。
各专业学院(部)负责组织申报。
第七条项目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后,集中报送科技处。
第八条科技处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和汇总。
初审合格的科研项目,经主管院长审查同意后上报。
第九条纵向科研项目的申请,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统一将项目申请书按要求上报各有关科研项目主管部门。
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或课题组须及时到科技处备案。
校内科研项目的申请,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统一受理。
第十条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为我校正式编制人员。
如外聘教师或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人员作为项目的主持人申请项目,项目的申请单位和管理单位均应明确为我校,项目负责人应与所在校内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大学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d2585dc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15.png)
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课题,下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和委托单位有关科研计划安排,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申报、推荐和签订各类科研项目,分配和管理科研经费,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办理项目验收、结题等事宜。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坚持研究、应用、开发有机结合,细化过程管理,加强目标考核,推动成果转化,提高科研效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科研处负责全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发布项目信息,组织各类项目申报、评审与推荐工作,指导签订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和分配项目资助经费,负责年度进展检查与项目验收等。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科研项目申报、学术评议、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督促管理等工作,配合学校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与保障。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负责科研项目选题论证与提报申请书,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对项目经费使用、学术与技术水平、计划执行与完成等情况全面负责。
第二章立项管理第七条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下达后,依据项目下达部门有关规定,分别立档,专项管理。
第八条科研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方式,一般在科研项目下达一个月内,由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学校、项目负责人等共同签订。
第九条凡以学校名义承担的横向委托科研项目,均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单位的领导认真核实审查、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审核。
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并报科研处备案后,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统一管理。
第十条承担横向项目都必须签订服务合同。
所有服务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合同范本可在科研处网页上下载。
第十一条与校外单位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一律以“XX 学院”的名义,加盖“XX学院技术合同专用章”,凡无“XX 学院技术合同专用章”的科技服务合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a114303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0a.png)
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教学科研项目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引领科研前沿的有效途径。
然而,由于项目众多、管理方式不统一等原因,项目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势在必行。
二、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首要任务是明确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教学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
该部门应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组成,确保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三、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程序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学校可以设置不同的项目立项流程,包括项目申报、评审、备案等环节。
学校还应建立项目立项审批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所有项目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筛选。
四、项目预算管理项目预算管理对于项目的实施至关重要。
学校应制定详细的预算规定,包括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等环节。
预算的编制应合理、科学,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
同时,预算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经费的透明和有效使用。
五、项目执行与监督项目的执行和监督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
学校应建立科研项目执行团队,负责具体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
科研项目执行团队应具备专业的科研背景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还应设立监督机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六、项目成果的评价与奖励项目的评价与奖励是激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关键。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奖励办法,对于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项目经验与成果的推广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的管理不仅仅是为了各个项目的顺利进行,更是为了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因此,学校应建立项目经验与成果的推广机制,定期举办项目交流会议、经验分享等活动,鼓励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
八、加强与外部合作学校应积极寻求与外部机构和企业的科研合作,拓宽项目的参与和合作范围。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https://img.taocdn.com/s3/m/eb76e823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bb.png)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科研项目管理方法(5篇)科研项目管理方法范文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档案科学技术讨论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我市档案科技创新、促进档案科技成果转化,依据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报经市档案局立项、审核、成果鉴定、申报评奖和推广使用的档案科技项目。
第三条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项目讨论选题指南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审核和批准、项目合同的鉴定、科研资助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鉴定验收、结题以及成果应用推广、重大科技项目的招投标等。
第四条市档案局负责全市档案科技项目的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档案局科技处负责。
各项目担当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定,帮助做好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其次章项目讨论范围第五条档案科技项目的讨论范围包括:1、档案学基础理论讨论及其应用和档案工作讨论。
2、档案工作标准化讨论,包括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有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地方标准、业务规范、工作制度。
3、档案载体材料、档案装具及其他专用设备讨论。
4、档案修复技术、保管环境(条件)及爱护技术的讨论。
5、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讨论,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报道、分析讨论、情报服务及技术处理等讨论。
6、国外新理论、新学问、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阅历的讨论和推广。
7、档案科学领域中具有肯定新奇性、先进性的理论和技术。
8、对本市档案事业宏观进展有指导意义并带有讨论性质的示范工程。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管理第六条档案科研项目按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分类管理。
一般项目主要解决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技术难题。
重大项目是为满意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重大科技需求而开展的讨论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程序及条件:1、市档案局每年第三季度末制定和下一年度科研项目指南。
2、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档案局依据市档案局科研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一般项目主要由各单位自行申报,重大项目可向社会公开招标。
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a22cf8d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c2.png)
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保证纵向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根据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是指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国防科技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学院下达的有关科研项目。
第三条纵向科研项目的选题、申报、实施、验收、鉴定、报奖及推广应用等由教务科技处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组织管理。
第四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既享有项目经费的支配权,也负有项目实施及按期完成的责任。
项目负责人依据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中各方约定的条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纵向科研项目申请第五条纵向科研项目申请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划、计划和项目指南认真准备及填写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对技术条款、基本保障条件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签字盖章后报教务科技处,由教务科技处审定后统一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条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完成所申请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前期研究基础,具有组织管理研究队伍的能力;(二)申请者必须是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研究时间;(三)申请者必须符合上级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请管理程序(一)申请者需详细阅读申请指南,并根据申请指南的要求认真准备及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论证、签署意见后,按规定要求报教务科技处;(二)为保证项目组成员的权益及项目如期完成,申请者须如实、慎重填写项目组成员及相关材料;(三)教务科技处依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必要的论证和评议,申请者必须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材料,由教务科技处审定后统一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为维护科研项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于质差、误时申报、弄虚作假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学院不予上报。
第九条科研项目在立项时要做好开题报告或方案论证报告,要求科学可行。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a39ce0a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60.png)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资源的调配、进度的控制、团队的协作等多个方面。
一个科研项目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项目管理的高效与否。
因此,建立一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项目立项与规划科研项目的立项是项目管理的起点。
在立项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和预算等基本要素。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
在此基础上,制定项目的详细规划,包括项目的工作分解结构、里程碑和关键路径等。
这样可以为项目后续的执行提供清晰的指导。
二、团队组建与角色分工科研项目需要一个高效的团队来推动项目的实施。
在团队组建阶段,需要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招募适合的成员。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同时,还需要明确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职责,确保每一个人都清晰自己的任务和目标。
三、资源调配与协调科研项目的成功离不开资源的合理调配和协调。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需要根据项目的需求,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同时,还需要协调各个部门和团队之间的合作,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协同作业。
在资源调配过程中,项目经理需要时刻关注项目的发展和风险,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进度控制与风险管理科研项目的进度控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项目经理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进度跟踪和控制。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项目经理需要及时识别和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惟独做好进度控制和风险管理,才干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五、沟通与协作科研项目的成功离不开团队成员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作。
项目经理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团队成员之间的信息流通和问题解决。
同时,还需要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合作,鼓励团队成员分享经验和知识,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六、总结与改进科研项目的结束并不意味着项目管理的结束,项目经理还需要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
科研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成本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9c4f632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f8.png)
科研项目成本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的成本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1.科研项目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绩效支出等。
2.科研项目成本管理应当按照项目经费来源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核算,并按照规定进行结题结算。
三、科研项目成本管理的职责与分工1.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等过程管理,并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财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财务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参与科研项目的审计和验收工作。
3.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合理使用经费,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结题结算手续。
四、科研项目成本的核算与控制1.科研项目成本应当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进行核算和控制,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2.科研项目成本的核算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科研管理部门应当对科研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科研项目结题结算与审计1.科研项目结题前应当进行结题结算,编制经费决算报表,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2.结题结算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结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审计部门应当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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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引言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1. 遵循预算优先原则:科研项目应当按照预算规划进行资金使用,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2.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科研项目的每一笔支出都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程序,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 财务规范性原则: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透明度原则:科研项目的资金来源和支出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流程1. 项目预算编制: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和研究计划,编制科研项目的预算。
预算应包括项目的各项费用,如人员费用、设备费用、材料费用、差旅费用等。
2. 审核和批准:项目预算需要经过上级单位的审核和批准。
审核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预算符合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批准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的财务安排合理。
3. 经费划拨和管理:项目经费按照预算安排的项目费用进行划拨和管理。
划拨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划拨的科研经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经费使用和报销:项目经费使用应按照预算规划进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透明性。
经费报销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附上合理的发票和相关的报销材料。
5. 经费监督和评估:项目经费的使用应接受监督和评估,确保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安排和相关的规定。
6. 结算和审计:科研项目结束后,需进行经费结算和审计。
结算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经费使用和结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1. 资金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各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 资金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科研经费管理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3. 资金管理单位应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专门账户并定期进行核对和结算。
4. 资金管理单位要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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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产出效益。
本文将介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以及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基本原则1. 专门管理:科研项目的资金应该单独设立管理账户,与其他经费分开管理,确保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得到清晰记录和监督。
2. 依法合规: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3. 有计划性: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应该按照科研任务的计划和进度安排,合理规划和分配科研经费。
4. 严格审批: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 透明公开: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该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向项目参与人员公开,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管理措施1. 预算编制: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应该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编制,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2. 资金发放:科研项目的经费发放应该按照项目的计划安排和实际需求,在经费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3. 经费使用: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该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科研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 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应该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确保科研项目的财务数据准确可靠。
5. 经费监督: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该有专门的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 经费不足: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经费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增加资金来源、调整项目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等方式解决。
2. 经费滞留:科研项目的经费可能会滞留在项目承担单位的账户中,导致无法及时使用,可以通过加强与资金发放方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经费滞留问题。
3. 资金使用不明确: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可能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可以通过明确经费使用计划、加强与项目参与人员的沟通和培训等方式解决。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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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科研项目管理是指对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有序的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流程、责任分工和各项管理活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二、管理流程1. 项目申请阶段(1)确定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2)编制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意义、工作计划和预算等;(3)提交项目申请书,并经过评审,决定是否立项。
2. 项目立项阶段(1)成立项目组,确定项目组成员和各自的职责;(2)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3)制定项目预算,包括经费的申请和使用计划;(4)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包括组织会议、制定工作规范等;(5)制定项目风险管理计划,识别和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 项目执行阶段(1)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具体的研究工作;(2)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3)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顺利进行;(4)加强项目组内部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5)定期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项目计划。
4. 项目验收阶段(1)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和检验,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2)对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合规合法;(3)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总结项目的经验和教训;(4)组织项目验收会议,汇报项目的成果和经验。
三、责任分工1. 项目负责人(1)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2)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3)负责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报和问题解决。
2. 项目组成员(1)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具体的研究工作;(2)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3)积极参与项目组内部的讨论和协作。
3. 项目评审专家(1)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2)对项目的中期和结题报告进行评审,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四、管理活动1. 组织会议项目负责人定期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会议,讨论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问题、调整计划等。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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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的管理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的关键。
合理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能有效提高项目的质量、效率和可控性。
本文将介绍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点和具体措施。
一、项目规划和目标确定科研项目的规划和目标确定是项目管理的起点。
在制定项目计划之前,必须明确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范围和时间表。
项目规划的重点包括:明确研究问题、梳理项目流程、合理安排项目资源、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等。
通过项目目标的明确确定,可以为项目执行提供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二、项目组织与沟通机制科研项目通常由多个研究人员组成的团队来进行。
项目组织是科研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涉及人员的安排和分工、团队合作和沟通。
项目组织要建立明确的工作分工和合理的责任制,确保每个项目成员的任务清晰明确,并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同时,要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成员之间的信息流通畅,及时解决问题和进行项目进展评估。
三、项目进度和风险管理科研项目的进度和风险管理是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的关键。
项目进度管理包括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跟踪项目进展、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资源分配等。
风险管理要识别和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
四、项目资源管理科研项目的资源管理是合理利用项目资源的重要手段。
项目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财务资源。
合理的资源管理要做到:合理配置项目团队和研究设备、优化资源使用效率、控制成本和财务支出等。
合理的资源管理能够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五、项目质量和成果评估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成果评估是对项目进行总结和检验的重要环节。
项目质量评估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成果评估要通过科学的方法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验证项目的科研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六、项目总结和经验总结科研项目的总结和经验总结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项目总结要对项目的整体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分析项目中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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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承担有保密要求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应明确牵头责任单位。
第八条国防科工局鼓励和引导有资格的承研单位有序竞争科研项目,具备条件的科研项目要招标择优确定承研单位。
对于技术难度特别大的科研项目,可以安排采用不同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的承研单位分别承担。
第九条科研项目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管理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 11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涉密科研项目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规划与指南第十一条国防科工局负责编制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用于指导科研项目的论证和审批。
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的时间期一般为五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根据实际需要分科目编制。
应包括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重大科研项目、政策措施等。
第十三条各科目科研项目的规划与指南经批准后,按规定的密级要求,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
第十四条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国防科工局负责适时组织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的调整工作。
第三章论证和审批第十五条科研项目应按照规划与指南,分类进行论证和审批。
原则上应审批科研项目建议书和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特定研究需求,国防科工局可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部署科研项目的论证工作。
特别重大、复杂的工程研制类科研项目也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审批,但应在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中明确审批节点与要求。
在规划与指南或申报通知中已明确立项的科研项目,可直接论证和审批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科研项目建议书。
第十六条科研项目建议书重点论证开展科研的必要性、现有的研究基础(含已掌握的知识产权)、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研究经费匡算等。
第十七条科研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程序:(一)论证申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防科工局印发的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科研项目论证,编制科研项目建议书。
(二)形式审查。
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科研项目是否符合规划与指南要求、承研单位的资格要求和科研项目建议书的完整性等。
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建议书,退回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专家审查与评估。
国防科工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科研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咨询评估。
重点审查科研项目的必要性,研究目标、研究方案与研究经费的合理性等。
(四)审查与评估意见反馈。
国防科工局应及时将评审或评估意见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意见反馈给国防科工局。
(五)批复。
综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及评审或评估意见,国防科工局商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科研项目建议书。
批复中应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周期、研究经费、研究工作启动时间、后续论证工作要求等。
不具备批复条件的科研项目,由国防科工局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国防科工局批复科研项目建议书后6个月内或按照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申报通知中明确的时间要求,上报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论证具体技术方案、主要进度节点和阶段目标要求、任务分工、研究经费细化测算、预期的研究成果(含知识产权)等。
工程研制类科研项目还应进行技术储备、研制风险、投资效益等分析。
第十九条科研项目任务书的申报审批程序:(一)论证申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国防科工局批复的科研项目建议书或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组织承研单位开展科研项目论证,编制科研项目任务书,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国防科工局。
(二)形式审查。
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任务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与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要求或科研项目指南的符合程度,以及科研项目任务书有关要求符合程度等。
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任务书,退回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专家审查与评估。
国防科工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科研项目任务书,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结构咨询评估。
重点审查科研项目研究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与目标要求、任务分工、研究周期、研究经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审查与评估意见反馈。
国防科工局应及时将评审或评估意见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意见反馈给国防科工委。
(五)批复。
综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及评审或评估意见,国防科工局商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科研项目任务书。
批复中应细化明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或研究方案、研究周期、研究经费、主要研究任务分工、组织实施管理要求等。
不具备批复条件的科研项目,由国防科工局通告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二十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上报科研项目建议书和任务书时,必须提交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申报渠道的唯一性做出承诺。
第四章年度计划第二十一条国防科工局负责编制下达科研项目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是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明确当年科研任务的目标要求、主要研究内容、进度节点和成果形式、年度经费安排等。
第二十二条科研项目年度计划申报和下达程序:(一)部署编制。
国防科工局每年9月底前布置下一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明确下一年度科研计划的政策、原则、重点和要求。
(二)建议申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要求上报下一年度计划建议。
计划建议需列明科研项目名称、类别、研究周期、经费规模及资金来源、累计安排经费、累计完成费、本次计划申请经费及研究内容、进度节点和具体目标等内容,并附本年度科研计执行情况及年底前完成情况预测。
(三)综合平衡。
国防科工局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经与有部门和单位协调后,提出下一年度计划草稿。
(四)审批下达。
国防科工局商财政部落实预算后,分批下达科研项目下一年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科研项目申请列入年度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年度计划安排原则和重点支持方向;(二)首次列入年度计划的科研项目,应符合批复启动时间和预算管理的要求;(三)接转安排的科研项目,其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良好,本年度计划研究容、进度节点和具体指标明确;(四)承研单位没有受到国防科工局有关处罚;(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承研单位应严格遵照下达的年度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因出现重大情况必须调整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于当年8月底之前上报年度计划调整请示。
第五章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防科工局在科研项目建议书或任务书批复中明确的启动时间,组织承研单位及时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二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科研项目批复、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指导、督促承研单位完成科研任务,及时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重大事项报国防科工局协调处理。
第二十七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前将科研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建议等向国防科工局报告。
第二十八条国防科工局直接或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抽查、现场检查、阶段评审等多种方式,对科研项目进展、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研究周期超过2年(含)的科研项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
对于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工局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分阶段审批实施的特别重大、复杂的工程研制类科研项目,根据科研项目批复中明确的节点,在研究工作转入下一阶段前,应组织转阶段评审。
评审通过后,由国防科工局或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批准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三十条工程研制类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将主要分系统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及时报国防科工局备案。
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转包、分包单位。
招标工作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国家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承研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批复内容。
出现以下情况的,按程序上报国防科工局,由国防科工局或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累计完成经巨度科研计划审批调整:改变科研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或技术指标的;增加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或提高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比例的;主要承研单位发生变更的;研究周期预计需要延长1年以上的;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报国防科工局审批终止科研项目:(一)因技术发展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科研项目已失去研究开发意义;(二)由于时间推移,技术、经济指标低于国内已有同类水平;(三)技术方案和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并无有效解决办法;(四)科研经费或配套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基本建设计划无法落实;(五)承研单位的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更,致使项目无法按计划继续进行;(六)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科研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
第三十三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国防科工局可以直接作出撤销科研项目的决定:(一)已列入国家其他科研计划,重复申报;(二)挪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三)组织管理不力,严重影响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或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四)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五)弄虚作假,未在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中如实说明情况;(六)连续2年未按年度计划要求完成研究任务;(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