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评价及制度完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鲁政办字〔2020〕176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人口和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省公安厅负责)健全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制度,户口登记在社区(单位)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省公安厅负责)二、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
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可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省公安厅负责)三、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山东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持续丰富医保养老、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婚姻登记、住房保障等社会信息,统一对外提供共享服务,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建设,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全省“通迁、通办”。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当前,现行户籍制度已不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惠及民生。
户籍差异影响了社会公平。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赋予有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实现同工同权,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二)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
我市城镇户籍人口比重较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集聚城市人口,形成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三)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进城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户籍,影响在城市的消费积极性。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村居民进城后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
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成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交流障碍,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资源流动,提升城乡资源要素价值。
(五)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
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户籍管理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一、背景及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户籍管理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户籍管理服务水平。
2.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户籍管理工作的合法、规范、高效。
3.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户籍管理新机制,提高户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4.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人口合理流动,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三、工作任务1. 完善户籍管理制度(1)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2)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3)简化户口迁移手续,提高户口迁移效率。
2. 优化户籍管理服务(1)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户籍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
(2)加强户籍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实现户籍业务网上办理。
3.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1)加强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推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2)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户籍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2. 完善政策法规。
修订户籍管理相关法规,明确户籍管理职责和程序。
3. 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户籍管理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户籍管理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 加强培训考核。
加强对户籍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5. 落实责任追究。
对户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阶段(2023年1月至3月):制定户籍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法规。
2. 第二阶段(2023年4月至6月):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户籍管理服务,加强宣传引导。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5〕1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5〕1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化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适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工作,统筹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立足基本省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2.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
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强迫办理落户。
3.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4.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努力实现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镇落户。
二、优化户口迁移政策(四)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及五大建议2013-12-27 09:32来源:中国改革论坛网作者:李晓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推动我国城镇化的关键一环,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但目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整体进度仍然缓慢,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当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一)户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体系尚不完善一是户籍制度发展到今天,附着的社会管理功能、经济利益分配以及社会福利格局较为复杂,就业、住房、教育、土地、养老、医疗、生育、信息支持、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都直接和户籍挂钩。
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不单纯是户口的放开,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二是相关顶层设计必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要求,最终达到有效拉动内需,推动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实现中国梦。
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客观上需要有全局的、系统的、科学的顶层设计对改革进行指导。
(二)现行公共服务体制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矛盾较大1.户籍迁移放开速度与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不匹配。
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一些地方正是由于放开户籍限制后,无力承担大量新进人口的公共服务而紧急叫停,如2004年郑州户改政策一步放开,几十万人口涌人城市,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而市区公办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最终只能叫停。
2.我国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面临多方利益博弈。
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公共服务制度将更多的人口纳入到服务体系中,即打破当前利益格局的社会资源再分配机制。
在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较大的前提下,直接取消各地的公共服务筛选机制并不现实,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
当前,我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如何在改革速度与改革质量之间寻求平衡点,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三)现行土地制度对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约较大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密不可分。
土地与户籍挂钩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将工业化和城市化所需要的劳动力储备留在了农村,曾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些因城市资源短缺而可能造成的社会问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12•【字号】•【施行日期】2015.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适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需要。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城乡协调、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
紧紧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尊重意愿,分类实施。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办理落户。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存量优先,引导增量。
把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的落户作为首要任务,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有序引导人口流向。
——突出重点,统筹协调。
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城中村为重点,着力提高县域城市、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推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6号),现就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外来有就业能力人员落户长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
(二)基本原则。
1.稳步推进。
按照城乡人口合理布局和自由流动的要求,充分考虑长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制定城乡人口规划和改革措施,合理引导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2.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是否落户城镇,依法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其城乡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
3.合理引导。
从长沙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科学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城镇集中,把引导农民就近落户城镇作为工作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
4.完善配套。
及时制定完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步推进相关领域同步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重点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 ;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0% 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改革原则(一)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立足县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二)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
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三)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四)坚持统筹配套、扩大保障。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改革目标(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配套出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二)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改革任务(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1.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在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认真落实租赁房入户管理办法,按照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优先解决失地农民进城落户问题;优先解决外出返乡创业人员进城落户问题。
成都户籍改革政策分析及评价
成都户籍改革政策分析及评价本文将运用系统政策模型和“内输入”模型对成都户改政策进行分析,以更好的揭示户改政策的决策过程,并从价值标准和事实标准两个方面对这一政策作出评价。
一、成都户改政策出台过程简述按照一般的政治决策理论所提示的决策过程,可以把成都户籍改革政策从其酝酿到正式出台这个发展过程分为问题形成阶段、进入议题阶段以及政策合法化阶段。
1、问题形成阶段当社会现实与公众的社会期望产生差距时就会出现问题。
问题的根源是计划经济时确立的城乡二元化体制,这一体制人为地将城乡居民分割成两个发展机会和社会地位严重不平等的社会集团,两者之间不能自由流动,尤其堵死了农村人口向城市自由迁徙之路。
这不仅仅是表面上身份的差异,隐藏在背后的是享有的基本权利的不平等,生在农村的人不仅长期不能享受到只有城里人才可享受的涉及就业、教育、文化和福利等在内的社会公共服务,而且还得时常忍受因“身份”差异带来的侮辱和歧视。
发生在2003年震惊全国的“孙志刚事件”,起因就仅仅因孙志刚无城市户口,最终导致其以“流浪”身份而死于“收容”。
正是因这个事件,“收容恶法”才最终被废除,也使人们开始彻底反思我国长期以来的传统户籍制度。
2.进入议题阶段公众的迫切需求、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及经济发展的要求使得政府开始关注户籍制度的改革,并决定接受公众的利益诉求,把户籍改革纳入政府议程,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利益的再分配。
从2003年**就采取了一系列的回应性举措,如取消了入户指标限制,进行户口的统一登记等。
3.政策合法化阶段《关于全域**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户籍改革政策实现了合法化。
至此,传统的户籍制度得以废除。
二、政策系统模型分析系统政策模型把决策主体假定为政治系统,政治系统做出对社会具有约束力的权威决定。
这个模型把政策过程假定为输入—决策—输出—反馈这一系统运行过程。
由结构、程序、决策者构成的政治系统对要求和支持作出反应,进行加工,形成政策。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7.06.10•【文号】国发[1997]20号•【施行日期】1997.06.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20号1997年6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逐步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安部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一、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关于逐步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精神,应当适时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允许已经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的全面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继续严格控制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天津、上海等特大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
二、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为了保证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改革的范围限制在县(县级市)城区的建成区和建制镇的建成区。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摘要】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框架,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城乡教育资源平衡配置,将有助于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通过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制度,促进城乡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获得感。
只有不断加强城乡统筹,实现民生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坚持,才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梦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 民生保障制度, 政策框架, 公共服务, 农村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服务, 教育资源, 城乡共同发展, 投入, 完善制度1. 引言1.1 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性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性在于构建全面的城乡统筹发展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城乡发展不平衡不仅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着人民的民生福祉。
城市发达、乡村落后的现象,既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也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和矛盾。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有必要加强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城乡统筹发展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城乡同步发展,才能实现全国繁荣稳定的局面,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建立健全的统筹城乡发展政策框架,促进城乡发展平衡,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保障人民的民生福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2 民生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民生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在于确保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基本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和全面发展。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日益突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成为制约国家发展的瓶颈。
建立健全的民生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民生保障制度可以帮助城乡居民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提高整体生活质量;可以促进城乡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共享,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可以增强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城乡差距的拉大,促进各地区人民共同富裕。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辽公通〔2020〕60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委、统计局,沈抚新区公安局、发改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省直12个部门制定了《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地实施《意见》的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2020年4月17日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全力以赴、扎扎实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广大农业人口就地就近转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强迫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沈阳市、大连市进一步调整完善落户政策,除沈阳、大连以外的其他城市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坚持突出重点。
切实做好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落户工作。
城乡统筹中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统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自国务院批准重庆成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全市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努力扩大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统筹城乡城市农村一、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十分突出。
一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因素。
由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土地占有规模狭小,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
总体上看不利于资本、技术、劳动等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有效配置,不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商品率的提高。
二是产业结构转换的机制因素。
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的财政、信贷投入机制不健全,农业信贷占贷款的比重明显偏小。
三是人力资本积累机制因素。
40%的农民传统的小农观念还相当突出,52%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缺乏一技之长,文化程度都在初中及以下,缺乏开放化、市场化的竞争意识。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不完善。
虽然近年来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农民进城就业的门槛较高,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歧视依然存在。
部分农民失去了土地,但又在城镇找不到工作,没有实现职业转移;同时,受土地制度、房屋和宅基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多方面的制约,又不能实现身份转移。
依附于户籍制度的就业、教育、保障等差别仍没有完全消除,农转非仍受诸多限制,随着城市房价的上涨,租房价格偏高,农民进城就业的成本有增无减。
上级政府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服务体系滞后,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严重,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3.城乡居民贫富差距仍然十分明显。
由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消费“断层”、以及农民致富增收渠道窄,成为城乡贫富差别的重要因素。
在城市已经达到“需求饱和”的许多商品特别是耐用消费品却不能够在农村形成“有效需求”,阻碍了农村经济的成长。
2024小城镇户籍管理革新方案
2024小城镇户籍管理革新方案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提出了2024年小城镇户籍管理的革新方案,包括建立全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居住证制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
通过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小城镇户籍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
一、建立全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了解决小城镇户籍管理中信息不畅、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应该建立全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该系统将整合各个部门的数据,包括人口统计、户籍管理、出生登记、婚姻登记等,实现全面、准确的数据管理。
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并减少人为错误。
二、推行居住证制度在小城镇户籍管理中,应该推行居住证制度。
通过居住证的发放和管理,可以实现人口流动的有效管控。
居住证可以记录居民在小城镇内的居住情况,包括居住地址、居住时间等。
同时,居住证还可以作为居民办理各类事务的凭证,例如医疗保险、教育等。
居住证的申领和管理可以通过线上申请和审批,减少居民的办事时间和成本。
三、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的核心问题在于户籍制度的不合理。
在小城镇户籍管理的革新方案中,应该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
首先,应该取消户籍迁移的限制,允许居民自由选择小城镇作为其常住地。
其次,应该建立一套公平的落户机制,取消户籍制度对教育、医疗等资源的隐性限制。
最后,应该逐步实行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化,使得居民在小城镇的生活和工作得到更好的保障。
四、加强对新生儿和留守人员的管理对于小城镇中的新生儿和留守人员,应该加强管理。
针对新生儿,应该建立全面的出生登记制度,确保每个新生儿都能够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对于留守人员,应该加强对其生活和工作的监督,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应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防止出现社会问题。
五、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为了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的革新,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明确小城镇户籍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为其实施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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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筹城 乡户籍 制度 改 革 的
户籍改革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 表
政策 评价 及 制度 完善
胡 静 重庆大学 贸易与行政学 院 重庆
【 文章摘要】 重庆市 以解决农民工城镇 户口为突 破 口,全 面启 动 了户籍制度 改革 。在户 籍 改革制度实施的基础上 ,文章构建 了 户籍 制 度 改革 实 施 效 果 的 指 标 评 价 体 系,并对统筹城 乡户籍制度 改革实施 以 来取得成效进行 了相应评价 ,对统 筹城 乡户籍制度 改革 中存在的诸 多问题做 了
一
二 、统筹城 乡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效果 的评价 指标 体系
对 统筹 城乡户 籍 改革实 施效 果 的评 估, 是户籍改革政策的一个反馈。 评价指标 体系的质量 ,将很大程度上 影响户籍改革 实施 的效率。 所以 , 有必要建立一套与户籍 制度改革 的实施效果相适应 的评价指标体 系。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价是根据 其改革 目标的要求 ,对户籍改革的实施效 果所进行 的综合评价,应结合户籍改革实 施的现状 ,运用层次分析法对户籍改革工 作总体 目标进行分解 ,确定户籍改革工作 评价 项 目,还可依据专家咨询 的方法确定 各个评价 目标对总评价 目标作用的重要 性 建立权重系数分配表 ,最后运用综合评价 方法建立综合评估模型 。 评价体系 由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两部 分构成。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是户籍改革 实施效果评价的前提 , 客观 、 科学的评价是 做好评价工作的基础。在制定评价指标和 评价标准时 ,要始终坚持如下几个原则。 系统性原则。影响户籍改革实施效果 的 因 素很 多 , 因此 建 立 的 指标 应 该 是 一 个 完整 的、 全面的评价体系。同时, 评价指标 之间要保持相对独立 , 不能重复 出现 , 以免 数据 重复对评价效果造成影响。 客观性 原则。在指标体 系的设计 中, 户籍改革实施效果评价是对户籍改革制度 合理 性以及户籍改革工作的检验 ,这就要 求 指 标体 系 的 建 立 要 遵 循 客观 、 实事 求 是 的原则。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 在 制 定 各 评 价 指 标 中,要 充 分 考 虑 户 籍 改革 相 关 的各 方 面 内 容对 实施效果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中, 其 评 价指标尽可能定量化 , 这既易于操作 , 又便 于描述 户籍改革实施过程 的客观状态。通 过对数据的分析 , 即可得到更全 面、 更准确 的评价结果 。此外 ,指标体系结构 的科学 性 、指标 的概念的准确性以及 指标定义的 清晰 陛, 对数据 的收集同样有重要的作用。 文章主要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户籍改革 实施效果的评价指标 :
经济 农民人均 收入水平 人均 G DP 发展 工 农 产 增 长速度 户 指标 科 技进步 贡献率 籍 社会 人 口城镇化 比重
改 发 展 各 行业 从 业 人 数 比重
进程 的重要途径 ,是贯彻 落实党 中央国务 院重要决策的需要 ,它对 于提高城市化水 平 ,促进城乡一体发展和根本上改变城乡 元化户籍管理体制具有重要作用。
制 ,进 而帮助改善重庆市户籍制度 改革 的实施 效果 ,以达 到加 快 统筹城 乡建 设 、构 建 和 谐 重 庆 的 目的 。 【 关键词】 重 庆 ;户 籍 制 度 ; 改革 ;政 策评 价
一
、
统 筹城 乡户籍 制度 改革 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 的快速发展、城乡融合 步伐的加快 , 农村在基础设施、 社会福利制 度等方面的建设有 了很大改善 ,但与城市 相比, 仍然有着很大的差距。 为了加快城 乡 统筹发展 ,国务 院于 2 0 年 6 07 月批准重庆 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 区, 这 是 继 上海 浦 东新 区和 天 津 滨 海 新 区 之 后 的 国 家 综 合 配套 的改 革 实 验 区 ,是 国 家 推 进区域经济协调平衡发展和推进西部大开 发的重大战略部署。 重庆是一个大城市、 大 农村、大库 区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 突 出的城市 ,在重庆市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改 革 实 验 ,对 全 国尤 其 是 中西 部地 区 实现 科 学发展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 战略能否顺利实施 ,与 相关经济 、社会制度改革有着千丝万缕 的 联系。统筹城 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的内容 包括试验城 乡一体化的社会保 障制度 、城 乡一体化 的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 的 教育 、 生 、 化 等公 共 服务 的建 设 、 乡 卫 文 城 各种 资源要素的流转等。党的十七届三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中共 中央 关 于 推 进 农 村改 革 发展 若干重大 问题的决定》明确提 出统筹 城乡社会管理 ,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 使在城 镇稳定就业和居住 的农 民有序转变为城镇 居民。这表 明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必须对户
分 析 ,提 出 了户 籍 制 度 的 相 关 配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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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 性突破 , 加快城镇化、 工业化、 乡一体化 城 进程 , 促进城 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 实现 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重庆市户籍制度 改革按照统筹规划、自愿有偿 、 积极稳妥、 综合配套 、 促进发展的原则 , 明确确立了改 革 目标 , 并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乡 城 规划 、土 地 利用 规 划 ,综合 考 虑 经济 发展 、 自然环境 、 资源承载等因素 , 全面推进户籍 改革 ,分阶段推动人 口向小城镇 、区县城、 主 城 区 10 00平方 公 里 区域 内聚集 ,以 实现 市域 内户籍合理转移 ,逐步建立城乡人 口 和资源要素 自由流动的制度体系。 重庆市户籍改革工作 白启动以来 ,在 全国引起 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截至 目前 , 全市共办理农村居 民转为城镇居 民 24 413 7 人 , 户 转 移 3 80 , 均 每 天转 户 4 1 整 62 户 平 20 人 。 照 进 度 , 计 全 年可 以完成 10 人 按 预 5万 转 户 的 目标 。从 当前 政 策 的推 进情 况 看 出 , 在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设计的各 类重点群体 均有转户人员出现 ,这表明政策效应J逐 下 渐显现。 另外, 转户人员在三级城镇的分布 相对均衡 , 其中, 三级城镇中转入乡镇人数 最多 ,远郊的 3 个县城转入主城人数数量 1 最少 ,这与政 策最初设置的转户条件 的初 衷 相 一致 。 这样 的 发展 背 景 下 , 筹城 乡 在 统 户籍改革 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 以下方面 : ( 农业收入和农 民收益快速增 长。 一) 实施城乡户籍 制度改革后 ,农村居 民进入 城市生活 , 农民数量减少 , 间接性的扩大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