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操作指南-Beijing
北京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北京房产备案如何查询?
北京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北京房产备案如何查询?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北京是一个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城市,很多的朋友们在买房子的时候会选择到北京买房,如果想要在北京买房子,自然是要注意了解一下买房的相关知识和流程,房产备案大家要注意具体的手续办理方式,那么北京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北京房产备案如何查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的细节问题吧。
北京房产备案流程是什么?1、首先,商品房网上签约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
2、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备案号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
3、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
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合同前最好事先想清楚用谁的名字购买。
因为一旦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想换名字,需购房人和房地产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除了要花更名费,还需要房地产商的同意。
北京房产备案如何查询?1、到房屋所属区县土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档案室调档查询,填写查询申请并缴纳费用即可复制打印并加盖档案室印章。
(注:农房及村镇自建房在各镇或所属房管所档案室打印和查询)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2、查询、复制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产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
2)、其他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外网操作指南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外网操作指南(www.bjfdc.gov.cn)一、如何在网上查询预售或现房项目:1、查询预售或现房项目:a)在“项目名称”、“开发单位”、“项目地址”中填写相关信息(可支持模糊查询),可直接在“”中选择期房或现房标记,输入信息,然后点击查询。
b)在主页“”中,按项目所在区县、热点区域、区位、方位、户型、成交均价”等其中任一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2、查询可售项目的楼盘信息该项目的名称后,点击“项目名称”或“预售证号”,可了解该项目的基本信息具体可查询六个方面的信息:(1)该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座落、开发企业、预售证或产权证号、办理部门等。
(2)楼盘表信息:此项目包含几个楼,各个楼盘的总套数,建筑面积,销售状态,预(现)售拟售均价。
(3)预售项目抵押信息:在建工程或土地使用权抵押类型及抵押权人的相关信息(此信息现房不提供)(4)销售机构、销售员注册备案信息:销售单位、销售人员、售楼电话、售楼地址。
(5)签约统计:可以查询到已网上签约的套数、签约面积、成交均价。
(6)退房率:退房的楼号、房号、退房时间、退房率。
3、查询某项目楼栋中全部房屋的销售状态信息点击该项目信息中的“”标识,可查询本楼栋中所有房屋的销售状态。
代表不可销售,代表已认购、代表已签约、代表可售的、代表已办理在建工程或土地使用权抵押。
双击楼盘表中绿色标识的房号就可以看到该套房的信息,具体包括用途、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4、查询已转入现房销售的项目信息常见问题:1、已办理在建工程或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是否可以销售?在预售时已办理在建工程或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四条告知买受人。
2、在预售许可预告阶段的房屋是否可以销售?在项目公示信息下,左侧有预售许可预告栏,在这种状态下的项目房屋是不可以进行签约的,但预示开发商即将取得预售许可证。
买受人可通过此信息了解即将开盘销售的项目情况。
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作者:————————————————————————————————日期: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1、登录网站:在IE地址栏内键入:/egovhall,即可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如图1所示;或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的“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进行注册或登录,如图2所示:图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面图2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2、注册:点击图1或图2中的“注册”按钮,可以进入注册页面,如图3所示:图3网上办事大厅注册页面上图的左上角有两个选项卡,分别是“企业用户注册”和“个人用户注册”,您可以根据您办理的业务类型,进行选择注册。
3、企业用户注册:当您选择“企业用户注册”时,注册步骤分为两步,首先第一步如图3所示,首先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意:“企业名称”要求您填写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要求您填写符合代码规则的八位数字加一位校验码,组织机构代码规则是否正确由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校验,如不符合规则,会有如图4所示的提示,这两项填写完成后,点击图3中的“下一步”按钮,这时,系统会校验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曾经注册过,如果已经注册过,系统会提示您相关信息,如图5所示:图4组织机构代码规则错误提示信息图5企业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已被注册提示信息当您填写信息正确后,进入企业注册的第二步页面,如图6所示,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图6企业用户注册第二步页面4、个人用户注册:当您选择个人用户注册时,首先在图3中选择“个人用户注册”选项卡,出现如图7所示的页面:图7个人用户注册页面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说明书
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说明*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操作分为以下十个步骤:登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薄→缮证→收费→发证→归档下面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作为案例进行操作一、登录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输入用户:“隆德县管理员”密码:********备注:1、登录系统统一用谷歌浏览器。
2、各个区县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二、业务受理单击“业务受理”后会跳入当前界面,单击“收集资料”选项收集资料页面左侧会出现办理业务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采集资料进行上传权籍信息链接成功后出现如下界面单击右上角“转出”→在出现的小界面中选择“初审”项目进入初审阶段三、初审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初审界面四、复审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复审界面选择复审,单击确定项目进入核定阶段。
五、核定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核定界面选择复审,单击确定项目进入登薄阶段。
六、登薄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登薄界面。
在登薄界面先选择“获取权证号”系统自动生成产权证号→选择“写入登记薄”在弹出的提示框单击确定→单击“转出”完成登薄后会出现提示信息→单击“转出”进入缮证阶段选择缮证,单击确定项目进入缮证阶段。
七、缮证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缮证界面。
在缮证界面选择证书信息选择证书信息界面→单击“封面目录”→选定“封面信息”→“填写编号”→单击“保存编号”→预览打印证件→选择“打印”注:证书信息界面有一项重要内容是填写项目编号,每个证书的编号根据已经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本编号填写,每个编号是唯一的,发证时候要登记,如果打印证书的时候出错,此编号连同证书要登记保存,统一回收,填写完后点击“保存编号”。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手册
一、概述
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记载于专门的登记簿上,并向社会公开,以便公众查询。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旨在保障不动产物权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登记范围
1. 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房屋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2. 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等各类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
3. 抵押权登记:包括房屋抵押权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
4. 其他不动产物权登记:包括地役权、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等其他不动产物权的登记。
三、登记程序
1. 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合同等。
2. 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不动产权属关系、权利状态等。
4. 登簿:审核通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上,并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5. 公开查询: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复制登记信息。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不得伪造、篡改材料。
2.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操作流程
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操作流程12020年4月19日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操作流程为建设好我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行为的日常监测监管, 及时、有效办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根据《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工作流程示意图22020 年4 月19 日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32020年4月19日(一)案件录入1.便民热线违法违规行为投诉电话,由城研中心和应急处录入;2. 网上投诉自动转入监管平台,由城研中心分派各部门;调杳处理区县上报 月报等信息材料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3. 舆情监测反映的违规案件,由城研中心录入;4. 各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规案件、转办案件及督察督办案件, 由各部门录入;5.区县建设房管部门收集的案件,由区县指定专门的部门录入, 并及时将本区县负责案件分派经办部门办理。
( 二) 案件分拣市建委收集的案件,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分件:( 1) 房屋交易环节案件, 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区县建委、房管局房屋市场管理部门办理;( 2) 房地产经纪环节案件, 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区县建委、房管局经纪机构管理部门办理;( 3) 房地产开发环节案件, 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管理部门办理;( 4) 房地产评估环节案件, 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市建委房屋市场处办理;( 5) 物业管理环节案件, 由城研中心分件至物业指导中心, 物导中心再分至区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 6) 房屋测绘环节案件, 由城研中心分件至市测绘所办理。
( 三) 案件受理各经办部门派专人每日登录监管平台查看本部门分办案件, 并经过系统及时分派给经办人员调查办理。
经办部门发现案件超出本部门业务范围或是无效投诉, 可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将案件回退至派件部门或不予受理。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规则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规则(试行)第一条为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规则,遵循依法、便民、高效、审慎、共享的原则。
第三条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网上查询系统的运行维护,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本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工作。
第四条查询申请人应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后进行查询。
查询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注册界面输入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原件。
查询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的,应填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第五条查询申请人登录查询系统,根据需求选择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第六条查询申请人可即时获取查询结果(样式见附表1、附表2),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任何查询申请人均可查询以下信息:(一)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二)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三)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四)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查询申请人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可以查询到以下信息:(一)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二)与其相关的权利状况信息;(三)不动产共有情形;(四)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五)不动产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第九条任何查询申请人均可使用下列索引信息进行查询:(一)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二)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三)不动产单元号。
查询申请人为权利人的,还可以使用姓名或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进行查询。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1、登录与账户管理1.1 注册新账户1.2 登录和密码重置1.3 管理个人资料1.4 绑定和解绑方式1.5 安全设置与账户保护2、预约与办理不动产登记2.1 新建不动产登记申请2.2 申请材料准备与2.3 预约申请送达时间2.4 缴费与发票管理2.5 材料审核与补正2.6 办理结果查询与通知3、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3.1 按不动产单元号查询3.2 按不动产权利人查询3.3 按证明号查询3.4 按自然幢号查询3.5 其他高级查询条件4、不动产权证书管理4.1 不动产权证书领取方式选择 4.2 查看不动产权证书信息4.3 不动产权证书补证与换证4.4 不动产权证书注销与异动5、法律法规与常见问题解答5.1 不动产登记法相关法律解读 5.2 登记规范与标准解读5.3 常见问题解答与操作技巧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法对不动产权益进行记载和确权的行为。
2、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法定文件。
3、不动产单元号:标识土地或建筑物的独立不动产单位的编号。
4、不动产权利人:拥有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人。
5、证明号: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的唯一编号。
本文档涉及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2、不动产权证书3、不动产单元号4、不动产权利人5、证明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提供权利人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服务的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提供权利人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服务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0.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提供权利人在线查询不动
产登记资料服务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民利企,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自助查询机免费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基础上,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面向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使用权权利人提供在线查询和下载不动产登记资料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询内容及范围
权利人可以在线查询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已共享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交易合同、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三类登记资料。
驻京部队、保密单位等无法共享或尚未共享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权利人按原有方式到登记大厅窗口查询。
二、查询途径及方式
权利人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北京不动产APP、“京通小程序”,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权利人”查询模块,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资料。
三、服务上线时间
2023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提供该项服务。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网址查询指南)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上服务平台(⽹址查询指南)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120.52.186.81:8080/eo/user/index.go 您也可登录市规划⾃然资源委门户⽹站⾸页(/index.html),点击【北京不动产登记⽹上服务平台】,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查询。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上办事服务平台将于2019年3⽉20⽇起开通互联⽹⽹上查询服务。
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查询开通后,查询申请⼈不⽤亲⾃到各区不动产登记中⼼查询窗⼝,在家上⽹就可以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信息。
⼀、可以查询到哪些信息? 为发挥物权公⽰效⼒,任何查询申请⼈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中的⼀种或多种信息,包括: 1、不动产登记的⾃然状况信息 2、是否存在共有情形 3、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 4、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查询时需要提供什么信息? 查询检索条件需要提供以下三种检索⽅式中的任意⼀种: 1、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 2、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3、不动产单元号 权利⼈还可通过特定主体⾝份信息,进⼀步查询到名下所有不动产登记的详细信息,如: 1、本⼈姓名或名称 2、公民⾝份证号码 3、统⼀社会信⽤代码 温馨提⽰: 1、本⽹上服务平台⾯向个⼈⽤户、京注册企业⽤户与⾮京注册企业⽤户进⾏注册与登录。
企业备案见备案须知;个⼈⽤户注册请点击[个⼈⽤户注册]。
⼈⽤户注册]。
2、⽹上填报业务步骤为“结束”才可前往登记⼤厅办理。
3、⽬前委托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屋买卖业务可在服务平台进⾏“⼀⽹通办”互联⽹申报,其它业务后续陆续开通。
4、本服务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办事主题清单定制服务,点此处直接访问。
5、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上办事服务平台操作⼿册(点击下载)。
6、本服务平台限⽀持IE10以上版本。
北京海淀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海淀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一(预约系统登录地址,按回车键后进入系统登录页面。
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系统,如下图所示:
用户首次访问须先注册。
本系统为实名制注册,注册时必须输入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手机号。
用户登录后,进入预约系统主界面,如图所示:
二(用户可点击查看预约流程及说明,以方便用户进行正确、有效的预约,提高用户的办事效率.
一、在线预约
若用户已了解了预约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可点击
,进入预约页面,如图所示:
由于目前预约涉及的业务类型仅限存量房买卖(二手房过户)-自行交易,选中,点击,进入第2步预约信息,如图所示:
三(预约信息须如实填写,其中带红色“*”为必填项。
若填写预约信息与实际有出入,现场验证不通过将会影响用户正常办事。
填写完毕后点击,进入第3步预约时间,如图所示:
系统自动显示当天后5个工作日的预约情况,红色的表示已约满,灰色的表示不对外办公,用户只可预约标有绿色和黄色警示条的时间。
选中时间后,右侧会直观地展现选定的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进入第4步确认预约
四(确认信息填写是否有误。
有误可返回修改,若无误点击
,进入第5步预约成功,如图所示:
系统会自动发送详细信息(包括预约号、预约时间、办公地址、注意事项等)到用户提供的手机号。
用户点击,打印预约通知单后,预约完成。
我的预约中有历史记录。
【新政】在家上网就能查房本情况任何人都能查哦!
【新政】在家上网就能查房本情况任何人都能查哦!各位粉丝:大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买到有问题的房子,比如是被查封的。
当然,过去可以去各个区的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去查询。
现在更方便了!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再次推出便民好消息。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申请人查询,3月20日起将开通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网网上查询服务。
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就可登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点击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是不是很方便?大家不用亲自到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在家上网就可以查询到“房本”的信息。
毕竟是房本,动辄数百万的财产,大家首先关心的肯定查询是否安全。
据介绍,查询申请人在注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时,需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确保查询申请人信息真实,同时绑定本人手机号,通过多种方式保证查询申请人信息安全。
那么都有哪些人可以查询到哪些信息呢?1、任何人任何查询申请人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中的一种或多种信息。
包括:不动产登记的自然状况信息;是否存在共有情形;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进行查询时,查询检索条件需要提供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单元号三种检索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2、不动产的权利人还可通过本人姓名或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进一步查询到名下所有不动产登记的详细信息。
3、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通过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或不动产单元号,可以查询到:该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与其相关的权利状况信息;不动产共有情形;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不动产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为避免利害关系人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查询条件导致的无效申请,为有效减少前往登记中心查询窗口的次数,利害关系人可提交查询申请进行预审,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北京网签购房合同查询网址
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作为北京市官方的房屋管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是查询网签购房合同的主要渠道。
以下是查询步骤:1. 打开浏览器,输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搜索;2. 进入官方网站后,找到“房屋管理”栏目;3. 在“房屋管理”栏目下,选择“房地产交易”;4. 进入“房地产交易”页面后,点击“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5. 在“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页面中,找到“存量房签约查询”;6. 按照提示输入签约方、合同号、密码等信息进行查询。
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除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外,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也是查询网签购房合同的重要渠道。
以下是查询步骤:1. 打开浏览器,输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搜索;2. 进入平台首页后,找到“存量房签约查询”模块;3. 按照提示输入签约方、合同号、密码等信息进行查询。
三、各区域房产交易中心除了以上两个官方渠道外,购房者还可以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网签购房合同。
以下是查询步骤:1. 确定房屋所在区域;2. 到该区域房产交易中心;3. 在交易中心咨询窗口询问网签购房合同查询方法;4. 按照工作人员指导进行查询。
四、注意事项1. 网签购房合同查询时,需输入正确的合同号、密码等信息,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2. 若购房者暂时没有合同号,可先到开发商处咨询;3. 查询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总结:北京网签购房合同查询有多种途径,包括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以及各区域房产交易中心。
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了解房屋交易情况,确保交易安全。
同时,在查询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露。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一、前言欢迎使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本操作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和使用该平台,以便您能够有效地进行不动产登记和查询。
请在开始使用平台之前,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二、平台简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在线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和管理。
通过此平台,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实现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管理。
三、操作流程1、注册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号、码等。
您将收到一封确认邮件,点击链接完成账户注册。
2、登录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
请确保账户安全,不要泄露个人信息。
3、填写登记信息:登录后,点击“登记信息”选项,填写不动产的详细信息,包括、面积、产权人等。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提交登记: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将登记信息提交至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您的登记信息将显示在平台上。
5、查询信息:在平台首页点击“查询”选项,输入关键字或筛选条件,搜索不动产登记信息。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6、导出数据:在平台首页点击“导出”选项,选择需要导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范围和格式。
点击“导出数据”按钮,将数据保存到您的本地计算机中。
7、修改信息:如需修改已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请先进行信息核实。
核实无误后,点击“修改”按钮,填写需要修改的信息并提交至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修改后的信息将显示在平台上。
8、删除信息:如需删除已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请先进行信息核实。
核实无误后,点击“删除”按钮,将该条信息从平台上删除。
请注意,删除后的信息将无法恢复,请谨慎操作。
9、退出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退出”按钮,退出当前账户。
请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问题:无法登录账户。
解决方法:检查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确保账户安全不泄露个人信息。
如仍无法登录,请平台客服协助解决。
不动产登记-网上注册操作手册(注册单位版)
不动产登记-网上注册操作手册(注册单位版)目录1 网上注册 (3)1.1 注册新建 (3)1. 1. 1功能说明: (3)1. 1. 2操作说明: (3)1. 1. 3提示事项: (5)1.2 注册变更 (6)1. 2. 1功能说明: (6)1. 2. 2操作说明: (6)1. 2. 3提示事项: (7)1.3 注册注销 (7)1. 3. 1功能说明: (7)1. 3. 2操作说明: (8)1. 3. 3提示事项: (8)1.4 其他信息核查及变更 (8)2 常见问题解答(“问与答-知识库”摘录) (9)1 网上注册1.1 注册新建1. 1. 1功能说明:金融机构、其他单位等外网注册单位通过网上注册功能填写所有信息,由业务部门完成审核。
1. 1. 2操作说明:登录“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点击“国土资源管理”引导页面,点击“不动产登记”可进入下面界面看到不动产系统登录窗口,也可直接点击“国土资源管理”引导页面上的“不动产登记系统”按钮,直接可打开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登录窗口,点击注册按钮:第一步、选择单位类型:从下拉选择框中选择是“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填写注册单位的详细信息:提示:1、所有【红色字段】均为必填信息,不填写将无法进入下一步;2、【单位名称】应按照有效证件上的单位名称全称录入,不允许录入简称;3、【营业执照号】应按照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填写;4、【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不能是同一个人;5、【登录名称】是领取钥匙盘后,授权委托人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因此系统会自动校验其唯一性,不得重名;6、点击【重新填写】可以重新录入注册信息;7、点击【上一步】,可回退到上一步修改【单位类型】。
都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填写其他操作人员的信息:提示:1、此处请填写除【授权委托人】以外的其他操作人员信息;2、如果本单位的操作人员多于3人,请点击【增加操作人员】,填写其他操作人员的信息;3、如果本单位不需要再填写其他操作人员,可点击【下一步】直接跳过;4、如需回退修改【单位注册信息】,则点击【上一步】。
北京房产证编号的查询方法
北京房产证编号的查询方法房产证编号查询方法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供应房屋产权信息查询〕;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精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全部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处、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核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北京房产证办理方法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房产证办理的前提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网签完成,只要材料齐全,当事人可以随时办理房屋登记。
到管理部门登记目前北京市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住建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管理,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
各部门目前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
就是说,原来在哪办如今还在哪办。
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二手房房产证办理需要到税务部门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认真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提交申请材料市住建委表示,需要提交: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的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房产证;房屋全部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文件;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房产平面图和房屋登记表,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肯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根据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的手续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状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1.登录和注册操作1.1 新用户注册1.1.1 访问平台网站1.1.2 注册按钮1.1.3 填写个人信息1.1.4 验证方式号码1.1.5 创建账户1.2 已有账户登录1.2.1 访问平台网站1.2.2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1.2.3 登录按钮2.个人信息管理2.1 修改个人信息2.1.1 登录账户2.1.2 进入个人信息页面2.1.3 修改相关信息2.1.4 保存按钮2.2 修改密码2.2.1 登录账户2.2.2 进入个人信息页面2.2.3 修改密码按钮2.2.4 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2.2.5 确认按钮3.不动产查询3.1 单笔查询3.1.1 登录账户3.1.2 进入查询页面3.1.3 输入不动产信息3.1.4 查询按钮3.1.5 查看查询结果3.2 批量查询3.2.1 登录账户3.2.2 进入批量查询页面3.2.3 选择批量查询模式3.2.4 查询文件3.2.5 开始查询按钮3.2.6 查看查询结果4.不动产登记申请4.1 创建申请4.1.1 登录账户4.1.2 进入申请页面4.1.3 选择不动产类型4.1.4 填写申请信息4.1.5 相关附件4.1.6 确认申请4.2 查看申请状态4.2.1 登录账户4.2.2 进入申请状态页面4.2.3 查看申请进度4.2.4 查看申请结果5.不动产转移5.1 创建转移申请5.1.1 登录账户5.1.2 进入转移申请页面5.1.3 填写转移信息5.1.4 相关附件5.1.5 确认申请5.2 查看转移申请状态5.2.1 登录账户5.2.2 进入转移申请状态页面5.2.3 查看申请进度5.2.4 查看申请结果附件:附件1: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截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指土地、建筑物以及与土地、建筑物有关的矿藏、水面、植物等永久性财产。
2.登记:将所有权、担保权等权利的事实和效力,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和确认,并由特定的机构予以备案和管理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网上注册操作手册(注册单位版)
不动产登记-网上注册操作手册(注册单位版)目录1 网上注册 (3)1。
1 注册新建 (3)1. 1。
1功能说明: (3)1。
1. 2操作说明: (3)1. 1。
3提示事项: (5)1.2 注册变更 (6)1。
2。
1功能说明: 61. 2. 2操作说明: (6)1. 2。
3提示事项: (7)1。
3 注册注销 (7)1。
3. 1功能说明: (7)1. 3. 2操作说明: (8)1. 3。
3提示事项: (8)1。
4 其他信息核查及变更 (8)2 常见问题解答(“问与答-知识库"摘录) (9)1 网上注册1.1 注册新建1. 1. 1功能说明:金融机构、其他单位等外网注册单位通过网上注册功能填写所有信息,由业务部门完成审核.1. 1. 2操作说明:登录“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bjgtj。
),点击“国土资源管理”引导页面,点击“不动产登记”可进入下面界面看到不动产系统登录窗口,也可直接点击“国土资源管理”引导页面上的“不动产登记系统”按钮,直接可打开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登录窗口,点击注册按钮:第一步、选择单位类型:从下拉选择框中选择是“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第二步、填写注册单位的详细信息:提示:1、所有【红色字段】均为必填信息,不填写将无法进入下一步;2、【单位名称】应按照有效证件上的单位名称全称录入,不允许录入简称;3、【营业执照号】应按照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填写;4、【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不能是同一个人;5、【登录名称】是领取钥匙盘后,授权委托人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因此系统会自动校验其唯一性,不得重名;6、点击【重新填写】可以重新录入注册信息;7、点击【上一步】,可回退到上一步修改【单位类型】。
都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填写其他操作人员的信息:提示:1、此处请填写除【授权委托人】以外的其他操作人员信息;2、如果本单位的操作人员多于3人,请点击【增加操作人员】,填写其他操作人员的信息;3、如果本单位不需要再填写其他操作人员,可点击【下一步】直接跳过;4、如需回退修改【单位注册信息】,则点击【上一步】。
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服务使用说明一、使用须知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系统(简称本系统)为网络版查询系统,服务对象为企业、律师、会计师、银行、公众等。
本系统基于数字证书登录,所以查询用户需要有北京数字认证中心统一发售的CA证书才可登录查询.具体要求请详见以下信息:➢操作系统✓Windows XP/ Windows7/ Windows 8➢网络要求✓互联网➢浏览器环境✓IE8及以上版本➢CA数字证书环境✓操作系统中需要安装北京CA数字证书环境注意:若是无法识别CA证书,请插入CA后重新安装CA证书环境系统运维服务热线:010—82691101CA数字证书相关问题请联系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客服电话:4007001900 010—58515511二、使用步骤第一步:首先在IE浏览器中输入网址,进入本系统首页。
在本系统首页选择用户登录入口,若是要查询本企业登记信息请选择“企业用户”,若是要查询其它企业登记信息,请选择“个人用户”。
如下图所示:第二步:插入CA数字证书,首次使用CA证书请点击“登录安全控件"下载安装数字证书控件后再使用。
数字证书可识别后,输入证书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系统.如下图所示:第三步: 请仔细阅读查询承诺书。
如下图:第四步:选择查询本企业或者查询其他企业。
选择查询本企业后,本系统会自动读取CA 证书中本企业信息,直接选择查询业务分类后进入本企业档案查询页面,此时查询权限为“本企业”级别,是相对较高的权限。
若是选择“查询其它企业"则进入企业检索页面,可以查看其它通过页级别审核的企业档案信息,如下图所示:第五步:选择查询本企业后,本系统会自动读取CA证书中本企业信息,然后请选择查询业务项,点击下一步第六步:第一次查询档案时,请按照浏览器提示安装“北京东方基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ArchiveVierOCX.CAB“插件.如下图所示:第七步:安装完成后方可查看企业档案,并进行批量导出操作,打印档案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操作指南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功能已于2019年3月20日开通,您可通过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进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点击“不动产登记”栏目。
界面见图1。
图1
步骤二:进入“不动产登记”栏目页面后点击“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界面见图2。
图2
步骤三:
1.查询申请人为自然人:
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北京通”APP,实名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完成L2级认证且L3级认证,即通过实名认证且人脸识别认证)。
再点击网上服务平台通过“北京通”入口登录。
界面见图3。
图3
步骤四:点击“北京通登录”APP,至图4界面,支持三种方式登录:使用北京通APP扫描二维码登录、短信登录、账号登录。
图4
(1)使用北京通APP“扫一扫”直接扫描二维码登录,
界面见图5-6:
图5
图6
(2)短信登录:直接输入北京通注册的手机号,通过接收短信验证码登录网上服务平台。
界面见图7
图7
(3)账号登录:账号输入北京通注册的手机号,密码需设置(打开北京通APP,点击“系统设置”——“账户与安全”——“密码管理”,开启密码登录,设置密码),才能
通过手机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界面见图8-图13。
图8
图9 图10
图11
图12
图13
2.查询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
通过法人一证通注册与登录。
即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是通过受委托人使用一证通证书登录。
受委托人账号是由企业管理员在【系统管理】——【机构/用户管理】——【本机构管理】——【本机构委托人管理】进行创建(具体操作见网上服务平台登录界面的企业备案须知)。
登录页面见图14。
图14
步骤五:注册完成后,选择“网上查询”,进入查询界面,界面见图15-16
图15
图16
步骤六:选择您的查询类型,进入查询界面
1.点击“任何人查询”,下拉选择查询用途,输入查询检索条件(比如不动产坐落、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点击“查询”按钮。
界面见图17。
图17
系统生成《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并支持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单。
2.点击“权利人查询”。
(1)若权利人是自然人,则直接进入查询界面。
进入查询界面后,输入查询用途和查询检索条件。
其中查询检索条件即可为以权利人名称和证件号码为条件查询名下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也可单独以不动产坐落、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为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界面见图18。
图18
(2)若权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首先填写受委托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须与企业管理员添加的受委托人账号信息保持一致才能验证通过),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关闭界面,再进入查询界面。
界面见图19-20。
图19
图20
系统生成《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并支持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单。
3.点击“利害关系人查询”,该界面包括“申请”和“反馈”两个环节。
(1)点击“申请”
进入该界面,点击下方的“新建”,生成查询申请业务,填写查询申请信息,并上传利害关系材料图片。
界面见图21。
图21
填写查询申请信息,包括下拉选择查询用途(比如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诉讼、仲裁或配偶);下拉选择上报组织(例如不动产位于大兴区,则上报组织应选择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输入查询检索条件(不动产坐落、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
界面见图22。
图22
(2)上传材料:上传利害关系材料图片。
因不动产买
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构成利害关系的查询申请人,应上传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互换合同、抵押合同、赠与合同等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查询申请人,应上传与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仲裁受理通知书等
材料。
权利人配偶查询权利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不动产,应上传婚姻关系材料。
(如查询用途为买卖,则上传买卖合同原件图片)。
界面见图23。
图23
填写完成查询申请信息,并上传完成利害关系材料图片。
点击提交,则该业务被提交至预审环节。
界面见图24。
图24
利害关系人提交网上查询申请后,1-3个工作日内可登录平台点击“反馈”查看预审意见。
2.点击“反馈”
进入该界面,支持输入业务编号或查询检索条件(比如不动产坐落、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可筛选查询出利害关系人查询申请业务。
界面见图25-26。
图25
图26
若该业务已经预审完成,可点击业务后面的“预审意见”,查看该业务的预审结果告知单。
办理状态包括申请、
正在预审、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完成等。
界面见图27。
图27
若预审通过,则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上传材
料原件及预审意见的打印页到不动产所在区的登记中心查
询部门核对,核对通过后可领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
知单。
界面见图28。
图28
若预审不通过,则申请人可在“申请”环节,按业务编号或查询检索条件搜到该业务,业务修改后可重新提交预审。
若申请人不想再申请,可点击“完成任务”,结束该业
务的申请。
界面见图29-31。
图29
图30
图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