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制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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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范本

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范本

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国防教育工作要求,加强中学生国防教育,提高中学生国防意识,培养爱国情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学国防教育纲要》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防教育是中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国防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国防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了解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基本情况,增强民族自豪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和国防素养,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勇敢顽强意志和良好行为习惯。

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应当设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体育教师、军事教师等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的国防教育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国防教育教师,负责国防教育的教学工作。

国防教育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军事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六条学校要积极与当地国防教育机构、部队等合作,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三、教育内容与途径第七条国防教育内容包括国防知识、国防历史、国防科技、国防法制、国防道德等,重点是培养学生的国防意识、国防素养和国防责任感。

第八条国防教育途径包括课堂教学、军事训练、军事知识讲座、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

第九条课堂教学是国防教育的主渠道。

学校要将国防教育内容融入相关课程,通过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国防意识。

第十条军事训练是国防教育的重要手段。

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军事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十一条国防教育主题活动是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提高国防意识的重要途径。

学校要定期举办国防教育主题活动,如国防知识竞赛、国防演讲比赛、国防题材的文艺演出等。

第十二条社会实践是国防教育的重要环节。

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国防社会实践,了解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提高学生的国防素养。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第十三条学校要将国防教育纳入学年计划和学期计划,明确国防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和任务,确保国防教育工作的落实。

学校国防教育规章制度

学校国防教育规章制度

学校国防教育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校国防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的意识,树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美好家园的志向。

第二条学校国防教育由国防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实施由军事训练部门负责。

第三条学校国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国防政策、军事知识、国家安全、国防建设等方面的知识,同时也包括军事训练、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活动等内容。

第四条学校国防教育要求全面全员参与,全程全覆盖,保证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到国防教育。

第五条学校国防教育要求注重实效,突出实践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奋发向上、自信自强的品质。

第六条学校国防教育要求遵循科学规律,依法依纪进行,保证教育秩序良好。

第七条学校国防教育要求与时俱进,积极关注国家国防建设动态,及时调整教育内容和方式,确保教育质量。

第八条学校国防教育要求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引导学生关心国防建设,关注国家安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九条学校国防教育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军事训练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教育质量。

第十条学校国防教育要求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格局。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或修改,由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以上就是本学校国防教育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全体师生必须遵守。

希望通过国防教育的
深入开展,能够培养出一批具有爱国情怀、责任担当的优秀学生,为祖国的繁荣昌盛、社
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政府国防教育规章制度

政府国防教育规章制度

政府国防教育规章制度一、国防教育的基本原则1. 宪法原则:我国的国防教育工作必须依据宪法规定,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全民的国家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全员参与原则:国防教育是全民性的,所有公民都应当参与和支持国防事业,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3. 科学教育原则:国防教育应当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和军事需求,科学设置教育内容和方式,提高全民的国防素质和能力。

4. 教育改革创新原则:国防教育需要不断创新和改革,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进行,以适应时代发展和教育需求。

5. 法治原则:国防教育工作必须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合法、有序、规范,防止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国防教育的内容和方式1. 军事知识教育:包括国防政策、国防建设、军队发展、军事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提高公民对国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2. 全民安全教育: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公民的危机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和弘扬革命传统,培养公民的爱国情感和责任意识。

4. 军事训练教育:组织公民参加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身体素质和军事技能,增强国家的国防力量。

5. 国防科普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展览、演讲、讲座等形式,普及国防科技知识,提高公民的国防科技素养。

6. 国防教育推广工作: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平台,宣传国防教育政策和内容,引导公众关注国防事业,积极支持国防建设。

三、国防教育的实施机制和监督措施1. 国防教育责任分工:各级政府机构、军事部门、教育机构、媒体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国防教育的分工和责任,互相协作,共同推动国防教育工作的开展。

2. 国防教育经费保障:政府应当加大对国防教育的投入,确保国防教育经费的保障,提高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3. 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国防教育监督评估机制,对国防教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升国防教育的实效性和全民参与度。

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1998年修正)

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1998年修正)

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199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8.12.26•【字号】•【施行日期】1990.06.2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教育正文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1990年6月27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12月2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公民的国防意识,振奋民族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防教育是指通过对公民进行国防知识和国防行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第三条加强国防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国防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国防教育委员会,其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军事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同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担任。

第六条国防教育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部署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国防教育工作;(四)研究解决有关国防教育的重要问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各级国防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日常工作,管理和使用国防教育经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人民武装部门分别承担下列职责:(一)教育部门应当把国防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二)民政、人事、司法部门应当结合拥军优属、转业复退军人安置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国防教育;(三)人民武装、人民防空部门应当在民兵预备役建设、兵员征集、人民防空等工作中进行国防教育;(四)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应当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国防教育;(五)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己的工作,开展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

学校国防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国防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国防教育的意义国防教育是培养学生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国防教育,学生能够了解国家的安全形势,增强国家意识,培养对祖国的热爱和忠诚。

同时,国防教育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军事素质和协调能力,为国家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国防教育的核心内容国防教育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军事知识、军事技能和军容风仪。

学校应设立军事课程,教授学生基本的军事知识,如国防政策、军事科技和武器装备等。

此外,学校还应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军事训练,培养学生的军事技能和体能素质。

同时,学校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军容风仪,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军人形象和行为习惯。

第三部分: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有效推进国防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国防教育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国防教育的顺利开展,保障学生接受全面而系统的国防教育。

另一方面,国防教育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学校的国防教育行为,加强对国防教育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提高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部分: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构建原则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合理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分类指导原则和综合协调原则。

科学合理原则要求制定的管理制度符合国防教育的特点和目标,能够科学引导学生的国防教育行为。

公开透明原则要求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分类指导原则要求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针对性地制定国防教育管理制度。

综合协调原则要求国防教育管理制度与学校的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五部分: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防教育课程设置、军事训练安排、军事知识考核和军容风仪管理等。

国防教育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覆盖各个年级和学科,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学习国防知识。

军事训练安排要有序进行,根据学生的年级和能力制定不同的训练计划,培养学生的军事素质和协作精神。

军事知识考核要定期进行,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掌握程度。

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是培养我国未来国防力量的摇篮,其规章制度的完善与严格执行对于学校的健康发展和学生的全面教育非常重要。

为了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必须建立一套严谨而科学的规章制度。

首先,对于学校师生来说,《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规章制度》要求教职员工必须具备国防理论知识,参加军事训练,并且具备一定的军事技能和生存能力。

学生要接受每年的国防教育,学习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了解国防政策和军队建设。

其次,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军事训练,包括体能训练、武器使用、野外生存等,使学生具备基本的军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学校规章制度还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尊重教师和学长学姐,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纪律意识。

再者,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对于学校的管理和组织建设进行全面的规范,包括学校的安全管理、教学管理、作息时间、课程设置等各个方面。

只有规章制度健全,才能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学生的全面教育。

总之,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是学校的基础工作,是培养合格军事人才的根本保障。

只有坚持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才能使学生在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接受到全面的国防教育,为国家的建设和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江西省国防教育条例

江西省国防教育条例

江西省国防教育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3.11.01•【字号】•【施行日期】1993.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江西省国防教育条例(1993年11月1日江西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防教育是指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增强国防观念和学习国防知识为重点,启发公民自觉履行保卫祖国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为目的的全民性教育。

第三条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国防教育贯彻长期、稳定、讲求实效的方针,坚持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凡本省境内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适用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国防教育的领导,把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七条省、地区、设区的市、县(市、区)承担国防教育组织,指导和管理任务的机构的职责是:(一)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制定规划、统一管理、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二)宣传贯彻有关国防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指导下级国防教育机构的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国防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

(五)承办和处理有关国防教育的其他工作和事项。

第八条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国防教育工作的职责是:(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国防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教委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列入教育计划,组织、推动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学校要把国防教育列入教学计划。

(二)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部门应当把国防教育列入社会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好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一、引言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是当今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国防观念及军事理论知识,对于整个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文将探讨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和重要性、方法和手段、存在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目标与重要性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防观念,促进军事理论和科技的普及与发展。

这些目标对于塑造学生健康的思想观念,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统一战线的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

三、方法与手段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应该注重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一方面,可以通过课堂讲解、习题演练等传统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技术、网络平台和实践教学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四、政策法规在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中,政策法规的制定和遵守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可以规范教育行为,明确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职责,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课程设置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关键是合理的课程设置。

这些课程应该包括军事历史、军事理论基础、国家安全与国际关系等内容,旨在培养学生对国家安全和军事事务的了解和认识。

六、教材选择教材的选择对于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

教材应该准确、权威,内容要紧扣学生的实际需求和教学目标,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及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需要具备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支持。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军事理论水平,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教育需求。

八、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学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学生可以通过参观军事基地、模拟演练等方式,增加对军事理论的实际了解,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能力。

国防班级管理制度

国防班级管理制度

国防班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班级管理,保障军事训练的进行,提高国防班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防班级是军事课程设置,培养学生国防观念,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军事素质的重要课程。

第三条国防班级管理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全体师生,包括学生、班主任、军事教师等。

第二章班级管理第四条班主任是国防班级的直接管理者,负责班级管理工作。

班主任应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的国防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学习,培养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军事素质。

第六条学生应服从班主任的管理,认真参加军事训练并遵守纪律。

第七条对于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参加军事训练、违反纪律的学生,班主任有权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课外劳动等。

第三章军事训练第八条军事训练是国防班级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军事素质的主要途径。

第九条军事训练应按照军事课程安排,包括军事理论学习、军事技能训练等内容。

第十条军事训练应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训练中发生意外。

第十一条军事训练应注重实战性,让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军事理论学习第十二条军事理论学习是国防班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防政策、军事战略、军事历史等内容。

第十三条军事理论学习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了解国防的重要性和军事的基本知识。

第十四条军事理论学习应与军事训练相结合,让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训练中去。

第五章纪律要求第十五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军事训练纪律,服从军事教师和班主任的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席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学习。

第十七条学生不得在军训场上擅自乱动,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班主任有权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可以向学校报告。

第六章队列训练第十九条队列训练是军事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学生应按照教官的指示参加队列训练,提高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

国防教育基地的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基地的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基地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国防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素质,推动国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高军民融合的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防教育基地是指根据国防教育要求,利用军事资源和军事环境进行军事素质教育和国防意识培养的重要机构。

国防教育基地的设立,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军事标准。

第三条国防教育基地的宗旨是:深入挖掘军事资源,增强国防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军人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公民的国防素质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第四条国防教育基地的任务是:组织有关军事训练、国防教育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宣传,培养公民的爱国情感和国防观念,提高国民的国防素质和军事素质。

第五条国防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加强国防教育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国防教育基地设有机构设置,包括基地领导班子、办公室、军事训练部、国防教育部等部门。

第七条基地领导班子由基地主任、政治委员、军事训练部部长、国防教育部部长等组成,实行集体领导制度。

第八条基地主任是国防教育基地的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和领导国防教育基地的工作。

第九条政治委员是国防教育基地的党委书记,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等。

第十条军事训练部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基地的军事训练工作。

第十一条国防教育部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基地的国防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基地领导班子要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共同推动国防教育基地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国防教育基地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第十四条国防教育基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基地干部和职工,建立健全基地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国防教育基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国防教育基地要坚持法治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军事纪律,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中学国防教育的规章制度

中学国防教育的规章制度

中学国防教育的规章制度一、中学国防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中学国防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国防观念和爱国情感,增强学生的国家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具体任务包括:1. 宣传国防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国防知识,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安全意识。

2. 强化国防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为国防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 加强国防思想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坚守国家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4. 组织学生参加国防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中学国防教育的组织管理1. 中学国防教育由学校党委(党组)领导负责,设立专门的国防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

2. 学校应当配备专职国防教育领导人员,制定中学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国防教育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中学国防教育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4. 在教学计划中设置国防教育课程,包括国防政策、国防知识、国防现代化建设等内容,由专业教师负责授课。

5. 学校建立国防教育档案,对学生的国防教育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

三、中学国防教育的内容与方法1. 国防教育内容(1)国防政策与法律法规:介绍国家的国防政策和法律法规,讲解国防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发展方向。

(2)国防知识与科技:介绍国家的国防知识和科技发展情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防科技创新工作。

(3)国防历史与传统文化:介绍国家的国防历史和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英雄文化。

(4)国防实践与感悟:组织学生参加国防实践活动,感悟国防事业的伟大意义和责任使命。

2. 国防教育方法(1)课堂教学:通过授课、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向学生传授国防知识和理念。

(2)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国防实践活动,如参观军事基地、军校开放日等,深刻体验国防事业的魅力。

(3)辅导指导:设立国防教育辅导团队,为学生提供国防教育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高中学校国防教育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国防教育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国防教育管理制度高中学校国防教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国防思想教育,提高学生国防素质,切实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爱国精神,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二、教育目标1. 加强国家意识:培养学生热爱自己的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情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铭记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和优秀文化传统。

2. 培养战略思维:引导学生关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了解和掌握军事战略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提高体质素质:注重学生体质训练,增强学生体魄素质,提高身体素质和抗击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培养社会责任感:通过国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5. 增强国防意识:加强国防意识教育,提高学生对国防建设的关注和参与,培养学生的军事技能和防卫意识。

三、具体措施1. 设置国防教育课程:在学校的课程设置中,加强国防教育课程的编排,并与通识课程等融合,确保学生能够全面了解国家的战略方针和国防政策。

2. 军事训练:每学期开展一次军事训练,包括体能训练、射击训练、野战训练等,培养学生刻苦耐劳、团队合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参观军事防卫设施:组织学生参观军事防卫设施,亲身感受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了解我国军队的建设和发展,增强对军队的尊重和信任。

4. 组织国防知识竞赛: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国防知识竞赛,提高学生对国防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激发学生学习参与国防建设的热情。

5. 安排国防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国防教育活动,如国防教育讲座、国防知识讲座等,邀请军事专家和学者为学生进行讲解,提高学生国防意识。

6. 引导学生参军入伍:在学生中宣传军队的荣誉和光荣,鼓励优秀学生参军入伍,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的国防建设。

四、组织管理1. 学校国防教育委员会:学校成立国防教育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国防教育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

黑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

黑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1.10.30【实施日期】1991.10.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1991年10月30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教育对象、内容和方法第三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四章教育保障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公民的国防观念,振奋民族精神,促进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防教育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观念、国防知识的全民性教育,启发公民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依法履行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义务。

第三条国防教育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

第五条加强国防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国防教育坚持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历史教育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讲求实效,长期坚持。

第二章教育对象、内容和方法第七条国防教育分重点教育和普及教育。

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现役军人、民兵预备役人员;高等院校、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师生接受重点教育。

工人、农民、初中学生、小学生和其他公民接受普及教育。

第八条国防教育的内容包括:国防理论、国防法制、国防地理、国防经济、军事体育、军事训练、革命传统等方面的国防知识。

重点教育对象应按规定的教材进行比较系统的国防知识教育。

普及教育对象学习一般性国防常识。

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2011年修订)

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2011年修订)

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49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四十九号)《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于2011年9月23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9月23日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1992年12月4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1年9月23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防教育机构和职责第三章国防教育对象、内容与形式第四章国防教育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的国防教育活动。

第三条〔方针原则〕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分类组织实施。

第四条〔权利义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领导与协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并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开展国防教育创造条件。

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协同同级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协调驻地部队、军事院校参与当地的国防教育。

第六条〔表彰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职国防教育规章制度

中职国防教育规章制度

中职国防教育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中等职业教育是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劳动者、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基础教育阶段。

为了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观念,中职学校通过国防教育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

为了规范中职学校的国防教育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二、国防教育的目的国防教育是中职学校为了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和国防观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而开展的教育活动。

国防教育的目的包括:1.培养学生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和国防意识,增强国家认同感;2.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创新创业人才;3.培养学生勇于担当、服务国家的责任意识;4.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意识。

三、国防教育的内容和组织形式1. 内容国防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包括国家安全政策、国家安全形势、国家安全法规等;•军事知识的学习:包括军事历史、军队组织结构、武器装备知识等;•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学习和讨论爱国主义经典文献,培养学生对祖国的深厚感情;•参观军事基地和军事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军事基地,亲近军人,了解军队建设和军人的艰辛付出;•体验国防技能:组织学生进行一些基本的国防技能训练,如应急疏散、防空警报等。

2. 组织形式国防教育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包括:•专题讲座:邀请军事专家、军人等进行国防教育讲座,介绍国家安全和军事知识;•课堂教学:将国防教育内容融入课堂教学,例如将军事知识融入相关专业的课程中;•视听教材:制作国防教育的视听教材,通过多媒体手段生动形象地向学生传递国防知识;•实践体验:组织学生参观军事基地、军事博物馆等,亲身感受军事文化和国家安全意识;•竞赛活动:组织国防知识竞赛、军事科技创新竞赛等,提高学生对国防知识的学习兴趣。

四、国防教育的管理与评估1. 管理中职学校要建立健全国防教育的管理体制,明确国防教育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分工。

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负责人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学校的国防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国防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国防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教育工作,旨在培养学生爱国爱军、遵纪守法、拥军优属的思想觉悟和行为习惯,强化国防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为了规范国防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国防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

首先,国防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国防教育教学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确定教学目标和任务,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使国防教育教学工作有了具体的方向和目标,确保教学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其次,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国防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

规定了教学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定了教学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保障了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规章制度也对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教学环境和条件的优化。

此外,管理规章制度还规定了国防教育教学的评估和监督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了国防教育教学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总的来说,《国防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国防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管理,保障了国防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
行,提高了教学质量,促进了国防观念的深入人心,为培养爱国爱军的后备力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国防政策,培养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能力,提高学生的国防知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相关教育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国家荣誉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军事理论知识普及、国防政策法规学习和国防科技知识普及等。

第四条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的对象为全校学生。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活动安排第五条学校设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国防教育活动计划和安排,落实教育资源,指导各项国防教育活动。

第六条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任成员。

第七条学校每学年制定国防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形式和时间。

第八条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国防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发挥媒体的作用,提高学生对国防教育活动的重视程度。

第九条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国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经验交流,完善工作计划。

第三章教育资源保障第十条学校确保国防教育活动所需人员、经费、场地等各项资源的充足。

第十一条学校国防教育资源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建立健全教育资源调配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注重培养和选拔一批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并具备相关专业素养的教师,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活动内容和形式第十三条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军事理论知识普及。

组织学生参与国防教育讲座、军事理论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国防政策法规学习。

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国防政策法规、国防知识等方面的课程。

(三)国防科技知识普及。

组织学生参观国防科技园等地,了解国防科技的发展情况。

第十四条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可以是课堂教学、讲座、演讲、实践活动、研讨会等。

第十五条学校国防教育活动着重培养学生的国防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参加国防知识竞赛、军事训练、模拟实战等活动。

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汇编

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汇编

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汇编
《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汇编》
国防教育是培养学生爱国爱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规范和强化中学国防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汇编》是对各地国防教育规章制度的集合和整理,旨在为中学国防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该汇编内容涵盖了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生参与方式等方面,为中学国防教育工作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在《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汇编》中,包括了《中学国防教育工作管理办法》、《中学国防教育实施方案》、《中学国防教育课程设置标准》等文件,这些文件为中学国防教育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规定。

学校可以根据这些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国防教育工作方案,确保国防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汇编》还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评估和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供了保障。

通过对国防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可以发现问题所在,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提高国防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中学国防教育规章制度汇编是对中学国防教育工作的一次系统总结和规范,为中学国防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指导。

同时也为中学生的国防教育提供了更为明确和有序的教育保障。

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

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

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构建强国之基近年来,随着国家实力的不断提升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国防教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国民的国防意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我国积极推进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建设和推行。

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形成全民参与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更能够构建起强大的国防体系,为国家的繁荣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是指国防部与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之间建立的一种协同合作机制。

通过联席会议、调研、宣传等形式,各部门共同推进国防教育的开展和实施。

这种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教育方式,提高国民的国防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培养国家发展所需的人才。

一、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背景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国家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防教育的重要举措。

在当前世界格局不断演变的背景下,国家安全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只有加强国防教育,提高国民的国家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二、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意义1.提高国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通过联席会议和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高国民的国家安全意识,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2.培养国家安全人才。

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加强国民的军事素质教育,还能够培养和选拔一批具备国家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3.构建强大的国防体系。

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推行,可以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国防教育的投入和支持。

通过全民参与国防教育,形成强大的国防体系,为国家的安全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三、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推行情况自国防教育联席会制度的建立以来,我国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加大对国防教育的投入,全面推进国防教育的开展和实施。

1.加强领导机构的建设。

国防部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国防教育的发展方针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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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国防教育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国防教育分管领导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国防教育日常工作。

一、根据上级国防教育目标,制定学校国防教育与文化教学结合渗透方案和学年、学期国防教育工作计划。

二、统筹协调安排学校国防教育教学与实践活动,列入总课表。

三、组织编写具有本校特点的各种国防教育结合渗透教案,并根据课改要求,适时调整充实。

四、负责组织教师国防知识业务培训,提高各课任教师国防教育与文化教学结合渗透的能力与讲授水平。

五、负责学校青少年军(警)校的常规管理,聘请部分校外人员兼任学校国防教育及其活动的辅导员。

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听课、座谈,掌握学校国防教育情况,组织示范观摩,推广结合渗透优秀教案和课件。

七、开展军民共建,领导和组织学校国防教育科研活动,总结表彰先进典型。

国防教育工作例会制度
1.国防教育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

2.听取小组成员的工作汇报,根据上级的要求,制定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对全局性的工作进行决策。

3.分析国防教育工作形势,总结经验,研究和讨论双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4.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国防教育教学研究制度
一.指导方针
1.学校国防教育根据我国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新一代现代化的国防人才。

2.国防教育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把爱国主义与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民族分裂,促进祖国统一紧密结合起来。

3.国防教育重点是在校中学生,他们是国防的有生力量,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希望。

二.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吴玉国
副组长:朱爱悌、杨金勇
成员:李朝祝胡浩沈耀兵各年级主任
三.教育形式和方法:
1.集中训练:每一学年度第一周为国防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军事理论培训。

2.每学年邀请人武部宣传干部来校作国防教育报告,振奋学生的国防精神,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

3.利用校园广播、专刊、墙报、进行专题国防知识、爱国主义教育宣传。

4.加强与民兵训练基地联系,经常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各种军事
表演及活动,使学生受到活泼的国防教育。

5.强化国防理论知识学习,各班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进行理论学习和竞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防知识为重点的主题班会。

6.各学科教学,特别是政治、历史、地理等重点学科中,渗透国防教育内容,不断巩固国防教育成果。

四.检查、考核
1.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班国防理论学习,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2.学校设各种集体奖项和单项奖励。

如军训队列、理论学习、内务整理、实弹射击等先进单位;如理论考核优胜者、优秀射手等先进个人。

3.学校把国防教育的考核纳入班级日常考核,作为班级评估,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学校国防教育常规
一.升降国旗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按照国家教委《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升降国旗。

国旗应符合标准,旗手和护旗员要经过训练并按规定着装。

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要列队肃立,升旗时要面向国旗敬礼,唱国歌,有军乐队的学校应奏国歌。

二.庆祝重大节日
认真组织“七·一”、“八·一”、“十·一”等节日庆祝活动;并通过墙报、广播、队会、班会、庆祝会、文娱、社会调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解放军的教育。

三.拥军优属
坚持与当地驻军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拥军优属工作,教育学生热爱人民军队,保护军事设施。

四.祭扫革命烈士、民族英雄陵墓
选择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革命烈士、民族英雄陵墓,在清明节或烈士诞辰、逝世纪念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参加祭扫活动,扫墓前要介绍英烈生平事迹,对学生进行教育。

五.队列训练
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结合体育课教学对学生进行队列训练。

校运动会要按“分列式”要求组织入场式;升旗仪式及全校性活动对队列应有一定要求。

六.歌咏活动及鼓号(军乐)队
要求学生会唱《国歌》、《解放军进行曲》、《歌唱祖国》等歌曲,鼓号(军乐)队应能演奏这些歌曲。

七.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红十字青少年组织,本着“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宗旨开展活动,学习战场救护知识,进行革命人道主义教育。

八.服装
在参加重要的国防教育活动中,衣着整洁,精神饱满;提倡有条件的地区或学校,可在不增加学生过重经济负担的前提下,穿着统一服装,以增强集体主义观念和责任感。

九.内务卫生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参照解放军内务条令对学生宿舍实施内务卫生管理,学生应按时作息,每日清扫宿舍,整理内务;学校要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十.礼貌
学生必须有礼貌,进教员办公室、宿舍应先报告;在公共场所见到教师要行礼并问好。

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国防教育考核评比制度
一.学校把国防教育工作开展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来抓,对其实施的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评比。

二.例会期间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责令改正,并将其成绩纳入年终考核。

三.年终进行总体检查评比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并对下一年国防教育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四.考核评比由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对结果进行监督,及时通报给全校师生,并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双拥(国教)工作若干规定
一.坚持把双拥和国防教育列入学校全盘工作计划,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及时调整和充实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全校的双拥和国教工作。

二.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

通过参观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及结合文化教育,适时举办国防教育书法比赛、军歌联唱、国防征文、国防知识竞赛、形势报告、英模访谈、军事夏(冬)令营等活动,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等工具,进行经常性的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培养师生爱国拥军、崇军尚武情操。

三.贯彻国家教委《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和《学校国防教育常规》,落实学校国防教育内容进课表、进课文、进课堂,每学期在班队会时间和地方课程时间安排不少于8课时的国防教育。

抓好国防知识渗透进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科学、音乐和美术等学科。

四.积极开展预备役少年军校活动。

积极开展“三班一队”(国旗班、拥军优属服务班、国防兴趣班和双拥文艺宣传队)活动,坚持周一升国旗,周末为老红军、老八路及烈军属做好事,重大活动组织国防武术和文艺表演,增强青少年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五.优待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在施教区入学优先安排;夫妇双方均为边海防、高原、艰苦地区、海、空、导弹部队服役军人的子女和革命烈士子女需到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借读,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免收择校费;列入城乡低保户的优抚对
象及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免收书本费、学杂费。

六.健全军人子女学习帮教措施。

建立军人子女学习成绩档案,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课程辅导、座位安排、上课提问、作业面批、定期家访等帮扶措施,确保其学习成绩达到班级中等以上水平。

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双拥(国教)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双拥和国防教育法律法规的方针、原则,制定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并实施《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若干规定》。

三.组织实施学校双拥工作。

抓好军人和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科技拥军、军民共建及教职员工中双拥对象优待等工作的落实。

四.组织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协调相关方面,推动国防教育进课表、进课文、进课堂;适时组织预备役少年军校重大活动,抓好每年双拥月和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的实施。

五.研究决定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方面的其它重大问题。

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双拥(国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双拥月和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安排的实施。

二.负责《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若干规定》的具体实施,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军民共建及优待学校内部双拥对象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写国防教育校本教材或辅导材料,指导国防教育进课表、进课文、进课堂,协调学科教师国防教育渗透内容安排,组织评教评学。

四.制定少年军校活动计划及“三班一队”活动计划,会同有关年级开展军事夏令营活动。

五.负责做好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报道、学校网站国防教育网页更新和年终总结工作。

六.负责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记录和既定事项的落实、督办。

七.负责学校双拥和国防教育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双拥(国教)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办公室主任会议每季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经验交流会、理论研讨会、报告会、调研会、演讲会、座谈会等视需要召开。

二.分工负责制度。

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主任抓好全盘,副主任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三.档案管理制度。

做好双拥和国教各类资料的搜集、分类、整理、装订工作,按年度归总,专橱(柜)存放。

四.检查评比制度。

对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执行制度等情况,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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